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咱们出去吧,弗兰淇。他们好像玩得很开心呢。” “没有,他们没有,”她说,“只是一帮讨厌的傻小孩,没完没了地跑来跑去,大喊大叫,一点都不好玩。我们现在上楼收拾你的袋子。” 弗兰淇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在房子上后加的卧廊,有楼梯向下通到厨房。房间里摆着一张铁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弗兰淇还拥有一台小马达,能开能关。这玩艺儿能磨刀,如果指甲够长的话, 还能用来锉指甲。靠墙放着为冬山之旅准备好的行李箱。桌上有一部很旧的打字机,弗兰淇在它面前坐下,搜肠刮肚找可以写的信:但她无人可寄,每一封能回的信都已回复,甚至回过几次。于是她用一件雨衣盖住打字机,将它推到一边。 “说真的,”约翰·亨利说,“你不觉得我还是回家好吗?” “不,”她回答说,没有看他,“你坐在那个角落里玩马达吧。” 在弗兰淇面前有两样东西——一只淡紫色的贝壳,和一只里面有雪花的玻璃球,摇一摇能摇出一场暴风雪。把贝壳举到耳边,她听到墨西哥湾温暖的海浪冲刷之声,想起了远方长满绿色棕榈的岛屿。把玻璃球举到眯缝的眼前,白雪飞舞,天地茫茫一片。她想到了阿拉斯加,她登上一座寒冷的白色山岗,俯瞰远处冰雪覆盖的荒原。她看到太阳在冰面上映照出七彩虹光,听到梦幻般的声音,看到如梦的景物。无处不是清凉、洁白、轻柔的雪。 “看,”约翰·亨利盯着窗外,“我想大女孩们正在俱乐部里开派对呢。” “嘘!”弗兰淇突然叫喊起来,“别对我提那些坏种。” 附近有家俱乐部,弗兰淇不是会员。会员是那些十三岁、十四岁以至十五岁的女孩子们。星期六晚上她们就和男孩子开派对。弗兰淇认识所有的会员,今夏以前她还仿佛是这群人中的一个低龄成员,但如今她们成立了这个俱乐部,而她却不是其中一员。她们说她年龄太小,人又讨厌。每到周六晚上,她就能听到那揪心的音乐声,远远地看到那一点灯火。有时她绕到俱乐部后面的小巷,站在忍冬花的篱笆跟前。她站在巷子里,看着,听着。真长,那些派对。 “也许她们会改变主意,邀请你。”约翰·亨利说。 “那些狗娘养的。” 弗兰淇发出一声抽泣,用臂弯抹了抹鼻子。她走到床边坐下,肩膀下垂,两肘支在膝盖上。“我猜她们已经传遍了全镇,说我有臭味,”她说,“那时我长疖子,涂了难闻的黑药膏,老海伦·弗莱彻问我发出的怪味儿是什么。啊,我不怕给她们一人一枪。” 她听到约翰·亨利向床边走来,然后感觉到他的小手拍在后颈上,一下一下轻悄悄地拍着。“我不认为你有那么不好闻,”他说,“你很香。” “那些狗娘养的,”她又说了一次,“还有,她们说些关于结了婚的人的肮脏的鬼话。想想派特姑妈和尤斯塔斯姑丈!还有我自己的爸爸!那些肮脏的鬼话!她们以为我有多傻呢。” “你一走进屋子我就能闻到你,都不用看是不是你。像一百朵花儿。” “我不在乎,”她说,“我就是不在乎。” “像一千朵花儿。”约翰·亨利说,他潮乎乎的小手还在拍着她低垂的脖子。 弗兰淇坐直身子,舔去唇边的泪珠,用衬衫下摆擦净了脸。她一动不动地坐着,鼻翼张开,闻自己的气味。然后她走到行李箱前,拿出一瓶“甜美夜曲”,搽了一点在头顶,又倒了一些在衣领里。 “你也想来一点吗?” 约翰·亨利蹲在打开的箱子边,她把香水洒在他身上,他轻轻打了个哆嗦。他想翻她的旅行箱,把所有东西都看个仔细。但弗兰淇只想让他囫囵看上一眼,不要他件件看个明白,知道自己有什么缺什么。于是她扣好箱子,把它推回去靠墙放好。 “好家伙!”她说,“我打赌我用的香水比镇上谁都多!” 