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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塔哥尼亚高原上——巴塔哥尼亚高原上

祖母家的餐厅里有件带玻璃门的餐柜,餐柜里放着一片兽皮,只是很小的一片,不过厚实,很有皮革的质感,上面还带着几条粗硬的棕红色兽毛。祖母把那片兽皮用大头钉钉在硬卡纸上,那钉子都已经锈迹斑斑。可那时我还太小,不懂卡纸上的字。 “那是什么?” “雷龙的皮。” 祖母只知道两种史前动物的名称--猛犸象和雷龙。她晓得那不可能是猛犸象,因为猛犸象生长在西伯利亚。 后来我学到,雷龙是一种体型庞大的动物,因为体型过于庞大,上不了诺亚的方舟,故而消失在上帝的大洪水中。我想象着一只庞大丑陋的怪兽,长着尖牙利爪,两眼放射出凶恶的绿光。有时候,那怪兽会踏平卧室的墙,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祖母的雷龙生活在南美一个叫巴塔哥尼亚的地方,那里是世界另一端的尽头。千万年以前,它被埋入冰川,困在蓝色的冰中,随着冰川流到谷底,毫发无损。发现它的是祖母的表哥,查理·米尔沃德船长。 查理·米尔沃德驾驶的商船在麦哲伦海峡附近沉没,他幸免于难,并在智利的阿雷纳斯港长期呆了下去,在那儿开了家修船厂。在我的想象中,查理·米尔沃德是人中之龙,高大结实,寡言少语,两鬓络腮胡须上窄下宽,两只湛蓝的眼睛炯炯发光,头上的水手帽斜向一边,脚上蹬着水手靴,靴子顶上的皮向下卷起一道。 他肯定一眼就发现了戳在冰中的雷龙,接下来的一切他再在行不过了:先把它大卸八块,再抹上盐,装进大木桶,运回位于南肯星顿的自然历史博物馆。我仿佛看到鲜血和冰沫四溅,皮肉和盐块齐飞,一帮印第安雇工忙得手脚不停,岸边还排着一长溜大木桶。天哪,那是巨人干的事儿,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船过赤道时,雷龙开始腐烂,抵达伦敦时已是一大块臭肉,所以如今你在博物馆里只能欣赏到雷龙的骨骼,却看不到皮毛。 好在,查理·米尔沃德把一小片雷龙皮寄给了他的表妹。 祖母的住处是一幢红色的砖房,房前种了一排月桂树,开花时开着星星点点的米黄色的小花粒儿。屋顶上有高高的烟囱、尖尖的角阁,屋前有片小花园,里面的玫瑰花的颜色像血一样浓。进到屋里,你会闻到一种近似于教堂的气味。 祖母给我留下的记忆实在不多,除了她的体型。小时候,我时常会爬到她宽大的双膝上,有时还会抬头调皮地瞄上她一眼,看她还能不能从椅子上站起来。祖母脑袋上方挂着几幅油画,画的都是中世纪荷兰商人,画中每个人都长着像屠夫一样圆滚滚的脸,半埋在带着花边褶,像轮子一样绕脖子一圈的衣领中。壁炉台上放着一对日本人偶,我跟它们玩儿,有时也跟祖母家的活节木偶猴玩儿,不过我缠着祖母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还是:“把那片雷龙皮给我吧,求您了。” 以后的一生中,我对其他任何东西的渴望从没超过那片兽皮。祖母说,有朝一日会给你,或许吧。祖母去世时,我说:“现在可以把雷龙皮给我了吧。”可妈妈说:“你说那片兽皮啊,恐怕已经扔了。” 在学校,我把雷龙的故事说给同学们听,可人人听了都哈哈大笑。科学课老师说我肯定把雷龙和西伯利亚猛犸象给搞混了。他对全班同学说,俄国科学家确曾吃过深度冷冻的猛犸象肉,还教训我以后别再撒谎。他说,雷龙是爬行动物,皮上没有毛,披着一层鳞片般的坚甲,说完还向我们展示了一幅艺术家画的想象图--艺术家的想象同我的想象相差何止万里--灰色的皮肤,透着点儿绿色,小小的脑袋,巨大的脊背起伏不平,在湖里不声不响地啃着水草。那头长毛的雷龙让我臊得无地自容,可我确定它不是猛犸象。 多年以后我才解开那个谜团,查理·米尔沃德发现的动物不是雷龙,而是磨齿兽,也可能是大地獭。他发现的也不是一整只标本,甚至连完整的骨架都没有,只是一些零散的皮毛和骨头,在寒冷、干燥、重盐的环境中保存了下来。发现地是一处叫拉斯特·霍普·桑德英语原意“最后的希望之声”。--译者的洞窟,位于巴塔哥尼亚高原在智利境内的部分。他把自己的发现运回英国,卖给了大英博物馆。故事的这个版本缺了点儿罗曼蒂克,优点是真实可靠。 那片兽皮消失了,我对巴塔哥尼亚的兴趣却并未随之而去。冷战在我心底唤起对地理的热情。40年代末,克里姆林宫里的食人兽在所有人的生活中投下阴影,你简直会把他的大胡子当成两根大獠牙。各种讲座中,我们听到他计划发动的战争,看着民防教官在地图上的欧洲城市周围画出一个个圈,标出彻底摧毁和部分摧毁区域。圈越来越多、越来越挤,最后圈外再没有一点儿空间留下了。还记得那位教官穿着咔叽布的短裤,双膝苍白、肿大,在他的笔下,什么希望都没了。战争就要到来,我们只能坐以待毙。 后来,我们又知道了有钴弹这种武器,比氢弹更厉害,它引起无穷无尽的连锁反应,能把整个星球烤焦。 我还是从姨婆的画中知道钴是什么颜色。姨婆和马克西姆·高尔基是同代人,住在意大利的卡布里岛上,常画裸体的卡布里小男孩。后来,她几乎只画宗教题材,画了许多圣塞巴斯蒂安像,背景总是一片钴蓝色,前景中总是那个英俊的青年,身上插满了敌人射来的箭。 于是,我想象着钴弹落下,升起一道深蓝色的烟柱,向四周喷射出千万条火舌。我仿佛看到自己一个人站在绿草如茵的海角上,在天际中搜寻那钴蓝色的烟柱,看它会从何方升起。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想活下来。于是,大家组织起一个移民研究会,开始制定各式各样的移民计划,打算搬到地球上某个偏远的角落去。大家的眼珠紧盯着地球仪,还研究主要风向,以及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沉淀模式。战场在北半球,于是,大家的目光移向南半球。大家先把太平洋上的岛屿排除出去,岛屿无异于囚笼。接着,大家又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排除出去,最后大家的目光停留在巴塔哥尼亚高原上,一致认为那会是地球上最安全的地方。 我想象着一幢低矮的木房子,屋顶上压着大块卵石,防止大风把屋顶上的瓦片吹走。屋里升着熊熊篝火,四面墙上陈放着最优秀的书籍。就算世界上其他地方都被炸个稀巴烂,那儿也依旧是生活能够继续的地方。 然后,斯大林辞世而去,大家在小教堂里唱起赞歌,可巴塔哥尼亚依旧留在我内心深处。 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历史就写在这座城市的电话簿中。从字母R打头的姓名中随便抽出五个--庞贝·拉马诺夫、埃米里奥·隆美尔、克里斯皮纳·德·罗斯、拉蒂斯劳·拉德齐韦尔、伊丽贝塔·玛塔·考尔曼·德·罗斯切尔德--它们就道出藏在花边窗帘后的故事,故事中有流亡、有幻灭,还有焦虑与不安。 我到那儿的那个星期当地正值夏季,天气好极了,商店里处处点缀着圣诞节饰品。在奥利沃斯,庇隆陵墓刚刚向公众开放,爱娃的遗体在欧洲大银行的地库里转了一圈后还保存完好。有些天主教徒为希特勒的亡灵做了安魂弥撒,并且等待着一场军事政变的到来。 白天,这座城市笼罩在一层稀薄的银白色污染物中,仿佛在微微摇晃;傍晚,河边到处是散步的青年男女,都不戴帽子,露出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手挽手徜徉在树下,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冷冷的笑声。红色的大理石护栏把散步的人同河水隔开,河水也泛着红色。 富人们纷纷封上城里的寓所,准备离开城市去避暑了。镀金家具盖上白色的防尘纱布,一楼大厅里皮箱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整个夏季,富人们都会留在乡下的庄园。特有钱的更会去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在那里被歹徒绑架的概率要小许多。富人中那些真正爱玩儿的则会说夏季是绑架暂停的季节,游击队员们也会租下度假消暑的别墅,要么就去瑞士滑雪了。 吃午饭时,我的座位的上方挂着一幅油画,画中人物是罗莎将军麾下的一名高楚战士,全身裹在一件血红色的披风中。那是一名男宠,像小猫一样温顺,挑逗着主人的情欲。画的作者是雷蒙德·蒙沃伊辛,德拉克洛瓦的追随者。 “相信法国人的眼力,”我想到,“他们能看穿高楚人的一切言不由衷之辞。” 靠我的右手边坐了位女小说家,她说值得去写的主题就只有孤独了。她说起了一位国际著名小提琴家的故事,整个故事的核心就是小提琴家睡的床、他的琴,还有他的假腿。 不少年前,她跟切·格瓦拉还有过交往。那时候,格瓦拉还是个邋遢青年,在社会上到处乱撞,就为了找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他很有男性魅力,”她说,“大多数阿根廷男孩都有那种魅力。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走上那条路。” 这座城市不断让我想到俄罗斯:秘密警察的车上布满各种天线;妇女们叉开双腿蹲在公园布满尘土的地上,舔着手里的冰激凌;这里的雕塑同样高大威严,这里的建筑同样像馅饼外面的面皮,这里的道路也同样曲曲弯弯,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把人引向无尽的空间,最后消失在乌有之乡。 我说的是沙皇时代的俄罗斯,而不是苏维埃时代的俄罗斯。巴扎洛夫简直就是个生活在阿根廷的人物,《樱桃园》里描述的一幕幕也尽可以毫不费力地搬到阿根廷来。那是个有着贪婪的富农、腐败的官员、摆满进口商品的杂货店和对欧洲侧目而视的地主的俄罗斯。 我把所有这些想法都说给一位朋友听。 “许多人都说过同样的话,”朋友说。“就在去年,一个白人侨民到我们在乡下住的地方,一到那里她就激动得不行,每间屋都要进去看一看。我们陪她一直上到阁楼,她说了句:‘啊!我闻到了童年的气味。’” 我乘火车抵达拉普拉塔,去参观南美最优秀的自然历史博物馆。和我同乘一间包厢的有个身形瘦小的妇女,双眼上罩着大大的黑眼圈。她身边坐着个姑娘,已届豆蔻年华,可样子有点儿发傻,一只手紧紧攥着身边妇女的长裙。我对面坐着个男孩,身上的衬衫上印着绿色波浪纹。再看仔细些,发现原来是刀刃。 拉普拉塔是座大学城,墙上的涂鸦绝大多数是从1968年的五月运动中贩来的陈年旧货,不过有几条显得相当触目惊心:“伊莎贝尔·庇隆,不选她就去死!”“消灭英国海盗!”“知识分子的最好去处就是坟墓!” 走过一条银杏掩映的小巷,再经过贝尼托·华雷斯的塑像,就踏上了通向博物馆大门的台阶。旗杆顶上飘扬着代表阿根廷的蓝白二色,可博物馆富于古典风味的立面上涂满了红色的格瓦拉语录,简直有淹没整幢建筑之势。博物馆大门口站了个年轻人,双手抱在胸前,说:“出于各种原因,博物馆不对外开放。”一个专程从利马赶来的秘鲁印第安人一脸悻悻之色,于是我俩联手,对门口那个年轻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终于打动了他,放我俩进去。 在第一间展厅我看到一具庞大的恐龙骨骼化石,发现者是个立陶宛移民,叫卡西米尔·斯拉佩里奇,因此这具化石也以他命名。展厅里还有雕齿兽,看上去简直就是一辆装甲车。在W.H.哈德逊的肖像边陈列着鸟类标本。最后,我看到了大地獭的遗骨,发现地是拉斯特·霍普·桑德,包括爪子、粪便、骨头(上面还附着一些筋),以及一块兽皮,兽皮上也长着那种从孩提时代已深深铭刻在我脑海中的棕红色毛。兽皮有半英寸厚,上面生满白色软骨瘤,看上去倒像块长毛的花生糖。 拉普拉塔是弗洛伦蒂诺·阿米金诺的家乡。阿米金诺是位孤独的自学成才者,父母都是热那亚来的移民,他出生于1854年,逝世时任拉普拉搭自然历史博物馆馆长。从孩提时代起,阿米金诺就已经开始收集化石,后来他做过文具生意,可最终化石还是挤走了文具,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过,那时他已经蜚声海内外,他的文章多产,而他发现的化石又总是稀奇古怪。 阿米金诺的弟弟一生都在探索巴塔哥尼亚的峡谷,而阿米金诺则坐在家中,把挖掘出的化石分门别类。他想象力惊人,能从最小的骨片中(小到一颗牙、一片爪子)重构起一具大型动物的骨架。他也有个缺点,就是爱用长名字,曾把一种运动命名为弗洛伦蒂诺阿米金诺兽。和所有的第二代移民一样,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可有时爱国主义也会冲昏他的头脑。在一个问题上,他向整个科学界宣战: 大约五千万年前,地球上的各个大陆还在四处漂浮,那时巴塔哥尼亚的恐龙同比利时、怀俄明、蒙古高原的同类并没什么不同。后来恐龙灭绝,温血哺乳运动取其位而代之。研究这一过程的科学家提出,新物种源于北半球,然后逐步迁徙到全球。 最早迁徙到南美大陆的哺乳动物包括伪齿兽和一些南方有蹄目动物,就在那些古老物种到达南美不久,海水淹没了巴拿马地峡,把他们同其他大陆隔绝开。由于没有食肉动物的袭扰,南美大陆上的哺乳动物发展出越来越怪异的体型,出现了体型庞大的大地獭、箭齿兽、豪猪、食蚁兽、轮齿兽、后弓兽(长着长鼻和骆驼般的背)……后来,巴拿马地峡再次浮出海面,各种更符合效率的北美哺乳动物,如美洲豹、剑齿虎,相继涌入南美大陆,将那块大陆上原有的古老物种赶尽杀绝。 阿米金诺博士可不喜欢这种浸透着门罗主义色彩的运动理论。