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大时代摇摆不定的宪政_北洋大时代摇摆不定的宪政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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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大时代——摇摆不定的宪政

没有次第的变革都是徒劳   ——再看百日维新   1894年,即甲午年,日本对朝鲜、中国发动侵略而爆发了甲午中日战争,中国一直自诩是“天朝上国”,竟然被小小的日本击败。洋务运动以来种种美好的幻想都被这场空前的民族屈辱所打破。中国人放下了自大的心态,激发了变法图强的欲求。   1895年5月,康有为、梁启超动员了各省在北京的举人1000多人,联名上书给光绪皇帝,要求拒绝与日本媾和,反对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公车上书”,从此维新派登上了历史舞台。年轻气盛的光绪当然不愿意成为亡国之君,他也希望变法图强。但究竟要怎么样才能救国,其实他也懵懂得很。   当时以康有为首的维新派创办了《万国公报》,后来改名叫《中外纪闻》,传播当时西方各国变法革新的思想,其中尤以英、德、日、俄等国的君主立宪思想为重。1895年秋,康有为又于北京成立了强学会。其时袁世凯尚未去小站练兵,也作为强学会发起人之一。由此就可以理解了维新派会要求袁世凯参与“围园劫后”。   到了1897年,德国出兵强占胶州湾和青岛港,随之而来的是列强竞相跟进,强迫清政府租借沿海港湾,争划势力范围,中国逐渐形成被外敌瓜分的趋势。康有为再次向光绪上书,提议仿照日本实行开明专制,制定宪法,召开国会,设立议院。康有为的这些意见经过光绪老师翁同龢之口传达给光绪,开明专制之说恰好迎合一直被慈禧压制却想有一番作为的光绪之意,光绪由此决定变法。   1898年6月11日,在征得慈禧的同意下,光绪发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实行变法,一直到9月21日变法失败,变法只维持了103天。在此期间,光绪皇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新政内容主要有:裁汰冗员、废八股、开学堂、练新军、满汉平等,等等,涵盖教育、军事等多方面的政策和体制。短短几天时间内,上谕如雪片飞下,令人目不暇接。   短短103天内,光绪先后下达新政上谕180余道,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300多个方面,动作之大,可谓空前绝后。可以说,缺乏政治经验的光绪帝和维新派人物,将国家当成了试验品,他们缺乏计划和急于求成,造成局势一片混乱。   维新派以为有了皇帝的支持,就可以强力推行变法,致使变法新政不仅得罪了整个上层阶级,甚至一些传统知识分子对这样的变法也心怀不满,因为废除科举这样的政策也堵住了传统知识分子的升官之路。因此,变法受到的阻力一直就很大。   当时很多变法上谕都成了一纸空文,各地官员都持观望态度。而光绪帝和慈禧太后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激化。七八月间,形势进一步恶化。这时恰好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访华,他抵达北京的消息令维新派群情振奋,维新派指望由这位日本明治维新的元老来化解当时新政无法推动的局面。   9月18日晚上,御史杨崇伊通过庆亲王奕劻,密奏身处颐和园的慈禧太后,其原文是:“风闻东洋故相伊藤博文即日到京,将专政柄。臣虽得自传闻,然近来传闻之言,其应如响。伊藤果用,则祖宗所传天下,不啻拱手让人。”慈禧之前已经对光绪说过,如果再这样急功冒进,就废黜他的皇位。这时听到要将中国军事、财税、外交的国家大权交于外人之手,慈禧再也坐不住了,马上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软禁了光绪。   “百日维新”由一班书生加上无权的皇帝推行,显得幼稚而无力。他们只是在士大夫的小圈子里进行动员,除了依靠皇上以外,找不到什么可以依靠的社会力量。儒学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在中国沉积了两千多年厚厚的尘土,靠康有为、梁启超等少数几个人,拿着一知半解的新学、西学知识,又怎能扫得掉?   毫无政治经验的维新派想通过皇帝的“乾纲独断”,下道圣旨,自上而下实行改革,收到高屋建瓴的效果,功成一役。而当时同样具有维新思想的袁世凯考虑得则更为成熟,他提出要先搞试点,功成后“循法推广”的试验法。这同康有为全面铺开,成了则一下子完成,失败了全部完蛋的做法大不相同。可惜光绪并没有采纳袁世凯的建议。康有为等人是“大变、全变、骤变”,“尽除旧制,尽除旧俗,不留毫厘”,说得痛快,做起来就难了。这也为最终变法失败留下了祸根。   变法失败后,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在海外组织保皇会,宣传开明专制,反对暴力革命。辛亥革命后,康有为回国成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清废帝溥仪复位。1917年,康有为和效忠前清的北洋军阀张勋发动复辟,拥立溥仪登基,不久就在当时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的讨伐下宣告失败。同时,这次复辟失败也宣告维新派就此告别中国历史舞台。 摇摆不定的宪政   ——清末预备立宪始末   甲午战争的惨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彻底失败。连李鸿章也承认洋务运动不过是纸糊的房子,经不起真正的风吹雨打。这时一些开明之士已经认定,中国的症结不仅在于“技不如人”,更在于“政不如人”;仅仅是“君民一心”、“上下相通”不能治除中国的病根,必须进行政体的改革。   宪政思想最早的鼓吹者是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遗憾的是,“百日维新”在慈禧太后的反扑下失败了。但事隔不到两年,八国联军攻进北京,慈禧被迫带着光绪跑到了西安暂避。