房间很安静,只有楼下餐厅的收音机传来絮絮低语。父亲回来好半天了,贝丽尼斯已关好后门走了,夏夜里孩子们的声音也沉寂下来。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玩一玩。”弗兰淇说。 但根本没什么可干。约翰·亨利站着,膝盖挺直,两手背在身后,戳在屋中央。窗户上有飞蛾——灰绿色的、黄色的蛾子,在窗口拍打着,舒展翅膀。 “这些漂亮的蝴蝶,”他说,“它们想进来。” 弗兰淇看着柔弱的飞蛾扑闪翅膀抵在纱窗上。这些飞蛾每晚迎着她桌上的灯光而来。它们从八月的夜色中飞出,鼓翼紧贴在窗外。 “它们这样飞来,”她说,“在我看是命运的讽刺。这些飞蛾飞到哪儿都行,却偏偏缠着这房子的窗户。” 约翰·亨利伸手扶扶金丝边镜框,将眼镜架稳在鼻梁上。弗兰淇端详他扁扁的长雀斑的小脸。 “把眼镜拿下来。”她突然说。 约翰·亨利取下眼镜在上面吹了吹气。透过镜片,房间在她眼里变得扭曲游移。她把椅子推后,盯着约翰·亨利。他的两只眼睛周围都有一圈潮湿的白色印子。 “我打赌你不需要这副眼镜。”她说。她把手放在打字机上:“这是什么?” “打字机。”他说。 弗兰淇拿起贝壳:“这个?” “海滩上的贝壳。” “地上爬的小东西是什么?” “哪里?”他边四下里看边问。 “在你脚附近爬的小东西。” “噢,”他说着蹲下身去,“啊,一只小蚂蚁。奇怪,它是怎么爬上这儿来的。” 弗兰淇斜靠在椅子里,光脚交叉伸在桌面上。“是我的话,就把眼镜扔了,”她说,“你的视力比谁都不差。” 约翰·亨利不说话。 “这眼镜不合适。” 她把叠好的眼镜递给约翰·亨利。他拿出一块法兰绒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架好,没有回答。 “好吧,”她说,“随你便。告诉你是为你好。” 他们上了床。两人背对背脱了衣服。弗兰淇关了马达和灯。约翰·亨利跪下做晚祷,悄无声息地祈祷了很久,然后在她身边躺下。 “晚安。”她说。 “晚安。” 弗兰淇直直地看着眼前的黑暗。“你知道吗,我还是很难相信,这个世界在以大概一小时一千英里的速度旋转。” “我知道。”他说。 “不明白为什么当你跳到半空,落下来的时候不在费尔维尤,或者塞尔马,或者五十里以外的什么地方。” 约翰·亨利翻一个身,声音里睡意浓重。 “或者是冬山,”她说,“我希望现在就出发去冬山。” 约翰·亨利已经睡着,她听到他在黑暗中呼吸。现在,那年夏天的许多个夜晚她所盼望的事情已经实现。有人正陪她一起睡。她躺在黑暗里,细听他的呼吸,过了一会儿,用胳膊肘撑起身子。他小小的身体在月光下安睡,雀斑清晰可见,白色的胸脯袒露着,一只脚从床边耷拉下去。她将手小心地放在他肚子上,向他靠近一些。他的身子里面好像有一只小小的钟正嗒嗒地走,汗味和“甜美夜曲”混合,他闻起来像一小朵馊玫瑰。弗兰淇俯下身,舔了舔他耳朵后面,然后长吸一口气,把下颏抵在他汗湿的瘦肩膀上躺下,闭上双眼:此刻,有人在黑暗中陪着她睡,她没那么害怕了。 第二天太阳早早把他们唤醒,白亮的八月的太阳。弗兰淇不能打发约翰·亨利回家。他看到了贝丽尼斯正在做的火腿,团圆饭看来会很不错。弗兰淇的父亲在卧室看报纸,然后要到镇上他的珠宝店给钟表上发条。 “如果我那位哥哥不从阿拉斯加给我带一份礼物回来,我真会气疯的。”弗兰淇说。 “我也是。”约翰·亨利附和道。 她哥哥带新娘返家的那个八月的上午,他们在做什么呢?他们坐在葡萄架的阴凉里,谈着圣诞节。阳光猛烈地直泻,晃人眼睛,饱饮阳光的蓝鸟对着同伴啼叫呢喃。他们聊着天,语调渐渐低沉,同样的话重复又重复。他们就这样枯坐在阴凉里,打着瞌睡,那时候的弗兰淇还从未细想过某个婚礼。