事实是,不少南方物种确实抵抗了北方来的入侵者,不过那些事实尚不足以令阿米金诺满足。他颠倒了所有的证据,试图证明所有的温血哺乳动物都源自南美大陆,然后才向北方迁徙。再后来,他已经有点儿被自己的理论搞得神魂颠倒,又发表文章说人类的发源地也在他的祖国。也正因如此,在某些范围内,阿米金诺的名字和柏拉图、牛顿并驾齐驱。 离开拉普拉塔的白骨堆时,林奈-拉丁命名法几乎已让我天旋地转。我一路赶回布宜诺斯艾利斯,赶到巴塔哥尼亚车站,赶上当晚开往南边的班车。 一觉醒来,长途车正行驶在一片低矮丘陵上。天空灰沉,山谷上挂着团团水汽,地里的小麦正在灌浆,由绿变黄,牧场上黑色的牛群正在吃草。车经过一片又一片柳树林,又行驶过一片又一片草地,掩映在白杨树和桉树背后的庄园在车窗外迅速向后退行。庄园上房子有些是筒瓦顶,不过大多数是铁皮顶,漆成红色。有些桉树长得太高了,树冠都被大风吹折了。 九点半,车在一处小镇停下,希望能在这儿找到比尔·菲利普斯。他的祖父是巴塔哥尼亚高原上的拓荒者,至今他在那里还有几位叔伯兄弟。镇上全是带伸出的檐口的单层房屋和商店,排列得像棋盘。镇中心广场是座公园,里面立着小镇的解放者--圣马丁将军的半身塑像。公园四周的道路都铺上了沥青,不过风从背街小巷蹿出来,还是在公园里的花草和塑像上蒙上一层灰。 两个农场主在酒吧门口停下皮卡,到酒吧里面喝玫瑰红葡萄酒。一位老者蜷曲着上身,前面放了一壶巴拉圭茶。酒吧后部的墙上悬挂着伊莎贝利塔和庇隆的画像,画像中的庇隆脖子上围着蓝白相间的围巾,看上去又老又拙。另一幅画像中,和庇隆在一起的是艾薇塔,那时的他看上去年轻许多,也更具威胁。第三幅画像中的人物是罗莎将军,嘴角向下撇着。庇隆崇拜在画像中的表现可谓千姿百态,数不胜数。 一个老妇人给我递上一块硬得像皮革的三明治,一杯咖啡。我去找人时可以把包放在这里,她说。 “菲利普斯住得很远,在山里。” “多远?” “八里格里格为英国旧里程单位,一里格约三英里。--译者,不过说不准会碰上他,他上午常到镇里来。” 出了酒吧,我打听了一圈,那天上午谁也没见过那个外国佬菲利普斯。我找了辆出租车,跟司机砍起价来。司机瘦瘦的,属于那种天生不知道愁为何物的人,估计是意大利人。他好像挺热衷于跟客人讨价还价,最后谈妥了价,他先去买汽油去了。我把背囊放在路边,抬头仰望圣马丁将军的塑像。就在这时,出租车开到我面前,司机跳出车外,兴冲冲地对我喊: “快,快,我见到鬼佬菲利普斯了。快,那边。” 他好像并不在意丢了桩生意,我说给他钱也不肯收。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国家。 对面,一个身材不高但很壮实,穿着咔叽布灯笼裤的男人沿街走来,脸上挂着几分孩子般的欢悦,脑袋后的头发竖起一撮。 “比尔·菲利普斯吧?”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猜的。” “走,跟我回家坐坐。” 我上了他的旧皮卡,车开出镇子。靠乘客一侧的车门撞过,打不开。车在镇外一座锈迹斑斑的铁皮屋门口停下,带上一位满脸皱纹、头发枯黄的巴斯克人,这时车里的人要从司机一侧鱼贯而出。那个巴斯克人有点儿头脑简单,在菲利普斯家附近的牧场上干点零活儿。细窄的道路切过平坦的大地,到处可见牛群,还有黑色的亚伯丁安格斯羊。牧场四周的围栏保养极佳,差不多每隔五英里就会经过某处庄园的奢华大门。 “这一带住的都是巨富,”比尔说。“我家在上面,属于牧羊区。家里也养了几头泽西奶牛,不过那里的水草可养不起大牛群。要是来场严重干旱,我就玩完了。” 比尔把车拐下大路,向远处一片淡淡的石山开去。天上的云雾终于开了条口子,那片小山之外是更多、更高的山脉,连成一条线,闪耀着同白云一样的颜色。阳光照在山的一侧,整座山似乎都在发光。 “你到这儿来是为了达尔文,还是就想见见我们?” “就想见见你们,不过达尔文,什么意思?” “他也到过这儿,看见那座山了吗?现在能看到了,就在车左边。达尔文去布宜诺斯艾利斯时爬过那座山,我自己都没爬过。刚搬到新牧场,要干的活儿太多了。” 路在上升,最后变成坑洼不平的小道。比尔在一处农舍外停下车,下车去开院门,一条狗冲了出来。比尔两步跳回车厢里,狗在外面弓着身子,恶狠狠地冲我们狂吠。 “我们家左右都是意大利人,意大利人把整个地区都占了。四十年前搬来的,都是一个村子的,个个都是狂热的庇隆分子,不可靠。他们的处世之道再简单不过了,先像苍蝇一样下仔儿,然后就闹着土改。开始时他们谁家的土地都不小,可不停地闹分家,再分家。看见那幢房子了吗?那儿。” 小道急剧上升,整个地区在我们身后展开,一片布满牧场的盆地,中间嵌着几道石质山峦,在猛烈的日光下闪闪发光。几乎所有的农舍都掩映在白杨丛中,只有几座新建的房屋突兀地立在白色的岩石上,四周空无一物。 “那家人刚分了家,老家伙一走,两个儿子就吵开了。大儿子分到最好的一片地,盖起了新屋子。小儿子热衷于地方政治,还想染指外国移民的好牧场。我家的牧场刚好够了,犯不上跟他一起装腔作势。再说了,那帮小子在他们的狗屁意大利村子闹得欢的时候,我已经是阿根廷公民了。” “就要到地头了,”他说。 他停下车,让搭车的巴斯克人先下车,那人下车后向山下走去。他家的房子是预制板盖的,紧贴着光秃陡峭的山坡,有两间屋,窗户很大,采光和视野极佳。 “别理安妮玛丽,”比尔说,“家里一来客人她就闹别扭,好像觉得来了客人就要干更多家务似的,真不是块持家的料。反正别理她就是了,其实她也挺喜欢有客人来。” “亲爱的,来客人了,”比尔大声呼叫。 我听见一个女性声音回答:“是吗?”卧室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比尔看上去不大高兴。他拍了拍家里的狗,于是我俩谈起狗来。我看了看他的书架,发现几乎所有优秀书籍架子上都有了。他正在读屠格列夫的《猎人笔记》,于是交谈又转到屠格列夫身上。 一个小男孩从卧室门后面悄悄伸出头,男孩穿着蓝裤子和刚刚洗熨过的衬衫,怯生生地望着家里的客人,大拇指还含在嘴里。 “尼克,过来打个招呼,”比尔对男孩说。 尼克转身跑回卧室,卧室的门又关上了。最后,安妮玛丽终于露了面,和客人握了握手。她显得拘谨而烦躁,实在无法理解自己的父亲到底搭错了哪根筋,要带个陌生人到家里来。 “我们家太乱了,”她说。 她笑的时候笑容坦率而灿烂。她身形瘦削,不过看上去很健康,黑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皮肤紧绷。我非常喜欢她的样子,可她开口闭口的“我们乡下人”。她曾在伦敦和纽约工作过,懂得待客之道,也为自己刚才失礼之处道了歉。“要是事先知道有客人来,就会……” “没关系,”我说,“没什么打紧的。”可看得出,那对她很紧要。 “家里来了客人,午饭还要点儿肉才够。你们干吗不带尼克到下面牧场去玩一会儿,我把家里先收拾收拾。” 比尔和我等着尼克换下刚刚换上的那套衣服,那套衣服完全是为了在我面前出现才换上的。在我们经过的第一片牧地上有几只鸟,长着棕色羽毛,长长的鸟冠和尾羽。 “那叫什么鸟,尼克?”比尔问。 “库拉卡。” “没见过更丑的鸟了,”比尔说。 “那儿,是特洛特洛鸟,”尼克说。 一对黑白相间的鸟飞起,在我们头顶上盘旋,发出尖厉的叫声,警告同类,有敌人。 “没听过更难听的叫声了,讨厌人类,那种鸟绝对讨厌人类。” 小路穿过一片枯黄干燥的草地,通向一座建在避风的空地上的农舍。农舍上的房子是混凝土建筑,从里面跑出一个精瘦的孩子,叫迪诺。他和尼克一起在院子里玩,大叫大嚷。院子里有口药浴池,里面盛满黏稠的绿色液体。比尔叫上两个孩子,带他们到远离那口药浴池的地方。 “前两个月,刚刚有家邻居的孩子在药浴池里淹死了,真不幸。那天是星期六,父母午饭时都喝醉了。感谢老天,那家女人又有了,她的第九胎!” 那家男孩的父亲走出来,向比尔脱帽敬礼,比尔吩咐他宰头羊。我们在农场里四下转转,看看泽西种奶牛、刚出生的公羊,还有麦克考米克牌拖拉机。 “凭我们的汇率,知道那个鬼东西花了我们多少钱?你都不敢信!买不起第二台了。知道在这儿,大家日夜为什么而祈祷吗?欧洲冬天气候恶劣,那样羊毛价格就上去了。” 我们走近果园,迪诺的父亲已经把一架宰好的羊挂到苹果树上,他家的狗在旁边的草地上正嚼着一堆紫色的东西,那是羊的下水。他把刀挥向羊脖子,羊脑袋就离开了身体,拿在他手上。没了头的羊还挂在树上,他用手把它扶扶稳,然后切下一条腿,交给比尔。 回来的半路上,尼克问能不能拉客人的手。 回来后,安妮玛丽对我说:“真不知道你对尼克施了什么魔法,通常他讨厌客人。” 傍晚,比尔开车送我去布兰卡港,路上我俩还去见了位苏格兰人,为了头公羊的交易。 桑尼·乌尔库哈特的农场坐落在一片平坦的土地上,距大路约三英里。自从印第安人袭击的年代以来,这块农场父子相传已历时四代。通向农场的小路上设了足足四道铁丝门。夜晚静谥,只有特洛鸟的鸣叫声。我俩的车向一片黑漆漆的柏树开去,树丛中透出一点灯光。 苏格兰人喝止狂吠的狗,带我俩穿过一条狭窄的门廊,走进一间高大的厅堂。厅堂里灯光暗淡,只开了一盏灯泡,四面墙漆成绿色。屋里点着一堆火,火四周放了几张维多利亚式带木质扶手的安乐椅。墙上高高地挂着几张印刷画,画中的太太们穿着带裙衬的长裙。 桑尼·乌尔库哈特一副饱经风霜的相貌。皮肤上青筋暴露,棕黄色的头发齐刷刷梳向脑后,从中间分开。他喉结粗大,脸上有几颗痣。长年在阳光下劳作,又不戴帽子,后颈上纵横交错布满褶皱。他的双眼是浑浊的蓝色,布满血丝。 他和比尔完成了公牛的交易,然后比尔谈起了农场价格和土地改革,桑尼时而点头,时而摇头。他坐在张生火凳上,小口小口地酌杯中的威士忌。对于苏格兰,他还保存了对自己血统的几分自豪,还有对方格裙和风笛的模糊记忆,不过那都属于老一辈人过节时才出现的东西了。 他叔叔和婶婶刚好也在,他俩从布宜诺斯艾利斯来看自己的侄子,我们的造访让他婶婶很开心,一直在烤东西,然后端出一块蛋糕,上面撒着白糖,里面有果仁。她切下的蛋糕又大又厚,放在精致的瓷碟上,碟子上还放了把银质的叉子。其实我俩已经吃饱了,但怎么可能拒绝?她又为桑尼切下一块。 “我不吃蛋糕,你又不是不知道。” 桑尼有个姐姐,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做护士。他们的母亲去世时,她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回来,可跟桑尼家的帮工吵了起来。那个帮工有一半印第安血统,晚上就睡在屋里。她憎恶帮工身上的刀,更憎恶他在餐桌旁玩刀的样子。她很清楚,那个帮工对桑尼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大多数晚上,两人一起喝酒,有时能喝上一整宿,第二天就睡一整天。她想改变这幢房子,让它更有生气。可桑尼的回答是:“这里过去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 一天晚上,两人都喝醉了,那个帮工对她说了些难听的话。她吓坏了,把自己锁在房里,觉得有什么可怕的事儿将发生。于是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又干起老行当。 她走后,桑尼和帮工打了一架,邻居说实际情况可能更糟。接着,桑尼的叔叔和婶婶来了,可他俩也接手不了农场。好在两人还有点储蓄,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买了幢小房子。那是个不错的住宅区,邻居都是英国人。 两人一直唠叨个不停,桑尼就一直酌着威士忌。他想把那个帮工再找回来,虽然他没说出口,可还是能看出来。 布兰卡港是进入巴塔哥尼亚荒原前最后一个大地方。比尔在靠近汽车站的一家旅馆门口放下我。旅馆里的酒吧也漆成绿色,灯火通明,到处都是打牌的男人。一个乡下男孩站在吧台旁,腿都打飘了,可还昂着头,像个高楚人。孩子挺英俊,长着黑色的卷发,他喝得实在太多了。老板娘把我带到一间房间门口,房间里又闷又热,墙漆成紫色,放了两张床。房间没窗,门开向院子。房价很便宜,不过老板娘一个字也没提房里已经有一位住客。 我躺在床上半梦半醒,这时乡下男孩摇摇晃晃撞了进来,“砰”的一声把自己扔在另一张床上,痛苦地哼哼着,然后又坐起来,开始吐。他吐吐停停,接着又吐,足足闹腾了一个钟头,然后睡着了,鼾声如雷。鼾声再加上呕吐物的气味搅得我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我乘车开始穿越沙漠,睡眼惺忪地望着银白色的云团在天空中旋转,大片大片的荆棘在大风中倒伏贴着地面,在地势高的台地上又重新立起来,从盐碱地上卷起的白色粉尘在空中飞舞。远方,靠近天际线之处,天地融为一体,无形无色。 一过内格罗河,就进入巴塔哥尼亚地界。正午时分,长途车开过架在河上的铁桥,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下来。一个印第安妇女带着儿子下了车。在车上时,她肥胖的身躯占了两个人的位子,嘴里嚼着大蒜头,耳朵上的纯金耳环叮当作响,一顶白色的帽子歪戴在头上,罩住她的辫子。她把自己和自己的行李搬下车,这时,一种空洞而恐惧的神色袭上她儿子的脸。 村里的永久性建筑是砖建的,屋顶上立着黑烟囱和蛛网般的电线。砖瓦房中止之处,印第安人的简易棚屋开始出现,都是用包装箱、塑料布和麻袋片拼凑起来的。 街道上只见一个人,棕色的帽子压得低低的,遮住了整张脸。他背上有口麻袋,迎着随风起舞的白色粉尘,走进了荒野。几个孩子躲在门道里折磨一头羊羔,从一间小屋里传来广播声和肥肉在油锅里的嗞嗞声。门里伸出一只手,扔出一块骨头,门口的狗立即叼起骨头,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街角后。 