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葛底斯堡前言_决战葛底斯堡前言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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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葛底斯堡——前言

前言 1863年6月 1. 部队 6月15日,由罗伯特•E.李指挥的“北弗吉尼亚军”在威廉斯波特渡过了波托马克河,开始侵入北方。 这是支七万人的部队。他们是反叛者,也是志愿者。他们大多不领军饷,而且通常自备武装。他们是支格外团结的部队,为脱离联邦而战。他们是盎格鲁—撒克逊后裔,也是新教徒。虽然他们中间有很多人不会读写,但他们说的都是英语。他们拥有相同的风俗习惯和共同的信仰,在与兵强马壮的北军斗争中一直处于上风。同所有久经沙场的军人一样,他们对自己的统帅深信不疑。他们在蓝岭背后缓慢地向北行进,利用山地掩蔽行踪。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把联邦军队引到开阔地带,以便一举歼灭。到了月底,他们已经接近哈里斯堡。这给北方带来了恐慌、愤怒和绝望。 6月底,一向行动迟缓的“波托马克军”终于向北追击——这场追击将终止于葛底斯堡。这是支有些让人奇怪的部队:各色人等不一而足,只为了联邦的统一而战。这里有各种奇怪的口音和信仰,有些人根本不会说英语。像这样的军队,地球上恐怕从未有过。这帮人由各地聚集而来,经历多次战败,也见识过很多指挥官。他们是志愿者,是最后一批由志愿者组成的军队,因为自那年夏天开始,北方已经发布了征兵令。他们不再相信他们的统帅,但对自己仍然抱有信心。他们认为,这将是最后一战。令他们高兴的是,他们将在自己家乡的地盘上作战。他们共八万人,沿着窄窄的道路从南方走来,前往蓝岭的会合地。他们途经之地正是联邦最美的乡村。 这是开战以来的第三个夏天。 2. 人物 罗伯特•爱德华•李 时年五十七岁。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但腿很短,骑在马上时会显得更高些。他有着家族成员共有的红色面庞,白色胡须,穿着灰色的外套,戴着灰毡帽,没有佩戴徽章,所以有时候会被人误认为不过是一位威严的老少校。他是个诚实的人,一位绅士。他没有“恶习”:不抽烟,不喝酒,也不赌博或是追女人。他不读小说或是剧本,认为这些东西会削弱自己的意志。他不蓄奴,也不认可奴隶制;不过他也不认为黑人“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应当与白人平等。他是个头脑冷静的人,从不失控发脾气或是丧失信心,也从不抱怨。他的心脏病在那年春天第一次发作——后来他也是死于这种疾病。他对上帝深信不疑,热爱弗吉尼亚超过一切——那具有魔力的故土。无论是在交战的哪一方,他都深孚众望。 征途中他得知南部邦联总统杰弗逊•道斯已经写好了一封议和信。等他在华盛顿北边的某个地方击溃“波托马克军”后,这封信就会被摆到联邦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桌面上。 詹姆斯•朗斯特里特 中将,四十二岁,李麾下的副统帅。他身材高大,比李魁梧,是个大胡子,阴郁的蓝眼睛,说话很慢,气质粗野。他是最早加入新式军队的人员之一,这个眼神冷峻的家伙已经意识到了凭武器一决高下的新型战争的诞生。他发明了壕沟战法以及防御战的理论,可是在当时没有几个人听他的。高级将领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不是来自弗吉尼亚的人之一。 