哥哥和新娘走进家门的那个八月的上午,情形就是这样的。 “啊,上帝!”弗兰淇叫道。桌上的扑克油腻腻的,斜阳照在院中,“这世界真是快。” “哦,别再说了,”贝丽尼斯说,“你心思不在牌上。” 然而,弗兰淇还是有一部分心思在牌上的。她打出黑桃王后,黑桃是主牌,约翰·亨利扔出一张小小的方块2。她看着他,他正紧盯她的手背,好像一心巴望有拐弯的视线,可以绕过去看到别人手里的牌。 “你有黑桃。”弗兰淇说。 约翰·亨利把小铅驴塞进嘴里,眼睛看到别处去。 “赖皮。”她说。 “出呀,出你的黑桃。”贝丽尼斯说。 这下他分辩道:“它给别的牌挡住了。” “赖皮。” 可他还是不肯出,沮丧地坐着。牌局卡在他这儿。 “快点。”贝丽尼斯催促道。 “我不干,”他终于说,“这张是杰克。我的黑桃只有这张杰克了,我不想把它跟在弗兰淇的王后后面,我就不出。” 弗兰淇把手里的牌扔到桌面上。“瞧!”她对贝丽尼斯说,“他连最基本的规则都不遵守!他还是个孩子!没救了!没救了!没救了!” “也许是吧。”贝丽尼斯说。 “啊,”弗兰淇说,“我要烦死了。” 她光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闭着双眼,胸口抵在桌边。油腻腻的红色扑克牌乱摊在桌上,这副样子让弗兰淇作呕。每天下午吃完饭后他们都玩牌。如果你肯去尝尝那些旧扑克,味道会是整个八月他们所吃的饭食的总和,再加上手汗的恶心味儿。弗兰淇从桌上扫开扑克。那婚礼明净而美好,如白雪一般,她的心都碎了。她从桌边站起来。 “灰眼睛的人好嫉妒,这事千真万确,谁都知道。” “告诉过你我不是嫉妒,”弗兰淇快步在屋里绕圈子,“既然我没有嫉妒他们俩,就不可能嫉妒他们中的哪一个。我把他们俩合在一起看。” “嗯,义兄结婚的时候我就嫉妒了,”贝丽尼斯说,“我承认,约翰娶克劳丽娜的时候我威胁说要扯下她的耳朵。但你瞧,我没这么干。克劳丽娜耳朵好好的,和别人一样。现在我还挺喜欢她。” “J和A,”弗兰淇说,“嘉尼丝和贾维斯。这不奇怪吗?” “什么?” “J和A,”她说,“他们名字的前两个字母都是J和A。” “然后呢?那又怎样?” 弗兰淇围着厨房桌子转了又转:“我的名字叫简就好了,”她说,“或者洁丝敏。” “我不明白你的心思。”贝丽尼斯说。 “贾维斯,嘉尼丝,洁丝敏,明白了吗?” “不明白。”贝丽尼斯说,“对了,我今天早上听收音机说,法国人正把德国人赶出巴黎。” “巴黎,”弗兰淇机械地应了一句,“不知道改名字或者加个名字违不违法。” “不用说,违法。” “嗯,我不管,”她说,“弗兰淇·洁丝敏·亚当斯。” 通向她房间的楼梯上有只娃娃,约翰·亨利拿起它走到桌边,抱在怀里摇晃。“你送给我时可是当真的。”他说。他掀开娃娃的裙子,摆弄里面有模有样的内裤和胸衣。“我打算叫她贝儿。” 弗兰淇盯着娃娃瞧了一会儿。“不知道贾维斯是怎么想的,给我带回一个布娃娃。想想啊,竟然给我一只娃娃!嘉尼丝还想解释,说她把我想成了一个小姑娘。我还指望贾维斯带些阿拉斯加的东西给我呢。” “你打开礼物时脸色可真够瞧的。” 这是个大个头的娃娃,红头发,黄睫毛,瓷眼睛能开能合。约翰·亨利抱着它,给它摆了个躺着的姿势,它的眼睛便合上了。他又拉它的睫毛,想让它睁开眼睛。 “别这样!弄得我不自在。还有,别让我看见她。” 约翰·亨利把它放到后门口,回家的时候好带走。 “她叫丽丽·贝儿。”他说。 时钟在壁炉上方的架子上滴滴答答走得很慢,还差十五分到六点。窗外明晃晃的太阳灼热依旧。后院葡萄架的影子已经浓得化不开。一切凝滞不动。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口哨声,是一支唱不完的忧伤的八月之歌。