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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成员——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1

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归附。弗兰淇成了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六月的树有一种炫目的亮绿色,但再晚些时候叶子就变得发暗,小镇也黑下来,在太阳的烈焰下皱缩成一团。起初弗兰淇还四处走动,干这干那。镇里的人行道在清早和晚上灰扑扑的,中午的太阳为它们上了光,水泥路面仿佛在燃烧,闪亮如玻璃。最终人行道烫得让弗兰淇难以下脚。她老给自己惹麻烦,她私底下的麻烦是那么多,觉得还是待在家里为好——家里只有贝丽尼斯?赛蒂?布朗和约翰?亨利?韦斯特。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边,把同样的话说上一遍又一遍,于是到了八月间,那些话变得有声有调,听起来怪里怪气的。每到下午,世界就如同死去一般,一切停滞不动。到最后,这个夏季就像是一个绿色的讨厌的梦,或是玻璃下一座死寂而荒谬的丛林。然后,在八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改变了,改变突如其来。下午一片空白,弗兰淇一直在困惑,她还是想不明白。 “真古怪,”她说,“就这样发生了。” “发生了?发生了?”贝丽尼斯说。 约翰·亨利在一旁听,安静地看着她们。 “我从没这么迷惑过。” “可你迷惑什么?” “整件事。”弗兰淇说。 贝丽尼斯回应道:“我想你脑子准是被太阳烤糊了。” “我看也是。”约翰·亨利轻声说。 弗兰淇自己几乎也要承认。当时是下午四点,厨房四四方方,寂静而灰暗。弗兰淇两眼微合,坐在桌边,心里想着一个婚礼。她看到一座静静的教堂,奇怪的雪花沿着彩色的窗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哥哥,他的面孔被一团光亮所取代。新娘也在那儿,拖着长长的白色裙裾,这位新娘同样也没有面孔。有些事情,关于这场婚礼的,给了弗兰淇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 “看着我,”贝丽尼斯说,“你嫉妒了?” “嫉妒?” “嫉妒你哥哥要结婚?” “没有,”弗兰淇说,“我只是从没见过像他们俩那样的人。今天看着他们走进来,感觉很怪。” “你就是嫉妒,”贝丽尼斯说,“去照照镜子。看你眼睛的颜色就知道。” 水池上方有一块水汽蒙蒙的镜子。弗兰淇照了照,但她的双眼是一贯的灰色。这个夏天她长得这么高,简直成了一个大怪物。她的双肩很窄,两腿太长,穿着一条蓝色运动短裤,一件BVD汗衫,赤着脚。她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剪了没多久,短得还未两边分开。镜子里映像扭曲,但弗兰淇知道自己的模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边。 “哦,”她说,“他们俩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我只是搞不懂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有什么事情,你这傻瓜?”贝丽尼斯说,“你哥哥带着他想娶的姑娘,今天回家来跟你和你爸爸吃了顿饭。他们打算这个星期天到她在冬山的家举行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不过如此。你到底在烦什么?” “我不知道,”弗兰淇说,“我打赌他们每一分钟都很快乐。” “那我们也找点乐子吧。”约翰·亨利说。 “我们找乐子?”弗兰淇问,“我们?” 他们重新在桌边坐下,贝丽尼斯为三人桥牌发牌。从弗兰淇记事起,贝丽尼斯就是厨娘。她很黑,肩膀很宽,个子很矮。她一直说自己是三十五岁,说了至少三年了。她的头发分开,编成辫子,抹了油紧贴着头皮,脸孔扁平安详。贝丽尼斯只有一个地方不妥——左眼是一颗浅蓝色的玻璃。它在她安静的黑脸上向外恣意地直瞪着。她怎么会要一只蓝色眼珠,那不是凡人能想明白的。她忧郁的右眼是黑色的。贝丽尼斯牌发得很慢,遇到扑克被汗粘在一起就舔舔大拇指。发牌时约翰·亨利每一张都看。他敞着胸,白色的胸脯湿湿的,脖子上用细绳拴着一只小小的铅驴。他是弗兰淇的近亲,她的亲表弟。这个夏天他要么和她一起吃饭,打发白天的时间,要么就和她共进晚餐,度过整个夜晚。她没法把他打发回家。他看上去不像已经有六岁了,却长着弗兰淇所见过的最大的膝盖,并且总有一边上面结着痂,或者贴着纱布,都是他自己摔倒擦破的。