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卷一_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卷一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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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卷一

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这样。事实是,我出生时头颅里面的脑脊髓液太多了。脑脊髓液就是脑里的油,只不过医生把它说得好听一点。脑叶里的油脂跟车子引擎里的机油一样,可以让机件跑得快速又平稳。 本月熊猫俱乐部 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这样。事实是,我出生时头颅里面的脑脊髓液太多了。脑脊髓液就是脑里的油,只不过医生把它说得好听一点。脑叶里的油脂跟车子引擎里的机油一样,可以让机件跑得快速又平稳。不过,像我这样的怪人,出生时头颅里不但油太多,而且还又厚又黏又恶心,把这颗脑袋该做的事搞得一塌糊涂。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来,全都泡在油里。 没错,我的脑袋浸泡在油里。 但是,这样说的话,又会使得这整件事听起来怪诞又可笑,仿佛我的脑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里面的炸薯条。所以,换个说法是:“我的脑袋天生积水。”这样好像比较正经,比较诗意,比较准确。 好吧,或许这样说也不会很正经。也许,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诞又可笑。 可是,诶,拜托好吗,当初医生切开我的小脑袋瓜,用某种小吸尘器抽出里面多余的脑液时,难道我的老妈、老爸、老姐、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人,他们会觉得好笑吗? 我当时只有六个月,本来应该在手术中挂掉——就算那台迷你吸尘器没有弄死我,那场手术也会让我严重脑残,一辈子成为植物人。 唉,不用说,那场手术没把我杀了,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写这本书。不过,我的脑部伤残倒是替我的健康带来种种问题。 首先,我有四十二颗牙齿。正常人类的牙齿数量是三十二颗,对吧?但是呢,我却有四十二颗。 比一般人多了十颗。 比正常人多了十颗。 比人类多了十颗。 我的牙齿拥挤到几乎连嘴巴都闭不起来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那边,请他们把我嘴里的一些牙齿拔掉,希望从此之后我能正常进食,不要像只秃鹰,口水老是流个不停。可是那儿每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补助案,结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内,把多出来的十颗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天真的白人牙医相信,印第安人对于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开给我们一半剂量的麻醉药。 你说他是不是很变态? 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一年也只补助一次眼镜的配购,提供的款式也就那么一款:又丑又厚的黑色塑胶框的那种。 脑部受损让我一眼近视一眼远视,结果我丑陋的眼镜也就跟我的双眼一样:两边不平衡。 我常常头痛。我的双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种以前曾经结婚、而现在对彼此痛恨到极点的一对敌人。 我三岁那年就开始戴眼镜。我这人看起来,简直就像个三岁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区里面到处跑来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侧身一溜,人就不见了。 不过,我倒是大手大脚的。三年级时就穿十一号的鞋!大脚、细铅笔身,我走起路来就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还有,我的头颅巨大无比。 真是壮观。 我的脑袋,大到连原住民保留区里面的小孩都爱围着我,看我的脑袋。有些小孩叫我“天体轨道”,有些干脆叫我“地球仪”。那些爱整人的家伙常逮住我,抓着我的身体转圈圈,然后指着我头颅上的任一点说:“我要去那里。” 不用说,我的外表看起来很滑稽;不过,最惨的还是“里面”。 第一,我有癫痫症,一周至少发作两次。也就是说,我很规律地在伤害着自己的大脑。问题是,我会痉挛是因为我的脑袋受过伤,但是每次癫痫发作等于是把旧伤口再次撕开。 没错,只要癫痫一发作,我就是在伤害我的旧伤。 我的癫痫已经有七年没发作了。不过,医生都告诉我:“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高度复发的倾向。 听起来像不像诗句滑出舌尖那么顺口? 还有,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或者我应该说,结——结——结——巴——巴,口——口——口——齿——齿——齿——不——不——不——清。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因为九岁或十岁之后,如果你讲话结巴,你就会被当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样,十四岁了讲话还在结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儿。 原住民保留区里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个两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时机,通常是他们在扒我裤子、把我的头塞进马桶,或者朝我的头掴掌的时候。 我写这本书时,所用的语气和我平常讲话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把那些结结巴巴都写进来,你恐怕会以为自己是在读一本由大白痴智障儿童所撰写的“杰作”。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里受到什么待遇吗? 他们惨遭痛扁。 一个月至少一次。 呀,没错,本人是“本月熊猫俱乐部”的会员,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当然想到外面去玩,每个小孩都想往外跑,不过我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个人待在房里,读读书和画漫画。 我把时间都用在画画上。 我画我老妈和老爸、我老姐和阿嬷、我的死党罗迪,还有部落里其他的人。 我画画,因为文字实在太难以捉摸。 我画画,因为言语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说写,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了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画的,每个人都懂。 假设我画了一朵花,世上每个男女老少看了都会说:“是一朵花。” 我画画,因为我想对世界说话,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着笔,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觉得也许有一天我会变成某个重要人物,也许是艺术家,一个出名又有钱的艺术家。 我想要名利双收的话,只能走这条路。 看看这个世界吧,几乎每一个有钱又有名的褐色皮肤的人,都是艺术家:要不就是歌手、演员、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导演和诗人。 所以我要画画,因为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唯一能脱离原住民保留区的机会。 在我看来,世界就像一连串崩溃的水坝和无穷尽泛滥的洪水,而漫画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 当穷人的感觉真的烂透了,而“觉得自己好像理所当然就该穷”的感觉,一样也很烂。你开始相信自己穷的原因一定是因为自己又笨又丑,你开始相信自己会又笨又丑,是因为你生来就是印第安人,而因为你是印第安人,你开始相信自己注定穷一辈子。这是个恶性循环,但是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贫穷不会赐给你力量,不会教你要怎样才能坚忍不拔。不。贫穷只会教你怎样继续穷下去。 于是,就这样,感觉又贫穷又低微又软弱的我,把奥斯卡抱起来,它舔舔我的脸,因为它爱我、信任我。我把它抱到外面的草地,放在我们的青苹果树下。 “我爱你,奥斯卡。”我说。 它看着我。我打赌它懂得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它知道老爸要对它做什么,但是奥斯卡并不怕。它解脱了。 但我没有。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开。 我希望能跑到比超音速还快,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正在经历多少的心痛——可以跑到比超音速还快。所以,我听到了老爸朝我最好的朋友开枪的声音。 一颗子弹只要花大约两毛钱,谁都买得起。 内文三: “复仇”就是我的名字 奥斯卡死后,我沮丧得想找个洞爬进去,永远从人间蒸发。但罗迪把我劝住了。 “就算你消失了也没有人会发现。”他说,“你还不如振作起来。”朋友的厚爱,就是这样吗? 罗迪是部落里最强悍的小孩,长得高大、精瘦又强壮,跟蛇一样。他的心也跟蛇一样,又悍又坏。 但他是我最好的人类朋友。他在乎我,所以总是跟我说实话。况且他说的没错,就算我从世上消失了,也没有人会想念我。好吧,罗迪应该会想我,但是他永远不会承认说他想我。他太强悍了,不屑于表达那种感情。 除了罗迪、我老爸、老妈、老姐和阿嬷,没有人会想念我的。 我在部落里是个零,零减去零还是零。当答案总是一样的时候,减法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只能咬牙硬撑。 我别无选择;尤其当罗迪正处于他生命中最惨的夏天。 他爹喝得很凶,对他拳打脚踢也很凶。你常会看到罗迪和他娘这对母子俩鼻青脸肿地走在街上。 “这是战士出征前涂在脸上的战纹,”罗迪总是这么说,“可以让我看起来更勇猛。” 正因为罗迪从来不隐藏他的伤口,我想那真的让他看起来更彪悍。他总是眼肿唇裂地在原住民保留区里走动。 今天早上,他一拐一拐地走进我们家,猛地把自己往椅子里丢,将扭伤的膝盖抬放在桌上。可是他嬉皮笑脸,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他的左耳贴了块创可贴。 “你的头怎么啦?”我问。 “我老爹说我没有听他讲话,”罗迪说,“他喝个烂醉,想把我的耳朵弄大一点。” 我老爸老妈也喝,但他们不会像罗迪的爹那么狠,一点也不会。有时候他们或许不理我,或者骂我,但从来、从来、从来不会对我动手。我甚至从来没有被打过,真的。有时候我老妈一发作,会想甩我一巴掌,但老爸从不准她。 他不相信体罚。他相信的是:冷冰冰地瞪着我,直到把我瞪成一块结冻的冰。 我家是个安全的地方,所以罗迪老在我们家混,就像家里的一份子,像我们家多出来的一个哥哥和儿子。 “要不要去帕瓦节?”② “不要。”我说。 斯波坎族每年的帕瓦节欢庆会都是在劳动节的那个周末举行,今年已经是第一百二十七届,活动内容包含唱歌、战舞、赌博、说故事、笑闹、炸面包、汉堡、热狗、手工艺,和一大堆人喝酒喧哗。 我一点也不想参与。 喔,老实说,那些舞蹈和歌唱很棒,很美。但是那些既不跳舞又不唱歌的印第安人,让我觉得害怕。那些没有节奏感、没有才华和乐感的印第安人极可能会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把出现在他们视线范围内的每个小蹩三全都揍个半死。 而我一定是他们最容易挑上的小蹩三。 “走啦。”罗迪说,“我会保护你的。” 他知道我怕被揍,他也知道他可能得为我而战。 打从我们一出生,罗迪就保护着我。 我们同样是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五号被推到这个世界,同样在斯波坎的圣心医院出生。我比罗迪早了两个小时。我天生破碎又怪异,他则天生疯狂。 他老是又哭又叫踢人揍人。他娘喂他奶的时候,罗迪老咬她的奶头,痛得她不得不放弃喂母奶,改用奶瓶喂他。 比起那时候,他实在没什么变。 好啦,我并不是说十四岁的他还到处跑来跑去,乱咬女人的奶头。我是说,他还是一样揍人踢人吐人口水。 