每一分钟都很漫长。 弗兰淇又走到厨房的镜子前,看自己的脸。“我犯的大错就是剪了这个板寸头。我应该有一头长长的浅黄色头发,好出席这个婚礼。你觉得呢?” 她站在镜子前,心里发慌。对弗兰淇而言,这是一个满心忧惧的夏天。有一种心慌可以趴在桌上用纸笔算出来。到这个八月,她已经十二岁零十个月,身高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穿七号鞋。去年她长了四英寸,或至少她是这样估计的。夏天里可恶的顽童已经对她叫喊:“那上面冷不冷呀?”而大人们的议论更让弗兰淇膝盖发颤。如果她长个儿长到十八岁,前面还有五年零两个月在等着。这样一算,除非她能想办法阻止自己,否则身高将超过九英尺。一位超过九英尺高的小姐是个什么样儿?她会是个怪物。 每年初秋,察塔胡契博览会都会来镇上举办。十月展会在市集的场地上举行整整一周。有摩天轮,旋转飞人,镜宫——还有,怪人宫。怪人宫是一顶长长的帐篷,里面成行排列着一个个小隔间。花二十五美分进入大帐,然后就可以参观每个隔间里的怪物。在帐篷的后部还有特别展品,每一项要花一角钱。弗兰淇去年十月把怪物屋里的成员都看了个遍: 巨人 超级肥婆 侏儒 黑野人 针头人 鳄鱼男孩 阴阳人 巨人高逾八英尺,晃荡着一双巨灵掌,下颚松垂。超级肥婆坐在一张椅子里,身上的肥肉就像洒了粉的生面团,她还一直用手又拍又弄——隔壁是穿着花哨晚礼服的矮侏儒,踩着碎步扭扭捏捏地走。黑野人来自一个蛮荒的岛屿,他蹲在帐中,身边堆着积满灰尘的骨头,以及棕榈叶子。他还活吃老鼠。谁有不大不小的老鼠,展会就允许他免费参观野人的表演。所以孩子们随身带着老鼠,用结实的麻袋和鞋盒装着。黑野人把老鼠的头在他弯着的膝盖上一磕,然后撕开毛皮,嘎吱作响地狼吞虎咽,眼里闪着贪婪的光。有人说他不是真正的黑野人,不过是塞尔马的一个黑人疯子。不管怎样,弗兰淇不喜欢多看他。她挤过人群,去参观针头人,约翰·亨利整个下午都站在这儿。小针头人上蹿下跳,叽叽嘎嘎傻笑,向周围的人群说着粗话,缩了水的头大不过一只橙子,剃得溜光,只在头顶留下一绺头发,用粉色蝴蝶结扎住。最后一间永远人头涌动,这儿展出的是半男半女,一个阴阳人,也是科学上的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合而成——左边是男,右边是女。左边穿着半面豹皮纹衣服,右边是乳罩和亮闪闪的裙子。左边脸长着黑胡须,右边脸则白花花地涂着脂粉。两只眼睛同样地怪异。弗兰淇逛遍了整个大帐,每个隔间都看过。所有的怪物都让她感到可怕,因为她觉得他们都在向她偷偷张望,试图用眼神与她交流,仿佛在说:我们认识你。她很怕他们长长的怪眼,整整一年都忘不掉他们,直到今天。 “我不知道他们结过婚,或者参加过婚礼没有,”她说,“那些怪物。” “你说什么怪物?”贝丽尼斯问。 “博览会上的,”弗兰淇说,“去年十月我们看的那些。” “哦,那些家伙。”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赚很多钱。”她说。 贝丽尼斯回答说:“我怎么知道?” 约翰·亨利撩起假想中的裙子,同时伸出一根手指点在自己大头的头顶,学针头人的样子绕着桌子又跳又舞。 他说:“她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姑娘,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东西。你呢,弗兰淇?” “不,”她说,“我不觉得她有趣。” “我也不觉得。”贝丽尼斯说。 “哼!”