那年冬天,他在里士满的三个孩子因为发烧一周内相继夭折。自那时起,他不再跟手下的人玩扑克,而此前他一直热衷于此,且是个中好手。 他们称他为“老皮特”,有时候也叫他“荷兰佬”。他的指挥部总是与李的靠得很近。对于两者的亲密关系,人们有所议论——有的人心生嫉妒。他曾反对进攻宾夕法尼亚州,但是决定既然做出,他也就不再反对。不过,他会说出自己的想法,他总是有什么说什么。李很喜欢他,称之为“我的老战马”。托马斯•杰克逊去世之后,他成了李的左膀右臂。他是个很固执的人。 乔治•皮克特 少将,三十八岁。有点华而不实,但招人喜爱,头发长长的,浑身散发香气。在西点军校读书时,他的成绩在班上垫底,不过他旺盛的精力弥补了智慧上的不足。他爱上了一个年纪只有他一半的女孩,来自林奇堡的女学生拉萨尔•科贝尔。为了她,他发誓再也不沾一滴酒。因为他是借助了林肯的私人关系才得以在西点军校就读,所以只要有他在场,没有人可以对亚伯拉罕•林肯出言不逊——尽管林肯现在成了他们的敌人,而且还是头号死敌! 在向葛底斯堡进发的队伍中,皮克特指挥的弗吉尼亚师碰巧排在最后。抵达阵地前,他还一直担心自己会错过这场决战。 理查德•尤厄尔 中将,四十六岁。谢顶,只有一条腿,刚刚成亲——有时候他会不经意地称呼自己的新婚妻子为“布朗夫人”。他脾气有点古怪,但很聪明。在李的部下众将中,他被选中接管了杰克逊的部分旧部。有的军人重伤之后便一蹶不振,而他在失去一条腿之后,也失去了一些东西。他指挥着两万人向葛底斯堡逼近,但不够自信。 安布罗斯•鲍威尔•希尔 少将,三十七岁,被提拔为杰克逊余部的指挥官。他很情绪化,有能力,脾气暴躁,家境富有。他渴望在里士满的上流社会拥有一席之地。总是心怀怨愤,同上级的摩擦不断。作战时他喜欢身穿一件红色衬衫。他本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有时候他的确是,可是他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病倒。他不喜欢听别人指挥。在葛底斯堡,他将指挥一个军,也将再次病倒。 路易斯•阿米斯蒂德 准将,四十六岁。负责指挥乔治•皮克特麾下的一个旅。他们给他起了个绰号—“浪子”,取其“风趣、诙谐”之意,而他实际上是个腼腆、寡言少语的人,是个鳏夫。他出身于军人家庭,有尚武精神。老部队里的人都知道他在西点读书时曾因为用一只盘子砸朱巴尔•厄尔利的头被停课。在多年的军旅生涯中,他同温菲尔德•斯科特•汉考克建立起深厚的友情——而后者现在联邦军队一方。阿米斯蒂德期待能与汉考克再次相聚,而这将在葛底斯堡实现。 理查德•布鲁克•加内特 准将,四十四岁。负责指挥皮克特麾下的另一个旅。他黑眼珠,话不多,是个悲剧人物。他曾在“石墙”杰克逊麾下指挥一个旅。在克恩斯镇战役中,当部队面临绝境时他下令撤退,从而犯下了错误。杰克逊对此非常恼火,要把他送上军事法庭,但终究没有这样做。杰克逊如果不是死在加内特之前的话,倒是有机会洗刷他背负的“懦夫”骂名并恢复他的名誉——虽然所有认识加内特的人对他的名誉都从未有过怀疑。到达葛底斯堡时,他已备受病痛折磨,无法走路了。他认为杰克逊虚假的指控是有意为之。在军营里,没有什么比荣誉更重要。 J.E.B.斯图尔特 中将,三十岁。演奏起班卓琴来,他会开怀大笑,他也是杰出的骑兵指挥官,曾率部在联邦军队四周纵横驰骋。作为称职的军人,他的情报通常十分准确。他喜欢在里士满的报纸上读到有关他本人的新闻。他在那个月里的任务是向李报告联邦军队的动向,可他却失职了。 朱巴尔•厄尔利 少将,四十六岁。他负责指挥尤厄尔麾下的一个师。是个阴沉、冷漠、尖刻、孤独的人。离开西点军校后他做了检察官,也很适合干这行。从军他也展现了自己的能力,但处事总留有后手——是个狡滑、谨慎的人。为了出名他可以不惜一切。尤厄尔屈从于他,朗斯特里特讨厌他,而李接受他是因为手头可用之才不多——他称他为“坏伙计”。 下面这些人穿的是蓝色军装: 约书亚•劳伦斯•张伯伦 上校,三十四岁。