这儿的印第安人都是从智利南部来的季节工,属于阿劳卡尼亚印第安人。一百年前,阿劳卡尼亚人之凶猛英勇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全身涂成红色,活剥对手的皮,舔从死人胸口里挖出来的心。年轻人的教育包括马球、骑术、酗酒、傲慢和性爱体操。整整三百年的时间里,西班牙人一见到他们就吓得魂不附体。16世纪时,阿隆索·德·厄尔西拉写了一部赞美他们的史诗,正是在那部新传记中他们开始被称为阿劳卡尼亚人。伏尔泰读过那部诗,经伏尔泰之手,阿劳卡尼亚又成了高贵的野蛮人的代名词之一。如今,阿劳卡尼亚人依然十分强悍,不过他们要是能戒掉酒还会更强悍许多。 村外有灌溉地,地里种着玉米和南瓜,还有长着樱桃树和杏树的果园。沿河的柳树枝条被风吹得翻转过来,露出银白色的叶底。印第安人在砍柳树,有些是新砍的,空气中还有树汁的气味。安第斯山上的融雪令河水暴涨,水流湍急,被淹入水中的芦苇在水流的冲击下向一侧倾斜。紫燕正在追逐飞虫,一旦它们飞得高过峭壁,就遇上了强风,被风拍下来,扭几下身躯,拍了拍翅膀,又低飞在河面上。 峭壁耸立在渡口之上,我沿条小路爬到顶,向上游智利的方向远眺。河水在像骨头一样白的石壁间奔流,两岸各有一条祖母绿色的农耕带。荒漠在石壁的远方。天地间唯余风的声音,在荆棘丛中呼呼作响,吹过干死的草丛更发出尖利的哨音。天上有只飞鹰,岩石悠然自得地趴着一只黑甲虫,此外再无一点生命的迹象。 巴塔哥尼亚大荒原并非由砂或砾石形成的沙漠,它的地表上覆盖着一种灰色带刺的灌木,把它碾碎会发出一种苦辛的气味。同阿拉伯的大沙漠不一样,这里并未创生出某种波澜壮阔的精神,不过在人类之经历中它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查尔斯·达尔文发现,这片土地的负面特质对他有无法抵挡的魔力。在《号角号之旅》中,他试图解释(虽然并不令人信服)为何在目睹了天地间那么多的奇景后,这片“干旱缺水的荒原”在他心里的位置还是那样难以撼摇。 19世纪60年代,W.H.哈德逊来到内格罗河,追踪在他的家乡拉普拉塔过冬的候鸟。许多年以后,当他租住在诺丁山时,穿过百叶窗,他的思绪又回到那次旅行上。于是他写了本回忆录,那么明理、那么沉静,相比之下,梭罗简直就是在夸夸其谈。哈德逊在他的《巴塔哥尼亚的悠闲岁月》中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回答达尔文的问题,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在荒原上漫步的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了一种原始的宁静(那些生活简单的野蛮人也熟悉这种感觉),或许那正是宗教的宁静。 哈德逊在这里旅行时,内格罗河还曾是一座非同一般的王国的北部边界。时至今日,那座王国还在巴黎维持着流亡宫廷。 十月,一个细雨如丝的下午,阿劳卡尼亚和巴塔哥尼亚公国的大公裴力腓殿下在他位于巴黎水产交易区的公关公司接受了我们的觐见。到那儿的一路上,我经过《人类》报社(一家马克思主义报社)、一家正在放映《皮诺曹》的电影院,还有一家出售巴塔哥尼亚狐狸皮和鼬皮的皮货店。觐见时在场的还有宫廷的长史大臣,一位有法国血统的阿根廷青年,上身的衣服跟裤子不大配,上别着皇家勋章。 大公殿下身材短小,穿了套棕色呢西服,嘴里叼着的欧石南烟斗弯曲下垂,和下巴在一个平面上。他刚刚从东柏林公干回来,手里不屑地晃着一份《真理报》。他向我展示了一份长篇手稿(正在寻找出版商);一张两个阿劳卡尼亚人手举三色旗的照片,那是他的公国自己的三色--蓝、白、绿;一份法庭裁决,允许裴力腓·布瓦里在自己的法国护照上使用皇室头衔;还有一封萨尔瓦多驻休斯敦领馆领事的来信,确认他是一位流亡的国家元首。此外,还有一些他的信函,发信人有庇隆总统、艾森豪威尔总统(这封被特别装裱了起来),还有蒙特祖马大公,一个自称拥有阿兹特克王国王位的家伙。 分手时,他送给我一本《阿劳卡尼亚高级研究手册》。 “无论我做什么,”大公说,“都能有所斩获。” 1859年春,一个名叫奥雷利安托万·德·图尼斯的律师关闭了他位于佩里格街的事务所,回首向拜占庭风格的大教堂的侧影投去最后一瞥,然后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他手里的帆布包里装了从家族的联合账户中取出的两万五千法郎,加速了家族的衰败。 他出生于一个务农的家庭,是那个家庭的第八个儿子。那个家庭居住在一个叫谢兹的小村庄,属于一个正日渐土崩瓦解的乡村士绅社会。那年,他三十三岁,单身,加入了共济会。凭一点手腕,他把自己的先祖追溯到某位高卢罗马时代的参议员,从而为自己骗了个“德”的贵族头衔。他长着一头黑色长发,黑色的胡须,一双眼睛总是一股迷离不定的神色。他穿着华丽,腰挺得笔直,行动中总带着空想家无需理性根基的勇气。 经过伏尔泰的转手,他接触到厄尔西拉的史诗,知道了在智利南部还生存着一支桀骜不驯的印第安部族。穆拉特过去不过是个在马厩里干活的小子,后来不也成了那不勒斯国王?贝纳多特原本就是个来自波城的律师事务所职员,不也成了瑞典国王?奥雷利安托万有了个构想:阿劳卡尼亚人会拥戴他为国王,带领他们建立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王国。 他登上一艘英国商船,隆冬季节绕过合恩角,在科金博登上智利荒凉的海岸。在那儿,他同另外一名共济会员住在一起。很快,他就了解到,阿劳卡尼亚人正在尽最后的努力抵抗共和国的统治,也是这时他开始与阿劳卡尼亚的酋长马尼尔通信,为他们鼓励打气。十月,他渡过比欧比欧河,那将是他梦想中的王国的界河。 与他同行的除了一名通译外还有两名法国人,拉谢兹和德方丹,分任他的外交大臣和法务大臣。其实那不过是两个随行的幽灵,名字都是依两个小村庄之名起的--谢兹和方特,他俩的存在只限于陛下的幻想中。 奥雷利安托万在一片开着紫红色花的低矮灌木中艰难前进,偶遇一位年轻骑手。那人不但告诉他马尼尔已经去世了,还把他领到继任的新酋长奎拉潘那里。这个法国人欣闻这里的人和他一样憎恶共和国这个字眼,不过有桩事他并不知情:马尼尔酋长临终前预言,战争和奴役将随着一个白皮肤陌生人的到来而结束。 阿劳卡尼亚人的欢迎更鼓舞了奥雷利安托万,他宣布在此建立一座立宪君主国,王位在他的家族中传承。他在文书上签下如蛛丝般绕来绕去的皇家签名,又自己补上德方丹法务大臣的签名,然后把副本分别传送给智利总统和圣地亚哥的报社。三天之后,来了一位骑手,由于两度穿越科迪勒拉山脉而精疲力竭。他带来了新消息:巴塔哥尼亚人也接受了他的王国。于是奥雷利安托万签发另一份文书,兼并了从南纬四十二度到合恩角间的整片南美大陆。 如此之壮举令他自己都头昏目眩,站不稳脚跟,于是他隐退到瓦尔帕隆索的一幢出租公寓里,忙着起草宪法,组建武装力量,计划到波尔多的邮轮航线,为国歌撰写歌词(作曲者是瓦尔迪维亚一个叫吉勒莫·弗里克的人)。他给老家的报纸发去一封公开信,鼓吹他的“新法兰西”是片土地肥沃、矿产丰富的土地,完全可抵消法国失去的路易斯安那和加拿大。至于这里遍地都是好战的印第安人,他在信中一个字也没提。另一份报纸《光明报》调侃道,人们对“新法兰西”的信心就像图尼斯先生的前主顾们一样足。 九个月以后,身无分文,到处碰壁,他带着一匹马、一头骡和一个叫罗塞尔斯的仆人回到阿劳卡尼亚。进入第一座村庄时,他的臣民都喝得醉醺醺的,不过他们立马振奋起来,传下话去,召集大伙聚集。国王陛下向自己的臣民宣讲自然法则,宣讲国际法,印第安人则大呼“万岁”。他披着棕色斗篷,头上扎了根白头绳,僵硬地摆出拿破仑般的手势,向自己的臣民致敬。一群赤身裸体的印第安骑士把他围在当中。他缓缓展开手中的三色旗,高呼:“部族团结,万岁!一位首领!一面旗帜!” 陛下幻想着组建一只三万人的部队,以武力确定国界。战争之风声在山林间呼啸,那些四处游走的私酒贩子纷纷逃回文明世界。河对岸,白人定居者看到了狼烟,恐惧中向自己的军队也发出讯号。就在这时,罗塞尔斯给自己老婆写了张纸条(他的手笔也只有她才能读懂),告诉她,自己正计划绑架这位法国冒险家。 奥雷利安托万在各个定居点间穿梭,不带护卫。一天中午,他在一处河岸上准备吃午饭。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之中,一点也没留意到罗塞尔斯走在他身后的林子里,跟一帮带武器的人窃窃私语。一个沉重的躯体压上他的肩头,几只手捉住他的胳膊,更多的手剥去他身上的所有财物。 智利骑手们把这位国王劫持到省首府洛斯·安吉利斯,然后一根绳子把他牵到总督唐·克里里奥·萨万德拉面前,总督是个爱国心很强的地主。 “你会说法语吗?”囚徒问道。开始,他还宣扬他的皇家权利,可最后提出送他回自己的老家。 萨万德拉也知道奥雷利安托万的要求已经小得不能再小了,“但是,”他说,“你要像个普通囚犯一样接受审判,这样才能阻吓其他人,让他们别学你的样。” 洛斯·安吉利斯的监狱又暗又湿。奥雷利安托万睡觉时,看守故意拿灯笼在他脸上晃来晃去。他患了痢疾,躺在可以拧出水的稻草上,痛苦地辗转反侧,时时看见绞架的幻影。在某段神志清醒的时刻,他立下了王位继承诏书:“寡人,奥雷利安托万,单身,凭上帝之恩与万民之愿,等等。”王位被传给他的老父亲,那时可能正在自家地里摘核桃,之后再传给他的兄弟和他们的子弟。 接着,他开始掉发,一起掉落的还有他统治的意志。 奥雷利安托万最终放弃了王位(当然是被迫),当地的法国领事,卡佐特先生,设法把他从监狱里捞了出来,装上一艘法国军舰,返回法国。舰上,他的配给已很少,不过军官们常请他到军官餐厅和他们一起用餐。 他开始在巴黎流浪,头发又长出来了,比过去更长、更黑,而他对权力的欲望也澎湃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在自己的回忆录中,他写道:“惨败佩罗纳之后的路易十一世,还有失利帕维亚之后的弗朗索瓦大帝,他们依旧是法国伟大的君主,丝毫不逊色于以往诸君。”不过,他的遭遇沿袭了其他被赶下王位的君王的命运:东奔西走,想重返王位;破旧小旅馆里的庄严宣誓;赐予爵位,以买两斤肉的价钱(一度,他的宫廷掌玺大臣是安托万·日默内·德·拉·罗沙,圣瓦伦丁公爵,士麦那大学院士,其他科学机构成员);诱上几个暴发户,招募一帮老兵;最后当然还有从未动摇过的信念,上帝定下的等级制度体现于君王身上。 三度他试图回去。三度,他出现在内格罗河边,向上游出发,准备越过科迪勒拉山;可每一次他都被挫败,被别人打包送回法国,一次是由于印第安人的背叛;还有一次则是被警惕性很高的阿根廷总督抓了个正着(他做了番伪装,剪短了头发,戴副眼镜,用让·普拉特这个化名,可还是被那位总督认了出来)。关于他的第三次失败有种种不同解释,有的说高楚人太多的肉食导致肠梗阻;也有的说共济会成员在他的食物里下了毒,因为他背叛了自己的誓言。史实是,1877年,他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家医院的手术台上,奄奄一息。一艘法国邮船公司的蒸汽轮把他带回波尔多,从那儿他去了图尔图瓦拉克,住在他做屠户的侄子家。之后一年中,他在村里做点街边煤气灯的活儿。1878年9月19日,他离开人世。 这以后,阿劳卡尼亚和巴塔哥尼亚王国的历史已同南美政治脱了干系,成为法国资产阶级的嗜好。由于图尼斯家庭已经没有王位继承人,某个古斯塔夫·阿希尔·拉维阿德篡夺了王位,自称阿希尔大帝。阿希尔是兰斯人,他母亲开了家洗衣店,当地人都管那家店叫“绿青蛙城堡”。他是波拿巴王朝的支持者,共济会成员,莫埃与尚东公司的股东,阻拦气球专家(他自己的长相多少也像个阻拦气球),还认识魏尔兰。他的宫廷一天也没有离开巴黎,不过在毛里求斯、海地、尼加拉瓜设有领事馆。当他试图接触梵蒂冈时,一位智利主教说:“这个王国只存在于喝醉酒的白痴的脑子里。” 第三任国王,安托万·克罗医生(安托万二世)曾做过巴西皇帝多姆·佩德罗的医生,在阿涅尔装了一年半门面后也就撒手人寰。他是位业余版画家,有个兄弟叫查尔斯·克罗,善于设计制造各种檀香木匣,还以檀香木匣为题写过一些诗。 克罗医生的女儿继承了王位,之后又传给了自己的儿子雅克·伯纳德。于是,又有一位阿劳卡尼亚王国的君主锒铛入狱,这次是因为在贝当政府任职。 裴力腓·波尔利是雅克·伯纳德的继位者。他作风低调,只用世袭大公这一头衔,还修复了谢兹的农舍,准备向旅游者开放。 我问他,有没有读过吉布林的小说《即将登基的人》。 “当然。” “吉布林小说中的主要人物,皮切和德拉沃特也是共济会成员,不觉得有点离奇吗?” “纯属巧合。” 离开内格罗河,我继续南行,去马德林港。 1865年,一百五十三名威尔士移民走下三桅帆船米摩莎号,在这里上岸。这些移民都是穷人,有的来自废弃的矿区,有的参加过失败的独立运动,还有的无法接受议会禁止在学校中使用威尔士语的禁令,于是他们一道踏上了寻找新威尔士之旅。他们的头儿已经把地球表面梳理了个遍,想找到一片尚未被英格兰人污染的土地,最后选中了巴塔哥尼亚,因为那里极度偏远、气候恶劣。发财致富并非他们的目标。 阿根廷政府把丘布特河流域的土地划给他们,从马德林港到那里有四十英里,要穿过一片荆棘丛生的荒漠。当他们最终抵达那条河谷时,他们的印象是:赐予他们土地的是上帝,而不是政府。 马德林港是个小镇,街道两边尽是破旧的混凝土建筑、铁皮屋,还有铁皮仓库。花园里的植物被大风压得贴在地面上。镇里有块墓地,里面种着墨绿色的杉树,黑色大理石墓碑反射着日光。《暗夜飞行》中描述的风暴仿佛就发生在这一带。 