铸就偶像芝加哥大学_铸就偶像芝加哥大学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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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偶像——芝加哥大学

桑塔格在课堂上反应快,却决不炫耀。她一头乌黑的披肩发,漂亮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但她似乎并不故作矜持。在老师的记忆里,她也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注意。倒是她课后和他进行的讨论展示出她给人深刻印象的一面,因为她不断地思考作业以外的东西。 但苏珊·桑塔格是一个现象。当时芝加哥大学男生比女生多一倍,桑塔格的一个同龄人回忆说,芝加哥大学大多数女性和男性一样,长得都不迷人,而桑塔格长相出众。一个那时候留意桑塔格的人说,她长长的黑发勾勒出椭圆形的脸蛋,她会飘然而过,很少开口说话,一副神秘的样子。桑塔格另一个校友说她轻盈优雅,头发又黑又长,煞是可爱。在一个更日常的层面上,有个同学记得桑塔格是个对别人有威慑力的女孩,她到哪个班级上课,都是穿同一套衣服,格子呢衬衫加蓝牛仔裤。 桑塔格上课来去自由,因为芝加哥大学不强调出勤率;她可以旁听,选择到不同班级听课;有时候,同一门人文科学,她会听两个不同的老师讲,比如听一节罗森海姆上的,再听一节伯克上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看上去严格的、规定的课程其实还是以学生这个消费者为本的。罗森海姆记得当时他班上有一些“蹭课族”,即那些即使没有正式注册也会出现在班上听课的学生。如果桑塔格听说哪个班或哪位教授听上去不错,那么,她就会去。她就是这样见到菲利普·里夫这位社会学讲师的。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她出现在他的社会科学课堂里;那时,她上大二,已达到听《文明及其不满》和《摩西与一神教》的程度了,有人很肯定地告诉她,里夫精通弗洛伊德。 菲利普·里夫是芝加哥的产物,他一九二二年在这个城市出生,并在这里上公立学校。一九四六年,他从芝加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翌年,考取研究生,并当了讲师。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也不管,看老就看老吧。体格上,他不是个魁梧的人,但他自有一种让人敬畏的、高人一等的气派。 里夫的父辈中有一位著名的拉比。他讲课要求学生细读文本,就像读《塔木德经》的注释篇一样。可怕的里夫可以和伯克同样的深奥,和麦基翁同样的让人感到惶恐不安。那些能够顶住压力、有不俗表现的研究生便成为信徒,而其他研究生——被他吓趴下了,心里恨恨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武断的独裁主义者。有时候,他会逮住一个学生逼问,他要搞清楚这个学生究竟搞懂多少。他希望学生即兴发挥。有一次,一个学生——我们姑且称她为史密斯小姐——想把看过的注解冒充即兴回答,里夫悄悄地对其他同学说:“史密斯小姐现在要把她的眉批读给我们听啦!” 里夫是个刻板的人。去他家吃饭就意味着有个女仆身穿制服在门口迎接。他没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情怀。一个同事说到他,称他这个犹太人能“边吃威斯特伐利亚熏腿”边讨论犹太性的话题。里夫精通文学,执教一门以卡夫卡为中心的社会理论学期课程;卡夫卡是桑塔格的一个神。有个学生后来把里夫称为“知识之父”。得到他的认可就意味着成为他的独门学科中的一员了;里夫日后扬言,全世界只有十七个人看得懂他那本术语成堆、深奥艰涩的著作。 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桑塔格听里夫的课迟到了。她只好穿过教室,朝惟一一个空座位走过去——一个看上去颇具戏剧性的人的一次戏剧性进场。下课时,她最后一个离开。里夫已经拦在门口。她出门时,他拽住她的膀子,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开始道歉,说自己只是来旁听的。“不,我是问你叫什么?”他逼问,“你愿意和我一起吃午饭吗?”于是,她和他共进午餐。十天后,他们结婚。他二十八岁,她十七岁。 在里夫的课堂上,桑塔格极少发言,这使她变得更为神秘莫测。里夫讲课精彩生动,他自身也很神秘,因此,牢牢地吸引住了全班十五名学生的注意力。当然,桑塔格也意识到周围有一些闲言碎语。“嗨,听说了吧您?里夫娶了个十四岁的印第安姑娘!”班上有个学生窃窃私语。桑塔格黑发披肩,举止不凡,又是西部人的性情,因此,看上去俨然是一个高贵的野蛮人。 里夫想独占这个漂亮女子,但是,他要的远远不只是一个情人和妻子。他求婚的时候,提出了他的婚姻计划的梗概:“我是以我们俩的孩子们的名义向苏珊求婚的。”桑塔格喜欢“认真的、劲头十足的人”,她觉得他的求婚很诱人。 桑塔格嫁给里夫后,两口子住在校外的英格尔赛德大街六二二七号。他们就像歌剧中的情人一样,一刻不停地交谈。即使她急着上厕所,里夫也要跟进卫生间,接着谈。桑塔格觉得里夫是第一个真正跟她讲话的人。她想,她会要一个合她心意的家庭。在芝加哥令人兴奋的氛围里,里夫那传统的求婚方式的种种涵义,以及他对传统的五十年代家庭结构的期望,她一概不放在心上——她甚至都未改用他的姓。正如她后来婉转承认的那样,“当时,这个社会要求你别再认为自己是个小女孩,要开始想自己是个女人了,这种意义含糊、模棱两可得有点奇怪的方式,我年龄太小,没有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搞不明白。” 一年后,她刚满十八岁,“突然啜泣起来”。她第一次读《米德尔马契》,“不仅意识到我就是多萝西娅,而且几个月前,我嫁给了卡苏朋先生。”卡苏朋在顽强地写《神话大全解答》,多萝西娅起初以为他是个天才,而实际上他是个极端保守的老夫子。正如许多婚姻中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的婚姻是个错误那样,过了好多年,桑塔格才消除这阴差阳错的痛苦。 一九五一年春,桑塔格获学士学位,里夫仍在写博士论文。一九五二年元月,桑塔格有了身孕。这年九月,十九岁的她生下了儿子戴维。 一九五八年在法国,桑塔格亲眼目睹了一个由作家、思想家和电影人组成、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关系密切的小团体。他们属于精英阶层,为她期待达到的状态树立起一个榜样。尽管不断与丈夫有书信往还,也能想象与他分享她远在法国的时光,但是,她此时的婚姻生活,正如她后来所说的那样,是太风平浪静了。临近一九五八年年底的时候,她决定回国,告诉她坚定而可靠的丈夫,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桑塔格从法国回国,里夫到机场去接。他们拥抱。他们朝车子走过去。他车子尚未发动起来,她便提出了离婚。他们坐着,他们哭了。结束了。 里夫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他是个比较极端的人,表现得就像柯尔律治笔下对参加婚礼的宾客述说着自己的痛苦的古舟子。他的内心似乎在滴血。哈佛大学的丹尼尔·阿伦教授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安慰他这位同事。里夫在其弗洛伊德论著的后几次再版中,都把桑塔格的名字从鸣谢名单中删除了。 桑塔格二十六岁时从里夫父母手上要回了六岁大的大卫,一九五九年元旦带他抵达纽约。她记得,当时仅有两只箱子和七十美元。“我激动万分。我就像《三姐妹》中渴望去莫斯科的艾琳娜一样。心里能想的就是纽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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