清政府已难以维持旧有的统治秩序。为了自救,慈禧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昭改弦更张,实行“新政”。   然而“新政”了无新意,只是在炒戊戌变法的冷饭,远远满足不了立宪派和革命派的要求。朝中和社会上一些开明人士不断发出求变政体的呼声。社会名流张謇在1903年下半年赴日考察归来后,就立宪问题多方奔走联络;1904年2月19日,云贵总督丁振铎、云南巡抚林绍年联电奏请变法,说中国面临极其危险之局面,要想挽救,“惟有急宣上谕,誓改前非”;4月,出使法国的大臣孙宝琦又奏请立宪。   1904年日本与沙俄在我国东北地区爆发战争,清政府因无力抗衡两大强国而被迫宣布中立。国内的立宪派与守旧派此时也展开了争论,对他们而言,谁胜谁负直接关系到立宪国与专制国谁优谁劣的问题。日本最终胜出使人们相信立宪可以救亡图存,宪政改革的呼声由此大涨,再加上革命派力量日渐壮大,海内外的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已经开始动摇清朝的统治根基。清政府惊恐万状,终于勉强接受了立宪派的建议。   1905年慈禧派出戴鸿慈、端方、载泽、尚其亨和李盛铎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出洋考察了6个月,先后访问14个国家,最后得出结论:中国贫弱的根本原因在专制,若想富强,只有“采用立宪政体”。 而在此期间,国内的顽固派势力仍坚决反对立宪,认为立宪会造成皇权的削弱,使汉人得利—这也正是慈禧所担心的。   顽固派当时提出:中国情势与外国不同,因而实行立宪,必然导致皇权被削弱;实行民主,但国民素质低下,根本不知有了权利怎么行使;实行自治,居心叵测之人便会掌握地方命脉,非常危险。   立宪派官员反驳:国民素质的高低全在政府劝导,如坐等提高,永远不能立宪,只有先事预备立宪,引导提高国民对民主的认识程度;正因中外情势不同,才定为预备立宪,而不是立即实行。曾经在戊戌变法中背弃“维新派”的袁世凯,此时坚决主张立宪,甚至表示“官可不做,法不可不改”,“当以死相争”。   慈禧最终采取的是一种折中的办法,她决定师法日本,与明治维新一样从改革官制入手,1906年9月1日,慈禧下诏宣布了预备仿行宪政的计划方案,至于何时能够真正实施立宪,则隐晦不言。   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也不管慈禧的内心动机如何,以政府文告的形式首次对宪政加以肯定,也即对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予以否定,其里程碑式的意义是自不待言的。清政府由此进入预备立宪时期,在这之后,清廷先后设立了资政院和各省的咨议局。这已经具备了西方议会政治的一些初步特征。   1908年 8月27日,清政府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宪法大纲》共23条,其中14条是强调君权的,9条是给臣民设定的一些权利。如《宪法大纲》中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结社等事准其自由”;“臣民非按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等。另外还有一些规定将司法权划归“审判衙门”,实际上取消了皇帝的最高审判权。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的文件,这也反映出清廷在君权问题上的矛盾态度。史学家对其褒贬不一,但它在中国宪政史上的开创性的地位还是不容抹杀的,可以说它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座重要的界碑。事实上,晚清新政时期,人民在言论、出版、办刊、组织社团、集会示威诸多方面有着广泛的自由与权利,可以说是中国社会进入近代以来,人民享受自由与权利最多、最好的时期之一。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以后,清廷规定了长达九年的“预备立宪时间表”,计划于1916年举行全国选举,1917年才召开国会。但是,历史已经不愿意给清廷这一缓冲时间了。1908年农历十月,执政半个世纪之久的慈禧太后和被囚多年的光绪帝相继死去,以宪政为核心的清末新政的重任,历史性地落在了摄政王载沣身上。无论是在资望上,还是在才干上,载沣都难堪大任,而他亲手所为的下面两件事则直接导致了清末宪政的夭折,甚至成为压死“大清帝国”的最后两根稻草。   载沣在1911年5月组织了新内阁,同时撤销了军机处和旧内阁。在13名国务大臣中,满族贵族占9名,其中皇族占6名,时人称为“皇族内阁”。“皇族内阁”成立后,一时舆论大哗,这不仅使立宪派大失所望,也使统治集团内部因满汉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尖锐而分崩离析。立宪派开始对革命派的态度有所转变,有的不那么反对了,有的理解和同情了,有的甚至支持和投身革命了。清廷的这一举动,可以说大失天下人心。   第二件事是载沣宣布将由民间出资建造的粤汉铁路、川汉铁路收归国有。这一举措引起湘、鄂、川、粤四省各阶层的强烈不满,掀起了四省保路运动,尤以四川最为激烈,后来发展到罢市罢课和抗粮抗捐。清廷从湖北调兵镇压,终于激起了大规模的民变,直接引发了后来的武昌起义。清廷的统治陷入土崩瓦解。   此时摄政王才如梦方醒,他急忙下罪己诏,宣布解散“皇族内阁”,召开国会,赦免政治犯,并命资政院速立宪法。资政院仅用三天就起草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1911年11月3日,摄政王正式公布《十九信条》,并宣布立即施行,企图以此抵制风起云涌的革命。   如果抽象地看《十九信条》,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宪法文件。该条文中大大削减君权,而归权于国会。尽管比起《宪法大纲》来更为进步,但为时已晚,已经无力挽狂澜。1912年3月12日,清帝宣布逊位,清王朝宣告灭亡。晚清宪政也成了这个王朝的殉葬品,一同成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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