漫步在这里的海滩,抬头看着远处的峭壁,齐整的顶端环绕着海湾,峭壁也是灰色,不过色调比海水和天空的那种灰略浅。海滩也是灰色,到处是企鹅的尸体。走到半路,遇上一座纪念威尔士人的混凝土纪念碑,看上去倒有点像地堡的入口。纪念碑两侧的浮雕分别表现文明和野蛮,表现野蛮的一侧雕着特胡切印第安人,赤身裸体,身上的肌肉隆起,像那种苏联雕塑;威尔士人出现在表现文明的另一侧,灰色长须,手持大镰刀的年轻人,胸部丰满的女人手中抱着孩子。 吃饭时,餐厅的服务生手上戴着白手套,端上一大块烤焦的羊肉,“砰”一声把盘子丢在餐桌上,盘里的羊肉都跳了起来。餐厅墙上挂满了一幅巨幅油画,画中的高楚人正在橙黄色的落日中赶牛群回家。一个穿着落伍的金发女人彻底放弃了自己盘中的羊肉,涂起指甲来。一个醉醺醺的印第安人摇摇晃晃进了餐厅,又一连喝下三大杯啤酒,双颊红成一片,两眼也冒着红光。这里喝啤酒用的大杯都是绿塑料杯,做成企鹅的造型。 晚上,我乘长途车去丘布特河山谷,第二天清晨已抵达盖曼村,如今巴塔哥尼亚的威尔士人中心。河谷大约五英里宽,灌盖地和白杨防风林在河谷中像丝网一样密布,两端是白色峭壁--简直就是缩小版的尼罗河谷。 盖曼村老一点的房子是红砖盖的,带推拉式窗户和整洁的菜园,常青藤修剪得沿门廊向上攀爬。有一幢房子的名字叫鹪鹩巢,房子内部,墙刷了白浆,门漆成棕色,黄铜把手打磨得锃亮,还有一座堪称古董的落地钟。移民们刚来时没带多少财产,但都会带上自家祖传的钟。 琼斯太太的茶叶店在村子的另一头,那有座小桥,是通向贝塞尔的必经之路。她家的李子树上果子已熟了,花园里开满玫瑰。 “我走不动了,亲爱的,”她在电话里说。“你得过来,咱们在厨房里聊会儿。” 老太太已八十多了,看上去四四方方,坐在椅子上,背靠着一张擦得干干净净的餐桌,双手忙着填柠檬甜心饼。 “一步也走不动了,亲爱的,腿脚不利索了。自打上次洪水后,我就得了关节炎,到哪里都要人抬着。” 琼斯太太指给我看墙上那次洪水留下的水线,超过了漆成蓝色的裙板。 “我被困在这儿,水到了脖子。” 差不多六十年前,她从威尔士北部的班格尔移居此地,打那以后就再没离开这片河谷。我提起自己在班格尔认识的一家人,她居然还记得,说:“真不可思议!这世界真小。” “可能你不敢相信,”她说,“年轻时我可是个大美人。”她又谈起一个曼彻斯特来的小伙子,他送的花,后来吵架,分手,上船。 “国内形势如何?”她问道。“还低迷吗?” “低迷。” “这儿也一样,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琼斯太太的孙子帮忙经营茶叶店。他蛋糕吃得太多,对他自己的健康不好。他管自己的奶奶用英语叫“奶奶”,可除此之外从他口中就再听不到一个英语或威尔士语词儿了。 那晚我睡在宾客之家,店主是个意大利人,半夜还在老式留声机上播放那不勒斯民谣。 清晨,我步行向贝塞斯达出发,脚下的路呈白色,路两边种着白杨。迎面走来一个农夫,他带我去他哥哥家看看,于是我俩下了大路,走上小道,一直走进一所柳树成荫的农家庭院。一条威尔士牧羊犬冲我们叫起来,接着冲过来舔我们的脸。院里有幢低矮的土坯房,带推拉窗和铁皮顶,还有一架马车,以及九部陈旧的农业机械。 这家主人叫阿伦·鲍威尔,一个小个子男人,长年的风吹日晒在他脸上留下道道皱纹。他老婆两颊光亮,笑起来一刻不停。他们家的客厅漆成蓝色,放了张威尔士梳妆台,上面放着几张从威尔士寄来的明信片。鲍威尔太太的大表哥已经离开巴塔哥尼亚回威尔士了。 “他干得不错,”她说,“现在住在德鲁伊特。” 她的祖父来自卡那村,不过她也说不出那在什么地方,她手上的威尔士地图甚至没有把卡那村标出来。 “这种印在毛巾上的地图,还能指望它能标出多少地方?” 我帮她指出卡那村的位置,她一直想知道它的确切位置。 鲍威尔家有个儿子,叫埃迪,还有个女儿。他们家养了五头奶牛、一小群羊,还种了块地,地里有土豆、南瓜、玉米和向日葵;家里还有一座菜园、一座果园和一片灌木林;禽畜包括一匹母马驹、鸡、鸭、狗;灌木林后是猪圈,圈里有只猪正生痂,他们往生痂的地方撒了些药粉。 天很热,鲍威尔太太说:“这种天聊天比干活强,咱们来点阿萨多吧。”说完,她到谷仓里支起张桌子,在上面铺上红白相间的桌布。埃迪点起堆火,他爸爸下到地窖切下半片羊,剔去羊身上的肥脂喂狗。然后,他把羊肉固定在阿萨多上,也就是一个十字形铁架,然后连铁架带羊肉一起放在火上烤。不久,我们就吃上了烤羊肉,还就着一种用醋、大蒜、辣椒和橙汁做的酱料。 “这种酱能去掉肥油,”鲍威尔太太说。 大家一边喝玫瑰红葡萄酒,一边听埃迪讲荒原上的草药。 “这儿的草药什么病都能治,”他说。他的祖父母从印第安人那里学到了这套知识。可现在,一切都变了。 “连鸟都跟以往不同了。三十年前,还有从布宜诺斯艾利斯飞来的欧库鸟。咱们变了,鸟也变了;鸟变了,一切都变了。” 葡萄酒让大家昏昏欲睡。饭后,埃迪让出他的房间,让我睡个午觉。房间的四壁刷成白色,床也漆成白色,床边有张放衣服的灰色柜子。除此以外,房间里就只有马刺、马镫,对称地摆放在木架上。 盖曼村小学校长的妻子把村里的小钢琴家介绍给我认识。他是个瘦削的男孩,敏感,面色苍白,双眼一吹风就流泪不止,一双手倒是红润、有力。村里威尔士合唱团的女士们接纳了他,教他弹奏她们唱的曲目。他接受过钢琴训练,不久就要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音乐学院去深造了。 男孩叫安塞尔莫,父母是开杂货店的,他们的住处就在店铺后面。他母亲亲手做了块蛋糕。她是个高个德国女人,动不动就淌眼泪。她的意大利丈夫发脾气时,她流泪;一想到儿子就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她又流泪。她把自己的所有积蓄都花在了那架钢琴上,可儿子要走了。她丈夫在家时听不得钢琴声,现在,那架钢琴就要沉寂了,而她的泪水也将沾湿衣襟。不过打心眼里,她还是为儿子而高兴,仿佛已看到儿子打着白领带,站立在欢呼的听众前。 圣诞节期间安塞尔莫的父母跟他哥哥一起到海边度假去了,留下他一个人在家练习。他哥哥是个修车工,娶了个壮实的印第安姑娘。瞧人的时候,她双眼直勾勾盯着别人,仿佛对方是疯子。 安塞尔莫对欧洲文化有着极大热情,真正的流浪者的热情。他爸爸不让他弹钢琴时,他就把自个锁在屋里,读乐谱和音乐百科全书中大作曲家的生平事迹。他正在学李斯特的曲目,问了些高深的问题,关于李斯特,还有他与瓦格纳的友谊。我爱莫能助。 村里的威尔士人给予他极大关注。圣诞节时,合唱团的首席女主音给他送去一块蛋糕;团里的男高音则送给他一只瓷碟,碟子上印着企鹅和海狮的图案。这些礼物让他十分开心。 “我要为他们献上一曲,贝多芬的《悲怆》吧,行吗?” 房间里空荡荡的,和传统的德国家庭一样,四墙刷得雪白,窗上挂着带花边的窗帘。屋外,一阵风卷起尘土,吹弯了路边的白杨。安塞尔莫走到橱柜边,从里面取出一座贝多芬的小胸像,放在钢琴上,然后弹奏起来。 演奏精彩,实在想不出再往南还有谁能把这只曲子弹得这么精彩。一曲终了,他说:“再来支肖邦的吧,行吗?”于是他把贝多芬的胸像换成肖邦。“华尔兹还是马祖卡?” “马祖卡。” “那就弹我的最爱,这也是肖邦的最后一支曲子。” 于是,他弹起肖邦临终前口述的曲子。风在街道上呼啸,音乐从钢琴中流淌。能够想象,在你面前是个天才。 圣诞日在噩兆中开始,卡拉多格·威廉姆斯先生(二十年来一直是村里的站长)取出一口大锅,为孩子们的午茶会煮开水。他不在意向河里瞧了一眼,看见河里漂着一具男人的尸体,全身赤裸,已被水泡肿了,卡在一株倒扶的柳树树干上,不是威尔士人。 “可能是个旅游者,”警察说。 安塞尔莫和我一起到戴维斯的牧场上过节。戴维斯是鲍威尔的表亲,但更富足。不算上智利帮工,农场上住了六口人--老戴维斯太太,儿子伊沃尔,媳妇,两个孙子,还有伊沃尔的单身弟弟尤安。 老戴维斯住的房子挺大,有五间房间。上了岁数,她整个人都干瘪了下去,不过她有世上最慈祥的笑容,白发编成辫子。能看出来,慈祥之下是一颗坚强的心。下午,她就坐在靠东头的门廊里(那儿避风),看着花园里的蜀葵和牡丹日日成长变化。1913年,她嫁到此处,自打那以后,客厅里的陈设就没有变过,连刷成粉色的四墙都跟那时一模一样。壁炉架上还放着两只谢菲尔德圆盘,她当年的嫁妆,旁边还有两只陶狗。梳妆台的两边挂着她丈夫的父母的照片,一边一张,他们是从费斯廷约格来的。那两张照片一直挂在那儿,即使她去世后,它们还将会挂下去。 老戴维斯先生去年去世了,卒年八十三,不过尤安一直给她做伴儿。尤安体格结实,长着栗色的眼睛和黑中略带红色的头发,脸上有些斑点,总挂着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戴维斯太太说:“尤安还没成家,不过他喜欢唱歌,是个很棒的男高音。在埃斯特德福德他拿了头奖,他的歌声让听众都落了泪。那次安塞尔莫给他伴奏,两人真是绝配。那孩子钢琴弹得真神了。圣诞节尤安给那孩子送了只碟子做礼物,我也开心。可怜的小东西,看上去太孤单了。在丘布特,要是家里人不支持你,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尤安始终要成个家,可跟谁?这儿缺年轻姑娘,还得是合适的。要是她跟家里其他人合不来怎么办?要是牧场养不起两个家庭怎么办?那就要分家,太可怕了!那样的话,一家人就要离开,在别的地方另立门户。” 戴维斯太太希望那样的事不会发生,至少她活的时候。 伊沃尔·戴维斯住在较小的土坯房里,有三间屋。他个子很高,腰板挺直,头上已经开始谢顶,眼窝深陷入颅骨。他自己非常信教,梳妆台上摆的都是威尔士圣经协会分发的小册子。伊沃尔·戴维斯还无法相信这个世界已变得如人人说的那么糟。 伊沃尔和尤安做所有的农活儿,最重的活儿是在地里挖引水渠。家里的帮工几乎一点儿都不帮手,他在工棚里差不多已住了五个年头了,种自己的一小块扁豆地,再打点零工,够他自己买巴拉圭茶和糖就行了。他从不回智利,大伙怀疑他是不是在那边犯下了命案。 伊沃尔·戴维斯太太是意大利人,性格顶是随和。她父母都是热那亚人。她长着黑色长发,蓝色的眼睛,面色红润,不过不是那种高原气候造成的红色。她不停口地说这真好,那真好。这孩子真漂亮,就算他其实很丑;这天真好,就算外面大雨瓢泼。无论遇到什么不尽如人意的事情,至少她会令它似乎差强人意。她尤其觉得这里的威尔士社区非常好,说威尔士语,唱威尔士歌。不过,作为意大利女人,她无法令自己的两个儿子也爱上威尔士。两人都厌倦了这里的生活,想到美国去。 “问题就在这儿,”格温尼斯·摩根,一位一头金发、挽个发髻的凯尔特妇女说。“威尔士男人一旦跟外国女人结婚,就丢了自己的传统。”格温尼斯·摩根一直未嫁,她想保存这座河谷的威尔士传统,一切还跟以往一样。“可一切都破碎了,”她承认。 伊沃尔·戴维斯太太心里一直想着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她去过水城一次,见过叹息之桥。丘布特离威尼斯太遥远了,威尼斯太美了,比她知道的任何地方都美。 喝完午茶,大家一起去布温克尔温小教堂唱颂歌。伊沃尔开皮卡,带上母亲和老婆,其他人乘一辆道奇车。伊沃尔的父亲在20年代买了辆道奇,一直没坏过,那时的机械造得比现在好。 布温克尔温小教堂建于1896年,坐落在一片农田中央。红色的砖墙外站着六个穿黑西服、戴平顶帽的威尔士人,妇女们在侧房里摆桌子茶具。 安塞尔莫弹风琴,外面风在呼啸,雨点重重地打在窗户上。威尔士人唱约翰·韦斯利写的颂歌,还有些悲婉的歌曲,内容是上帝给威尔士人的许诺。前面是主音歌手清亮高亢的声音,上了年纪的则跟在后面扯着嗓子吼,其中有几乎走不动路的哈伯特·劳埃德琼斯先生,草帽上别着花的琼斯太太,还有格莱德温·修斯太太,大伙都叫她胖太太,还有兰·哈蒙德和戴·摩根。戴维斯和鲍威尔全家人都在,连奥斯卡·鲍威尔,那个“野孩子”都来了,今天他还穿了件T恤衫。 仪式结束,上了岁数的人们拉起家常,孩子们则在长椅间玩起捉迷藏,接着大家一起去喝茶。这已是今天的第二轮茶,不过圣诞节就是喝茶的日子。妇女们从黑色陶瓷茶壶里倒茶,戴维斯太太带了点比萨饼,大家都尝了点儿。安塞尔莫和尤安有说有笑,他俩是好朋友。这会他看上去很精神,不过这是借来的精神。不管谁和威尔士人在一起,看到他们那一张张饱经风霜却开朗舒放的面庞,谁又会不精神呢? 安塞尔莫叫我跟他一起去看诗人。 诗人一个人住在一片河滩地上,河滩上有片没人修剪的李子林,林子中间有两间茅草屋,他曾在布温克尔温教过文学,四十年前来到巴塔哥尼亚,再也没有离开。 我敲敲门,他醒了过来。天上飘着丝丝小雨,他穿衣的时候,我躲在门廊里,瞧着他养的一群蟾蜍。 他的手指紧紧抠住我的胳膊,用炽热得闪闪发光的目光死死盯着我。 “巴塔哥尼亚,”他大声说,“真是个难对付的情人。她会魔法,是个女巫,一旦把你抱在怀里,你就再也逃不掉了。” 雨点敲打着铁皮屋顶。之后的两小时,他就是我的巴塔哥尼亚。 屋里光线阴暗,积满灰尘。屋后部是用木板和包装箱做的书架,上面放满了书、矿物标本、印第安手工品,还有各种贝壳化石,把书架都压弯了。墙上挂着做成杜鹃鸟形的挂钟,两幅版画,一幅潘帕斯印第安,另一幅是高楚人马丁·费雷罗。 “印第安人骑术比高楚人强,”他说。“棕色肢体,赤身裸体,在马背上颠簸。印第安人孩子会走路前就会骑马,他们与自己的坐骑融为一体。” 他的书桌上撒满破杏仁壳,还有他最爱读的几本书--奥维德的《哀怨集》、《农事诗》、《华登湖》,皮加费塔的《麦哲伦之旅》、《草叶集》、《马丁·费丽耶罗诗选》、《紫色大地》,还有布莱克的《纯真之歌》。最后一本他尤其爱读。 他拿起一部文稿,使劲掸去落在上面的灰尘,递给我,是他的诗稿《上布特河上次洪水诗章》。诗稿是他私人在特雷利乌印的,全诗用亚历山大体写成,其中融入了他对世纪末大洪水的幻象,还有对新大坝的颂扬。