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中的研究越来越多的重视女性和性别问题。全国妇女联合会(1949年以来负责妇女事务的国家官方机构)组织了很多这样的讨论,特别是在有关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领域。女性的职业、教育、健康和生育现在都是有关女性和改革计划中经常出现的话题。社会科学中也对在改革时期改变婚姻和家庭结构的问题进行了重要的研究。女性研究中心发起了有关女性历史和理论问题的研究计划。这些计划的发起者,郑州大学女性研究中心主任李小江已经出版了她的《妇女研究丛书》中的几卷。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文学批评也开始涉及性和性别的主题,通常是陈述女性实在说的自由解放的方面,反对女性在毛泽东时期中性的外表(如:孟悦和戴锦华 1989;孟悦 1993)。 周蕾(Ray Chow)最近指出: ……在诸如现代中国(国内和国外)这样的研究中,当前一个真正有新意的例子是从所有与性和性别有关的基本问题的起点开始研究的女权主义,性和性别问题在过去的四十多年中被男权的领导人所彻底清除(当然不包括那些违背女性意愿地控制她们的身体的国家需要)。(1993,210) 白露(Tani Barlow)也指出,尽管很多中国著名的妇女活动家和学术拒绝与“女权主义”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但总的来说中国的女性研究引出了显然是与女权主义有关的学术讨论(1994,351-9)。(20)很多女性学者都把注意力放在了揭示多种行为方式和揭露当今中国社会使女性处于从属地位的话语上。认为女性应该有责任明确她们自己的需要和目的(创造她们自己的从属地位)的观点开始越来越明显地体现为女性文学和社会科学以及历史研究的特征。(21)孟悦(1993)认为由官方发起的妇女解放运动实际上是把妇女的生活纳入了另一项政治议程之中,而与之不同的女性研究,正如中国女性研究运动的主要参与者所定义的那样,应该旨在弥合学术理论和妇女运动之间潜在的差距,并且通过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基础所进行的主题活动,把它作为一项政治策略来实现。 近来许多有关女性的叙述是以自然的和基本的性差别为前提的。孟悦和戴锦华(1989)认为一种基本的性差异也许可以使女性划定某些特别的领域使她们可以通过对差别的认识来要求与男性的平等。实际上,在中国的文学理论中普遍都认为毛泽东时期的社会主义损害了基本的、自然的、但却自由的性差异(白露1993,7)。最近通过的法律也采用了对类似的自然性别的观点来讨论在工作环境中对妇女不同利益的“保护”(吾尔<Woo>1994)。然而,在这些陈述中所体现的把生物意义上的性和性别相混淆的现象――用于这一直接的背景之中以说明实际行为的社会和文化结构――被用于当前的环境之中以从根本上支持厌恶女性的观点时是争议性多于权威性的。颇具争议性的作家们,如莫言、苏童和格非在作品中把女性表现为弱的、服从的和动物性的自然形象(赵毅衡,1993)。承认贬低女性气质的自然性别等级是把这些作家的各种困扰和作品联系起来的基本思路(Lu Tonglin 1995,19-22)。法律中所体现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原始的、基本的生物差异使雇主将女性排除在劳动力之外的决定合法化,从而有效地巩固了在就业和薪水结构中妇女的劣势地位。(吾尔 1994)。通俗的话语,如女性杂志或电视肥皂剧中所使用的那种,普遍引起一种类似的实在论,及认为女性天生的兴趣在于从劳动力市场中退出来回到家庭当中去。而且,学术观点中也有类似的看法,认为性别的不平等应该被视为经济效率中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也体现了认为女性劣于男性的顽固观念(郑也夫 1994)。尽管实在说理论的女权主义阐述者们反对差异必然意味着不平等的观点,但在主要的领域中,国家的政策和习惯作法上,这种不平等仍然在维持着对女性不利的一些区别对待的作法(吾尔1994)。 在中国当代的语言中缺乏有关性别的特殊语言学类别,这一现象常常被用来解释实在论的混淆现象。作家们偏爱使用性别(从字面上说是 “性的差别”)来表示男女性别,以区别生物的性别,但如何翻译西方的术语仍然是一个正在商榷的问题(Lin Chun 1995)。