约翰·亨利争辩道,“她就是有趣。” “如果想听我的实话,”贝丽尼斯说,“展会里面那群家伙只会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个个都算上。” 弗兰淇在镜子里望着贝丽尼斯,终于嗫嚅地问:“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丽尼斯问。 “你觉得我会长成一个怪物吗?”弗兰淇低声问道。 “你?”贝丽尼斯又问一次,“怎么会,当然不会,我相信上帝。” 弗兰淇好受了些。她侧过脸看看镜中的自己。时钟缓缓敲响六下,她说:“那,你觉得我会长得好看吗?” “有可能。如果你把脚上的硬茧锉掉一两寸的话。” 弗兰淇左脚站立,慢慢在地上蹭右脚的前脚掌,她感到皮下扎进了一根刺。“说正经的。”她说。 “我想等你胖一点儿就会很棒。你还得听话学乖。” “可是在星期天之前,”弗兰淇说,“我就想把自己弄好一点,出席婚礼。” “想改变就要整洁。把胳膊肘搓干净,好好收拾打扮一番,就会蛮好的。” 弗兰淇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转过身来。她想着哥哥和新娘,胸中兀自发紧,化解不开。 “我不知道怎么办好,能死掉就好了。” “啊,那就死吧!”贝丽尼斯说。 “死吧。”约翰·亨利细声细气跟了一句。 世界骤然停顿。 “回你家去。”弗兰淇冲约翰·亨利说。 他紧绷着大膝盖站着,邋遢的小手扶在白色桌子边,没有动。 “你听清楚了。”弗兰淇说着,恶狠狠地瞧着他,伸手抓起炉子上方挂着的煎锅。她追着他绕了桌子三圈,然后追过前厅,一直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了一声:“回你家去!” “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贝丽尼斯说,“你坏得没边,还不如死了。” 弗兰淇打开通向她房间的楼梯的门,坐在下面的台阶上。厨房死气沉沉,怪异而阴郁。 “我知道,”她说,“我要一个人静静坐一会儿,好好把这一切想一想。” 就是在这个夏天,弗兰淇开始为自己是弗兰淇感到厌恶和腻味。她恨自己,她成了一个闲人,一个终日泡在厨房的废物点心:又邋遢又贪心,心地又坏,情绪又差。除了坏到不配活着之外,她还是个罪犯。如果警察知道她所做的事,她将会受到审判,并锒铛入狱。而弗兰淇并非生而是个罪犯,或者一个大废物。在今年四月以前,在那以前的所有日子,她也是一个普通人。她是一个小圈子的成员,是七年级学生,周六的上午帮父亲干活,每到下午都会去看场电影。她不是那种会担惊受怕的人。在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不过并不是因为怕黑。 这一年的春季漫长而费解。事物发生改变,弗兰淇却不明所以。平淡苍白的冬季过后,三月的风将窗玻璃吹得砰砰作响,蓝天上白云縠纹缕缕。这年四月来得迅速而轻悄,树木的新绿是那么活泼鲜亮,浅淡的紫藤花将开遍小镇,随后花瓣便无声无息地四散凋零。有些东西,和这些绿色的树、四月的花有关,让弗兰淇伤感。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但正是这种愁思,让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这座小镇。她留心战争的消息,想着外面的世界,并打点好箱子,准备上路。然而她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处。 