他一生中发表了两部诗集--《大地之歌》和《滚石》,后一部诗集之名来自随冰川而移动的大小石块,这种石块遍布巴塔哥尼亚荒原。他的诗作主题极其广阔,天地万物无所不入其内。从技术的角度看,够令人惊叹的。他成功地用西班牙语和林奈-拉丁命名法,硬是把业已绝迹的恐龙塞进他的对句中。 诗人递给我一杯黏糊糊的开胃酒,他自制的,让我在椅子上坐下,然后开始朗诵,手舞足蹈,假牙上下咬得格格响。他读的章节缓慢凝重,描写了巴塔哥尼亚荒原的地质变迁。 我问他现在手头上有没有写什么,他幽默地打了下响指。 “我的产出有限。艾略特说过,诗人要有耐心。” 雨停了,我也要告别了。诗人养的蜂巢四周,蜜蜂嗡嗡作响;他种的李树上果子熟了,呈现一种淡淡的阳光色;蓟花的白絮成片在空中飞舞;远处草地上,几只绵羊像移动的白云。 向诗人挥挥手,我向大路走去,上大路后一路西行,向着丘布特河的方向行走,过河后再向科迪勒拉山区进发,一辆卡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车厢里坐了三个人,他们要到山里装一车干草。那一整晚,我在卡车货箱里上下颠簸,第二天早上时身上盖了厚厚一层灰。目光中,第一缕阳光照亮冰雪覆盖的山顶,远方的高坡上白一道黑一道,白的是积雪,黑的是森林。 车驶近埃斯克尔,环绕着小镇的山林上着了一片火。在小镇主街上一家餐馆我吃了早饭,餐厅里的镀铬柜台从屋子一头一直延伸到另一头。柜台的一头盛着牛排、牛肾、羊羔肉和香肠。这里的酒用企鹅造型的陶罐装,带点酸味。每张餐桌边都坐了头戴硬顶黑帽的食客,高楚人的靴子上了油,擦得锃亮,好像六角手风琴。 一个双眼布满血丝的男人离开自己的座位,向我走来。 “能和您说两句吗,先生?” “坐,来一杯。” “你是英国人?” “你怎么知道?” “我能认出自己的同胞,你看上去就跟我们老板一样。” “对。” 他显得十分得意,对另一张桌子上自己的朋友喊:“瞧,我还能认出自己的同胞。” 经那人指路,我去了乡间一处英国人开的种马场,距小镇大约二十英里,那人说场主是个好人,标准的英国绅士。 杰姆·庞松比的牧场位于小山中,冬季牧场在山谷里,夏季牧场在山坡上。除了养马,牧场上还有赫里福特牛,长着黄色胸羽的鹮鸟也出没在牧草中。这是种大型鸟,长着粉红色的双足,鸣叫声显得哀婉。 牧场上的房屋低矮,刷成白色,坐落在一片白桦林中。我敲了敲门,一个西班牙女人应声来开门。 “我丈夫帮个老主顾挑公羊去了,他们要挑出好羊参加展览,到剪毛棚里就能看到他。” 这家主人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英国绅士,中等身材,一头浓厚的灰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双眼呈一种冷冷的深蓝色,脸上布满鼓胀的血管,小腹微微凸出,显出暴饮暴食的迹象。看得出他的着装经过了精心挑选:灰呢子的诺福克夹克上装,硬木纽扣,敞领式咔叽衬衫,熨得笔直的裤子,即擦即亮的皮鞋。 他正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他的雇工安东尼奥身着全套高楚人的行头,一把刀斜插在背上,正赶着一群澳大利亚美利奴绵羊从雇主面前走过。 公羊们被自己身上的羊毛压得喘不过气,嘴里嚼着点苜蓿,一副肥胖症患者面对美食却不得不节食的样子。品种最好的羊身上穿了件棉布套,以防止羊毛沾上泥污。安东尼奥先把穿在羊身上的布套除下来,然后牧场主把手深深插到羊毛里去,张开五指,拨开足足有五英寸厚的奶黄色羊毛。 “你从英国哪儿来?”牧场主问我。 “格洛斯特郡。” “在西部。” “我可真他娘的,西部,对。我老家在奇彭纳姆,可能你从没听说过那个地方,在威尔斯郡。” “离我家只有十五英里。” “那可能是另一个叫奇彭纳姆的地方。英国如今世道如何?”他换了个话题,避开地理位置上的争议。“世道不会太好吧?真他娘的!” 那晚,我和牧场帮工住在一起。夜里很冷,他们给了我张吊床,一领黑色的冬季厚斗篷当盖被。除了斗篷、煮巴拉圭茶的茶具和随身带的刀,雇工们一无所有。 早上,白色的车轴草叶上结了厚厚一层露水。我沿小路向特莱夫林的威尔士村落进发。脚下的山谷里,铁皮屋顶在日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磨房已映入眼帘,普通的维多利亚式磨房,不过村边有几间造型奇特的木屋子,屋顶带几度倾角。走近后,发现其中一间是水塔,顶上飘着一面旗子,旗子上写着“巴哈伊教学校”。 门里露出一张黑人面孔。 “你好。” “在散步。” “进来坐坐。” 特莱夫林的巴哈伊教学校里有一个玻利维亚来的黑人,特别黑,特别强壮;还有六个波斯人,之前都是德黑兰大学的学生。不过今天只有一个波斯人在。 “都是男人,”玻利维亚人窃笑,“极为虔诚。” 玻利维亚人正在用罐头盒做钓鱼坠子,打算到湖里去钓鱼。波斯人这会儿正在冲凉。 这几个波斯人来到巴塔哥尼亚,传播他们的世界宗教。他们钱包足,把这个地方塞满了德黑兰中产阶级的垃圾--葡萄红色的博卡拉壁毯,稀奇古怪的靠垫,黄铜圆盘,还有印着伊朗王国景色的香烟盒。 今天在的波斯人叫阿里,他穿着沙龙装从淋浴间神气地走出来,皮肤白得让人觉得不健康,黑色的汗毛水还未干,紧贴在皮肤上。他一双眼睛真大,一切情感全暴露其中,黑色的胡须微微下垂。他一屁股坐在一堆靠垫上,吩咐玻利维亚人去洗衣服,然后和我谈起国际大事。 “波斯是个十分贫穷的国家。” “波斯富得流油。” “波斯怎么能富起来,美国人把财富都抢走了。” 阿里带我去学校里四下转转,图书馆里的书都是关于巴哈伊教的,我抄下了两个书名--《上帝的怒火》和《与狼之子的书信集》。图书馆里还有一本《写作指南》。 “你信什么教?”阿里问我。“基督教?” “今天早上我凑巧没有什么具体信仰,我的上帝是徒步旅行者的上帝。要是你也长途跋涉,或许你也不需要别的上帝了。” 听到我的话,玻利维亚人可开心了。他要走到湖边去钓鱼。 “你觉得这位朋友怎么样?”阿里问我。 “挺不错,我挺喜欢他。” “他是我的朋友。” “看得出。” “他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他的脸几乎贴到我的脸上。“这是我们的房间。”他打开一扇门,里面有张双人床,枕头上立着一只填充玩具娃娃。墙上挂了根皮鞭,还有一把大砍刀。阿里取下砍刀,在我面前挥了挥。 “砍死不信教的。” “把那玩意儿放下。” “英国人都是恶棍。” “我说把刀放下!” “开个玩笑,”他把刀又挂回墙上。“这儿很危险,阿根廷是个危机四伏的地方,我还有把左轮儿。” “我可不想见识。” 接着阿里又带我看花园,面对花园发出啧啧赞叹。巴哈伊教徒也开始染指雕塑和园艺,那个玻利维亚人在园里铺了条石子路,那可真是条让人发狂的石子路。 “你该走了,”阿里说。“我累了,要睡会儿。” 玻利维亚人不想我走,今天天这么好,他真想去钓鱼。 米尔顿·伊文斯是特莱夫林村创建者的儿子。他六十一岁,圆滚滚的脸上留了两撇小胡子,对自己的英国血统充满自豪。他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就是“再给我来杯马尿”。于是,他不会说英语的女儿就会给他端上一杯啤酒。“啊,马尿,”说完后,他就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的父亲,约翰·伊文斯,当年乘米摩莎号来到巴塔哥尼亚时还在襁褓之中。他是他那代人中第一个能像印第安人一样骑马的。地里干活,喝茶,上教堂,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可不对他的胃口,于是他定居在更高的科迪勒拉山区,在那儿发了财,建了现在的磨房。一切都建好后,他带全家人回威尔士过了一年。米尔顿在那儿上过学,一提起当年他坐在桥上钓鱼的事儿,他的话可多了。 他指给我看他父亲为自己的坐骑建的墓。一圈白栅栏里种了片金合欢花,花的中央放了块大石头,上面刻了几行字: 我的爱马厄尔马拉加拉长眠于此。1883年3月14日,我从科迪勒拉山返家途中,它从印第安人手中救我一命。 那个月初,约翰·伊文斯和三个同伴,休斯、佩里和戴维斯骑马沿丘布特河谷向西行。他们住在一个友好的酋长的帐篷里,草原在他们眼前展开,远方是科迪勒拉的山峰。不过由于粮食已耗尽,他们决定返程。由于坐骑在石头上磨破了蹄子,他们行程缓慢,在马鞍上足足呆了三十六个小时。佩里和休斯耷拉着脑袋,手中的绳已松弛下来;伊文斯比他俩壮实,打了两只野兔,那晚四个人还有东西填肚子。 第二天中午,他们要穿过一条山谷,山谷里扬着白色的灰尘,遮天蔽日,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伊文斯赶紧催动厄尔马拉加拉,冲出印第安人标枪的射程。他回头一看,佩里和休斯已跌下自己的坐骑,戴维斯倒还在马上,不过腰上插了一支标枪。他的坐骑甩开了印第安人,可前方出现了条又宽又深的旱沟,是上次发大水时洪水冲出来的。印第安人越追越近,伊文斯用马刺狠狠踢了下马屁股,厄尔马拉加拉腾空而起,跃过足足有二十英尺宽的深沟,落在对面的碎石堆上,向远处奔去。印第安人看出前面是个英勇的汉子,也就没再追赶下去。 四十小时后,伊文斯骑马回到威尔士人的定居点,把三个同伴的死讯报给定居点上的首领刘易斯·琼斯。 首领说:“约翰,印第安人是我们的朋友,他们从没杀过威尔士人。” 后来,首领听说有支阿根廷巡逻队侵入了印第安人的领地,这时他意识到约翰说的是实情。伊文斯带了四十个人回到发生截杀的地点,快到那里时,远远就能看到秃鹫在低空盘旋。尸体身上的肉已经被秃鹫啄光,他们的性器官被割下来塞在自己嘴里。刘易斯对伊文斯说:“你有老天保佑,约翰,没像他们死得那么惨。” 大家拾起残骸,掩埋起来。现在,那一地点上立了块大理石石碑,上面刻着安妮·格里菲斯的颂歌中的一句话:“将有一万个奇迹……”(安妮·格里菲斯是个颇有点儿神秘色彩的姑娘,她来自蒙哥马利,住在一座偏远的山区牧场,去世时还很年轻。) “你不打算找份活儿干吧?”米尔顿·伊文斯问我。正是午饭时间,他用一柄短剑插起一大块肉,递给我。 “不大想。” “有意思。你让我想起鲍比·戴维斯,也是个英国年轻人,跟你一样,在巴塔哥尼亚到处游荡。一天,他来到一座庄园门口,对主人说:‘要是您能给我份活儿干,您就是圣人,您妻子也是圣人,您孩子是天使,您家的狗是世界上最善良的狗。’ “可那家主人说:‘这儿没活儿给你干。’ “‘要那样的话,’鲍比说,‘你就是婊子养的,你老婆是婊子,你家孩子是猴崽子。那条狗呢?我要踢它的屁股。’” 说起这个故事,米尔顿笑得前仰后合。接着,他又说了个如何治羊身上的癣的故事,是从给羊洗药水澡的帮工那儿听来的。故事中最关键的部分是:“先往羊嘴里塞一块糖,然后对着羊屁眼儿猛吸,直到嘴里有甜味儿。”他连说了两遍,生怕我没听明白。我撒了个谎,实在受不了第三遍。 米尔顿要忙着打干草了,我离开他,向北行,来到一个叫埃普延的小定居点。 那天晚上很热,天色已相当暗,埃普延唯一一家商店的店主正拿块抹布擦柜台。平时,这柜台也充当吧台。店主内塔尼先生是个小个子,满脸褶皱,皮肤白得出奇。他有点紧张地用余光扫了扫店里的顾客,希望他们赶紧走,他老婆正在床上等他。庭院四周的房屋已被黑暗吞没,只有这间店铺里,一盏灯泡透过油渍斑斑的玻璃投下淡黄色的光,照亮漆成绿色的墙壁,成行成队的酒瓶,还有一包包巴拉圭茶。房梁上垂下辣椒、大蒜、鞍架、马刺,在屋顶上投下锯齿般的阴影。 早点儿的时候,店里的八个高楚人也露出了要走的迹象。他们拴在外面的马正边大口大口嚼草料,边尥蹶子。可每次内塔尼把柜台擦干净,就有个顾客在上面重重放下一只沾满酒水的酒杯或酒瓶,然后再叫上一轮。内塔尼让店里的小伙计应付他们,自己则拿了根鸡毛掸子,心绪不宁地掸货架上的货。 高楚人就算喝得酩酊大醉,只要把他扶上鞍,他就不会掉下来,马会自己驮主人回家。不过这也有个前提,就是能把他扶上去,危险往往也发生在那一瞬间。内塔尼感觉到那一刻正在步步逼近,最年轻的那个高楚人脸已经红成一片,用胳膊肘支着柜台才能站得住。他的朋友们注视着他,生怕他两腿一软倒在地上。所有人腰上都别着刀。 这伙人的头儿是个精廋汉子,下身穿条黑色皮套裤,上身的黑衬衫敞开到肚脐,露出胸口一片姜黄色的茸毛。他脸上长着同样颜色的汗毛,嘴里露出几颗又尖又长、泛着棕黄色的牙齿,鼻子看上去像鲨鱼鳍。这家伙行动敏捷,像部刚上了油的机器,时常斜眼瞟上内塔尼一眼,嘴角挂着挑逗性的微笑。 接着,他攥住我的手,做了番自我介绍。他叫特欧费罗·布雷迪,说话时声音在他的嘴里打转,不容易听明白。不过,从他说明白的几个字中,我知道他是阿拉伯裔,他那鼻子已说明了一切。埃普延其实就是阿拉伯人的聚居点,信基督教的阿拉伯人。 “你这外国佬在埃普延做什么?”他问我。 “我想了解点儿一个叫马丁·谢菲尔德的美国人的情况,四十年前他在这里住过。” “啊!”布雷迪大叫一声。“谢菲尔德,你也听说过蛇颈龙的故事?” “有所耳闻。” “真有意思!”他大笑起来,向我讲起那个令高楚人狂笑不止的故事。 “真有意思,你居然会提到谢菲尔德。瞧瞧这个,”他递给我一根阿根廷样式的马鞭,鞭头上带个银球。“这就是谢菲尔德留下的。” 他指给我看那个美国人当年搭帐篷的池塘,接着把马鞭“砰”的一声放在柜台上。那个最年轻的终于站不住了,剩余的高楚人把杯中的剩酒一饮而尽,鱼贯而出。 我原以为可以在内塔尼的店里过夜,可他把我推了出来,然后拴上了门。给镇里供电的发电机停了下来,四面八方响起马蹄声,渐渐隐退入黑暗之中。在一片灌木丛后面,我对付了一夜。 小池塘坐落在一座山的脚下,山上遍布红色的碎石。它比常见的池塘略大一点儿,不足一米深,水面平如镜,波澜不惊,倒映出岸边针叶林的影子。水里,芦苇间,白顶水鸟悠游其间。怎么也想不到这儿会是个引发全球头条新闻的地方。 