约翰·亨利有一张眉头紧皱的白白的小脸,架一副金丝边小眼镜,每一张牌都看得很仔细,因为他正输着,欠贝丽尼斯五百多万。 “我叫1红心。”贝丽尼斯说。 “1黑桃。”弗兰淇说。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这是我要叫的。” “嗯,那你不走运,我先叫了。” “啊,你这蠢货!”他说,“这不公平!” “别吵,”贝丽尼斯说,“老实说,我看你们都是乱叫,根本没什么好牌。我叫2红心。” “我没吵,”弗兰淇说,“我无所谓。” 事实确实如此:那天下午她玩桥牌,就和约翰·亨利一样,不过是碰到什么就出什么。他们坐在厨房里,这丑怪的厨房让人意气消沉。墙壁上约翰·亨利的胳膊够得着的地方,都被他涂满了稀奇古怪的儿童画,这给厨房蒙上一种异样的色彩,就像疯人院里的房间。现在这间旧厨房让弗兰淇浑身不舒服。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弗兰淇不知道,但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成一团,正敲打着桌子边缘。 “世界真的很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突然,”弗兰淇说,“这世界变得真快。” “呃,我不知道,”贝丽尼斯说,“有时候快,有时候慢。” “对我来说很快。” 直到昨天为止,弗兰淇还从不曾为一个婚礼费过思量。她早知道她唯一的哥哥,贾维斯,要结婚了。去阿拉斯加之前,他和一个冬山的女孩订了婚。贾维斯是一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近两年。弗兰淇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哥哥,他的面孔变得隔膜而变幻不定,就像看水底的一张脸。可是,阿拉斯加!弗兰淇不断地梦到它,尤其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地真切。她看到雪,看见冰冻的海洋,还有冰川。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离家到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自制的乳脂软糖,精心地包装,每一块都单独扎上蜡纸。想到她的糖会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就心中颤栗,眼前还出现哥哥在皮毛裹身的爱斯基摩人中间分发糖果的情形。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致谢信,里面夹着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有一段时间她几乎每周都给他寄糖,有时候不是乳脂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再没寄过钱来。偶尔,他写给父亲的短信会让她稍有不安。比如说,这个夏天他有一次提到自己游泳,蚊子很凶。这封信搅乱了她的梦境,但几天的混乱过后,冰洋和白雪又重回梦中。贾维斯离开阿拉斯加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名叫嘉尼丝·埃文斯。婚礼的安排如下:哥哥打电报来说,他和新娘将于周五回到家中待上一天,婚礼于随后的星期天在冬山举行。弗兰淇和父亲会参加婚礼,去到近百英里以外的冬山。弗兰淇已经打点好了行装。她热切期待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那一天,但并没有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有想那个婚礼。因此在他们到访之日前一天,她只是对贝丽尼斯说: “我觉得这是一个离奇的巧合,贾维斯被派到阿拉斯加,而他相中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慢慢地又念一句,闭上眼睛,这个名字融入了阿拉斯加和冰天雪地的梦境,“我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我希望我已经离开镇子。” “星期天总会来。”贝丽尼斯说。 “我很怀疑,”弗兰淇说,“我早就打算要离开镇子。我希望婚礼过后不用再回来。我希望我去别的地方,永远离开。我希望我有一百块钱,只管走人,不再见到这个小镇。” “我觉得你的愿望好像不少啊。”贝丽尼斯说。 “我希望我是别人,反正不是我自己。” 这事发生前的那一天的下午,和八月其他的下午一样。弗兰淇在厨房里闲待着,向晚时来到院子里。