这一年弗兰淇开始关注世界。她并没有将之等同于学校里疆域清晰、色彩斑斓的地球仪。在她的意念中世界巨大、分裂而飘零,以一千英里的时速飞旋。学校的地理课本已经过时,世界的国家划分已经改变。弗兰淇通过报纸了解战争消息,但上面有太多的外国地名,而战争的发展又是那么迅速,她常常看不懂。在这个夏天巴顿追击德国人穿越了法国,俄国、塞班岛也同时在开战。军队和战争好像近在眼前。但不同的战役太多,数以百万计的士兵也难以在她脑中尽数浮现。她看到一个快冻僵的俄国大兵带着一杆冷硬的枪,面目黝黑,立在俄国的冰天雪地中。丛林覆盖的岛屿上,一个吊眼梢的日本鬼子在青绿的藤蔓间滑行。欧洲,被吊在树上的人们,蓝色洋面上逡巡的战舰。四引擎的飞机,燃烧的城市,一个士兵,头戴钢盔,发出笑声。有时候,这些关于战争以及世界的图景在她脑中盘旋,让她直发晕。很久以前她做出预测,要赢得战争的全面胜利还需两个月,但现在她不敢说了。她想当男孩,做一个海军陆战队员投身战争。她想象着驾驶飞机以英勇表现获得金质勋章。但愿望无法实现,这让她有时候心神不定,情绪低落。她决定给红十字会献血,一星期一夸脱。那么她的血将流淌于澳大利亚人,以及战斗中的法国人、中国人的血管中,遍布整个世界,由此她就会觉得自己像是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能听到军医说,弗兰淇的血最红、最强健,他们闻所未闻。她展望未来,看到自己与身上流淌着她的血的士兵在战后相会,他们会说她是救命恩人,他们不会叫她弗兰淇,而是叫她亚当斯。但为战争献血的计划没有实现。红十字会不接受,她年纪太小了。弗兰淇气疯了,觉得自己孤苦零丁,四处碰壁。战争和世界这两样事物,都太过动荡、太过浩大,都是那么让人想不明白。长时间地思索世界的事让她暗暗心惊。她不是怕德国人或者炸弹或者日本人,她害怕,是因为战争拒绝她的参与,因为世界似乎不知何故将她抛在了一边。 因此她深知自己必须离开小镇,远走他方。那年晚春慵懒甜腻,让人难以消受。那些个漫长的下午,无休无止,鲜花开放,绿色的香气令她胸中烦恶。这个小镇开始伤弗兰淇的心。以前纵使倒楣难过,弗兰淇也从不流泪。但就在这一季,很多东西都让弗兰淇有哭的冲动。有时她会清早出去,在院子里伫立良久,凝望日出的天空。此时仿佛有一个问题摆在她心上,而天空缄默不答。一些以前从不经意的事情让她难过:夜里站在人行道上看到的灯火,小巷深处传来的陌生的声音。她会凝神注视,或侧耳倾听,心中不知是些什么在慢慢凝聚,在暗自期待。但灯光将要熄灭,声音也会沉寂,纵然她继续等待,也不再有动静。她很怕这种情形,让她顿时迷惘,不知道自己是谁,她在这世上会变成什么样,为什么此刻她会这样站着,看着一点灯光,听着一点声音,或抬头仰望天空——孤单一人。她很害怕,胸口奇怪地发紧。 四月的一个晚上,她和父亲准备上床睡觉。他看着她说了句话,完全突如其来:“这个还想跟老爸爸睡的、老大不小的十二岁长腿笨瓜是谁呀。”于是,她已经大到不能再和父亲同睡了,不得不独自睡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她开始对父亲心怀怨气,两人总是斜眼相看。她不喜欢待在家里。 她在镇里游荡,所见所闻不知何故,总是只鳞片爪,不知所终,而她胸中的憋闷也一直挥之不去。她会胡乱找些事情来做,但结果总是做错。她给最好的朋友伊芙林·欧文打电话,伊芙林有一套球衣,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们俩一个穿上球衣,另一个披着披肩,一起去镇里的十文店。但这是一个错误,也并非弗兰淇真想做的事。