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仅仅向西面迁移了19英里——但我的童年时代却就此被抛在了身后。逝去的不仅如此,还有我和我的兄弟们在自家后院玩威孚球的记忆。那种游戏曾经占据了当年我整个夏日午后的时光。此外,还有前院那棵小小的枫树,在我八岁那一年,我差一点成功地用一把橡胶斧子劈倒了它。 那些夜晚,我躺在床上,趁着困意袭来之前,在黑暗中与房间对面的我哥彼得聊天。那时候,我们还住在一个小山丘的顶上,家在城郊外安全的中心地带,那是一栋有三间卧室并且挂着绿色百叶窗的殖民式楼房;搬迁后,我们却要住在沼泽地带中某条街上的一栋长形、低洼的房子里,相隔了半个小时的路程,也相隔着一整个世界。 “这里看上去就像是一间汽车旅馆。” 我记得自己在第一次看到新家时曾经这么说过。无意中,我其实也一语道破了我们生活中那种即将开始的动荡不定。我大哥斯蒂芬那时刚刚进了大学,他和我爸之间那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终于宣告落幕——我爸再也不用满含怒气地一路追着斯蒂芬冲出门外,直到穿过整个院落。彼得曾经是一个炙手可热的体育明星,突然之间,他也长大了,并且暂时失去了所有的光彩——驾车和跟女孩子们交往侵占了他对于体育运动的热衷,而体育曾经占据了他早年生活的全部日子。然而,他还是带着一种强烈的保护欲,继续照顾着我。我们的小弟贾斯汀,比我又小了八岁,那时刚插班进了一所学校,亦步亦趋地踏着我们的生活足迹。 搬进大房子后,我父母并没有因此而增添几分自信,相反,他们的关系却变得紧张起来。有一件事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了,每当电话铃声响起,我总能听到我爸的声音在又黑又深的房子里的某个角落来回飘荡:“我不在!我不在!”不管是谁找他,他都不想被人找到。在同一时间里,我妈因为某种疾病而变得令人越来越有距离感,我们孩子对那种疾病了解甚少——父母从来不跟我们讨论这些问题。在这个空间的每一处,一家人都像是在渐行渐远地生活着。那一年,我十四岁。 作为一个安静的孩子,我曾经轮流跟别人交朋友,在我的旧邻舍之间循环重复着这些把戏。搬家之后,我失去了这样的乐趣,就像是从一条绳索上被解了下来。我家门前的路上,有一片树林穿过,我开始花上越来越多的时间,独自从树上折下枝条,或是在小溪流中堆一个小水坝。因为一直活在我哥彼得那所谓运动天赋的阴影之中,我对于体育的热情也渐渐冷淡了。 我从来也都不曾是一个勤奋的学生,在学校的功课开始堆积如山时,我的学习兴趣更是开始消退。我妈注意到了我日益严重的忧郁症倾向,建议我去试一试参与学校的音乐剧《雾都孤儿》的表演。开始时,我十分勉强地去了。但是到最后要挑选扮演“鬼灵精”这一角色时,连我自己都为多么想要得到这个角色而感到吃惊。另一个备选的学生很明显的有着更好的声音特质,也对这部音乐剧怀抱着更大的热情。他逼得我在表演中把自己完全豁了出去,直到评委们再无挑选的余地,只有把这个角色交给了我。 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在描述初恋时,曾经写下这样的话:“正像你突然将探照灯转向某些一直处于半黑暗中的物体。”我在那第一个角色中,经历了一种非常类似的、如同探寻到什么似的奇异感觉。我感觉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着的力量和归属感,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寻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在舞台上的经验对我而言意义深远,但却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它对于我生命的影响力。 几年之后,到我申请大学的时候了,因为成绩差,我几乎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那一天,我一声不响地坐火车到霍博肯,再搭哈得孙河下的捷运,来到格林威治村华盛顿广场旁的一栋大楼里。在二楼一间无窗的房间里,面对着一个举止弱不禁风、颈上系着领结、胡须还上了腊的细瘦男子,我朗读了一段台词。那台词出自一篇我只读过一部分的剧本。 “你坐下吧。”在我念完后,他简短地说。 他想要弄清楚,为什么我的成绩会如此糟糕,又是为了什么缘由想要来上表演学校。随后,他又问我是否预备了另外一段独白,可以表演给他看一下。我说,我可以试一试“鬼灵精”的几段台词。表演完后,他盯着我看了好久好久。 “好吧,”最终,他开了腔,“我们这样吧,如果可以的话,我会让你进到这所大学里来。可以肯定的是,在课业上,他们只能让你先在此试读。所以,你一定要拿到好分数,然后,一辈子都要记得感激我。” “听起来不错。”我答应着,脸上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随意,以此来掩盖自己内心中的狂喜。 “我的儿子绝不能去当什么操蛋戏子。”听说了我的应试后,我爸厉声训斥——只是,当他确定没有其他一所学校愿意录取我时,他也无从选择了。 同样也是他,在学校拒绝了我的住宿申请之后,开着车带我进城,一家接着一家地敲门,直到在华盛顿广场公园近旁为我找到安顿下来的公寓。 我们眉飞色舞地开回了新泽西。路途中,他一遍遍地放着他那盘约翰•丹佛的卡带上的一首歌《谢天谢地,我是个乡村男孩》。我假装拉着无形的小提琴琴弦,他则摇下车窗。风从车里穿过,我们扯着嗓子高声对唱着,唯有在那一刻,两颗心才对着彼此完全打开了。 在我收拾行李准备离家时,我妈把一幅我一直心仪的画给了我。那是一幅巨大的帆布画像,画着一只鹰隼,金色的眼睛像是在直瞪着每一个观赏者。可是,当我爸看到它斜靠在门前的墙角,而不是悬挂在客厅的墙壁上时,又变得怒气冲冲起来。 “那幅画绝不能离开这个家!”他狂吠起来,“那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我妈在我爸脾气发作时很少跟他顶撞,但这一回,她顶了回去。 “我就是要给他,”她发出了自己的声明,“他就要离开这个家出去上学了,我就是想要他带上这个。” 接着,一阵狂暴的冲突便发生了。在彼此的怒骂声中,我心里非常明白,它跟这幅画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一切都缘于一个对儿子过度投资的母亲眼看着要失去他了,而那个妒火中烧的父亲却又恼怒于母子间如此的亲近。 我在公寓安顿下来的几个月之后,我爸一如往常地没有事先告知便前来造访,这一次他居然还带着那幅画。他把画拿给我,仿佛这完全是一个刚想出来的主意似的。我想要拒绝,但根本没有用。他走了以后,我把画丢在了壁橱的最里端。等到我后来搬出那间公寓时,随手便把它送给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