1922年1月一个早晨,拉普拉塔自然博物馆的克莱门特·欧里尼博士在自己的信件篮里发现了这样一封来信: 先生, 得知您有志于维持公众对博物馆的关注,我想下面的现象会引起您的兴趣,那绝对是个极其有价值的现象,它将使您捕获一种迄今为止尚未为科学家所认识的动物。事情如此:我的狩猎营地建在一座湖边,几天前一个晚上,在湖边的草地上,我发现了一种动物留下的踪迹,很像是一辆负重的大车留下的印记,草被完全压平。接着,在湖中央,出现了一只动物的头,一眼看上去,像是某种未知的天鹅。可水中的波纹给我的感觉是那动物有着类似于鳄鱼的躯体。 我给您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您能为一次科学考察提供些实质性的资助,比如说小艇、鱼叉,等等。此外,要活捉这头动物显然不可能,我们也需要防腐液。如果您有兴趣,请回信至佩雷兹·加比托宅。 期待您早日回复。 此致 马丁·谢菲尔德 来信人是个来自得克萨斯州汤姆·格林县的冒险家,总喜欢把自己打扮成执法官,戴着星形徽章和执法官的帽子,证明自己的货真价实。1900年左右,他出现在巴塔哥尼亚,骑着匹白母马在山里转悠,身边只有条阿尔萨斯犬做伴。他一直幻想巴塔哥尼亚是旧西方世界的延伸,用淘金盘在溪水中淘金。有几个冬天,他呆在特莱夫林,和约翰·伊文斯住在一起,用沙金换面粉。他是个神枪手,能用枪打水里的鲑鱼,还曾一枪打掉一个警官叼在嘴上的烟蒂。他有个怪癖:偷女士的高跟鞋。 只要有探险者出现在安第斯山的这个地区,他都乐于帮忙,给别人做向导,也做酒伴。一次探险中他帮忙挖出一具恐龙化石,一种同现代龟类有些亲缘关系的小型恐龙,那种恐龙倒真有天鹅一般的颈子。这会儿,他又提出,存在着恐龙的活体样本。 欧里尼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组织一次蛇颈龙捕猎行动。上流社会的太太们捐了一千五百美元用于购置装备,两个领退休年金的老者从梅赛德斯养老院逃了出来,报名参加探险队,立志要与水怪搏斗一番。蛇颈龙更成了一种探戈舞的名称,一种香烟的商标。欧里尼提出要用防腐剂把蛇颈龙的尸体保存起来,马术俱乐部希望能在自己的俱乐部展出标本,可这立即招来动物保护协会的伊格莱西亚·阿尔贝拉辛的谴责。 与此同时,一场即将到来的大选令举国上下一切都停顿下来,选民们要决定是否把现任总统、激进派的伊波利托·伊里戈延赶下台。于是,蛇颈龙又同大选扯上了瓜葛,它的形象成了右派政治力量的标志。 两家欢迎外国投资的报纸接受了蛇颈龙这个形象。《民族报》肯定了捕猎的准备工作,预祝一切顺利;《新闻报》更是热情高涨:“这种珍稀动物的存在是科学史上的一桩大事,它已引起外国的关注,巴塔哥尼亚也肯定会因能捕获如此珍稀的物种而载誉全球。” 国外的电报纷纷发来布宜诺斯艾利斯:埃德蒙德·海勒(泰迪·罗斯福的猎友)希望得到一块蛇颈龙皮,他要把它赠给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以纪念自己的老友;宾州大学来电表示,一只由博物学家组成的队伍已整装待发,并说如果成功捕捉到蛇颈龙,最理想的展出地是美国。“很明显,”《普拉塔日报》之社评说,“这个世界的一切荣耀属于北美,也就是说门罗主义。” 蛇颈龙成了左派的大选礼物。克莱门特·欧里尼,现代捕猎者,被描绘成又一个帕西法尔、洛根格林、齐格弗里德。《山峰》杂志上的文章说,如果能驯服这种动物,它将给迪亚夫洛地区倍感挫折的居民带来福音。那是在暗指发生在南巴塔哥尼亚的雇工暴动,就在一个月前,那场暴动被阿根廷军队血腥镇压下去。民族主义色彩浓厚的《枝叶》杂志如此写道:“这千年一现的怪兽有着金字塔般庞大的身躯,它的吼声宣布末世的降临,它出现的地点--酗酒成性、神志恍惚的外国佬的幻觉中。” 探险队装备了一只巨型针筒,至于那只队伍最终有没有抵达那座小湖之畔,一直有不同的说法。其实无论是谁,只要他站在那座小湖的水边,水怪是否存在已昭然若揭。那只蛇颈龙的消失对任何在巴塔哥尼亚找到活恐龙的幻想宣判了死刑。(柯南·道尔《消失的世界》中有过类似的描述,说这种动物被困于高原之上。) 马丁·谢菲尔德于1936年卒于阿罗约·尼奥金科,他眼中的克朗戴克第二,那儿有淘金热、饥荒,还有各种妄儋怪谈。他的墓上立了座木十字架,上面刻着他的姓名的缩写MS。后来,一个倒卖纪念品的淘金者偷了那座十字架。谢菲尔德跟一个印第安女人生的儿子住在博尔松,终日醉酒不醒,觉得自己是个世袭得克萨斯执法官,佩戴着他父亲曾佩戴过的徽章。 从埃普延,我步行到乔利拉,一座靠近智利边境的定居点。 “感觉下,”她说。“感觉到风吹过来了吗?” 我把手贴在墙上,墙壁上有些地方石灰已经脱落,暴露出木板间的裂缝,风就从那些裂缝吹过来。这是间北美样式的木屋子,巴塔哥尼亚人自己的木屋子造法与之不同,也不上石灰。 这间木屋的女主人是个智利印第安人,名叫塞普尔维达。 “冬天可就惨了,”她说。“我用塑料片罩住墙,可一会儿就被风吹跑了。这屋子朽了,先生,太老了,都朽了。明天我就要把它出手,换座不透风的水泥房。” 客厅窗户上的玻璃早就掉了,塞普尔维达把它堵了起来,又用旧报纸贴住墙板上的裂缝,不过有的地方还能看出当年贴的印花墙纸。塞普尔维达是个能吃苦、物欲很强的女人,身材又矮又胖,她丈夫,再加上这幢破房子,可让她日子不好过。 塞普尔维达先生喝得迷迷糊糊,这会儿正半坐半躺在厨房炉子边。 “你想买这房子吗?”她问。 “不,”我回答。“不过,别三文不值两文就把它卖了,会有美国人出大价钱把它买下来,然后拆成一块块运回美国。” “这张桌子就是美国人当年留下来的,”她说。“那张橱,还有炉子,都是。” 她也知道这幢房子有些出众之处。“当初这儿肯定是幢漂亮房子。” 领我四下转转的同时,她还在把自己的大女儿推销给一个筑路工程师。那人来时开了辆新皮卡,或许手上有些钱。他和主人家的大女儿手拉手在院子里散步,冲着拴在柳树上的一匹老马大笑。第二天,我在路上又遇上了那家人的大女儿,一个人回乔利拉的家,哭个不停。 木屋的建造者是个美国人,枯黄的头发,体态偏胖。1902年,当他建这幢房子时,他已经不是小伙子了。不过他手指纤细,长了一只短鹰钩鼻。他待人处世随和,嘴角总调皮地咧着,露出笑容。在这里,在乔利拉,他肯定不会感到陌生,这里的景物同他的家乡--美国犹他州--简直一模一样,空气清新,视野辽阔,平原上时而隆起一座黑色的平顶山。更远方,山峦如黛。灰色荆棘突然爆出黄色花朵,随处可见被秃鹫啄得一干二净的骸骨随风乱走。 第一年冬天,他还是一个人。不过,他喜欢读书,从一个英国邻居那儿借了不少书读。还在犹他州的时候,有时候他会猫在一个退休教师家读书,他特别中意描写英国中世纪和苏格兰氏族的小说。提笔写字对他来说可不是件容易事儿,可他还是硬着头皮给自己在国内的朋友写了下面这封信: 乔利拉,丘布特河 阿根廷共和国 8月10日,1902年 戴维斯太太 犹他州,阿什利 亲爱的朋友, 你可能以为我早把你给忘了(也可能以为我死了),不过我亲爱的朋友,我还活着。一想到过去的老友,我立刻就想到了你。或许,收到我从这么遥远的国度给你寄去的信会让你感到吃惊,不过美国对我来说实在太小了。过去两年,我都在这儿。我有一种冲动,想见识更广阔的世界。我已游遍美国各地,觉得那儿还不赖……我的一个叔叔去世了,给我那三口之家留下三万美元。于是,我拿上我那份儿一万美元,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南美最棒的城市、最美丽的地方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最后,我到了这里,这里看上去那么美,我决定长期呆下去。现在,我一天比一天更喜欢这个地方了。我养了三百头牛、一千五百头羊,还有二十八匹健马,都配了马鞍。有两个帮工帮我干活儿,还建了幢房子,有四间屋,外带贮藏库、马棚、鸡舍,现在这儿就缺个厨子了。在这里,我终日一个人呆着,有时候觉得实在太孤单。这里的邻居们实在不值一提,再加上这里人只说西班牙语,而我的西班牙语还不够流利,还不能跟周围人扯家长里短。不过这片土地确实没得说。目前,这里唯一的产业是畜牧业,在这方面这里不会输给任何其他地方,还没见过这么肥美的草场,有些地区走上数百英里都见不到居民,也很少有人了解其内部状况。不过我住的地方农业发达,种各种谷物和蔬菜,也无须引水灌溉。不过,只有这一带,也就是安第斯山脚下才如此。再往东就是大草原,然后过渡到荒漠,发展畜牧业倒是好地方,要发展农业就需要引水了。不过相对于这里的人口而言,就山脚下的土地也够广阔了,再过上几百年也不会不够用。这是片远离文明的土地,距阿根廷的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有一千六百英里,最近的火车站或港口都在四百英里之外,不过距太平洋海岸倒不算太远,只有一百五十英里。从这里去智利要翻过大山,过去大家都认为那些大山根本翻不过去,直到去年夏天这里人才发现智利政府在山里开了条路,几乎可以穿越大山了。所以明年夏天,我们只需要四天时间就可以到智利的蒙特港了,而过去,到最近的火车站要用上三个月的时间。这对我们大有好处,因为智利是我们的主要牛肉市场,以后把牛运过去只要用过去十分之一的时间,而在智利各种商品的价格也只有这里的三分之一。气候方面,这里比阿什利山谷湿润许多,夏季尤其好,从不像那里那么闷热,到处是齐膝深的草场,到处是冰凉清澈的雪山融水。不过这里的冬天很潮湿,大多数时间都在下雨,有时候雪下得很大,不过不会存很久,因为这里的气温从不降到零下,我还从没见过厚过一英寸的冰。 信中提到的去世的叔叔其实是一次银行抢劫。1900年9月10日,野小子帮抢了位于内华达州温尼马卡的第一国民银行。写信的人叫罗伯特·利罗伊·帕克,不过他的外号更出名--屠夫卡西迪。当时,他位列美国安全顾问公司最急于捉拿的罪犯之一。信中提到的“三口之家”包括他自己;哈里·朗加波,别号日舞小子;还有朗加波带枪的漂亮情妇,埃塔·普雷斯。收信人戴维斯太太是屠夫的铁杆哥们儿埃尔扎·雷的岳母。当时,他的这位铁杆哥们儿正在铁窗后度日如年。 当年他也是个好小伙儿,活泼开朗,脸上总挂着友善的微笑。他出生于一个摩门教家庭,他爱这个家庭,也爱棉花地里的小木屋。他的父母均来自英国,还未成年就跟随布莱姆·扬的手推车队一道徒步穿过大平原,从艾奥瓦城一直走到盐湖城。安妮·帕克的老家在苏格兰,是位神经容易紧绷的女性;她丈夫麦克斯·帕克心底淳朴,要挣够养活一家人的钱,日子可不大好受。此外,他就靠帮人拖木头挣点儿零花钱了。 这一家人住过的两间木屋至今仍立在犹他州的瑟克维尔,屋外的牲口栏和驯马场也都还在,罗伯特·利罗伊就是在那儿第一次骑公牛。果园外有条引水沟,沟两旁至今还长着当年他亲手种下的白杨树。他家共有十一个子女,他是老大,从童年起就养成了很具体实在的忠诚感和公平竞争的精神。摩门教的清规戒律让他浑身不自在,他梦想着有朝一日当一名牛仔,从廉价小说里读到了杰西·詹姆斯的种种传奇。 十八岁那年,他发现了自己的天敌--贩牛公司、铁路公司,还有银行。一个念头在他心底扎下根:法律站在正义的对面。1884年6月一个上午,他神情不安地对母亲说,自己要到特柳赖德的矿上找份活儿干。母亲把他父亲的蓝色旅行毯给了他,又往他手里塞上一坛她亲手做的蓝莓干。他吻了吻尚在襁褓中的妹妹卢拉,小丫头哭了起来,然后上了马,从此消失到这家人的生活之外。麦克斯·帕克回到家时带来了真相:他儿子和一个叫麦克·卡西迪的匪徒一起盗抢了一群牛,执法部门正在捉拿他俩归案。 帕克后来自己用了卡西迪这个名字,从此闯入一种全新的生活,那里天地广阔,时时散发着皮革马具的气味。(屠夫实际上是一把他借来的枪的名字。)19世纪80年代是他的学徒期,那时也正是牛肉贸易如火如荼的年代,草原上遍布得克萨斯长角牛;那是牛仔们群居的年代(十个男人一个女人),也是养牛大户们只拿出少得可怜的工资,却为自己的投资每年获取40%回报的年代。在夏延县的俱乐部,早餐都要开香槟,那些英国来的权贵把牛仔们称作“牛仆”,而他们自己在牛仔们口中成了花花公子。那时有许多英国人在美国西部转悠。 1886到1887年间的大雪和严寒令畜牧存栏量锐减四分之三。贪婪,再加上自然灾害,一个新行当应时而生--牛仔匪徒。失业和欠债把人逼进罪犯的藏身之所,干起盗抢牲畜的勾当。在布朗窟,还有华尔窟,他们和一些职业亡命徒混在一起,其中有黑杰克、变态狂哈里·特瑞西、扁鼻头乔治·科里,还有在日记中记录自己杀人经过的哈维·洛根。 那些年里,屠夫卡西迪从驾车、套马做起,后来一个人单干,再后来把抢劫银行发展为副业,最后拉起几个人,自己做了头儿。最让地方执法官恐慌的还是他的最后一项成就。1894年,他被指控偷了一匹马,被判入怀俄明州感化院两年,其实他根本没偷那匹只值五美元的马。那项判决更让他铁了心,跟法律干到底。从1896年到1901年,他的火车盗抢团伙(它有个响当当的名字--野小子帮)干净利落地干下一连串劫持案件,搅得执法官员、美国安全顾问公司的侦探和铁路公司都寝食难安。他犯案时夸张噱头的传闻没完没了:沿着劫匪之道策马狂奔,开枪打下电报杆上的瓷传导器,抢住客的钱,再把那钱当房租交给房东太太,一个贫困的寡妇。在他自己的家乡,他受到爱戴,那里有许多摩门教徒因为坚持一夫多妻制而走上亡命天涯的道路,他们为他提供食物、住处、化名,有时还有自家的女儿。要在今天,他肯定就是个革命者,不过当时他丝毫没有政治组织的观念。 屠夫卡西迪却从没杀过人,不过他的朋友可都是杀人老手,他们的罪行有时会让他陷入负罪感中。虽然他不得不依赖哈里·朗加波(一个目露凶光、脾气火暴的德国人)的致命瞄准,可他感到厌恶。他也试过改过自新,可他在美国安全公司的档案中的“事迹”实在太多了。他想得到特赦,可根本没人理睬他的请求。