苍白的春日黄昏过后,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息和花朵甜而涩的香气,傍晚被灯光点亮的窗,开饭时拖长声调的呼喊,烟囱雨燕在小镇上方成群盘旋,飞向不知在何处的巢窠,剩下空荡荡的天空愈发辽阔。这一季的黄昏拖得很长,弗兰淇已经绕遍了镇里的人行道,此时有一种伤感,爵士乐般的伤感,摇撼着她的神经,她的心抽紧,几乎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摆脱心中郁结,她会惶惶然做些什么。她回家像疯子戴帽一样把煤桶顶在头上,绕厨房桌子转圈。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但做什么就错什么,而且完全与初衷不符。然后,这些傻事做完后,她会站着,厌恶而又空虚,在厨房门楣下说: “我真想把整个镇子捣个稀烂。” “呃,那就捣吧,别只是哭丧着脸站在这儿,去做呀。” 而后麻烦开始了。 她干了一些事,还将自己陷进麻烦里。她触犯了法律。并且在第一次以身试法后,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些违法的事。她从父亲的五斗橱抽屉里拿走了手枪,带着它满街逛,并在一片废弃的空地上开火射击。她沦落成为一个窃贼,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里偷走了一把三折刀。五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犯下了一宗秘密的、无以名状的罪过。在迈基恩家的车库,和巴尼·迈基恩一起,他们犯下一桩别样的罪行。到底坏到什么地步,她现在还不清楚。这罪让她的胃有一种痉挛似的恶心,她怕看所有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死他。有时候夜里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便计划着用枪射他,或在他两眼之间扎上一刀。 她最好的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了佛罗里达,弗兰淇再没和其他人玩。长长的开满鲜花的春天结束了,小镇的夏天丑陋、孤寂而炎热。她想离开的心一天比一天炽烈:远走高飞到南美,好莱坞,或者纽约。但虽然她已经多次打点行装,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选哪一个地方,以及单凭一己之力怎样才能去到。 因此她就待在家,困在厨房里。苦夏永无尽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高,是一个彻头彻尾好吃懒做的大废物,而且还坏得没治了。她害怕,但已和从前不同,只余下对巴尼、父亲,以及法律的畏惧。而就算是这些畏惧最终也消于无形。时日已过,迈基恩家车库里的罪行已经变得很遥远,除非做梦,早已忘记。她也不再去想父亲和法律的事。她在厨房与约翰·亨利和贝丽尼斯终日厮混,不再思考战争和世界。现在没有什么事能叫她伤感,她已不关心。她再没有独自于黑暗的后院仰望天空,她对声音和夏天里的动静无动于衷,夜里也不到街上游荡。她不让外界触动,什么都不在乎。她吃吃喝喝,写剧本,在车库边练习掷飞刀,在厨房桌上玩桥牌。每一天都与前一天雷同,除了更漫长。她对任何事都不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