性特征的概念在中文中也是一个问题。性意识无法包括那些与西方概念有关的构成性特征课题的无意识精神结构。使这个问题更加令人混淆不清的是,性这个字通常被用来包括全部的三种英语概念;于是它的明确含义便有赖于使用或听到它的人在已有的历史和文化知识背景中对它进行的解释。虽然有些女性研究的学者们明确地把性别作为一个社会结构,以区别于性这个字的生物差别,但这些分析里所运用的资料中大多数有关什么是女性的恰当行为的讨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生物(特别是生育方面)和其它与“女性”有关的含义之间有着天然的关系。 性和性别的含义及其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普遍争论的话题(摩尔 1994,8-27)。最近的女权主义评论(巴特勒1990)认为性和性别之间的不同原本是用来解释女性的从属地位的社会结构的,但实际上它通过性别特征的性表现(p.39)巩固了认为“存在着两种天生截然不同的身体”的观点(摩尔 1994,38)。根据这种观点,坚持以两种不同身体为基本的性别特征二元论是在加强对生育和异性恋的霸权。用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的话说,它体现了一种“从解剖学的角度说有差异的身体的性别含义,在解剖学中身体被理解为不可抗拒的生殖法则的被动的接受者”(1990, 8)。这种对待性别和性的方法拒绝承认生物和自然是文化范畴的类别,也不解释性别差异为什么以及如何在物质的身体中固定下来,从而使有性差异的身体和社会结构中的性别之间的不同不复存在(摩尔 1994,13)然而,在认识到对性、性差异和性别之间的关系可能做出的解释的变化性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它们之间任何分析性的差别是根本性的,从而明确社会行为和性的身体之间性别的联系。认为可以根据身体的生物(或性)现象来判断性别行为(指女人和男人之间的社会差别)这一观点本身便需要对两者之间进行差别分析。而且,虽然中国的论述中常常混淆性和性别的不同含义,但它从不要求把一些概念性的类别运用于那些有关性的经历、行为和欲望的社会和文化性的描述中。我对“性”这个词的使用超出了、但包括了生物意义上的性的定义,包含了与拥有有性别的身体有关的性的欲望、行为、经历和特征的概念。杰夫里•韦克斯(Jeffrey Weeks)在《性及其不满》的开头段落中写道,“性不仅与身体有关,而且与文字、形象、仪式和想象有关”(1985,3)。相比之下,我用性别来指那些与女人和男人有关的多重的社会结构;尽管在中国的论述中将女人和男人的类别解释为最原始的生物差异,但我用它们来确定在其它的、非性别化的背景中的社会差异,如教育、家务劳动、就业等等。 性是性别差异及其所包含的等级结构中的关键所在。我以远离性话语,以文化背景中的理论性的观点为基础来分析现代和当代中国性话语的目的在于剖析性、性特征和性别的综合意义中的具体特点,特别是以女性为对象的和适合于她们的部分。如白露所说,在女权主义作家的笔下,性差异的基本话语被证明是反对主流的含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的性平等的有力武器;这种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的性平等被更加普遍地采用,也更加地有效,它几乎在所有的社会领域和性生活中维持了有关女人和男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等级观念。当与政党和国家的制度力量联系起来时,认为决定性的生物法则统治着一切性别行为的设想通过医学、教育和法律体系设定了一个控制范围,它把确定在中国使用“性”和“性别”时所含的特别意义的任务变成了一项重大的政治活动。 作为西方女权主义的学术研究者,我意识到我的理论分析术语和我的研究对象之间的距离,以及为了学术目的而对女性生活的隐私方面进行描述所可能引起的批评。然而,通过它本身术语的使用来分析占主要地位的话语对阐述它的运行模式和作用没有太大的作用。“性、性别、性意识、男女关系、性关系”,不与这些术语拉开一定的距离便无法充分地解释这些术语之间的可互换性所产生的多变的效果。只有通过运用独立于它们的分析术语才能确定在中国对女性的性控制的话语性机制。