每一桩劫案之后,又一桩劫案接踵而至,在他的刑期上又加上几年。行动的代价越来越高昂,近乎不可承受。有传闻说野小子帮把赃款都花在女人和赌桌上了,可那只说中了一半,他们还有一项大得多的开销--纯种快马。 抢劫之关键在于迅速脱身,屠夫卡西迪所组织的劫案之关键就是由纯种快马组成的接力链条。帮他们购马的家伙叫克里欧巴斯·多德,来自旧金山一个爱尔兰移民家庭,那家人笃信耶稣会,强迫自家的儿子打小就跪在圣坛前忏悔。多德终于得到了教会任命,可接下来他的行为委实令他的父母和教会中的牧师们惊得合不上嘴:他骑上一匹快马,绝尘而去,长袍上背了一只枪套,里面是一把六响左轮枪。那天当夜,他终于实现了自己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为他亲手射杀的人做临终祷告。多德逃离加利福尼亚,躲到犹他州的绵羊谷,为劫匪们驯马。只要骑手能在多德驯的马上端稳枪,从马的两耳间射击,那匹马就算驯成了。受驯的快马购自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的卡文迪什种马场,费用当然都加到主顾头上。 1900年前后,法律和秩序终于推进到美国最后的边疆。执法人员也配备了纯种快马,终于解决了追不上劫匪这个老大难问题。武装执法人员扫荡了布朗窟,美国安全顾问公司派出的骑警开上了装甲汽车。屠夫的朋友有的丧命于酒吧争斗,有的丧命于赏金猎人的枪口下,有的永远消失在铁窗之后,这一切他历历在目。有些帮派成员和政府签约后加入军队,然后被派到古巴或菲律宾,在那些地方他们的战斗技能又有了用武之地。可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服漫长的刑期,要么远走阿根廷。 牛仔中间话已经传开了,高楚人的土地上还流动着怀俄明州在19世纪70年代那种无法无天的自由。集牛仔与艺术家于一身的威尔·罗杰斯写道:“他们更乐意招北美骑手做工头,因为当地人行动太迟缓了。”屠夫认为那边安全,也不用担心引渡,他在美国干下的最后两票劫案就是为远走他乡做准备。温尼马卡劫案后,五个兴高采烈的劫匪到沃斯堡照了张“全家福”,甚至还寄了张相片给被抢银行的经理。那张照片至今仍挂在银行办公室里。 1901年秋,屠夫在纽约遇上了日舞小子和他的女友埃塔·普雷斯。她年轻、漂亮,有头脑,把自己的男人管得服服帖帖。在平克尔顿的档案上记载着她曾是丹佛一所学校的教师,有传言说,她父亲是个英国来的吃汇款的侨民,叫乔治·卡培尔。化名詹姆·莱恩和哈里·普雷斯夫妇,这三人一起上剧院听歌剧(日舞小子是瓦格纳迷)。他们给埃塔买了块金表,搭上士兵王子号客轮,驶向布宜诺斯艾利斯。上岸后,他们落脚在欧罗巴饭店,然后拜访了土地资源部的主管,得到楚巴特河畔一万二千公顷的土地。 “那里有匪帮吗?”听说没有,他们满意了。 几周后,埃斯克尔的威尔士警官米尔顿·罗伯茨在乔利拉见到这三个人躺在帐篷里。他们骑的都是纯种马,马背上鞍具俱全,这让警官感到有点儿奇怪。从屠夫的信中我们得知,第一年冬天他一个人过。他的牧场上养起了从英国邻居那里买来的绵羊。次年6月,他的木屋也建起来了,按照他在瑟克维尔的老屋的式样,不过规模大些。 第二年,一位美国安全顾问公司的侦探弗兰克·迪马伊奥带着他们寄给温尼马卡的银行的照片追踪到乔利拉。不过,他听说密林里有毒蛇出没,就没再去巴塔哥尼亚。也说不定那些传闻根本就是他自己编的。这样,“三口之家”以绰里拉为基地,度过了平静的五年。他们盖起一幢砖房,还有一间乡村商店(现在归一个阿拉伯商人所有),让“另一个北美来的”负责日常经营。 当地人都以为他们是良善之辈。在乔利拉,我遇上当年他们的一个邻居的孙子,那位邻居是布兰加·德·吉内兹太太,三年前去世,临终时留下张字条: 那三人同周围邻居并不很和谐,不过,他们做的一切都是对的。他们常在我家里过夜,莱恩比普雷斯更善于同周围人交往,定居点上举行活动时他也参加。第一次去拜访拉萨那总督时,普雷斯用吉他弹桑巴舞曲,莱恩和万杜拉先生的女儿一起跳舞。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们是逃犯。 美国安全顾问公司的头儿致函给布宜诺斯艾利斯警察总长,信中说:“这帮人肯定会在阿根廷共和国犯下骇人听闻的罪行,那只是时间问题。”他是对的。除了手头的钱越来越少外,这个“三口之家”沉溺于打家劫舍的勾当,一旦洗手不干,生活便乏味起来。或许,他们的好友哈维·洛根的加入更煽起他们心底的火。1903年,洛根用一根藏在靴筒里的电线勒死一名看守,从诺克斯维尔监狱逃了出来。化名德鲁·达菲,他出现在巴塔哥尼亚。 1905年,重组的野小子帮开了张,第一桩买卖就是抢了南圣塔·克鲁兹的一家银行。1907年夏天,他们又在圣刘易斯的国民银行复制了同样的案件。那次劫案中,银行经理头部中枪毙命,似乎是洛根开的枪。埃塔也女扮男装参与了那次抢劫,布兰卡·德·吉尔兹证实了那一细节:“那位女士剪短了头发,还戴了顶假发。” 1907年12月,他们把乔利拉的牧场匆忙卖给一家牛肉集团,然后四散潜入科迪勒拉山中。打那以后,再没有人听到过他们的消息。关于他们突然离开的原因,我听闻了好几种说法,其中最出乎意料的一种说法是埃塔呆腻了,盲肠又总跟她过不去,一定要回丹佛做手术。还有另一种可能,盲肠不过是托词,真实情况是她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个叫约翰·加德纳的英国青年。那时,他正出于健康原因在巴塔哥尼亚四处转悠。故事的后半段是哈维·洛根把埃塔带回他在爱尔兰的老家,在那儿找人给她堕了胎。 显然,直到1924年,埃塔仍住在丹佛。她有个女儿,叫贝蒂·魏佛,一个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姑娘,干了十五起银行抢劫案,颇为轰动一时。1932年,她在堪萨斯州被捕,之后入狱服刑。在犹他州的阿什利山谷,我曾见过一个坐在门廊上的摇椅上的老人。据他回忆,他在1908年见过屠夫卡西迪。不过,要是他们那年确实回过犹他州,那他们的步伐也实在太快了,因为那年12月,两个劫匪又出现在玻利维亚,在一座锡矿上为一个叫齐伯特的人干活儿。 根据流传最广的传闻,他俩最后死于玻利维亚的圣文森特,时间是1909年12月。据说,他俩抢了矿上的工资。那则传闻最早由西部诗人阿瑟·切普曼发表于1930年刊的《麋鹿》杂志上,传闻中描写的简直就是标准的西部电影场景:勇敢的骑兵上尉要逮捕外国流窜犯,枪战,四面泥墙的院落,院子里躺满了驴子的尸体;日舞小子先中弹,屠夫卡西迪向他的脑袋开了一枪,结束了他的生命;终于开了杀戒后,卡西迪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最后一幕中,玻利维亚士兵在一具尸体上找到了埃塔离开纽约前买的金表。 没人清楚切普曼打哪儿刨出了这个故事,可能它根本就是卡西迪自己编造的,目的当然是先在南美“死去”,再在美国用一个新的姓名“重生”。后来的玻利维亚总统伦尼·巴里安托斯(切·格瓦拉就死在他手上)是个西部历史迷,亲自主持了对圣文森特枪战的核查。他派出一只调查队去解开这个历史谜团,逐个盘问村民,开棺验尸,翻阅警察和军队档案。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切都是虚构出来的。其实美国安全顾问公司也不相信这个故事,不过他们有自己的说法:根据寥寥可数的一点儿证据,他们认为“三口之家”于1911年死于同乌拉圭警察的枪战中。三年后,他们终于认定了卡西迪的死亡。可要是卡西迪没死,他一定在偷着乐。 卡西迪的朋友们听闻了南美传来的消息后,反应只有两个字:“狗屁!”屠夫从来不参与枪战。自1915年起,有数百人见过,或者说以为自己见过他。在墨西哥的潘楚·维拉贩运武器,和怀特·厄普一起在阿拉斯加找矿,开着福特T型车在西部游荡,拜访昔日旧友(据旧友们回忆,他胖了许多),现身于旧金山的狂野西部秀。 所有宣称见过他的人中,最可信的无疑是他的妹妹--卢拉·帕克·本特森太太。我去见她时,本特森太太已年逾九十,性格直率,依旧周身活力,她一生都服务于民主党。她的话斩钉截铁:1925年秋天,她哥哥回到家中,和家里人一起吃蓝莓饼。她相信哥哥在30年代晚期在华盛顿州去世,死因是肺炎。另一种说法则把他的死放到一座东部城市,在那里他是一名退休的铁路工程师,有两个已出嫁的女儿。 离乔利拉不远,一条窄轨铁路通到埃斯科尔。那个火车站看上去简直像是玩具,售票员的面色让人起疑,他是不是上班时间偷偷喝酒?他办公室里挂了张大男孩的照片,照片中的男孩长着中产家庭常有的温软面容,头发柔顺,可现在他却成了通缉犯,因为他杀了菲亚特公司的一名高官。铁路上的工作人员身着灰色镶金边的制服,站台上摆了一尊卢汉圣女像,她是旅行者的保护神。 车头该有八十年历史了,德国造,高高的烟囱,红色的巨大车轮。头等车厢里,座位软垫上沾着吃剩的食物,车厢里漂浮着隔夜野餐食物的气味。二等车厢干净明亮,车座漆成深绿色,车厢中间放了架炉子。 一个男人正在炉火上用一只蓝色搪瓷壶煮巴拉圭茶,一位老太太对着自己最钟爱的天竺葵说话,两位布宜诺斯艾利斯来的登山者坐在一堆装备上。这两人头脑灵活,但偏激,工资少得可怜,一提到美国总统总是嗤之以鼻。车厢里其他乘客都是阿劳卡尼亚印第安人。 两声汽笛后,车身猛地一震,列车发动起来。鸵鸟从前方的铁轨上四散逃开,羽毛淹没在车头喷出的烟雾中。远山一片灰色,在热浪中微微晃动。一个印第安人瞟了一眼那两个登山的,然后凑上去找茬儿吵架。他喝得太多了。我坐在后面,观看这缩微版的南美历史。布宜诺斯艾利斯来的青年开始忍气吞声,听着那人的难听话足足有半个小时。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站起身来,大吼一声,手指那个印第安人的座位,叫他滚回去。 那个印第安人耷拉下脑袋,说:“好,好,先生。” 铁路把沿线的印第安居民点串接起来,其原则就是醉鬼总能摸到回家的路。那个印第安人到了站,跌跌撞撞地下了车,手里攥着最后一点儿杜松子酒。外面,碎玻璃在模糊的日光下反射着白光。一个穿黄色防风夹克的男孩也下了车,扶着那个醉汉。从一个门洞里蹿出一条狗,扑到醉汉身上,舔他的脸。 在整个安第斯山脉南部,到处可听到北美匪帮的传闻,下面这则故事出自阿森西奥·阿贝让所著《巴塔哥尼亚车夫的回忆》之第二卷。 1908年1月(也就是屠夫卡西迪卖掉绰里拉的产业后的一个月),有个人骑马过卡斯蒂诺草原,路上遇到四位骑士,他们身后还带了一串纯种良马。四人中,三个是外国人,还有一个智利帮工,每人身上都佩戴着木柄温彻斯特左轮枪。三个外国人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女性。当时那位赶路人也没多想。 那天晚上,三位骑士在拉马塔的一家旅馆门口停下,旅馆主人是克鲁兹·阿贝让。三人中没有女人,两个北美人,外加一个智利人。两个北美人中个子矮的那个管自己叫鲍比·伊文斯,人挺开朗,话也多。他西班牙语说得挺溜,还跟阿贝让的孩子玩儿了会儿。个子高的那个皮肤较白,寡言少语,满脸阴沉。他管自个儿叫威利·威尔逊。 早饭后,两个外国人问科莫多罗·里瓦尔多最好的旅馆是哪家。他俩留下智利人照看马匹,骑马进了城。在石油大爆发前,科莫多罗不过是夹在大海和峭壁间的小地方,只有一条街,街边有撒肋爵派教堂、瓦斯孔加达旅馆和拉胡森商号,后者既是镇上的百货商店,也起到银行的作用。两个美国人跟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一起喝酒,到处问卖土地的事儿,呆了一星期。一天早上,一位警官发现两个人在海滩上开枪。“就练练手,”两人打个哈哈,把那个叫佩德罗·巴洛斯的警官搪塞了过去。警官查看了下他们的温彻斯特左轮枪,然后微笑着把武器还到两人手中。 两个美国人骑马回了拉马塔,鲍比·伊文斯还给阿贝让的孩子们分了太妃糖。第二天早上,两人再次离去,这次带上了智利雇工和所有马匹。阿贝让发现电话线被人割断了。 2月3日下午一点,天很热,刮着大风,科莫多罗的人们正在吃午饭。威尔逊和伊文斯把多余的马拴在镇边的拴马桩上,然后骑马直奔拉胡森商号而去。伊文斯把住大门,威尔逊和智利雇工奔货仓门口去了。两人下了马,智利人牵住缰绳,一位在场的人听到两人在争吵,接着看到那个智利人跑开,躲避到马匹背后。威尔逊拔出枪,对着智利人的手开了一枪,子弹打穿了他的胳膊,从肩部穿了出来。智利人倒在一捆羊毛上。 警官巴洛斯听到枪声赶来,发现威尔逊弯着腰,一只手捂住胸口。“那个猪对我开枪,”他说。巴洛斯叫他去警署说明情况,威尔逊说:“不,”拔出枪,蓝眼睛闪烁着恶魔般的光芒。伊文斯大叫:“别,你这蠢货。”他踢了一脚自己的马,马冲了上来,撞上巴洛斯,把他也掀翻在羊毛捆上。 两个美国人上了马,带上拴在镇边的备马,一溜烟出了镇。整桩事件从开始到结束只有五分钟。巴洛斯冲回警署,拿起半自动枪一通乱射,四名警察上马追了出去,可眼看追不上也就不追了。那天晚上,一个巴斯克人看到那四个警官围坐在一堆篝火旁,边拉手风琴边唱歌。 回到科莫多罗,那个智利人被关进班房。行动前的最后一分钟,他提出要分更大的一份儿。 从埃斯克尔,我继续向南,追踪威尔逊和伊文斯的另一个故事。 去阿罗约·佩斯卡多的老路穿过一片荆棘林,向远方的一线绿色延伸。那里,河水从山里面奔流而出,摆脱峡谷的约束,扩散成一处长满芦苇的小湖。一群火烈鸟正在起飞,拍动的翅膀闪烁着橘红色和黑色。靠近湖岸,一块岩石空地上,丢满了空酒瓶和空罐头盒,叫人回想起丘布特的威尔士商号。 1909年12月29日,商号经理离开店铺,回家喝茶。经理叫劳威德·埃普伊万,身材魁梧,是个巴拉圭来的前运动员。