他喜欢别人叫他“劳伦斯”。曾在鲍登学院担任修辞学教授,有时候也教《自然宗教和天启宗教》。他继承了著名的斯托教授的教席,后者的妻子就是哈里特•比彻1。他身材挺拔,长相英俊,对女性很有吸引力,还有点孩子气,是个仪表堂堂、很有魅力的人。他曾是个杰出的学生,是“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的一员,会讲七门外语,还有副动人的歌喉。可是他毕生想成为的是一名军人。他在鲍登学院本没有机会参战,但1862年夏天,他以去欧洲访学为名申请了休假。获准之后,他没有去法国,而是到了缅因州的州长办公室。在那里他被派到“缅因志愿军”步兵第20团任职,带着众生平等的坚定信念奔赴战场。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彻夜鏖战时,他曾在成堆的尸体摞成的掩体后躲避子弹。他随这个团的残部抵达了葛底斯堡。战役打响之前的一周,他获得了这个团的指挥权。他的弟弟托马斯成为他的参谋。托马斯也渴望被锻炼成真正的军人。兄弟俩的愿望将在一座被称为“小圆顶山”的岩石山背后的深色坡地上得以实现。 约翰•布福德 少将,三十七岁。作为一名骑兵,他在循规蹈矩和政治色彩浓郁的东部地区深感拘束、躁动不安;他喜欢广阔的平原和记忆中的白雪。对于军事地形,他有着独到的眼光。他身负重伤,来日无多,对于愚蠢、政治和血腥的军事图谋甚为厌烦。在萨洛菲尔•盖普战役中,他抵御住了朗斯特里特六小时的进攻,但终究还是没能等来援军。在华盛顿坐了一段时间的办公室之后,他终于时来运转,以军官身份在战场找到了用武之地。他负责指挥两个骑兵旅,受命追击李的部队。他深谙地形在战场上的重要价值。 约翰•雷诺兹 少将,四十二岁。他也许算得上联邦军队里最卓越的军人了。继李之后担任过西点军校的校长。他彬彬有礼,很有军人风度,是位优秀的骑手,同样也是一位绅士。他的家离葛底斯堡不远。他年纪很大时才坠入爱河。由于那位女子是天主教徒,所以他还没有把这事告诉信新教的家人。在军装的下面,他把她的戒指穿上链子系在了脖子上。那个月初,他受命来到华盛顿,被授予了“波托马克军”的指挥权。在亲眼目睹了哈勒克和斯坦顿坐在安乐椅上调度军队造成的后果之后,他坚持认为部队不能由待在华盛顿的人遥控——没有自主权,他宁愿不做这支部队的总指挥。最终他婉拒了这项任命。该头衔后来落到乔治•米德身上—这位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直接任命了。因此,第一天早晨抵达葛底斯堡的不是米德,而是约翰•雷诺兹。 乔治•戈登•米德 少将,四十七岁。虚荣,暴躁,秃顶,常常自怜自艾。他在6月28日——战役开始前两天的那个星期天,获得了“波托马克军”的指挥权。他本想搞个盛大的阅兵,可是当时没有时间。他计划在远离葛底斯堡的派普克里克沿岸构筑防线,不切实际地以为李会被他牵着鼻子走。他在葛底斯堡所做的决定都算不上决定性的,也许除了最后的那个。 温菲尔德•斯科特•汉考克 少将,三十九岁。阿米斯蒂德的老朋友,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妻子很漂亮。他也是位很有才气的画家,一位绘画将军。身体有了发福的苗头,但当时还很年轻,算得上风度翩翩。他上战场时穿着笔挺的亚麻军装,头颅始终高昂。在即将到来的战事中,他四处拼杀;最后,他将在墓地山山顶迎候阿米斯蒂德。 那整整一个月里都是高温酷暑、暴雨倾盆。宾夕法尼亚州的樱桃都熟了,士兵们行军途中随处可以一饱口福。平民们都逃难去了,房屋里都黑黢黢的。在酷热和尘土中,部队向北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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