他人生的第一场架,是在幼稚园的时候干的。那次是在打雪仗,有三个一年级学生,其中一个朝他丢了一块冰,他很快就把那三个小孩彻底狂扁了一顿。 老师跑来阻止,他也打了老师。 老师当然没受伤,但是,老兄,我跟你说,他可气炸了。 “你哪里有毛病啊?”他大叫。 “每个地方都有毛病!”罗迪喊回去。 罗迪跟每个人都打。 跟男孩打,跟女孩打。 跟男人打,跟女人打。 跟流浪狗也打。 该死!他连天气都想打。 他曾对着暴雨狂出拳。 真的,不骗你。 “走吧,你这只软脚虾。”罗迪说,“我们来去帕瓦节。你不能在家躲一辈子,你会变成一只穴居怪物或什么的。” “要是有人找我麻烦怎么办?”我问。 “那我就找他麻烦。”他说。 “要是有人取笑我的鼻子呢?”我问。 “那我也会跟着取笑你的鼻子。”罗迪说。 “你真是我的英雄。”我说。 “我们去参加帕瓦节嘛。”罗迪说,“拜托。” 罗迪展现了少有的礼貌!可真是大事一件。 “好啦,好啦。”我说。 就这样,罗迪和我走了三英里路程,到达帕瓦节会场。我们到时已经天黑了,大约八点多,鼓声和歌声震耳,很棒。 我很兴奋,但是体温却直线下降。帕瓦节庆白天热得要命,晚上又冷死了。 “我应该带件外套来的。”我说。 “别这么娇贵好吗?”罗迪说。 “我们去看鸡舞吧。”我说。 我觉得跳鸡舞的人很屌,因为,嗯,他们闻鸡起舞,跳的动作简直跟真的鸡一样。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爱吃鸡。 “这种垃圾,无聊透顶。”罗迪说。 “我们看一下子就好,”我说,“然后就去赌两手或玩别的。” “好吧。”罗迪说。他是唯一听我话的人。 我们迂回穿过拥挤的各式车子——轿车、厢型车、运动休旅车、露营车、塑胶帐篷和鹿皮圆锥型帐篷。 “嘿,我们去买点私酿的威士忌。”罗迪说,“我有五块钱。” “别喝醉。”我说,“你喝醉时很难看。” “我本来就难看。”罗迪说。 他笑了起来,不小心被帐篷的杆子绊倒,撞上一辆厢型车。他的整张脸撞上车窗,肩膀轧到后视镜。 他的样子很糗,我忍不住笑出声。 我犯了个大错误。 罗迪火大了。 他把我推倒在地,差一点就往我身上踢。他的腿抬到一半,但最后还是收了回去。我看得出来他想揍我,因为我嘲笑他;但是,我是他的朋友,最好的死党,也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下不了手。所以他举起一个装满空啤酒瓶的垃圾袋,把空瓶全倒在他撞到的厢型车上。 玻璃瓶破得到处都是。 然后罗迪拿了一支人家用来挖烤肉窑的铲子,把那辆车砸个碎烂。 砰!轰! 他打凹了车门,砸碎了车窗,打断了镜子。 我怕罗迪,也怕他会因为毁损车子而被抓去关监牢,所以我跑掉了。 那是另一个错误。 我跑进了安德鲁斯兄弟的营区。安德鲁斯家有三兄弟,分别是约翰、吉姆和乔伊,他们是史上极残暴三胞胎组合。 “嘿,看。”他们其中的一人说,“是水头。” 没错,那些混球,又在拿我不健全的脑袋开玩笑。 “不,不,他不是水头,”另一个说,“他是氧气头。” 我不知道是谁说的,因为我搞不清他们谁是谁,只知道要赶快跑。但是我被其中一人逮住,他把我推向另一个兄弟。三个人把我推来推去,开始拿我当球玩。 “你是水泵。”(Hydromatic) “碳化氢。”(Hydrocarbon) “氢裂解。”(Hydrocrack) “水力的。”(Hydrorynamic) “水力发电。”(Hydroelectric) “水高水低。”(Hydro—and—Low)③ “躲水猫猫。”(Hydro—and—Seek)④ 我跌趴在地上,三兄弟中的一个把我拉起来,拍拍我身上的灰尘,然后猛然用膝盖往我胯下的蛋蛋猛击。 我又倒在地上,抱着柔弱的裤裆部位,强忍住尖叫。 安德鲁斯残暴三人组终于得意地笑着走开。 什么样的男人会这样狠揍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混蛋大联盟的成员。 我躺在地上,像松鼠抱着它的松果般,小心呵护着我的鸟蛋。罗迪走了过来。 “是谁把你揍成这样?”他问。 “安德鲁斯兄弟。”我说。 “他们打你的头?”罗迪问。他知道我的头很脆弱,如果安德鲁斯兄弟把我的头颅水族箱打出个洞,我恐怕会血淹整个欢庆会场。 “我的头没事。”我说,“但是我的蛋蛋快变成蛋花汤了。” “我要杀了那些混蛋。”罗迪说。 不用说,罗迪没把他们杀了。但是我们在安德鲁斯兄弟的营帐旁一直躲到凌晨三点,才看到他们烂醉如泥地回到帐篷。罗迪偷偷溜进去,剃掉他们的眉毛,割掉他们的辫子。 对印第安男人来说,这恐怕是你能施加的最终极狠毒的举动。他们花了很多年才把辫子留到那么长,而罗迪只花五秒就把它们剪断。喀嚓一声。 我好喜欢罗迪替我复仇,虽然觉得有点罪过,但报复的感觉好爽。 安德鲁斯兄弟始终没有猜出他们是被谁剃掉眉毛,割了辫子。罗迪散布了一个谣言说,是住在海边的马卡族印第安人干的。 “那些马卡族猎鲸人,一点也不可靠。”罗迪说,“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如果你认为罗迪只会报仇、砸烂汽车、狂扁雨滴和他人,那我得告诉你,他也有可爱的一面:他喜欢看漫画书。 他爱看的不是像《夜魔侠》、《X战警》那种冷酷的超级英雄漫画;他看的是《财神当家》、《阿奇》和《鬼马小精灵》那些传统、孩子气的东西。他把那些漫画藏在房间衣橱墙壁的一个洞里。我几乎每天都会跑到他家,和他一起看那些漫画书。 罗迪读书的速度不快,但他有恒心。不管读过几百遍,那些一成不变的蠢笑话还是每次都会让他笑个不停。 我喜欢罗迪的笑声。我不太常听到他笑,但他的笑声总是哈哈、呵呵、嘻嘻那样,如排山倒海而来。 我喜欢把罗迪逗笑,而他喜欢我画的漫画。 他又高大又呆傻,又跟我一样爱做梦。他喜欢假装住在漫画书的世界里。我猜,漫画书里虚假的人生比他的真实人生好多了。 因此我画了很多让他开心的漫画,让他可以住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 我画他的梦。 他只跟我一个人说,我只跟他一个人说。 我跟他说我的恐惧。 罗迪恐怕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比我的家人还重要。你最好的朋友可以比家人重要吗? 我想可以。 我的意思是,毕竟,我跟罗迪在一起的时间比跟任何人都多。 我们来算一算。 过去十四年间,罗迪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每天大约八个小时。 所以是八小时乘以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十四年。 也就是说,罗迪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总共是四万八百八十个小时。 没有任何人可以相比。 相信我。 罗迪和我形影不离。 内文四: 因为,“几何学”不是法国旁边的某个国家 我十四岁。今天是我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很开心。最兴奋的是,我就要上我人生的第一堂几何学。 是的,我承认,那些等边三角形之类的东西,让我的荷尔蒙都骚动起来。 大多数的男生,不管年纪多大,看到曲线都会兴奋得招架不住;但是我不同。你不要听错了,我当然喜欢女孩和她们身上的曲线,我更加喜欢女人和她们更加凹凸有致的身材。 我会在浴室里花上好几个小时,翻看有裸体女星的杂志: 裸体的女人+万能的右手=极乐极乐世界 是的,没错,我承认,我会自慰。 我以此为傲。 我手法高超。 我左右开弓,两手都行。 如果有那种“大联盟职业自慰者选手”存在的话,我一定第一个报名参加,狂赚他个几百万。 你可能会想:“哎,你实在不该在大庭广众前谈自慰这档子事。” 嘿,你管我?我就是要谈。每个人都在做这件事,每个人都爱这件事。 而且,如果上帝不要我们自慰,那他就不会赐给我们大拇指了。 所以,感谢上帝赐给我大拇指。 问题是,不管我和我的拇指花多少时间去想象女人的曲线,我更爱的还是建筑物端端正正的角度。 当我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我常爬进床底下,蜷曲着身子睡去。待在两面墙之间,让我觉得温暖又安全。 我到了八岁、九岁或十岁时,就睡在房间里的衣橱内,还把衣橱的门关起来。后来没有继续这样睡的原因,是我老姐一直在念说,我只是想找到爬回母亲子宫的路。 她那样说,就把我的整个衣橱情结都给毁了。 别误会了,我对我妈的子宫毫无异议。不管怎么说,我是在那里成形,所以我为子宫投下一票赞成票。但是,这么说吧,我对搬回老家的兴趣是零。 我老姐很善于搞破坏。 高中毕业之后,我老姐就急坏了:没上大学,没找到工作,什么也没。实在蛮惨的,我觉得。 但她同时却是个美丽、坚强又有意思的女孩——在所有曾经一天二十三个小时单独待在地下室的人当中,她是最美丽、最强壮、最有趣的一个。 她是如此的疯狂和不可预测,所以我们叫她“落跑玛丽”。我跟她完全不同,我很稳定。我对生命很感兴趣。 我对上学充满期待。 罗迪和我打算加入高中篮球校队。 去年,我和罗迪是我们学校八年级队里的最佳球员。不过我恐怕不会是个优秀的高中球员。⑤ 罗迪可能高一就会进校队,但我想那些强一点的球员会把我踏扁。在八年级队当中能得分是一回事,在高中巨兽前得分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当罗迪一路风光打到州冠军赛的时候,我恐怕还在后备二军小队里面坐冷板凳。 我有一点担心,罗迪会开始跟那些大个儿球员混在一起,不再理我。 我还担心,他也会开始找我的碴。 我很怕他像其他人一样,老是海扁我。 不过我的兴奋还是多过担心。 我知道我这新鲜菜鸟表现出如此兴奋的模样,恐怕会让老鸟看不顺眼。但是,我不在乎。 我坐在维尔皮尼高中的新生教室里,P先生抱着一箱几何学课本,慢慢走了进来。 我跟你说,P先生是个长相古怪的老头子。 但是不管他长得多奇怪,最怪的是:他有时候会忘了来学校。 我重复一次:P先生有时候会忘了来学校! 是的,我们得派人到学校后面的教师宿舍,去叫醒老是在电视前睡着的P先生。 没错,P先生有时候是穿着睡衣上课的。 他是个怪老头,但是大多数的学生都喜欢他,因为他要求不多。我是说,如果你自己穿着睡衣和拖鞋来学校上课,你要怎样要求学生? 而且我知道,虽然这样听起来很怪,但我们部落确实会给学校老师提供宿舍,让他们住在学校后面的小屋,屋里只有一间睡房;或者让他们住在又旧又发霉的拖车屋里。如果你不住在宿舍里,那就不能在我们学校教书。宿舍就好像是我们印第安人盖的农场式监狱,专供我们那些讲求自由、吃素心善、保守的白人传教士救星使用。 有些老师竟然叫我们吃鸟饲料,说这样才能“亲近土地”;有些老师痛恨鸟类,因为它们是恶魔的爪牙。教导我们的老师们,简直就像故事里有双重人格的化身博士。 但P先生并非民主党,不是自由派,不信基督教,也不崇拜撒旦。他只是爱困。 有些学生甚至很确定:他曾经是西西里岛上的会计师,在法庭上作证咬出黑手党,于是在《证人保护法》的安排下躲了起来。 那样说也有道理。 如果政府想要把某个人藏起来,再也没有任何地方比我们的部落更与世隔离了。我们部落距离“重要”大约一百万英里,距离“快乐”大约二十亿英里。不过,老天,我想大家可能是电视影集《黑道家族》看太多了。 其实,我觉得P先生只不过曾经是个寂寞的年轻人,而现在是个寂寞的老人。我不懂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寂寞的老白人老是喜欢跟更寂寞的印第安人在一起。 “好吧,孩子们,我们开始吧。”P先生一边说一边把书本发给我们。“要不要来点奇怪的,我们从第一页开始?” 我接过书本,把它打开。 我想闻它。 天啊,我想吻它。 没错,吻它。 我是个爱吻书的怪胎。 也许那有点不正常,也许我只是生性浪漫,加上具有高度的智慧。 可是,当我一看到内页所写的字迹,我的嘴唇急踩煞车: 本书属于阿格尼丝•亚当斯。 好吧,你可能要问:“阿格尼丝•亚当斯是谁啊?” 让我告诉你。阿格尼丝•亚当斯是我老妈。我老妈!亚当斯是她娘家的姓。 也就是说,我妈出生时姓亚当斯,在这本书上签名的时候还是叫亚当斯小姐。她三十岁的时候生我,没错,那表示我的眼睛正看着一本至少比我老三十岁的几何学课本。 我不敢相信。 这有多恐怖啊? 我们的学校和部落穷到、惨到我们竟然得使用我们爸妈当年用过的同一本见鬼课本。这绝对是全世界最悲惨的事。 我跟你说,这本旧、旧、旧、衰老的几何课本,像原子弹爆炸般重击了我的心,我的希望和梦想像朵蘑菇云一样飞逝。当全世界跟你宣布一场核子武器大战,你该怎么办? 内文五: 希望加上希望 不用说,用书砸了P先生的脸后,我被学校勒令暂时休学。虽说那纯属意外。 好吧,也不全是意外。 当我奋力掷出那本古董书的时候,我是真的想砸到个什么东西;但是我并没有打算要K人,更不要说是把一个黑手党数学老师的鼻子打断。 “那是你第一次命中目标耶。”我老姐说。 “我们很失望。”老妈说。 “我们对你很失望。”老爸说。 而我阿嬷,只是坐在摇椅里不停地哭。 我觉得很羞耻。我以前从没惹过麻烦。 休学一个星期后,有一天我坐在前廊想东想西,在沉思。P先生从我们家车道前走来。他脸上贴着一块大胶布。 “很抱歉,我把你的脸打伤了。”我说。 “很抱歉,他们罚你暂时休学。”他说,“我希望你知道,要你休学并不是我的主意。” 脸被我K了之后,我以为P先生会雇个枪手把我给做了;好吧,算我扯得太远了。P先生不想要我的命。但我想,就算我是太平洋坠机事件当中的唯一生还者,他也不会在乎。 至少,至少,我以为他们会把我抓去关。 “我可以跟你坐一会儿吗?”P先生问。 “当然可以啊。”我说。我紧张死了,他干吗这么友善?是不是想突袭我?搞不好他想拿本微积分课本,把我的鼻子也打断。 但是这怪老头只是安静地跟我长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该做什么,只能跟他一样安静坐着。我们之间的沉默变得巨大又真切,就好像走廊上坐着三个人。 “你知道你自己为什么要用书丢我吗?”P先生问。 真是个危险的问题。我知道我最好答对,否则他会很火大。 “因为我很蠢。” “你才不蠢。” 答错了。 讨厌。 再试一次。 “我不是故意要丢你的,”我说,“我是想要对着墙丢。” “你真的是对墙丢吗?” 可恶。 他简直是在审问我嘛。 我开始觉得有一丝不爽。 “不是。”我说,“我并不是真的要对准什么东西丢,好吧,我是想砸个什么东西,你知道吗,像是墙或是桌子或者黑板,砸个死的东西,不是活的。” “像我这样活的东西?” “或者比如说植物。” P先生在教室里养了三个盆栽,他跟它们讲的话,比对我们还多。 “你知道砸一棵盆栽和砸我完全是两回事,对吗?”他问。 “对啊。”我知道。 他很神秘地笑着。大人还真会神秘地笑,他们是不是上大学去学怎么做出神秘的微笑啊? 我愈来愈紧张。这人究竟是想怎样? “你知道吗,P先生,不是故意无礼或什么的,但是,你这样,有点吓死我。我是说,你到底在这里干吗,说真的?” “好吧,我要你知道,用书打我恐怕是你所干过最坏的一件事。不管你的动机是什么,重点在于你真的动了手,而且还打断了一个老人的鼻子,简直不可饶恕。” 他要处罚我了。他没法用他衰老的拳头揍我,但可以用那些老生常谈把我给杀了。 “但是我真诚地原谅你。”他说,“虽然我实在不想,但是我必须原谅你,唯有那样,我才不会拿根丑棍子把你打到稀巴烂。我刚开始在这里教书的时候,对坏学生就是那样的,你知道吗?我们痛打他们。我们被教导成要用那种方法去教育你们,我们得把印第安人杀了,好拯救他们的孩子。” “你真的杀过印第安人?” “不,不,那只是夸张的说法。我们并不是真的把印第安人杀死,我们是要让你们放弃做个印第安人,放弃你们的歌声、传说、语言和舞蹈,所有的一切。并不是真的杀死印第安人,是杀死了印第安文化。” 天哪!在这一刹那,我痛恨P先生,我真希望手上有一大套百科全书,好让我重重地砸他。 “我无法跟所有我伤害过的人道歉,”P先生说,“但是我可以跟你道歉。” 我完全糊涂了,是我打烂他的鼻子,而他却要跟我道歉。 “我年轻的时候,伤害了很多印第安小孩。”他说,“可能打断了不少人的骨头。” 突然之间,我发现,他正在向我告解。 “那个年代不一样。”P先生说,“那是一个很不好、很不好的年代。那样做是错的。但是我既年轻又不懂事,满脑子的想法。就跟你一样。” P先生对我笑了笑,他的门牙缝卡着一片生菜。 “你知道吗?”他说,“我也教过你姐姐。” “我知道。” “她是我教过最聪明的学生,比你还聪明。” 我知道我姐很聪明,但是从来没听过任何老师这样说她,更没听过有人认为她比我聪明,我既高兴又忌妒。 我老姐,那个地下室鼹鼠,她比我聪明? “这,”我说,“我爸妈也都挺聪明的?我猜是家族遗传吧。” “你姐姐想当作家。”P先生说。 “真的?”我问。 我感到有点惊讶。她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这件事,更不要说是告诉老爸、老妈,或任何人了。 “我从没听她提过。”我说。 “她不好意思说。”P先生说,“她总觉得大家会取笑她。” 笑她写书?大家会认为她是这里的英雄,说不定她的书早已经被拍成电影或什么的,那就太酷了。 “嗯,她不是觉得写书不好意思,她是对她想写的那种书感到不好意思。” “她想写的是哪一种书?”我问。 “说出来你会笑的。” “不会啦,我不会。” “会啦,你会。” “不会,我不会。” “会,你会。” 笑死人了,我们变成七岁的小孩在讲话。 “你就告诉我嘛。”我说。 诡异,由一个老师来把我姐的秘密告诉我。我怀疑,她的事情,可能还有好多是我不知道的。 “她想写罗曼史。” “是噢。”听到那想法,我咯咯笑了一声。 “唉,”P先生说,“你说过不会笑的。” “我没笑。” “有,你有。” “没有,我没有。” “有,你有。” “好吧,我可能有稍微笑了一下。” “稍微笑也是笑。” 然后我真的笑出来了,大笑。 “罗曼史。”我说,“那些东西蛮可笑的,不是吗?” “很多人,尤其是女性,非常喜欢罗曼史。”P先生说,“她们会买好几百万本,很多作家光靠写罗曼史就赚了几百万。” “什么样的罗曼史?”我问。 “她没说过,但是她喜欢读那些有关印第安人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种吗?” 是的,我知道。那种罗曼史老是以白人处女老师或者传教士的妻子和印第安人战士发生恋情为内容,封面都会让人笑死: “你知道吗?我从没见过我姐看那种书。” “她把它们藏了起来。”P先生说。 哇,我跟我姐还真不一样。我藏着里面都是裸体女人的色情杂志,她藏的是有关裸体女人(和男人)的言情小说。 我要的是图画;她要的是文字。 “我从没看过她写出什么东西。”我说。 “噢,她很喜欢写短篇故事,短的罗曼史。她不让任何人读,但她老是在笔记本上写个不停。” “哇。”我说。 我能说的就只有哇这个字。 我的意思是,我老姐因为罗曼史而变成一个山顶洞人,那实在没什么浪漫可言;或许有,或许我姐整天读罗曼史,或许她深陷在那些罗曼史之中。 “我真的相信她有一天会成为一个作家。”P先生说,“她笔耕不辍,一直想提起勇气拿给别人看,但是她突然停止了。” “为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 “你一点头绪也没?” “没有。” 难道她只是抓住当作家的梦,但没有抓紧,后来发生了某件事使她放弃了? 一定是这样的,不是吗?一定发生了什么糟糕的事,不是吗?我是说,她住在那间糟糕透顶的地下室里。快乐的人才不会躲在地下室。 当然,就这一点来说,我姐跟我老爸没什么差别。 我老爸没有出门狂饮的时候,就一定躲在他房间里。一个人,看电视。 他看的大多是篮球转播。 他从不介意我进去和他一起看,但我们之间很少谈话,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看球赛。我爸甚至不会为他支持的队伍或球员加油喝彩,他几乎完全没有反应。 我想,他很寂寞。 我想,我老姐也很寂寞。 我想,我们全家都很寂寞。 但是,我还是很想知道我姐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才会放弃了写罗曼史的梦想。 我是说,没错,那个梦想确实是有点可笑:什么样的印第安原住民会写罗曼史?但还是挺酷的。只要想到若能读到我姐的书,或者走进书店看到她的名字印在美丽的小说封面上,就觉得挺开心。 《斯波坎河热火》。作者:落跑玛丽。 那样真的很屌! “她还是可以写书。”我说,“只要你想,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人生。” 说完之后,我自己差点吐出来,因为我刚讲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你永远不会有足够的时间去改变你的生命,你根本无法改变生命。结论!靠,说不定在编罗曼史的人是我。 “玛丽像颗闪亮的星星。”P先生说,“但是她年复一年慢慢失去光芒,直到最后你再也看不到她了。” 哇,P先生原来是个诗人。 “你也是颗明星。”他说,“你是全校最聪明的小孩。我不希望你失败,我不希望你消失。你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我并不觉得自己特别聪明。 “我要你说出来。”P先生说。 “说什么?” “我要你说:你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我哪能说出口?因为那不会是真的。我是说,我当然想要更好的生活,但我不配。我是那个用书去K老师的人。 “你是个好孩子,你应该拥有全世界。” 靠,我快哭了。从来没有老师对我说过这么好、这么肉麻的话。 “谢谢你。”我说。 “不客气。”他说,“你自己说。” “我说不出口。” 然后我真的哭了。热泪滚下我的脸颊,我觉得自己好软弱。 “对不起。”我说。 “你没有什么该对不起的。”他说,“好吧,除了用书砸我这件事之外;但你不要为哭而道歉。” “我不喜欢哭。”我说,“其他小孩看到我哭就把我扁一顿,有时候他们故意把我弄哭,这样他们才可以趁机揍我。” “我知道。”他说,“而我们任由那种事发生,任由他们欺侮你。” “只有罗迪保护我。” “我知道罗迪是你最好的朋友,但他,他,他,他……”P先生结巴了,不确定该怎启齿。“你知道罗迪的老爸会打他,对吗?” “是啊。”我说。每次他黑着熊猫眼圈来学校,准会随便挑两个小孩,把他们揍得同样鼻青眼肿。 “罗迪只会变得越来越恶劣。”P先生说。 “我知道罗迪脾气不好,成绩也不好,但从我们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对我很好,打从我们还是小baby的时候就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知道,我知道。”P先生说,“听好,我要跟你谈别的。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你不会跟任河人说。” “好。”我说。 “答应我。” “好啦,好啦,我答应,我不会跟别人说的。” “谁都不说,就算是你的父母也不能说。” “谁都不说。” “好吧。”他说,然后他靠近我,因为他连树都不想给它听到。“你必须离开这个保留区。” “我待会儿要跟我爸去斯波坎市区。” “不,我指的是你必须永远离开保留区。” “你的意思是什么?” “你用书砸我一点也没错,我应该为我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事受到处罚,每个保留区的白人都应该被赏一巴掌。不过,我跟你说,所有的印第安人也都应该被赏一巴掌。” 我很震惊,P先生火大了。 “你们这些孩子学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放弃。你的朋友罗迪,他已经放弃了,所以他喜欢打人,他要大家跟他一样难过。” “他不会打我。” “他不打你,是因为你是他生活中唯一美好的事,他还不想放弃。这是他唯一还没有放弃的事。” P先生把我的肩膀拉近,他的身体紧靠着我,我都可以闻到他的口气。 洋葱加大蒜加汉堡加羞耻加痛苦。 “所有的孩子都放弃了。”他说,“你所有的朋友,所有会欺负弱小的人,他们都放弃了。而他们的爸爸、妈妈、祖父母、曾祖父母也都放弃了。我跟其他所有的老师,我们全都被打败了。” P先生在哭。 我不敢相信。 我从未见过一个没喝醉的大人在哭。 “但是你不可以。”P先生说,“你不能放弃,你不会放弃。你之所以会往我脸上扔课本,是因为你心里有某个地方拒绝放弃。” 我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或者,我根本不想知道。 天啊,这样会给小孩很大的压力,你知道吗?我背负着我们族人的沉重负担,这样我会背痛的。 “如果你继续待在保留区,”P先生说,“他们会毁了你,我会毁了你,我们全会毁了你,你无法一直对抗我们。” “我不要跟任何人作战。”我说。 “你一生下来就在作战了。”P先生说,“你战胜了大脑手术,战胜了那些癫痫,你战胜了所有的酒鬼和毒瘾鬼,你保有你的希望。现在,你必须抱着希望,前往其他有希望的地方去。” 我慢慢有点懂了。他是个数学老师。我必须把我的希望加在别人的希望上。我必须把希望乘以希望。 “希望在哪里?”我问,“谁有希望?” “孩子,”P先生说,“你离开这个悲惨、悲惨、悲惨的保留区愈远,就会找到更多的希望。” 内文六: “走”的意思就是离开 P先生离开后,我在前院坐了很久,思考我的人生。哇类,我该怎么办呢?那种感觉就像人生刚朝我的屁股猛踢了一下。 因此,当我看到爸妈打工回来时,不禁松了一口气。 “嗨,小鬼头。”爸说。 “嗨,爸,妈。” “二世,你怎么看起来脸色那么糟?”我妈问。她看起来了然于胸。 我不知该如何启口,所以干脆从最大的问题问起。 “谁是最有希望的人?”我问。 爸妈看了彼此一眼,研究彼此的眼神,你知道,就好像他们头上有天线在互传讯息。然后,他们同时回头看着我。 “说嘛,”我说,“谁是最有希望的人?” “白人。”我的父母异口同声。 我知道他们一定会那样说,因此我说出了这辈子以来对他们说过的话当中,最惊人的一句。 “我要转学。”我说。 “你要转去杭特中学吗?”妈问。 杭特中学是原住民保留区西边的一间学校,学生都是贫穷的印第安人和更穷的白人小孩。没错,天下就是有这么个地方,那里的白人比印第安人还要穷。 “不是。”我说。 “你要转去春谷中学?”爸问。 春谷中学是保留区边界的一间学校,学生都是最最最穷的印第安人和更更更穷的白人小孩。没错,天下就是有这么个地方,那里的白人比你极尽想象的更穷。 “我要转去雷中。”我说。 雷尔登是个务农白人的富裕小镇,位于小麦田正中央,距离保留区正好二十二英里远。它是个乡巴佬镇,我猜,里面住着农夫和老粗,以及带有高度种族歧视的白人警察,他们会拦检每个开车经过的印第安人。 我们小时候,有一个星期之内,老爸被警察拦检了三次,原因不是醉态驾驶,而是“印第安态驾驶”!⑥ 但是雷中有全国最好的一间小型学校,里面有电脑教室、很大的化学实验室、戏剧社和两个室内篮球场。 那里的学生是全世界最聪明、最有运动细胞、最好的孩子。 “我要转去雷中。”我重复了一次。其实我不敢相信自己说的话,对我而言,那简直就像在说:“我要飞去月球。” “你确定?”我爸妈问。 “确定。”我说。 “你什么时候要去?”我爸妈问。 “现在,”我说,“明天。” “确定?”我爸妈问,“要不要等到这学期结束,或者明年,从新开始。” “不要。如果我现在不去,永远都不会去。我必须现在就去。” “好吧。”他们说。 没错,我的父母就是这么好说话,仿佛他们一直在等我开口问他们能不能转去雷中,好像他们能心电感应之类的。 我是说,他们向来知道我这人既奇怪又有企图心,所以也许他们早就料到我会做出最怪异的事。转去雷中上学确实是个奇怪的想法。我父母这么快就接受我的提议,这也不奇怪,因为他们希望我和姐姐有个比较好的未来。