前几天晚上,商号莫名其妙着了场火,他赤手空拳去救火,灼伤了双臂,绷带一直缠到胳膊肘。几分钟后,他的助手鲍比·罗伯茨跑过来说伊文斯先生来买大头钉。这两人是店里的老客,科迪勒拉山区的居民都知道他俩是赶大车的,也都是神枪手。 埃普伊万回到店里,却发现伊文斯用手捂住鲍比的嘴,威尔逊用枪指着他,走进办公室,命令他打开保险箱。 “里面没东西,”埃普伊万说。 不过威尔逊心里有数,公司正等着一批收购羊毛的金币。埃普伊万打开保险箱,里面只有一叠纸钞。 “那是印第安人的钱,”他说。“不凑巧,金币还没送来。” 威尔逊同意不动印第安人的钱,大声冲伊文斯喊,然后退出办公室,可他靴子上的马刺勾在印第安地毯上,他被绊倒。威尔士经理一下子扑到他身上,虽然双臂绑着绷带,他还是一把夺过威尔逊手中的左轮枪,朝他扣动扳机--可扳机没了。威尔逊事先把那个小零件拆了下来,他掏出挂在脖子上的微型手枪,向埃普伊万心脏部位开了一枪。 两个劫匪上马,朝南奔向他们在皮科河搭的营地。寻访过那桩凶案的现场后,我又追踪了两人当年的逃跑路线,然后折返回大路。一辆运羊毛的卡车捎上我,司机穿了件黑衬衫,上面绣着粉红色的玫瑰,驾驶室里的卡带机正放着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大地相当空旷,夕阳正由金色转为紫色,有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一根电线杆下。 那人一头棕发,他也在向南旅行。一缕垂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一甩头,把那缕头发甩回去。他的身段柔软,像个姑娘。在我们面前,他收起笑容,闭合的嘴唇遮住发黄的牙齿。他说自己是个矿工,想到矿上找份活儿干。 他身上带了一页从老旧的《国家百科全书》上撕下来的书页,上面印了张地图,指出阿根廷各地矿场的位置。地图标示在皮科河有座金矿。 他曾是旧金山海特阿什伯里区的一名当地卖花男孩。有一次肚子饿了,他从人行道上捡起半条别人吃剩的好时巧克力。那件事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不止一次提起。 在旧金山,他签约进戒毒所戒毒,可一直到他在矿上找到活儿干后才真正把毒瘾戒掉。他说,挖矿这种工作有某种原始的东西,矿井令他感到安全。他曾在亚利桑那州的一座矿上干过,那里他自己有幢房子,薪水也挺高,那是在税务官找上他之前。“该死的税,我受够了,于是就来了南美,再找家矿。” 我俩帮司机换了个车轮,在科斯塔省长镇,司机请我俩喝上一杯。我问一个威尔士店主,皮科河的金矿在什么地方,店主说那矿五十年前就关闭了。离此地最近的矿在阿佩莱格,是座高岭土矿。 “高岭土是啥玩意儿?” “就是做陶瓷的白黏土。” “白什么?你是说白色吗?天哪!白色的矿。你说那矿在什么地方?” “阿佩莱格。” “阿佩莱格在什么地方?” “往南一百英里,”威尔士人说。“再往南,在图尔比欧河还有座煤矿,不过那儿出的是软煤,你不会喜欢那个地方。” 矿工身上没钱,护照也被偷了,我请他吃了顿晚饭。第二天早上,他说要继续往南走。或许,他是对的,人生不就是找座适合自己的矿吗? 皮科河的旅馆内部漆成淡青色,经营旅馆的是家犹太人,连最基本的赢利观念都没有。旅馆的房间围庭院搭成,院中有座水塔,还有块用酒瓶围成的花圃,里面种满了橘黄色的百合。店主是位勇敢的女性,一身黑色,面带哀容,两眼肿胀。她的长子刚刚去世,他曾是位萨克斯风手,成年后去了科莫多罗,死于胃癌。伤痛中的母亲用荆棘刺剔牙,然后大声笑了一声,算是对无意义的人生的嘲讽。 她的二儿子叫卡洛斯·鲁本,皮肤呈橄榄色,长着一对闪族人特有的眼睛,眼珠滴溜溜地转。他渴望外面的世界,渴望一头扎进去,再不回来。她叫女儿们往刷洗得一尘不染的空房间里放好被褥,还叮嘱为我拿来干净毛巾,最后在房间里放上一盆天竺葵。 第二天早上,我收到一张“数额庞大”的账单。 “房钱多少?” “不收钱,你不住也不会有别人住。” “饭钱多少?” “不收钱。咱们又不知道你会来,自己也要吃那么多。” “酒钱多少?” “咱们一向请客人喝酒。” “茶钱多少?” “谁会收茶钱!” “那我到底要付什么钱?剩下就只有面包和咖啡了。” “面包可不收钱,不过咖啡是进口货,要收钱。” 太阳已升上天空,烟囱里烧木柴的烟袅袅升起。皮科河过去是德国移民聚居点,建筑带着德国风味。木板墙外,接骨木已开出串串花朵,不时摩挲着板壁。酒吧外停了辆准备到山里拉木头的卡车。 拉斯·潘巴斯距皮科河二十英里,是抵达边境前的最后一个居民点,居民点的北边耸立着埃尔·科诺峰,一座布满白骨色碎石岩屑的死火山。山顶上,白雪皑皑;山谷里,激流冲刷过白色的卵石,映出一条绿色长带。这儿的屋子都是圆木建的,屋外都带一小块土豆地,四面用尖桩和荆棘围起来,防止牛闯进去。 拉斯·潘巴斯的居民主要有两家--佩德罗西奥和索尼斯。两家人相互指责对方偷自己的牲口,却一致憎恨国营木材公司。当他们有了共同的敌人时,两家人也能成为朋友。 这天是周日,上帝给佩德罗西奥家送来一个男孩。佩德罗西奥开了家酒吧,这天请亲友来喝酒,吃烤肉,庆祝男孩的降生。一连两天都有人骑马来庆贺,他们的马拴在马棚里,套索和绳索夹在马肚带上。男人们挤在火堆边,边取暖,边用皮囊装葡萄酒喝。山谷上空悬挂着一块块乳白色的水汽,阳光透过水汽散射下来。 负责屠宰的人叫罗尔夫·梅耶尔,一个身上混合着日耳曼人和印第安人血液的高楚人。他身材瘦削,话不多,长了一双蒲扇般有力的大手。一身上下的衣裤都是巧克力色,戴在头上的帽子从来不脱下来。他手里的刀是用刺刀改制的,刀柄顶端镶了个象牙圆头,已渗出黄色。他把绑好的羊四脚朝天放在木架上,先剥皮剔筋,露出紫红色的肉;然后,刀尖一下扎进绷得紧紧的羊肚子,热气腾腾的羊血溅得他满手都是,这可是他最得意的一刻。怎么知道他得意?看他那样子:眼睑下垂,下嘴唇突出,从牙缝往嘴里吸气。他扯出内脏,切下肝和肾,剩下的扔给早已等在一边的群狗。 他把五具剥皮开膛的羊抬到火边,把每一具在十字形铁架上固定好,朝火焰的方向微微倾斜。 下午时分,风雪从科迪勒拉山袭来。一个一头亚麻色头发、好像总没睡醒的人往火里添柴,男人们玩儿起塔巴。所谓塔巴就是牛身上的距骨,玩儿的人把它扔到十步外的一个圈子里。要是落在凸面,就是好运;要是落在凹面,就是坏运,就输了;要是正好落在圈子上,不分胜负,再扔。会玩儿的人知道用多大的力道让塔巴落在凸面上,自然,输的人引出不少笑话。我老是坏运,输了不少钱。 天黑后,佩德罗西奥拉起手风琴,那个好像总没睡醒的人唱了起来,带着浓重的鼻音。姑娘们穿起印花布长裙,小伙儿们拉起自己的舞伴。 一个叫弗诺伦蒂诺·索尼斯的人主动提出陪我骑马进山。他的脸被阳光灼晒成红色,一除下帽子,就见到红白两色皮肤的清晰分界。他是个流浪汉,没有妻室家小,也没有固定住所,所有财产就是两匹克里奥罗马驹,马背上的鞍,还有一条狗。 在靠近边境的草地上,有几头四处溜达的牛身上烙有他的标志,不过他通常都随它们去。他来镇里拿一头母牛换日用杂货,正好赶上有烤肉吃,就多呆了一会儿。在这里他没有什么朋友,一整天独自一个人坐在溪边,用草根剔牙,滴酒不沾。 早上寒冷,山峰顶上,积雨云正在堆积。索尼斯套上羊皮套裤,骑上他的花斑马。佩德罗西奥借给我一匹黑色的骟马,我俩骑马趟水过河,沿着陡峭的河谷向上,骑行了一个钟头。河谷中的小道曲曲弯弯,在赤红色的大岩石间折来折去。再后来,我俩就突入一大片森林中。在森林中又骑行了一个钟头后,我俩到达一处绝壁脚下。索尼斯指了指一间早已烂成一堆的木屋,对我说:“这就是他们囚禁拉莫斯·奥特罗的地方。” 拉莫斯·刘易斯·奥特罗是个脑子有点儿问题的青年,出身于富门,早上出门时还穿得漂漂亮亮,晚上回来时却一身破衣烂衫。他喜欢洗脏兮兮的盘子,讨厌女人,也讨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沙龙气氛,于是跑到巴塔哥尼亚的偏远林区隐居起来。有一年,他曾在政府勘探队上干过。后来他的伪装被识破,他就在科尔科瓦多买下了帕姆帕·奇卡庄园,那地方正处在山地和平原的缓冲地带上。 1911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奥特罗和智利雇工奎恩塔利拉赶着两匹马拉的四轮车往庄园赶。过了卡尼亚东·德拉提罗后,两人看见对面来了两匹马,一路小跑向他们迎头过来。一匹马上的人向奥特罗挥挥手,冲他笑了笑;另一匹马上的人经过时勒住了缰绳。两人都是北美人。 两人把奥特罗的马卸了笼套,然后逼迫奥特罗和智利雇工跟他俩一起到山里去,一直到断崖前。两个美国人砍倒几棵树,再用生牛皮绑树干,就地搭起一间囚室。奥特罗特别讨厌那个高个金发的家伙,他把重活儿都推给朋友干。他朋友叫威尔逊。 困于囚室中,奥特罗想自杀,把奎恩塔利拉吓得大喊大叫。囚禁者每天放他们出来两次,吃东西,也完成身体的一些功能。那个团伙有好几个成员,都是外国人,有美国人,也有英国人。两周后,一个看守不小心在囚室里掉了一根火柴。奥特罗捡起火柴,在地板上升起一堆火,用木炭烧断绑树干的生牛皮。夜里,他扒开一根树干,和智利雇工一起逃了出来。 重返自由后,奥特罗歇斯底里大发作,见谁骂谁。他的兄弟们带了赎金赶来,他却大骂他们,说绑架是他们策划的,为了把他从巴塔哥尼亚逼走。他原本脑子就不同于常人,警察不相信他的话,最后他把警察领到那处绝壁下。一下子,他的故事轰动了全国。 内政部长下令搜山,要把科迪勒拉山中的匪帮扫荡干净。1911年12月,威尔逊和伊文斯下到皮科河,到一对叫汉斯的德国兄弟开的店里买东西。汉斯兄弟是居民点上最早的居民,他俩警告美国朋友,边境警察正在四处搜寻他们。威尔逊的手腐烂脓肿,装子弹的时候子弹意外在他手中爆炸。吉勒米娜·汉斯太太帮他清洗、包扎伤口,然后两人骑马退回林中。 可伊文斯跟索尼斯家族的一个媳妇有点儿不清不楚,那女人的丈夫知道绑匪们的营地在哪儿,就把警察给领去了。伊文斯正在树下吃午饭,威尔逊由于手上的伤而发烧,躺在帐篷里。警官布兰科中尉躲在一棵树后,大喊:“不许动!”伊文斯拔枪就射,打死一名士兵,打伤了另一个,佩德罗·罗森下士。士兵们开枪还击,伊文斯饮弹毙命。威尔逊从帐篷里冲出来,往林子深处跑,脚上鞋都没穿。可没一会儿,他也躺在了自己朋友的身边。在他的尸体上,士兵们翻出两块金表,还有一张“大美女”的照片。 我骑马慢悠悠地回拉斯·潘巴斯,时不时低头避开横在小道上空的低矮树枝。突然,马的肚带断了,马拖着我从一块尖利的岩石上奔过。我向上望去,看见索尼斯那张一成不变、略带忧伤的脸终于绽放出笑容。 “脚!”他后来对佩德罗说。“就能看见那外国佬的一双脚了。” 我的胳膊被岩石割伤,伤口很深,都见骨了。我俩骑马回皮科河,去包扎伤口。 医生推开弹簧门,她的手小巧白皙,一头浓密的黄色头发已有几分灰白,腿好像有点儿不方便。她用英语冲我大声说话,可能听出来,她是俄罗斯人,行动中带着俄罗斯女人特有的灵活,故而虽然她们大都体态肥胖,却也不至于给人笨拙的印象。她紧紧闭上双眼,仿佛不愿看。 她的房间里放着红色靠垫,墙上挂着红色壁毯,还有两幅俄罗斯风景画,是另一位俄罗斯流亡者按照自己也已模糊不清的记忆的涂鸦。深色的针叶林、橙色的河水、阳光透过白桦林,在乡间别墅的白色木板上跳跃。 她把省下的每个比索都花在书上,从巴黎的基督教青年协会出版社订书:曼德尔施塔姆、茨维塔耶娃、古米廖夫、阿赫玛托娃、索尔仁尼琴,这些名字从她的舌尖滚滚而出,仿佛她在念祈祷辞。她从地下印刷的小报上了解苏联持不同政见者的沉浮,急切想知道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新闻。辛雅夫斯基在巴黎情况如何?索尔仁尼琴到了西方又会怎样? 她妹妹在乌克兰,是名教师。医生时常给她写信,不过已经好几年没收到任何回音了。 我说巴塔哥尼亚让我想起俄罗斯,皮科河和乌拉尔山区不是有几分相似吗?她皱了下眉头。皮科河可不会令她想起俄罗斯。阿根廷有什么?除了四条腿和两条腿的牛羊?西欧?同样一无所有。 “颓废透顶,”她说。“西方活该被吞掉。就拿英国来说,居然连同性恋都能容忍!真让人想吐。我以为……我肯定,文明的前途在斯拉夫民族手中。” 交谈中,我稍稍表达了一点儿对索尔仁尼琴的保留意见。 “你懂什么?”她立即反唇相讥。我的话完全是异端邪说,索尔仁尼琴写下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绝对真理,金灿灿的真理。 我问她怎么来了阿根廷。 “战争中我是名护士,被纳粹俘虏了。战争结束时,发现自己在西柏林,后来跟个波兰人结了婚。他在这儿有亲人。” 她耸耸肩,让我自己去猜。 我想起一个意大利朋友说的一个故事:战争结束时,我那朋友还是个年轻姑娘,住在帕杜拉附近的乡下。一天晚上,她听到村里有女人哭的声音,那哭声让她心里发毛,几年后她还会在梦中听到那恐怖的哭声。许久以后,她才敢问妈妈,那哭声是怎么回事儿?她妈妈说:“都是俄国女护士,丘吉尔和罗斯福要把她们还给斯大林,正把她们往卡车上装呢。一回国,她们的小命也就到头了,她们比谁都清楚。” 医生穿的长袜下,粉红色的塑料假肢反着光,她双膝以下的部分都没了。或许,截肢救了她一命? “看来,你去过俄罗斯,”她对我说。“会让我回去吗?我可不怕那些共产党,说什么我都要回去。” “如今不同以往了,”我说,“局势有所缓和。” 她也想相信我的话。突然,一阵悲痛袭上她的眉头,她强忍着泪水说:“所谓缓和只针对美国人,不包括我们。还是太危险了,还是别回去了。” 距诊所一英里,住着另一个流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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