房后的紫葡萄架在暝色中暗影沉沉。她慢慢地走着。约翰·亨利·韦斯特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柳条椅里,交叉着腿,两手插在口袋中。 “你在干什么?”她问。 “想事情。” “什么事?” 他没有回答。这个夏天以来,弗兰淇要像往常那样钻葡萄架已经嫌太高了。其他十二岁的人还能在下面走来走去,做游戏,玩得很高兴。甚至一些矮小的成年女性也能在下面走动。而弗兰淇个头太大。今年她不得不像大人一样,只能在棚架外面溜达, 采摘长在边缘的葡萄。她看着纠结的藤蔓,空气里有烂葡萄和尘土的气味。站在葡萄架边,暮色重重涌来,弗兰淇心中感到害怕。她不知道怕的是什么,但就是害怕。“我说,”她说,“你和我一起吃饭过夜怎样。”约翰·亨利从口袋里掏出他的小圆表,仿佛行不行得看时间。但葡萄架下太暗,他根本看不清上面的数字。“回家跟派特姑妈说一声。我在厨房等你。”“好的。”她害怕。夜空灰蒙蒙空洞洞,厨房的灯光在渐黑的庭院里投下方形的黄色光影。她记得自己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相信煤房里住着三只鬼,其中一只戴着银戒指。她跑上房后的阶梯说:“我刚刚叫了约翰·亨利来吃饭过夜。”贝丽尼斯正在揉一块做饼的生面团,将它扔在扑满面粉的桌子上,“我以为你烦他呢。”“我是烦他,”弗兰淇说,“但我觉得他好像很害怕。”“害怕什么?”弗兰淇摇摇头。“也许我的意思是孤单。”她最后说。“嗯,我会给他预备一小块面。”从暮色中的院子里回来,厨房显得火热、明亮而又奇怪。墙壁让弗兰淇难受——那些怪诞的图画:圣诞树,飞机,怪模怪样的士兵,花朵。约翰·亨利在六月某个悠长的下午,开始了他的第一幅创作,既然墙面已经毁了,无论何时,只要想画,他就继续画下去。有时候弗兰淇也画。起初她父亲为此暴跳如雷,但后来就叫他们尽情地把想画的都画出来,反正到秋季把墙壁再刷一遍就是了。但是夏日连绵不断,没有尽头,这些墙开始烦扰弗兰淇。这个晚上厨房看起来很是怪异。她感到害怕。她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觉得还是邀请他来的好。”于是晚上约翰·亨利拎着一只周末旅行袋来到后门。他穿着一套白色的表演服,鞋袜整齐,腰带上扣着一把匕首。约翰·亨利见过雪。他虽然只有六岁,但去年冬天到过伯明翰,在那儿看到了雪。弗兰淇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袋子给我,”弗兰淇说,“你可以先做一个小人饼。”“好。”约翰·亨利没有把玩面团。他煞有介事地做着饼人,时不时地停一停,用小手扶扶眼镜,仔细打量自己的作品,就像一个小小钟表匠。为操作方便,他拉了一张椅子,跪在上面刚好够高。贝丽尼斯给他一些葡萄干,换了任何其他的孩子,准会黏得到处都是,但他只用两颗来做眼睛,但马上就发现太大了——于是他细细地将一粒葡萄干分作两只眼睛,再弄出两小点算是鼻子,然后还有一张咧开的葡萄干嘴巴。完工后,他在短裤的后屁股上擦擦双手。眼前摆着一个人形的糕饼,有叉开的手指,顶着帽子,甚至还拿着手杖。约翰·亨利做得十分卖力,面团变得脏兮兮、湿答答的。不过那是一个很棒的饼人,而且,事实上,它让弗兰淇想到约翰·亨利自己。“我还是先陪你玩儿吧。”她说。他们在厨房和贝丽尼斯一块儿吃晚餐,因为父亲来电话,说是要在他的珠宝店里工作到晚些时候。贝丽尼斯把饼人从烤炉里拿出来,他们看到它与其他孩子做的饼人一般无二——胀得那么厉害,约翰·亨利的劳作全然走了形,手指粘在一块,手杖成了尾巴一样的东西。但约翰·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瞧了瞧,用餐巾擦两下,便开始在它的左脚上涂抹黄油。这是一个炎热黑暗的八月夜晚。餐厅里的收音机几个台搅在一起:战争新闻夹杂着含混的广告,隐约传出一支轻音乐队的有气无力的曲子。收音机开了整个夏天,最终他们已经充耳不闻。有时候声音太大,吵得他们快聋了,弗兰淇就会关小一点。其他时间,收音机里音乐和人语彼此往来缠绕,到八月时节他们就不再理睬它了。 “你想做什么?”弗兰淇问,“要不要我读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儿别的?”“我想干点儿别的。”他说。“什么?”“我们出去玩儿吧。”“我不想。”弗兰淇说。“今晚好多人会在外面玩。”“你有耳朵,”弗兰淇说,“听到我说什么了。”约翰·亨利直着他的大膝盖站在那儿,然后说:“我想我还是回家吧。”“你还没过夜呢!你可不能这样吃完饭就跑。”“这我知道。”他安静地回答。收音机继续响着,他们能听到孩子们在夜色中玩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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