我姐为了消失而逃离,我离开则是为了寻找某个目标。我的父母爱我极深,他们要帮我。没错,我爸是个酒鬼,我妈是个前酒鬼,但他们不要自己的孩子步上他们的后尘。 “上雷中不是那么简单,”老爸说,“我们住不起那儿的房子,他们的校车也不会来这里。” “你将会是第一个这样离开部落的人。”妈说,“这里的印第安人会生你的气。” 糟了,我亲爱的族人会如何折磨我呢? 内文七: 罗迪唱蓝调 我决定转学去雷中而我父母也同意后,第二天我走进部落的学校,在操场的老地方找到了罗迪。 他自己一个人。这很正常,大家都怕他。 “你不是暂时休学了吗,懦夫。”他说。那是罗迪说“很高兴见到你”的方式。 “你管我啊?”我说。 我想告诉他,他是我最好的兄弟,我好爱他。但是男生之间不说那一套的;况且,从来没有人跟罗迪说过那种话。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吗?”我问。 “不要讲那种很做作的。”他说。 “当然。” “好,你说吧。” “我要转学去雷尔登中学。” 罗迪眯起眼睛,那是他揍人之前的标准动作,我开始发抖。 “这可不好笑。”他说。 “本来就没有要让你笑。”我说,“我要转去雷中,你跟我一起去。” “啊……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这趟想象之旅?” “不是想象,是真的。我现在就要转去雷中,明天就开始到那儿上课。” “你最好闭嘴,别再说这个。”他说,“否则你会把我惹火。” 我不想惹他生气,因为罗迪只要一生起气来,得花上很多力气才能平息;但他是我的死党,我不想瞒他。 “不是故意想惹你生气。”我说,“我跟你说真的,兄弟,我要离开部落了,而且我要你跟我一起走。好啦,这样会像是个很好玩的冒险。” “我连坐车经过那个镇都觉得不爽,”他说,“你怎么会认为我想去那儿上学?” 他站起来,狠狠地看着我,然后在地上吐了一口痰。 去年,八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到雷中跟他们打简易型橄榄球赛。罗迪是我们的明星四分卫、射门员和中线卫,我担任没用的送水小弟。结果我们以四十五比零惨败。 当然,输球一点也不好玩。 谁也不想当失败者。 我们都气疯了,发誓下一场要痛宰他们。 但是两个星期之后,雷尔登中学亲莅我们部落,以五十六比十的比分,再度把我们打得溃不成军。 到了篮球球季,雷中以七十二比四十五和八十六比五十打败我们,那是我们全季唯一输掉的两场球赛。 罗迪在第一场个人独得了二十四分,第二场四十分。 我每一场都得了九分:第一场我投了十球,中了三个三分球。第二场我出手十五次中了三次。那是我整季表现最烂的两场球赛。 棒球赛季时,对雷中的第一场,罗迪打出三支全垒打,第二场两支全垒打,但是我们最后还是以十七比三和十二比二输了他们。我两次都上场,被三振了七次,被投手暴投打中一次。 最大的悲剧在于,整季棒球赛当中,我连球都没碰到半次。除了那次被球砸到,算是例外。 棒球季之后,我带领维尔皮尼国中的学科代表队,出赛雷尔登国中。我们以总分五十比一输了比赛。 没错,我们只答对了一题。 我是所有学生中——不管白人或印第安人,唯一知道查尔斯•狄更斯是《双城记》作者的人。我跟你说,我们这群印第安人是史上最烂的,而那些雷中的家伙是史上最厉害的。 那些家伙太伟大了。 他们什么都知道。 他们看起来就是出色。 他们又出色又聪明。 他们又出色又聪明又英勇。 他们充满希望。 我不知道希望的颜色是不是白色的;我知道的是,对我来说,希望就像神话里的某个东西。 天啊,我真的怕死了雷中那些家伙。或者,我也害怕“希望”这东西;而罗迪两者都怕。 “罗迪,”我说,“我明天就要去雷中了。” 他终于发现我是认真的,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接受。 “你永远去不成雷中。”他说,“你不敢。” “我要去了。”我说。 “不可能的,你是个软脚虾。” “我已经决定了。” “你是个孬种。” “我明天就要去雷中。” “你是说真的?” “罗迪,”我说,“我跟癌症肿瘤一样真。” 他咳了一声,转身背对着我。我碰了一下他的肩膀。我干吗碰他,我也不知道,我是个笨蛋,罗迪猛地转身推我一把。 “别碰我,你这个智障的玻璃!”他大叫。 我的心碎成十四片,一片一年,罗迪和我一起长大的十四年。 我哭了起来。 我哭一点也不意外,但罗迪也哭起来了,而他最痛恨的就是流泪。他揉揉眼睛,注视着手上的泪,尖叫起来。我相信部落里每个人都听到了,那是我听过最凄惨的叫声。 那是一种至痛,痛心疾首的至痛。 “罗迪,对不起。”我说,“对不起。” 他继续尖叫。 “你还是可以跟我一起去。”我说,“你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罗迪停止尖叫,目光如炬。 “你老是?为自己比我行。”他喊道。 “不,不,我没有认为自己比谁行,我觉得我比所有的人都烂。” “那你为什么要走?” “我必须走,如果不走,我会死在这里。” 我不自觉又碰了罗迪的肩膀一次,他整个人退缩了一下。 没错,我又碰了他。 我到底是哪一种大蠢蛋? 我是那种被最要好的死党狠K的大蠢蛋。 砰!罗迪猛给我一拳。 砰!我重跌在地。 碰!我的鼻血像烟火高高喷到天际。 罗迪走开后,我躺在地上很久,动都不能动,我呆呆地以为如果我不动,时间就会从此暂停。我最后还是站了起来,但就在那一刹那,我知道我的死党,已经从此变成我最大的敌人。 内文八: 如何战胜怪物 第二天清晨,老爸和我开了二十二英里路去雷尔登中学。 “我很害怕。”我说。 “我也很害怕。”老爸说。 他给我一个紧紧的拥抱。他的嘴巴闻起来有漱口水和柠檬伏特加的味道。 “你不用这么做,”他说,“你还是可以回部落的学校。” 你可以想象,如果我掉头回到原住民保留区的学校,下场会如何? 我会被狠揍。肢解酷刑。钉十字架惨死。 你不能背叛你的部落,然后过了十分钟又说你后悔了。我走在单行道上,不能回头。即使我想回头也不能。 “记住,”我的父亲说,“那些白人没有比你强。” 但是他大错特错,而且他知道他错了,他是失败的父亲,生了一个失败的儿子,住在一个四周都是赢家的世界。 但他还是这么的爱我,他把我抱得更紧。 “这是件很了不起的事。”他说,“你很勇敢,你已经是个印第安战士了。” 那是他对我说过最好的一句话。 “嘿,这里有一点午餐钱。”他说,给了我五块钱。 我们家够穷,可以吃政府补助的免费午餐。但是我不想要当雷中唯一的印第安人兼需要施舍的可怜鬼。 “谢了,老爸。”我说。 “我爱你。”他说。 “我也是。”我说。 我觉得有点尴尬,因此我下了车,走到学校大门,门是锁着的。 我站在走道上看着父亲的车离去,我希望他直接回家,不要在酒吧逗留,免得把身上剩下的钱花光。 我希望放学时他不会忘了来接我。 我一个人站在校门前,度过漫长的几分钟。 天色还很早,我的脸上有罗迪道别时一拳打出的熊猫黑眼圈:不,我的眼圈有紫、蓝、黄和黑色,看起来很像当代艺术。 然后,白人小孩陆续到校,他们围着我。那些小孩真是白皙,白到透明,我可以看到他们皮肤下像河水流过的蓝色血管。 大多的小孩身高跟我差不多,有些比我矮一点,但是其中大约有十多个像怪物、巨兽般的白人家伙。他们看起来像男人,不像男孩,一定是高年级生,有些看起来一天得刮个两三次胡须。 他们瞪着我这个鼻青脸肿(罗迪送的道别礼)的印第安男孩,他们难以置信地盯着我看,好像我是传说中的雪人“大脚”或是UFO降世。我在雷中干吗?雷中校方的吉祥物就是一个印第安人头造型。因此,这整个镇上,除了那个印第安吉祥物之外,我就成了唯一的印第安人。 我究竟在这个有种族歧视的雷尔登中学做什么?这里有一半以上的高中生毕业之后,会进大学继续读书。我们家从来没有半个人沾过大学的边。 雷尔登和保留区相反,和我的家人相反,我心知肚明,所有这些小孩也知道。印第安人不配!配个屁。 就这样,感觉卑微又愚蠢的我,呆呆地等着。不久有个校工打开了大门,所有的学生鱼贯而入。 我站在外面。 也许我应该完全退学,像隐士一样躲在山林里。 跟一个真正的印第安人一样。 当然啰,既然我对地球上几乎所有的植物都过敏,我会成为一个满脸鼻涕的正宗印第安人。 “好吧。”我跟自己说,“我来了。” 我走进学校,找到办公室,告诉他们我是谁。 “喔,你是保留区来的孩子。”学校秘书说。 “是的。”我说。 我听不出来她觉得保留区是好还是坏。 “我叫玛琳达,”她说,“欢迎你到雷尔登中学。这里是你的课表、学校校规和精神标语本,还有临时学生证。我们把你编到葛兰先生的班上,教室在走廊底,你最好赶快进去,你已经迟到了。” “嗯,哪一个走廊?”我问。 “我们这里只有一个走廊。”她笑着说。她红头发绿眼睛,就一个老女人而言,算是很性感。“一直走到底,教室在左边。” 我把所有的文件扫进背包,快跑到我的教室。 我在门口停了一秒,然后走进去。 每个人,所有的学生和老师,停住动作,看着我。 他们狠狠地看着我。 好像我是场暴风雨。 “到你的位置坐下。”老师说。他的块头那么大,一定是个橄榄球队教练。 我走到这一排的尽头,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尽量不去理会那些注视的眼光和窃窃私语,直到一个金发女生靠过来。 潘娜洛普! 是的,世界上还是有这样的地方,里面有人叫做潘娜洛普! 我立刻来了个精神层次的勃起。 “你叫什么名字?”潘娜洛普问。 “二世。”我说。 她笑了起来,告诉邻座的女孩说我的名字叫二世,然后她们两个人都笑了。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不一会儿全班都笑了起来。 他们在嘲笑我的名字。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原来“二世”是个奇怪的名字。在我们部落里,这个名字很普遍。如果你走进美国任何一个保留区的印第安文物纪念品商店,张口大叫:“嗨,二世!”那会有十七个男人应声转头。 还有三个女人。 但是在雷尔登这里,没有人的名字叫二世。我被他们嘲笑,因为我是唯一拥有可笑名字的人。 当老师点名叫出我上学时使用的名字时,我觉得自己又矮了一截。 “阿诺•祖灵。”老师说道。 不是,他不是用说的。他是用喊的。 因为他孔武有力,即使是轻声细语,听起来也像雷鸣。 “到!”我声细如蚊,我的轻声细语听起来就是轻声细语。 “大声点。”老师说。 “到!”我说。 “我是葛兰先生。”他说。 “到!葛兰先生。” 他继续点其他的学生,但潘娜洛普又靠了过来,不过这次没有笑容。 “你刚不是说你叫二世?”潘娜洛普说。 她竟然指责我没把真名跟她讲。好吧,二世也不完全是我的真名,我的全名是阿诺•祖灵二世,但是没有人用这个名字叫我,大家都叫我二世。这样说好了:所有印第安人都叫我二世。 “我的名字叫二世。”我说,“我的名字也叫阿诺•二世和阿诺,两个都是。”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体二形。 不,我觉得好像被一个魔术师从中间切成两块:二世住在斯波坎河的北边,阿诺住在南边。 “你是哪里人?”她问。 她好漂亮,眼睛好蓝。 我突然发现她是我曾经这么近看过、最漂亮的一个女孩,跟电影明星一样。 “喂!”她说,“我在问你,你是哪里人。” 哇,她不好惹。 “维尔皮尼,”我说,“部落。我是指,保留区。” “噢,”她说,“难怪你讲话那么奇怪。” 没错,我是有结巴,还有讲话像唱歌的印第安人口音,我一开口就好像在念一首烂诗。 天啊,我吓呆了。 接下来整整六天,我半句话也不敢开口。 到了第七天,我打了这辈子最怪异的一场架。在我跟你说这场架之前,我必须先告诉你: 斯波坎印第安人非正式、不成文的干架规则: (你最好遵守,否则只会被打得加倍严重) 1. 如果某人取笑了你,你必须揍他。 2. 如果你主观认为某人即将要取笑你,你必须揍他。 3. 如果你主观认为某人心里在想着要取笑你,你必须揍他。 4. 如果某人取笑了你的家人或朋友,或者你认为他们即将要取笑你的家人和朋友,或者你认为他们心里正在想着要取笑你的家人或朋友,你必须揍他。 5. 你绝不能揍女孩子,除非她取笑你、你的家人或朋友,那你就必须揍她。 6. 如果有人揍你的父亲或母亲,你必须揍那个人的儿子或女儿。 7. 如果你的父亲或母亲揍了人,那人的儿子或女儿将会揍你。 8. 看到在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工作的任何印第安人的儿子或女儿,就揍。 9. 看到住在原住民保留区内任何白人的儿子或女儿,就揍。 10. 如果你知道跟你打架的人一定会把你打扁,你就必须先出手,因为那可能是你唯一有机会出的一拳。 11. 打任何架都一样:先哭者为败。 以上那些规则,我已经相当熟悉了,已经把它们背下来、当成我生命的准则了。我三岁那年打了第一场架,至今已经打过无数场了。 我的全纪录是:五胜,一百一十二负。 没错,我的架打得烂透了。 我是个人形练拳沙袋。 有个家伙,叫米杆的那个,甚至叫我打自己。没错,他要我朝自己的脸上打三次。我是全宇宙开天辟地以来,仅有的、唯一的一个打架输给自己的印第安人。 好啦,你现在都知道规则了,那我可以告诉你我是怎么从维尔皮尼的小目标,变成雷尔登中学的大目标。 有些话咱们先说清楚,所有的漂亮、漂亮、漂亮、漂亮的白人女孩都不理我。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印第安女孩也不理我,所以我很习惯了。 面对现实,所有的白人男生也不理我;但是有几个雷中大个儿,对我特别留意。不过他们还没有打我或动手什么的。不管怎么说,我好歹是个保留区来的印第安人,不管我外形看起来多奇怪,我依旧有可能是个深藏不露的隐形杀手。所以他们大多叫我的绰号,很多不同的绰号。 这些名字虽然难听,但我还可以忍受,尤其是出自一些像怪物般的大只男生之口。但是我知道我早晚得制止他们,否则这些“骑牛酋长”、“东托”、“小牛仔”等怪名字会一辈子跟着我。⑦ 但我又很害怕。 我怕跟那些大个儿干架。我打过很多架,也不怕输,反正我几乎每打必输。可是我最怕的是,他们会把我给宰了。 