在这一方面,我运用了很多理论性的观点。作为结果而不是原本的基本的统一体,福柯的性观点对我形成后来的论述(1977, 1984,1987)有着主要的影响。同样还有他对话语、认识和权力的观点。朱迪斯•巴特勒对性、性差别和性别的含义的理论性研究一直在提示我审视自己在涉及中国的论述时所使用的术语。亨利埃塔•摩尔有关占主要地位的文化话语的论述以及与之有关的各个主题的讨论都不断地在提醒我研究这些话语的政治重要性(1988,1993,1994)。这些都引出了很多本书中所涉及的问题。 本书对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性态度和性行为进行了大量的阐述。女性们自传性的作品、小说和电影、学术研究以及媒体都以和50 年代的话语完全不同的方式涉及了性的问题。然而,对于和性有关的问题的公开讨论总的来说局限于一种对性的观点,把它作为在近代中国史的不同时期被允许或禁止的一系列的态度和行为。对于形成有关性的“专家”意见的性别认识或者性表现中的性别含义的确定没有投入太多的注意力。正如记者兼作家戴晴指出的,其它的关注更加重要: 其它的冲突更加激烈。中国女性被分为不同的群体。离婚女性的处境困难,社会地位低的女性也受到性压抑。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性的问题,而是一个贫穷的问题。像我们这样有知识的女性是幸运的。我们没有感觉到压制,因而对我们来说也不存在性压抑。(戴晴, 见白露1993,205)。 在中国,很多人都同意性别和性压迫的根源是经济问题的观点,包括妇女联合会的理论家们。(22)而且,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性别相对于想象中更重要的经济发展和政治权力的次要性,一直是建国后党和国家妇女工作方法中的一个特点。然而,在中国的媒体对拐卖妇女之为的现象进行相当程度的报导的同时,也清楚地表明了这种途径使中国的很多性别冲突的场所和事例变得模糊不清。同时它也使性别意识形态通过天然性别的等级来维持占有和剥削妇女生活的空间的方式变得模糊不清。尽管重新主张天然的女性气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过去十年中缺乏性爱兴趣的一种反应,但对性别和性的理所当然的设想已经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性别等级和冲突以及很多讨论的实例之中。性别差异的实在论结构的普遍使用的、没有争议的要求说明了所有的社会和经济领域都是性别斗争的潜在场所。 大量的中国女性在忍受着极端残酷的生活。如果她们被生了下来,没有被遗弃并且在简陋的医疗条件中活了下来,那么她们可能被诱卖去卖淫或者做别人的妻子,或者被迫进行对她们自己和后代都有损害的生育。然而,中国有关女性的研究却几乎没有涉及到这些问题。有一段时期对女性和性别问题的学术研究的重点在社会和经济的变化给中国女性的生活带来的影响以及她们对经济改革的贡献上,在这一时期,如何看待在有性暗示的背景中对女性的文字和视觉描写得到了特别的重视。首先,对占主要地位的有关女性和性话语的分析建立了女性含义的基础和参数,许多与女性有关的实践和政策都是以这些含义为基础的。这种分析给了有关性别的主张一定的范围,这种主张是指那些特别与什么是妇女在她们的自我身份结构中可以实现的恰当的性行为有关的主张。正如孟悦在她对现代中国文学中女性的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中指出的那样,它也说明了女性和女性的身体被用作道德、意识形态和政治议程的体现的几种方式(孟悦1993)。在一段时期里,女性由于生来是女孩,生存便受到威胁;当对女性权力的侵犯与对女性的性作用的文化观点的不可分割的时候,官方有关平等的宣传和中国各个地区妇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之间的差距之大可能超过1949年以来的任何一个时期。当然,这不是否认很多中国女性仍然在享受富足的生活,她们有很多不同的机会去选择和实现她们的社会及知识方面的需要。然而,在分析性话语中发现的与当代中国女性性别有关的各种含义使得解构“女性”(一个女性在不同的背景、话语和描述中意味着什么)这一类别的任务变得更加的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