我说的“宰了”,并不是一种象征性的说辞。我说的是真的会被打死的那种。 因此,软弱、可怜又害怕的我,只能一边任凭他们叫绰号,一边构思要如何对付那些家伙。直到有一天,洛杰那大巨人实在太过分了。 午餐的时候,我站在教室外面那个据说是个印第安人的奇怪铜像旁,像个天文学家似的研究着天空。问题是那是个大白天,所以我看起来像个白痴。 巨人洛杰和他那群党羽趾高气扬地朝我走过来。 “嗨,酋长。”洛杰说。 他看起来身高可能有七尺(约两百一十公分),重达三百磅(约一百三十五公斤)。他是个农家子弟,扛起一头尖叫的猪就如同拎起一片薄培根般轻松容易。 我瞪着洛杰看,故作强悍。我读过:如果你挥舞手臂装成很可怕的样子,可以吓走想攻击你的熊。不过我相信,如果我挥动双臂吓熊的话,看起来可能更像个手臂抽筋、吓呆了的白痴。 “嗨,酋长。”洛杰说,“要不要听一个笑话?” “好啊。”我说。 “如何证明黑人和水牛之间有杂交?答案是,他们生下了印第安人。” 我觉得洛杰好像往我脸上踢了一腿,那是我这辈子听过最歧视的话。 洛杰和他的朋友们笑得东倒西歪。我恨他们。我必须做点什么,不能让他们讲了这鬼话而不受罚。我不只要维护自己,还要维护印第安人、黑人,还有水牛。 因此我朝他脸上猛挥了一拳。 他跌坐在地上,笑不出来了,鼻子像冒出红色烟火似的开始喷血。 我心想,洛杰的手下马上就要给我好看了。于是我虚张声势,乱比出一些假的跆拳道招式。 但是他们只是瞪大眼睛看着我。 他们吓呆了。 “你打我。”洛杰说。他的声音带血,“我不敢相信你竟然敢打我。” 他听起来被侮辱了。 听起来好像他那纤细、敏感的感情已经受伤了。 我不敢相信。 他一副委屈的样子。 “你是只野兽。”他说。 我一时之间突然勇气暴增。好吧,这可能是场愚蠢又不成熟的校园格斗,但也可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我可以借此昭告全世界:我再也不是个受欺负的人形箭靶。 “放学后我们在这里儿。”我说。 “什么?”他问。 我不敢相信他这么笨。 “我们把这场架打完。” “你疯了。”洛杰说。 他站起来走开。他那群党羽看了我一眼,好像我是连环杀手似的,于是连忙跟上他们的老大走了。 我完全不懂。 我照着印第安干架规则办事,完全照本操课。但是这些白人男生根本不懂我的规矩,他们遵循的是另一套我不懂的秘密规则,一套“不打架”的规则。 “别走。”我对洛杰大叫。 “你想干吗?”洛杰问。 “规则是什么?” “什么规则?” 我哑口无言,只能又脸红又聋哑,像个电线杆一样呆站在那里。洛杰和他的朋友们不见了。 我觉得似乎有人把我推进太空船,送到一个全新的星球,我是个永远回不了家的怪胎外星人。 内文九: 阿嬷给我一些建议 晚上回家时,我心中充满困惑,还有恐惧。 要是我朝一个印第安人的脸上挥拳,接下来他会花上好几天密谋复仇。我以为白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报复:我私底下猜想,洛杰会开部农场卡车,或者是收割打谷机,或者是饲料卡车,然后把我碾死。要不然就是扛起一只从农场逃跑的大肥猪,把我压扁。 我真希望罗迪跟我还是朋友,那我就可以派他去对付洛杰,让他们来场大金刚对战酷斯拉的世纪对决。 我意识到,我的自我价值和安全感,有相当大部分是建立在罗迪的拳头上。 但是罗迪恨我;洛杰也恨我。 我最在行的事,就是被那些有能力海扁我的人所憎恨。这种才华,你不会想要拥有的。 老爸老妈不在家,我只好向阿嬷求教。 “阿嬷,”我说,“我狠狠朝一个大个儿脸上揍了一拳,但他只是离开现场,现在我很担心他不会放过我。” “你为什么揍他?”她问。 “他欺侮我。” “你应该走开,不理他。” “他叫我‘酋长’和‘小牛仔’。” “那你应该踢爆他的蛋蛋。” 她假装在踢一个大个子的裤裆。我们两个都笑了。 “他有没有回揍你?”她问。 “没有,完全没有。”我说。 “即使你揍了他之后,他也没打你?” “也没有。” “你说他是个大个儿?” “超大的巨人。我觉得他搞不好可以撂倒罗迪。” “哇。”她说。 “很奇怪,不是吗?”我问,“那是什么意思呢?” 阿嬷很用力地想了好一会儿。 “我想,那就表示他尊敬你。”她说。 “尊敬我?不会吧!” “会吧!你看,你们这些男人和男孩,跟野生的野狗群是一样的。这个大个儿就像野狗群里面的雄性领袖,而你是新来的狗,他想要稍微刺探你一下,试试看你有多强。” “但是我一点也不强。”我说。 “没错,但是你却揍了这个地头蛇一拳。”她说,“现在他们会开始尊敬你。” “我爱你,阿嬷,”我说,“但是你疯了。” 那夜我辗转反侧,老想着我的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我知道洛杰一早就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我知道他会往我的头部和肩膀猛揍约两百下。我知道我很快就会躺平在医院,用吸管喝流质食物。 第二天,我又疲累又惊慌地准备去上学。 一如往常,我天没亮就起床,在厨房里面翻箱倒柜找吃的,但是只找到一包橘子粉。我泡了一大加仑橘子水,全部灌下。 然后我到卧室问爸妈可不可以载我去学校。 “车子的油不够。”爸说完之后,又倒头继续睡。 太好了,这下我只得走路上学。 我穿上鞋子和外套,往高速公路上走。我的运气不错,老爸的拜把兄弟尤金正好要去斯波坎镇上。 尤金是个好人,跟我的亲叔叔没两样,不过他老是喝醉酒,不是大醉,而是刚好称得上醉的那种程度。他是个好玩又好心的醉鬼,老爱大笑拥抱人,爱唱歌爱跳舞。 有趣吧,最悲惨的男人同时也可以是快乐的酒鬼。 “嘿,二世。”他说,“跳上我的小马,老弟。” 我跳上尤金的机车后座。他以接近失控的状态,向前飞驰而去。我闭上眼睛,抓紧不放。 没多久,尤金就把我载到了学校。 我们停在校门口,很多同学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想原因是:第一,尤金辫长及臀。第二,我们俩都没戴安全帽。 我猜,我们这种二人组,看起来相当“危险”。 “喔,”他说,“这里好多白人!” “是啊。” “你跟他们混得还行吧?” “我不知道,我猜还可以。” “很酷哦,你能这样。”他说。 “你真的这么认为?” “当然啰,老弟,你这我永远做不到,我是个‘胆小鬼’。” 哇,我觉得挺骄傲的。 “谢谢你载我一程。”我说。 “谢什么,应该的。” 他笑着扬长而去。我走进学校,试着不理会同学们注视的眼光。 然后我看到洛杰从前门走了出来。 老天,这场圣战,看来不打是不行的。靠!我这一辈子就是一场永不止息的战斗。 “嗨。”洛杰说。 “嗨。”我说。 “骑车的那人是谁?” “噢,那是我爸的拜把兄弟。” “那台机车很屌哦。”他说,“经典车。” “呀,他刚买的。” “你常跟他一起骑车?” “是啊。”我撒了谎。 “酷。”洛杰说。 “是啊,酷。”我说。 “好吧,那,”他说,“回头见。” 然后他就走开了。 哇,他没揍我。他人其实还不错。他对我表现了一点敬意。他?尤金和他的机车表现了敬意。 也许阿嬷说得没错,也许我挑战了狗头老大,现在得到奖赏了。 我深爱我的阿嬷,她是地球上最聪明的人。 我觉得我终于像个人了。才刚走进学校,一眼就看见美女潘娜洛普。 “嗨,潘娜洛普。”我说,希望她知道我现在已经被狗党接受了。 她答都没答我,可能是没听到。 “嗨,潘娜洛普。”我再叫一次。 她看着我,嗅着我。 她嗅我! 好像我很臭或怎么的! “我认识你吗?”她说。 全校只有大约一百名学生,对吗?所以,她当然认识我,她只是有点贱。 “我是二世。”我说,“我是说,我是阿诺。” “哦,对噢。”她说,“你是那个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搞不清的男生。”她的朋友们在一旁咯咯地笑。 我好丢脸。我也许慑服了国王,但皇后还是恨我。我猜阿嬷并非万事通。 内文十: 小丑的眼泪 回想我十二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叫婕恩•晨曦的印第安女孩。她身材高挑,有着褐色的皮肤,是全保留区最棒的帕瓦节舞者,她那以水獭皮编成的长辫子更是传奇一桩。不用说,她根本不在乎我,大多时候只会取笑我。奇怪的是,她叫我“白鬼中学生”,到现在我都搞不懂她为什么那样叫我,但那只有让我更爱她。我配不上她。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我已经很清楚:我老是会爱上我追不到、得不到和对我没兴趣的女生。 有一天晚上,大概清晨两点左右,罗迪睡在我房间,我把我的心意对他全盘托出。 “老天,”我说,“我爱死婕恩了。” 他躺在地板上装睡。 “罗迪,”我说,“你睡了吗?” “还没。” “你有没有听到我刚说的?” “没有。” “我说我好爱婕恩。” 他只是沉默不语。 “你不能说点什么吗?”我问。 “关于什么?” “关于我刚刚说的。” “我什么也没听到。” 他是故意刁难我。 “拜托,罗迪,我跟你说真的。” “你是个蠢蛋。”他说。 “这有什么蠢的?” “婕恩根本不鸟你,”他说。 他那样一说,就把我弄哭了。天,我真是太容易掉泪。我开心时哭,悲伤时哭,生气时也哭,一哭起来就哭得更凶。那是懦弱的表现,勇士的相反。 “别哭了。”罗迪说。 “我没有办法,”我说,“我爱她胜过爱任何人。” 没错,我那时就是这么个超级戏剧化的十二岁男生。 “拜托,”罗迪说,“别再鬼叫了,好吗?” “好啦,好啦,”我说,“对不起。” 我拿个枕头擦擦脸,再用力把它丢到房间的角落。 “老天,你真是懦夫一个!”罗迪说。 “别告诉任何人我为了婕恩而哭。”我说。 “我有泄露过你的任何秘密吗?”罗迪问。 “没有。” “那就是啦,我不会跟任何人说你因为一个笨女生而哭的。” 他真的没有跟任何人说。罗迪是我的守密者。 内文十一: 万圣节 今天是万圣节,上学时我打扮成无家可归的阿呆游民。这个角色对我而言非常容易,我的好衣服和坏衣服之间一向就没什么差别。我看起来本来就蛮像个路人甲的。 潘娜洛普装扮成女游民。不用说,她当然是世上最漂亮的流浪女。 我们很登对。 当然,我们并不是一对;但是对于我们两人所展现的一致品味,我还是忍不住得说此什么。 “嘿,”我说,“我们的装扮一样。” 我以为她又要对我嗤之以鼻,但她好像要露出笑容了。 “你的服装很棒。”潘娜洛普说,“你看起来像个真的游民。” “谢谢。”我说,“你看起来很可爱。” “我不是为了‘看起来可爱’才装扮成这样。”她说,“我是为了抗议这个国家对游民的不当对待。今晚我要去讨的是零钱,而不是糖果,然后我要把所有的钱捐给游民。” 我搞不懂万圣节的装扮怎么会演变成一种政治议题,但是我欣赏她的投入。我要她也欣赏我对这件事的支持,因此我撒了个谎。 “嗯。”我说,“我这么穿,是为了抗议这国家对印第安游民的不当对待。” “噢。”她说,“那很酷噢。” “对啊。”我说,“讨零钱这主意很好,我想我也会那么做。” 那表示,放学后我会去保留区玩“不给糖就捣蛋”的把戏。但是呢,我要到的零钱数额,绝对不可能比得上潘娜洛普在雷尔登镇上要到的。 “嘿,何不我们明天把钱都凑在一起?这样我们可以捐出原本的两倍呢。” 潘娜洛普看着我,有点不可思议。我想,她想要弄清楚我是不是认真的。 “你是玩真的?”她问。 “当然。”我说。 “那,好吧。”她说,“就这么说定了。” “酷,酷,酷。”我说。 因此,那天晚上,我出门到保留区去讨零钱。老实讲,我这主意挺蠢的。我年纪太大了,不适合要糖。就算我有正当理由,要为游民募捐,好像也没什么差别。 结果出乎意外,很多人乐意给我零钱,不少人给我糖也给我零钱。 我老爸在家,竟然没喝醉。他给了我一块钱。万圣节的时候,他几乎都会在家,清醒又慷慨。 有几个人,特别是一些老祖母,夸奖我是“去上白人学校的勇敢小鬼”。 但是也有很多人骂我,当着我的面把门砰一声关上。 我没有想到其他小孩会怎么对付我。 十点左右,在回家的路上,有三个家伙埋伏着突击我。我没看清他们是谁,他们都戴着科学怪人的面具,把我推倒在地上猛踢。 然后吐我一脸口水。 那些无影脚,我还可以招架。 但是被吐口水,却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一条虫。 像只臭虫。 像只快被咸口水烧焦的臭虫。 他们并没有把我打得太惨。我可以感觉得出来,他们无意要把我打得进医院或满头是包,他们无非是想给我一个教训,提醒我:我是个叛徒。他们要偷的是我的糖果和钱。 其实钱不多,硬币和纸钞加起来也就十块钱吧。 但是那些钱,还有把钱捐给穷人的主意,让我蛮引以为傲的。 我是个为穷人募钱的穷小孩。 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件十分光荣的事。 可是那些家伙走了之后,我只觉得自己愚蠢又幼稚。躺在泥地上,我想起以前跟罗迪出来要糖时,我们的装扮总是一样。我知道如果我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被人攻击。 然后我又想:罗迪会不会是刚刚揍我的那群人之一。可恶,那就太烂了。我不能相信,我不会相信;不论他有多恨我,罗迪绝不会那样伤害我,绝对不会。 至少,我希望他永远不会伤害我。 第二天早上到了学校,我走到潘娜洛普跟前,伸出空空的双手。 “对不起。”我说。 “对不起什么?”她问。 “我昨晚募到了钱,但有几个家伙偷袭我,把钱抢走了。” “天啊,你还好吧?” “嗯,他们只是踹了我几脚。” “天啊,他们踢你哪里?” 我拉起上衣给她看我肚子、肋骨和背上的瘀青。 “太惨了。你看过医生没?” “还好,没那么严重啦。”我说。 “这里看起来好严重,很痛的样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轻轻指着一块最大的紫色瘀青。 我差点昏倒。 被她触摸的感觉真好。 “他们那样对你,让我好难过,”她说,“把钱寄出去的时候,我还是会把你的名字一起写上去。” “哇。”我说:“你人真好。谢谢你。” “不客气。”她说完就走开了。 我本该让她走,但是我必须说点让她印象深刻的话,或冠冕堂皇的话之类的。 “嘿!”我叫住她。 “什么?”她问。 “那种感觉很好,不是吗?” ?“什么感觉很好?” “知道自己能够帮助别人的感觉,不是吗?”我问。 “是啊。”她说,“没错。” 她给了我一个微笑。 当然,那短短的瞬间之后,我一厢情愿地以为潘娜洛普和我会更亲近,我以为她会更注意我,然后学校的每个人都会发现,然后我会变成全校的大红人。但是一切没有什么改变,我依然是个陌生地方的陌生人。潘娜洛普对我的态度差不了多少,她很少跟我说话,我也很少跟她说些什么。 我真想请教罗迪。 “嘿,兄弟。”我想要问他,“我要怎样才能让一个美丽的白人女孩爱上我?” “嗯,兄弟。”他会这么说,“首先你得改变你的长相,你走路的样子,还有你说话的样子,全改,那她才会把你当做是她的白马王子。” 内文十二: 漫步向感恩节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像个僵尸般在雷中校园内游走。 好吧,这样形容也不是那么真确。 我是说,如果我真的像僵尸那样走路,我应该挺吓人的;但是,我不是僵尸,因为没有人可以对僵尸置之不理。我只是,好吧,我什么也不是。 零。 无。 没有。 事实上,如果你把人类想成是身、心、灵三位一体的东西,那我就是活脱脱的非人类。 这是我这辈子最寂寞的一段日子。 每当我感到寂寞,我的鼻尖就会冒出一颗很大的青春痘。 如果状况不见改善,我整个人可能会变成一颗活脱脱的大痘子。 我感到身上正在产生某种奇怪的变化。 狂冒青春痘,加上寂寞指数破表,我在保留区起床时是个印第安人,走在往雷尔登的路上却越来越一无是处。 等到我抵达雷尔登中学,我就成了个货真价实的非人类。 那些白人小孩不跟我说话。 他们很少正眼看我。 好吧,洛杰会跟我点点头,但不跟我往来。我怀疑,我是不是应该给每个人都送上一拳,说不定他们就会注意到我。 我一个人从这间教室走到那间教室。我一个人吃午餐。体育课的时候我站在体育馆的一角,自己玩球。我把球丢上丢下,丢下丢上,再丢上丢下。 你一定会想:“好啦,悲惨先生,你到底还要跟我们讲多少你有多郁闷的事?” 好吧,我可能把情况说得太严重、太夸张了一点。何不让我跟你说几件在这段悲惨期间所发生的事。 首先,我发现我比大多数白人小孩聪明。 是啦,我永远比不上几个女生和一个像小爱因斯坦的男生,但我远比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聪明。不只是跟印第安人相比,而是总体来说:我就是聪明。结论。 给你举个例子。 上地质学时,老师道奇先生正讲到位于哥伦比亚河旁,在华盛顿州佐治亚市不远处的树林中,有硅化木(石化木)的存在,他说石化木这些木材最后会变成石头,实在相当奇妙。 我举手发言。 “有何指教,阿诺。”道奇先生说。 他有些惊讶,这是我第一次在他的课堂上举手发言。 “哦,嗯,啊……”我说。 是啊,我的口才就是这么棒。 “有话就说。”道奇说。 “嗯,”我说,“石化木事实上不是木材。” 班上同学全盯着我看,不敢相信我竟敢否定老师的说法。 “不是木材,”道奇先生说,“那人家为什么叫它木材?” “我不知道。”我说,“它的名字不是我取的,但是我知道它是怎么来的。” 道奇的脸红了。 面红耳赤。 我从没见过任何印第安人的脸那么红过,所以我不懂为什么人们叫我们红番? “好吧,阿诺,既然你这么聪明,”道奇说,“那你给我们说说石化木是怎么来的。” “这,是这样的,唔,如果我们把树木埋在土里,土壤里的矿物质就会,嗯,浸透到木材里面。它们,啊,就会把木材还有让木材合在一起的黏胶融化,因此矿物质就会好像取代了木材和那个黏胶。我是说,矿物质和木材的形状保持不变,就好像,如果矿物质把木材和黏胶都从……喔,树里抽出来,树还是一棵树,多少还是,但是变成一棵矿物质做的树。嗯,你看,木材并没有变成石头,是石头取代了木材。” 道奇瞪着我,准备杀人似的抓狂了。 “好,阿诺,”道奇说,“你这些是哪里学来的?保留区?当然喽,谁不知道保留区蕴藏有最多惊人的科学知识。” 同学们都窃窃私笑,有些人对我比中指傻笑;只有一个人例外,高弟,班上的天才。他举手了。 “高弟,”道奇快乐地如释重负,说道:“我相信你可以告诉我们真相。” “嗯,其实,”高弟说,“阿诺说的没错,石化木就是那样形成的。” 道奇先生的脸色瞬间发白。没错,从面红耳赤到全无血色,所费时间不到两秒。 如果高弟说是真的,那就是真的,就连道奇先生也无法否认。 道奇先生其实不是正牌的科学老师,你知道吗?小学校就是这样,有时候因为没有经费请到真的科学老师前来任教,有时候原本的老师年纪大退休或辞职了,找不到接替人,就只好从其他老师中随便找一个代课,那个人也就成了你的科学老师。 那也是为什么小镇的学生有时候不懂得石化木的真实来历。 “那真有趣,不是吗。”科学老师很假仙地说,“谢谢你跟我们分享,高弟。” 对,没错。 道奇谢过高弟,但他什么话也没对我说。 是的,现在连老师都把我当白痴看待。 我缩回座位,追念着从前人家还把我当人类看待的时光。 想着从前人家如何把我当聪明的人看?。 想着从前人家如何认为我的脑袋是有用的。 我的脑袋是积水,没错,也随时可能癫痫发作,但它还是有用途的,而且说不定还称得上美丽庄严和神奇。 下课后,我在走廊追上高弟。 “嗨,高弟,”我说,“谢了。” “谢什么?”他说。 “谢谢你刚刚帮我跟道奇说真相。” “我不是为了帮你才那么做,”高弟说,“我是为科学发言。” 他走开。我僵在那儿,瞬间石化了。 当晚我搭公车回家。 好吧,不,我搭公车到保留区边界。 我在那边等。 老爸说好来接我,但是他不确定会有钱加油。 尤其,如果他先去了保留区的赌场,玩两把老虎机的话。 我等了三十分钟。 整整三十分钟。 然后我开始用走的。 上下学的路程,总是像趟冒险。 放学后我通常搭公车到保留区边界,在那里等爸妈来接我。 如果他们没来,我就开始走回家。 或是转身试着搭便车。 通常总会有人刚好要回保留区,那我就可以搭到便车回家。 但是有三次,我一路走回家。 二十二英里路。 我的脚底每次都起水泡。 反正,石化木那天,我总算搭上一个在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工作的白人的便车,他把我送到家门口。 我一走进门就看到老妈在哭。 我经常一回家就看到老妈在哭。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你姐出事了。”她说。 “她又离家躲起来啦?” “她结婚了。” 哇,我吓呆了,更别说老爸老妈了。印第安家庭就像无敌金刚胶——世界上最强的黏胶——一样死命黏在一起。我父母的住处都离他们出生的地方不到两英里远,我阿嬷离她出生的地方不到一英里。打从斯波坎印第安保留区在一八八一年成立以来,我的家族从来没有人迁离保留区一步。我们姓祖灵的这一家人始终待在同一个地方,像个真正、典型的部落人。不管时机好歹,我们从不离开家人。现在,我的父母一下子把两个小孩输给了外面的世界。 我想,他们觉得自己很失败,或者他们只是寂寞,或者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什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谁会了解老姐? 躲在地下室看了七年电视之后,在毫无预警之下,老姐决定改变人生。 可能是我让她感到有点羞耻。 假如我能勇敢到去上雷中,她也能勇敢到闪电嫁给一个平头族印第安人,搬到蒙大拿州。 “她在哪里认识这家伙的?”我问我妈。 “赌场。”她说,“你姐说他很会玩扑克牌。听说他走遍了全国每个印第安赌场。” “她嫁给这个人就因为他会玩牌?” “她说他不怕倾家荡产,不怕玩大的,那样的男人正是她要共度一生的对象。” 我不敢相信,我老姐为了这么一个该死的蠢原因嫁给那男人。不过,我猜人们常为了某些该死的蠢原因而结婚。 “他长得好看吗?”我问。 “其实他长得蛮丑的,”我妈说,“鹰钩鼻,眼睛大小眼。” 可恶,我姐嫁给了个大小眼、鹰钩鼻、流浪江湖的扑克玩家。 我觉得矮了一截。 我原本以为自己蛮屌的。 但我要躲的只不过是白人小孩的脸色。而我姐呢,却得在风光明媚的蒙大拿州躲子弹!那些蒙大拿印第安人强悍到了一个程度,连白人也怕他们。 你能想象在这世界上,会有任何一个地方,那里是白人怕印第安人,而非印第安人怕白人吗? 那个地方就是蒙大拿。 而我姐竟然和那些疯狂印第安人当中的一个结婚。 她走之前,甚至没跟我爸、妈或阿嬷或者我说一声。她只是从蒙大拿圣依那爵镇的平头族印第安人保留区打电话来,说:“嘿,妈,我结婚了。我要生十个小孩,永远永远住在这里。” 听起来很怪吧?但在我看来,这真的太浪漫了! 我突然了解,我姐想要追寻罗曼史里面的生活。 天,那得有勇气和想象力才行。好吧,脑壳也要坏到某种程度。但,我忽然很为她高兴。 也有一点替她害怕。 嗯,我替她怕死了。 她正试图实现自己的梦想。对于她终于搬离地下室,我们应该狂喜才对。多年来我们一直想要她走出地下室,就算她只是在邮局或贸易站找份兼职工作,或者只是搬到我们楼上的房间,我爸妈都会很高兴。 而我只是不断想着:我姐的勇气没被摧毁,她还没有放弃。保留区把她困在一个地下室,想让她透不过气,现在她不但出笼了,而且还漫游在蒙大拿宽阔的草原上。 多酷啊! 我觉得相当受启发。 当然,我爸妈和阿嬷被吓到了。他们认为我姐彻底发疯了。 但我认为我们跟战士一样,你知道吗? 战士不怕面对问题。 所以,第二天进了学校后,我直接走到高弟那个天才白人男孩面前。 “高弟,”我说,“我有话要跟你谈。” “我没空。”他说,“欧卡先生和我得帮几台个人电脑除‘虫’,你说个人电脑是不是叫人痛恨?又难搞又脆弱又容易中毒,简直就像遭遇鼠疫侵袭的法国人。” 哇,谁说我是怪人? “我比较喜欢麦金塔,你也是吧?”他问,“它们很有诗意。” 这家伙竟然爱上电脑,我怀疑他是不是正在私下写着一部有关一个高瘦小白人天才和一个半人半机械的苹果电脑做爱的罗曼史。 “电脑就是电脑。”我说,“管它是这台或那台,那台或这台,都一样。” 高弟叹了口气。 “好吧,祖灵先生。”高弟说,“你是打算用那些狗屁同义反复词来烦我,还是真的有什么事?” 同义反复词?同义反复词是什么?我不敢问高弟,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会知道我是个无知的印第安笨蛋。 “你不知道同义反复词是什么,对吗?”他问。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你骗人。” “不,我没有。” “有,你有。” “你怎么知道我在骗人?” “因为你的瞳孔扩大,你的呼吸有点加快,还有你开始冒汗。” 不错,看来高弟也是一部人体测谎器。 “好吧,我在骗人。”我说,“那,什么是同义反复词?” 高弟又叹了一口气。 我恨那声叹气!真想揍那叹气一拳! “一个同义反复词是用不同的字眼,来重复同样的意思。”他说。 “哦。”我说。 他究竟在说此什么鬼话啊? “就是重复。” “噢,你是说重复,像是同样的事情一说再说,只是说的方式不一样。” “是的。” “欧,所以如果我说一句,比如说,‘高弟有鸡巴没有耳朵,有耳朵没有鸡巴,’那就是一个同义反复词。” 高弟笑了笑。 “那不算是同义反复词,不过很好笑,你有讲冷笑话的智慧。” 我笑了。 高弟也笑。但他很快就察觉我不是跟他一起笑,而是在取笑他。 “有什么好笑的?”他问。 “我不敢相信你竟然说出‘冷笑话的智慧’这种词,听起来像是恐怖的英国式英语之流。” “嗯,我是有点亲英派。” “亲英派?亲英派又是什么?” “就是喜欢英国祖国的人。” 天啊,这个小子简直就是一个八十岁的文学教授,被困在一个十五岁的农家子弟躯体之中。 “听好,高弟,”我说,“我知道你是个天才,但你也是怪物一个。” “我很清楚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我不认为自己是怪物。” “不要误会,我认为怪很棒,我是说,如果你想想历史上的伟人——爱因斯坦、米开朗琪罗、梵高、狄更斯……他们全都是怪人。” “我上课快迟到了。”高弟说,“你也快迟到了,何不,像人家说的,废话少说,言归正传。” 我看着高弟,他是个大男孩。事实上,捆草、开卡车等工作让他体格强壮,他可能是世上长得最强壮的怪胎。 “我要跟你做朋友。”我说。 “对不起,你说什么?”他问。 “我希望我们能当朋友。”我说。 高弟倒退了一步。 “我跟你保证。”他说,“我不是同志。” “哦,不是。”我说,“我不是说那种朋友,我是指普通朋友。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我们有很多共通的地方。” 高弟研究着我。 我是一个保留区来的印第安人。我寂寞悲惨孤立又恐惧。 就跟高弟一样。 结果我们真的变成朋友——不是死党,不像罗迪和我那样,我和高弟没有互诉秘密或梦想。 我们只是:一起念书。 高弟教我如何读书。 “听好,”某天下午在图书馆里,他告诉我说,“一本书你必须读三遍才知道它究竟在说些什么。第一通读故事,读它的情节,读从这个场景转换到下个场景时带给一本书张力的律动,也就是它的节奏;就好像在河上泛舟,这时你要注意的只是水的流动。我这样说你听得懂吗?” “完全不懂。”我说。 “懂,你懂的。”他说。 “好吧,我懂。”我说。其实我完全不懂,但高弟相信我,他不会让我放弃的。 “第二遍,你要去读它的历史,书里面所含的历史知识,你去思考每个字的意义,它的来源。我的意思是,比如你读到一本小说用了‘spam’这个字,你知道这个字是怎么来的,对不对?” “就是垃圾邮件的意思。”我说。 “是,没错,但是这个字是谁发明的?谁最早开始使用这个字?这个字现在的意思跟刚开始时有什么不同?” “我不知道。”我说。 “所以,你必须把这些知识都查出来。假如你不能对每个字都认真看待,那你就没有认真看待这本小说。” 我想到我在蒙大拿的姐姐,或许罗曼史真的是一件严肃的事,至少我姐那么认为。我突然了解:如果书中的每一刻都该被认真看待,那么生命的每一刻也该被认真看待。 “我喜欢画漫画。”我说。 “你的重点是什么?”高弟问。 “我对漫画很认真,我用它来了解世界、嘲讽世界、嘲讽人类,有时候我画人像,因为他们是我的朋友和家人,我想荣耀他们。” “这么说,你对漫画跟对书籍一样认真?” “是的。”我说,“这有点悲惨,对吗?” “不,一点也不。”高弟说,“如果你很行,你也喜欢,漫画能帮你在茫茫的世界之河当中订出目标,那就错不了。” 哇,这家伙简直是诗人一个。我的卡通不只能逗笑,还可以当诗,好笑的诗,但还是诗,严肃又有趣的东西。 “不过也不要对任何事太过认真。”高弟说。 这个书呆子还会看透人的心,他就像星际大战中的外星人,能用隐形的触角把你的想法从脑中吸出来。 “你得细读每本书当中的故事和每个字。”高弟说,“你甚至可以把故事里的每个字和画面都用笔画出来。没错,这些你都必须认真对待;但是,你做这些事的动机,也必须单纯地只是因为看书和画画能让你兴奋到勃起。” 我呆住了! “你的老二应该硬起来,你的老二必须硬起来!”高弟大喊,“走!” 我们跑到雷中图书馆的书区。 “看看这些书。”高弟说。 “不算很多。”我说。这是个小镇的小高中的小图书馆。 “总共有三千四百一十二本。”高弟说:“我数过了。” “好吧。”我说,“你是个如假包换的怪物。” “没错,这只是一间小图书馆,真的很小。但如果你一天读一本书,你还是得花上差不多十年的时间才能把这些书全部读完。” “你的重点是什么?” “这个世界,即使是最小的一个单位,都充满着你不懂的事物。” 哇,真是个伟大的想法。 任何小镇,即使是像雷尔登这么小的镇,都充满着你不了解的人事物,都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就好像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是一个谜,一本书一个谜,如果你读完所有的书,那你就像读完一个庞大的谜。不管你读了多少书,你只会发现,学无止境,要学的还有更多。” “对、对、对、对。”高弟说,“这种发现是不是会让你兴奋到想要勃起?” “我又直又硬,跟石头一样。” 高弟脸红了。 “嗯,我指的不是性的勃起。”高弟说,“我觉得你不应该用勃起的阴茎耗费生命,而是应该接近每本书——接近生命——如此一来,你很可能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形而上的勃起。” “形而上的勃起!”我喊道,“形而上的勃起,这又是什么鬼东西?” 高弟笑了起来。 “当我说勃起,我真正的意思是快乐。”他说。 “那你干吗不说快乐?你不必说勃起,我只要一听到勃起就会混淆。” “勃起比较好玩,比较有喜感。” 高弟和我都笑了。 他真的是一个超怪异的家伙,但他也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一个人,他、水远都会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而且他真的帮我度过学校的日子,他不只教我功课,挑战我,他让我了解努力做事的意义。 做完、完成、成就一样工作——是件快乐的事。 在维尔皮尼,我是个怪人,因为我喜欢看书。 在雷尔登,我是个快乐的怪人。 而我老姐,她是个漂泊的怪人。 我们是史上最怪异的一对姐弟。 内文十三: 老姐寄来的伊妹儿 ———原文——— 寄件人:玛丽 寄件时间。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四十一分。 收件人:二世 主题:嗨! 亲爱的二世: 我爱蒙大拿。这里好漂亮。昨天我第一次骑马。蒙大拿的印第安人还保留着骑马的习惯。我目前还在找工作。我给保留区的每一家餐厅都寄出了求职信。没错,平头族保留区大约有二十家餐厅。真奇怪。他们还有六七个镇,你能想象吗?以一个保留区而言,这儿的镇多到爆炸。你知道真正怪异的是什么?有些镇住满了白人。不晓得怎么会这样。但是那些镇上的白人并不太喜欢印第安人,其中一个叫波森的镇想从保留区secede(脱离出去的意思,我查过字典了);真的,就像南北战争。虽然那镇位于保留区中央,但镇上的居民决定,他们不想继续成为保留区的一部分。 真是太疯狂了。不过大多的白人和印第安人,都蛮好的。你知道最棒的是什么?这里有家很好的旅馆,位于平头湖上,我和老公在那儿欢度蜜月,我们住的是套房,卧房客厅分开的那种套房!浴室里还有电话,真的!我都可以从浴室里打电话给你。而这还不是最疯狂的。我们决定叫客房服务,点东西送到房间吃,你猜菜单上有什么?印第安炸面包!没错。一份五块钱,疯狂吧!所以我点了两块,你可能会以为,应该不怎么好吃,更不要说是跟阿嬷做的比;可是,我跟你说:简直是人间美味,几乎跟阿嬷做的有一拼。他们把炸面包摆在一个精致的盘子上,让我们用精致的刀叉吃。我一直想着说不定厨房里躲着一个平头族印第安阿嬷,专门为点客房服务的客人做炸面包。我的美梦成真!我爱我的生活!我爱我老公!我爱蒙大拿! 我爱你! 你的老姐,玛丽 感恩节 这是个无雪的感恩节。 我们买了只火鸡,老妈把它烤得刚刚好。 我们还有马铃薯泥、肉汁、四季豆、玉米、小红莓酱,以及南瓜派,是一顿大餐。 我一直觉得印第安人庆祝感恩节是件好笑的事。我是说,没错,第一次感恩节时,印第安人和清教徒还是最好的朋友;但几年之后,清教徒拿枪追杀着印第安人。 所以我老是不懂,为什么我们要跟所有人一样吃火鸡。 “嘿,爸,”我说,“我们印第安人感谢的是什么啊?” “我们感谢他们没有把我们全都杀了。” 我们发狂似的大笑起来。那真是美好的一天,老爸很清醒,老妈正准备午睡,阿嬷已经睡了。 可是我想念罗迪。我不断注意着大门。过去十年以来,他每年都会过来跟我们比赛吃南瓜派。 我想念他。 因此我画了一张罗迪和我以前在一起的样子的漫画,如后图。 然后我穿上大衣和鞋子,走到罗迪家,敲门。 罗迪的爹来开门,他跟平日一样醉。 “二世。”他说,“干吗?” “罗迪在吗?” “不在。” “哦,好吧,我画了这个,你可以帮我拿给他吗?” 罗迪老爹接过图,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嘲笑着大嚷起来。 “你是个小玻璃,对吧?”他问。 没错,这就是养育罗迪的人。天!难怪我的好友老是那么愤怒。 “你能不能交给他?”我问。 “行啦,我会拿给他,不过这幅图画得真娘们。” 我真想诅咒他,我想告诉他,我是在表现我的勇气,我在试着补救我和罗迪的友情,我想念他。如果那就是同性恋的表现,好吧,那就当我是全世界最娘们的玻璃好了。但是我什么也没说。 “好吧,谢谢。”我只说,“还有,感恩节怏乐。” 罗迪老爹当着我的面关上了大门。我转身离开,走到车道尽头时却停下来,回头望。我看到罗迪在他楼上房间的窗前,注视着我缓缓离去。看到他脸上悲伤的表情,我知道他也舍不得。 我对他招手,但他却对我比出中指。 “嘿,罗迪!”我大叫,“谢了。” 他从窗口走开,我有点难过,但我想到:罗迪是给了我中指,但他并没有把我的漫画给撕掉。他既然那么恨我,他大可把画撕得烂碎,那会比任何事都伤我的心。但罗迪依然尊重我的漫画。所以,也许他还是有一点舍不得我。 饥饿的痛苦 我们的历史老师雪利登先生正在教我们南北战争的历史,但是他大多时候是在自言自语,无聊透顶,结果他只教会我们如何在课堂上睁着一只眼睛打瞌睡。 我得离开这里。我举手。 “什么事,阿诺?”老师间。 “我要上厕所。” “憋着。” “憋不住了。” 我装出一副如果不马上去就会爆炸的表情。 “你真的得去?”老师问。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没什么便意,但现在却发现,是的,我真的想去好好蹲着了。 “我真的很急。”我说。 “臭小子,去吧去吧。” 我走向图书馆的厕所,因为那里通常比餐厅的要干净。 就这样,我坐在马桶上,专心致志地大便,心情进入了禅境状态,让大便这件事升华成一种精神上的体悟。我有一次读过,甘地对于大便非常投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能从大便的状况来判读命运,但我知道,他认为大便的品质和状况就代表着他的生命品质和状态。 我也知道,我恐怕是读太多书了。 而且可能是读了太多大便书。 但这些都很重要,不是吗?因此我慢慢上完大号、冲水、洗手,开始对着镜子挤可恨的痘痘。我安静、专心地战痘,直到听到隔墙传来奇怪的声音。 那是女生厕所。 我又听到那奇怪的声音。 你想知道它听起来如何? 告诉你把,就像这样: 呕呕喝喝喝嘶嘶呕呕呕呕! 听起来像是有人在呕吐。 不。 听起来像747客机降落在满是呕吐秽物的跑道上。 我本来打算回教室,跟历史老师学习更多博大精深的学问,但是我又听到那声音。 呕呕呃呃儿%$#@&<%%$#…… 好吧,可能有人感冒了还是什么的,说不定这个人是肾脏衰竭,我得过去关切一下才行。 我敲敲门。当然,是女生厕所的门。 “嗨。”我说,“你还好吧?” “滚开!” 是个女生。还用说,这里是女厕所嘛。 “要不要我去找老师来帮忙?”我从门外问。 “我说:走开!” 我又不是白痴,我懂得暗示。 因此我走开了。但某个东西又把我拉回去,如果你够浪漫的话,你可能会认为这是命中注定。 命运和我,一同靠在墙上等待着。 呕吐的人终究得出来,那我就可以知道她是否没事。 没多久,她踉踉跄跄地出来了。 是可爱的潘娜洛普!她正猛嚼着肉桂口香糖,很明显想用世上最粗的一片口香糖来掩盖呕吐过的味道。但那于事无补,她闻起来像个发酵过的大汉堡。 “看什么!”她问我。 “我在看一个厌食症患者。”我说。 一个长得很辣的厌食症患者。我想加上这句,但我没有。 “我没有厌食症,”她说,“我有易饿症。” 她趾高气扬地说,一副骄傲的样子。我想起一大堆厌食症患者又瘦又饿又怪异,还颇以自己为傲。 他们认为,患厌食症会让他们变得很特别,比别人高贵。他们有自己古怪的网站,给人建议哪一种泻剂最好,还提供其他的知识。 “厌食症和易饿症有什么不一样?”我问她。 “厌食症是老不想吃东西,”她说,“我只有呕吐时才容易饿。” 哇。 她听起来跟我老爸没两样! 这世上有各式各样的上瘾者,我猜。我们都有某种痛,但我们都不愿去正视我们的痛楚。 潘娜洛普忍受着她的痛苦,然后把她的痛苦吐出来,冲走。我爸则是把痛苦喝下去。 因此我把我常跟老爸说的那套,跟潘娜洛普说了,就是当他又醉又忧郁、打算放弃一切的时候,我跟他说的那套。 “嘿,潘娜洛普,”我说,“别放弃。” 好吧,这算不上世上最有智慧的建议,甚至有点说教和陈腔滥调。 但潘娜洛普开始哭了起来,说起她有多寂寞,说大家都认为她的生活有多完美,就因为她长得既漂亮又聪明又受欢迎,但事实上,她老是怕得要命,但没有人允许她感到恐惧,因为她既漂亮又聪明又受欢迎。 你有没有注意到,她连提了两次她的美貌、才智与受欢迎度? 这个妞相当的自我。 但自我也是一种性感。 一个嘴里带着呕吐口气的厌食症女孩,怎么还能让人觉得这么性感?色欲真是叫人发狂啊。 我突然了解我老姐玛丽怎么会在五分钟内认识一个男人,然后马上跟他结婚。我对她离开我们去蒙大拿这件事,不再感到那么气愤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潘娜洛普和我变成雷中校园里最扎眼的一对。好吧,我们还算不上情人,比较像是“有希望变成情人的朋友”;但,那样还是很屌。 潘娜洛普会挑我当朋友,大家都极度惊讶。我虽然不是什么丑陋的突变?形,但我在学校里完全是新人一个。 何况,我还是印第安人。 更别提,潘娜洛普的爸爸,厄尔,是个种族歧视者。 第一次见面时,他说:“小鬼,你那双手最好离我女儿的内裤远一点。她跟你厮混唯一的原因,就是为了想气死我。我不会被她气死的。只要我不跟她计较,她才不会甩你。还有,你把你裤裆里那条小蛇给我看紧,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然后,你知道他还跟我说了什么? “小鬼,要是你敢把我女儿的肚子搞大,生出一堆深灰色的小杂种,我就跟她断绝父女关系,把她踢出我家门,到时你就得把她带回去给你爸妈养。你听到没,小鬼?我要你全权负责。” 没错,我被厄尔给彻底打败了。 潘娜洛普和我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是因为我们挑战了强悍的厄尔。 还有,你恐怕会认为,潘娜洛普跟我交往的唯一原因是:她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糟的对象。 她跟我交往很可能只因为我是个印第安男孩。 其实,她跟我只不过是处于“半交往”的状态,我们偶尔牵牵手,接吻过一两次,如此而已。 我不知道我对她的意义在哪儿。 我想她可能对自己作为一个世上最漂亮、聪明和受欢迎的女生感到无聊,想做点疯狂的事。你懂吗?她想把自己弄脏。 我就是那个污迹。 但,嘿,我也有点在利用她。 不管怎么说,我突然之间出名了。 因为潘娜洛普公开让大家知道我够可爱,可爱到有资格跟她进行“半交往”,因此学校里的其他女孩也认为我可爱,对我另眼看待。 由于我可以牵潘娜洛普的小手、可以在她跳上校车时跟她吻别,其他所有的男生因此把我看成有种的勇士。 甚至老师也开始越来越注意到我。 我很神秘。 我,一个又俗又不起眼的印第安男孩,如何赢得潘娜洛普的片寸芳心? 我的秘诀在哪里? 我的长相、说话的方式、做梦和走路的样子都跟别人不一样。 我是个新人。 如果你喜欢用生物学来解释的话,那你可以说我是雷中令人兴奋的新鲜血液。 好吧,那些都是潘娜洛普和我成为朋友的外在原因,都是很肤浅的。但是总有些伟大一点、好一点的理由吧? “阿诺,”有一天放学后她跟我说,“我恨这个小镇,它太小了,一切都太小。这里的人毫无远见,只有小梦想,都只想跟本地人结婚生子,一辈子待在这里。” “那你想做什么呢?”我问。 “我想尽早离开这里,我想我天生要浪迹天涯的。” 是的,那就是她讲话的方式,夸张、愚蠢而且充满戏剧性。我想取笑她,但她看起来却是那么认真。 “你想去哪里呢?”我问。 “任何地方。我要去踏在中国的长城上,我要爬到埃及金字塔的顶端,我要在每个大洋里遨游,我要去攀登喜马拉雅峰,我要加入非洲狩猎队,我要去南极骑狗拉的雪橇,我全部都要,我要去经历每件事。” 她的眼神恍惚出神,好像被催眠一般。 我笑了起来。 “别笑我。”她说。 “我不是笑你。”我说,“我笑的是你的眼神。” “这就是所有问题的所在,”她说,“没有人拿我当真。” “好吧,好吧,只是,当你讲起长城、埃及这些东西时,实在很难让人拿你当真。它们只是一些巨大愚蠢的梦,不是真的。” “对我而言是真的。”她说。 “别老在那里说梦话了,你要不要干脆告诉我,你到底想做什么?”我说:“简单明了一点。” “我要进史丹佛大学念建筑。” “哇,很酷呢。”我说,“但,为什么是建筑呢?” “因为我要盖美丽的东西,我要世人因我的建筑而记得我。” 我没有笑她,因为那也是我的梦想。一个印第安男孩不该有那样的梦;而一个小镇的白人女孩也不该做那样的大梦。 我们应该以周围环境的局限为满足,但潘娜洛普和我都不想要坐以待毙,不可能,我们两人都想展翅高飞。 “你知道吗,”我说,“你想走遍全世界的梦很酷,但是如果不多吃一点,你连一半的路程也走不到。” 她在受苦,但我爱她,有点像爱,我猜。因此,我必须连她受的苦一起爱。 我就是喜欢看着她。男生都是这样,不是吗?当然男人也是。我们爱看女孩、女人。我们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们。于是我把眼中的潘娜洛普画下来。 这么老盯着她看,有错吗?这样够浪漫吗?我不知道,但我无法自拔。 老兄,潘娜洛普美得叫人发狂。 你怎能怪我整天盯着她看? 罗迪给我关于爱的忠告 你有没有见过漂亮女生打排球? 昨天举行的球赛里,潘娜洛普正在发球,我像欣赏一件艺术品般凝视着她。 她穿着白色上衣和白短裤,我看得到她的内衣和内裤的轮廓。 她的皮肤洁白如雪,如鲜奶,如白云。 白皙的她穿着一身雪白,有如你所见过最完美的那种香草蛋糕。 而我,我想当淋在她上面的巧克力酱。 现在再度轮到她发球。她的泼辣对手是戴文波特中学如猩猩般的女子排球队。没错,她们自称猩猩女士队,而且球打得超强,跟职业队一样。潘娜洛普她们的球队被打得落花流水,第一局比数好像是12比0。 但我不在乎。 我要看的只是香汗淋漓的潘娜洛普,在那个完美、让人汗流不停的大热天,汗流浃背奋战着。 她站在发球线后,拍弹了几下球以掌握律动,然后把球往空中抛。 她的蓝色眼睛紧跟着那颗球,好似这场排球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忌妒那颗球,但愿能化身成它。 球在空中上升,潘娜洛普挪动臀部,身体往后,右臂往后挥动过肩,像条美丽的蛇一样灵活卷绕,她的腿部肌肉线条紧绷。 潘娜洛普发球的姿势慑人到快让我晕倒的程度。她旋转、扭动、全神贯注,往球猛击,得分。 然后她握紧拳头,大喊:“YES!” 绝美! 虽然我知道不可能得到回应,但我很想知道该如何处理我这份感觉。因此,我走进电脑教室,发了封伊妹儿给罗迪。他的伊妹儿信箱过去五年从未改变。 “嘿,罗迪。”我在信里写着,“我爱上了一个白人女孩,该怎么办?” 几分钟后,罗迪回信了。 “嘿,混蛋。”罗迪回说,“我受够了那些把白种女人拿来当保龄球奖杯般炫耀的印第安人。你少装了。” 可恶,罗迪的回复对我一点帮助也没有。因此我转问高弟,对潘娜洛普我该怎么办。 “身为一个印第安男孩,”我说,“我要怎么才让白人女孩爱上我?” “我查一下。”高弟说。 几天后,他给我做了份简报。 “嘿,阿诺。”他说,“我在网上google了一下‘爱上一个白种女孩’,找到一篇关于一个叫莘西亚的白人女孩,去年夏天在墨西哥失踪的文章。你记不记得那时很多报纸都登过她的照片,大家都说那件事实在有够惨。” “好像记得。”我说。 “好吧,这篇文章说,过去三年,有两百名以上的墨西哥女孩在那一带失踪。写这篇文章的作者认为,人们对美丽的白人女孩,比地球上的其他人都还看重,白种女孩享有特权,她们是大家都关心的‘落难少女’。”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想他的意思是,你跟所有人一样,是个有种族歧视的混球。” 哇。 虽然方式不同,但高弟这书虫和罗迪一样犀利。 舞,舞,舞 游走在雷尔登和维尔皮尼两地,一个白人小镇和印第安保留区之间,我老觉得自己像个陌生人。 我在一个地方是半个印第安人,在另一个地方是半个白人。 情况有点像我以印第安人为职业,但只是兼差的在当印第安人,而且获得的薪水待遇一点也不好。 时时刻刻让我感觉很棒的人,只有潘娜洛普。 好吧,我不该这么说。 我是说,我老爸老妈也在很辛苦地养育我,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缩衣节食,以便能付出油钱、午餐钱,以便能给我买件新的牛仔裤和几件新T恤。 我爸妈给我刚刚好的零用钱,刚好够我假装我有一点钱。 我用撒谎掩饰我的贫穷。 雷尔登的人总认为我们住在斯波坎的人钱赚很多,因为我们有赌场。但是那间赌场不但经营不善,加上离主要的公路太远,根本是桩赔钱的生意。唯一能从赌场赚到钱的方法是在里面工作。 但是,所有的白人向来相信,政府会给印第安人钱。 既然雷尔登的小孩和大人都认为我很富有,我也不想去改变他们的想法。让他们知道我是个又脏又穷的小鬼,对我没什么好处。 如果他们知道我有时得靠着搭便车才能来上学,他们会怎么看我呢? 所以啊,我假装有点钱,假装是中产阶级,假装我有所归属。 没有人知道我的真相。 当然,你不可能永远撒谎。谎言这种货品,在货架上的生命周期很短,保存期限很短,过期了会坏掉,谎言会烂得臭气冲天。 十二月时,我带潘娜洛普去参加冬季舞会。问题是,我身上只有五块钱,想买什么都不够,拍照、吃东西、油钱……即使是买热狗或汽水都不够。如果只是一般的舞会,我可能会谎称生病待在家里,但是我不能错过冬季舞会,我要是没邀潘娜洛普,她一定会跟别的男生去。 因为我没钱加油,也不能开车,加上我也不想搭其他情侣的便车,所以我跟潘娜洛普说我会在举办舞会的体育馆和她会合。她对这个提议不是很满意。 最惨的是,我得穿老爸的一件旧西装。 我担心大家肯定会取笑我,不会才怪!如果不是潘娜洛普一见到我走进体育馆就大笑尖叫,大家恐怕真会嘲笑我一顿。 “噢,我的,天啊!”她故意大叫得让所有人都听得到。“这西装真美。好有反骨风格,反风潮反得魅力四射。” 顿时,在场的每个傻蛋都但愿自己穿的是他老爹的蠢人工纤维西装。 我也可以想象,所有女生一见到我的喇叭裤,马上都屏住呼吸,欲火上身。 因此,带着突然降身的魔力和酒醉,我秀出一些蠢不可言的迪斯科舞步,把整个舞会炒得歇斯底里。 甚至洛杰,那个脸上被我揍过一拳的大个儿,突然之间也变成我的好兄弟。 潘娜洛普和我好开心,我们还活着,活着在一起。虽然我们只是半火热的一对,但我们每支舞都没放过。 十九支舞,十九首歌。 十二首快歌,七首慢歌。 十一首乡村流行歌,五首摇滚,三首嘻哈。 那是我这一生最棒的一夜。 不用说,在那套热不透风的人工纤维西装里,我全身臭汗。 但那样无妨。只要潘娜洛普觉得我英俊潇洒,我也觉得自己英俊潇洒。 舞会结束了。 灯光啪地亮了。 潘娜洛普突然想起,我们忘了请在场那个专业的摄影家伙帮我们拍照。 “噢,我的天。”她大叫,“我们忘了拍照!真讨厌!” 她难过了一会儿,然后她想起整晚有多开心,有没有拍照完全不是重点。照片只不过是件愚蠢的纪念品。 忘了拍照让我大松一口气,我不可能有钱付那照片的。我早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所以已经演练了一套关于掉了钱包的说辞。 那整晚我都没有露馅,安全过关。 我计划陪潘娜洛普走到停车场,她老爹会在车上等她;我计划亲吻她的脸颊(如果我跟她舌吻,她爹看到一定会把我给杀了)。然后,我对离去的他们挥手道别;再然后,我会在停车场等到所有的人都走了,深夜中一个人走路回家。那天是星期六,我知道有些保留区的人会从斯波坎回家,我知道他们会看到我,载我回家。 那是我的计划。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不如天算。 洛杰和其他几个家伙,学校里最有名的那几个人,决定开车到斯波坎一家二十四小时的餐馆吃煎薄松饼。突然之间,那变成是全天下最屌的主意。 要去的人全是十二年级、十一年级,高年级的学生。 因为潘娜洛普很红,尤其她只是个高一新生;而我,因裙带关系,虽然也只是新生,洛杰邀请我们俩一起去。 潘娜洛普乐得快晕倒了。 我却不舒服到恶心胃痛。 我的口袋里只有五块钱,能买什么?也许一盘松饼,也许。 我这下死定了。 “怎么样,诺仔?”洛杰问,“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宵夜?” “你说呢,潘娜洛普?”我问。 “噢,我要去,我要去。”她说,“我们去问一下我爸。” 老天,我唯一的生路,就是厄尔不准她去。现在只有厄尔能够救我的一条小命了。 我竟然把希望全寄托在厄尔这人身上!你不难想象,在那一刻,我是有多背! 潘娜洛普轻巧地跳向她爸的车。 “嘿,潘娜洛美眉。”洛杰说,“我跟你一起去。我去跟厄尔说你们会坐我的车,待会儿我也会送你们回家。” 洛杰给潘娜洛普取的绰号是潘娜洛美眉,⑧这可能是他认得的最长的一个英文单词吧。我恨死了他给潘娜洛普取了个小名。当他们走向厄尔时,我也发现他们在一起很登对。他们看起来很自然,好像天生一对。 一旦他们发现我只不过是个印第安穷光蛋,他们真的会变成一对。 来吧,厄尔!加油,厄尔!今晚让你的女儿心碎! 但是厄尔很喜欢洛杰,天底下每个老爹都爱洛杰,他是他们所见过最棒的橄榄球员,他们当然爱他。谁能不爱最棒的橄榄球员?在美国,不爱最棒的橄榄球员,简直就是叛国行为。 在我想象中,厄尔会说,只要是洛杰,而不是我,把手伸进他女儿的内裤里面,他就答应。 我既生气又忌妒,同时也怕死了。 “我可以去噢!我可以去噢!”潘娜洛普叫着跑向我,紧紧抱着我。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大约二十个人,坐在斯波坎的丹尼斯连锁餐厅里面。 大家都点了松饼。 我给自己和潘娜洛普点了松饼。我还点了柳橙汁、咖啡、附餐土司、热可可和炸薯条……虽然我知道,这些我全都付不起。 我心想,既然这可能是我被处死之前的“最后晚餐”,干脆就来顿丰盛大餐,先吃饱了再死。 吃到一半,我去上厕所。 我蹲在马桶前,以为自己要吐了,但我只是有点作呕。 洛杰进来,听到我的声音。 “嘿,诺仔,”他说,“你还好吧?” “还好。”我说,“只是累了。” “那就好,老弟。”他说,“你们今晚能来我很高兴,你和潘娜洛美眉是很屌的一对,老弟。” “你真这么认为?” “是啊,你上过她没?” “我不太想谈那件事。” “对啊,你说得没错,那不干我的事。嘿,老弟,你会去参加篮球校队的征选吗?” 我知道再过一个礼拜,篮球校队集训就要开始了。我有意思要加入,但不知道教练喜不喜欢印第安人。 “当然。”我说。 “你打得好吗?” “还不赖。” “你认为你可以打正式的学校代表A队吗?”洛杰问。 “不可能。”我说,“我只能打二军,当预备B队。” “好吧。”洛杰说,“欢迎加入,我们需要新血。” “谢了,老兄。”我说。 我不敢相信他人这么好。他……这该怎么说呢?他很有礼貌:橄榄球员中你见过几个有礼貌的?而且友善?而且像他这么大方? 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嘿,听着。”我说,“我在这难过得受不了的原因是……” 我想跟他全盘托出,实话实说;但是我就是说不出口。 “我看你一定是因为爱得受不了。”洛杰说。 “不是的,诶,是的,有可能。”我说,“其实是,我的胃肠会这样乱七八糟,是因为,唉,我忘了皮夹,我把钱忘在家里,老哥。” “傻蛋!”洛杰说,“别紧张,老弟。你早点说嘛。有我罩你。” 他打开皮夹子,给了我四十元。 我真想赞美主,感谢老天。 什么样的小孩能够像他这样,随便出手就能给你四十大洋? “我会还你的,老哥。”我说。 “什么时候都行,你就开心地玩,OK?” 他再度用力拍了一下我的背,是的,他老是拍我的背。 我们一起走回座位,把东西吃完,然后洛杰载我回学校。我告诉他们我爸会来体育馆外面接我。 “小伙子,”洛杰说,“现在是清晨三点哇。” “没关系,”我说,“我爸上晚班,他下班后过来正好。” “你确定?” “确定,没问题的。” “我会把潘娜洛美眉安全送到家的,老弟。” “酷。” 潘娜洛普和我一起下车,所以我们有一点私下相处话别的时间。她的眼睛散发出镭射般的光芒。 “洛杰跟我说,他借了你一点钱。”她说。 “是啊。”我说,“我忘了带皮夹。” 她的镭射眼热力更强了。 “阿诺?” “啥?” “我可以问你一件重要的事吗?” “可以啊。” “你是不是很穷?” 我不能再骗她了。 “是的。”我说,“没错。” 我以为她会掉头而去,从此离开我的生命。但是她没有,反而亲了我,亲在脸颊上。我猜,贫穷男得不到唇吻。我正想骂她肤浅时,却突然了解:她把我当朋友——真正的好朋友。事实上,她真的关心我。我一直在想着她的胸部,而她挂念的却是我整个生命。我才肤浅。 “其实是洛杰先猜到你可能很穷。”她说。 “噢,太好了,现在他可以去跟大家说这件事。” “?不会跟别人说的,洛杰喜欢你,他是个好人,就像是我的哥哥,他也可以成为你的朋友。” 那听起来很不错。比起那些无边的色欲春梦,我更需要的是朋友。 “你爸真的会来接你吗?”她问。 “真的。”我说。 “你说的是真话?” “不是。”我说。 “那你怎么回家?”她问。 “大多数的晚上,我走路,或搭便车。一般来说,总是有人会载我一程,只有几次得徒步回去。” 她开始哭了起来。 为我而哭! 谁想得到,同情之泪也能这么性感? “噢,我的天,阿诺,不行啦。”她说,“我不能让你那么做,你会冻死的。洛杰可以载你,他会很乐意载你回家的。” 我试着要拦阻她,但潘娜洛普跑到洛杰的车边,跟他说了真相。 而洛杰,好心慷慨、带一点点种族歧视的洛杰,那晚把我载回了家。 之后,他又好几次送我回家。 如果你让人家稍微走进你的生活里一点点,他们真的可以变得非常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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