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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女魔头——《时尚女魔头》2

不是强壮,因为“那样不够性感”—— 精巧、有棱纹的套领毛衣和紧身皮裤炫耀着他们对于健身运动毕生的投入和执著。Prada。Armani。Versace。我在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如此频繁地见到这样牌子的手提包和鞋子。我曾经从一个朋友的朋友处听说—— 她是《潇洒》杂志的一个编辑助理——服装设计师常常会在电梯里和他们的作品不期而遇。如果缪西娅 、乔治 、多娜特拉能在电梯里再次欣赏到他们在2002年展出的锥形高跟鞋或者在春季时装秀上推出的带有泪状坠饰的手提包,那可真是件有趣的事。到目前为止,我过去23年的岁月是美国小镇生活的缩影。我的整个生活轨迹只不过是陈词滥调的完美翻版。成长于康涅狄格州的埃文镇,参加过中学的有关运动、青年团体集会以及父母不在场时在曼妙的郊外农场举行的“饮酒派对”。我们穿着宽松的运动裤去上学,穿着牛仔裤度过周末的夜晚,穿着有褶饰边的宽腿裤去赴半正式的舞会。然后是上大学!噢,那是高中生活后的复杂世界。布朗大学为各种有想象力的艺术家、怪才和电脑奇才提供了数不清的活动、班级和团体。无论我有怎样的知性或者创造性方面的兴趣,无论这些兴趣是多么深奥或生僻,它都能在此找到释放的途径。高级时装业也许是这个被广泛夸耀了的现实国度中的惟一例外。大学四年,我穿着羊毛织物和旅游鞋在普罗维登斯附近度过了无数美好的时光,学习了法国印象派大师的作品,写了一大堆令人讨厌的冗长的英语论文,可这一切——无论以任何可能的方式——都没有对我大学毕业后的这第一份工作有丝毫的帮助。我尽一切可能推迟找工作的时间。大学毕业后的三个月时间里,我东拼西凑弄了一点钱,然后决定一个人外出旅行。我乘火车在欧洲游览了一个月,大部分时间都泡在海边,而不是在博物馆。其间,除了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亚历克斯,我没有和任何人进行联系。他在我旅行了大约五个星期之后才知道我的行踪。由于他参加的美国教师培训课程刚刚结束,而离9月份的开学时间还有整整一个夏季的时间,所以,他就令人吃惊地来到了阿姆斯特丹。那时,我已游历了大部分欧洲,而他在去年夏季已经到过那里,所以我们在一间咖啡店度过一个不很冷静的下午之后,就把我们的旅行支票凑在一起买了两张去曼谷的单程机票。我们设法一起游历了东南亚的许多地方,每天的花费几乎都不超过10美元。我们着迷似的谈论着我们的未来。他在曼谷的一所贫困学校找了一份教英语的工作,这份工作让他激动不已。他完全沉浸于塑造年轻人心智的勃勃雄心之中,以他独有的方式指导着最贫穷和最不被人关注的人群。我的目标没有那么崇高:我决心在杂志出版业谋求一份工作。虽然我知道刚刚大学毕业,不可能被《纽约客》录用,仍然下定决心在我毕业之后的第五个年头能开始为他们写文章。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也是我真正想去工作的地方。我是在听了父母谈论他们刚刚读过的一篇文章后开始阅读《纽约客》的。我妈妈说:“它写得太好了—— 你再也读不到像这篇文章这么好的东西了。”我爸爸深有同感地说:“毫无疑问,它是当今惟一一篇写得如此精美的作品。”我喜欢它。我喜欢那些活泼有力的评论、机智诙谐的卡通画和那种被纳入某种特别的、只有会员参加的读者俱乐部的感觉。我阅读了它过去七年的每一期杂志,熟知它的每个部分、每个编辑和每个作者。我和亚历克斯憧憬着我们各自即将开始的崭新生活。我们感到非常幸运,因为我们可以携手共创我们美好的明天。然而,我们并不急于回国。我们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将是我们在狂热忙乱的生活开始之前最后的一段平静时光。我们愚蠢地延长了在德里的签证,因为我们想在洋溢着异国情调的印度乡村多呆上几个星期。唉,没有什么比阿米巴痢疾更能快速地结束浪漫的时光了。我在印度一个肮脏的旅店躺了一个星期时间,恳求亚历克斯不要让我死在那个地狱般的地方。四天后我们到达纽华克。我母亲心急如焚地把我塞进汽车后座,带着我往家的方向急驰而去。一路上她不停地唠叨着。此后,她请了许多医生为我诊治病情,因为她想确定那些可恶的寄生虫是否全都离开了她可怜的女儿的身体。我花了四个星期时间才重新找到了做人的感觉,又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才开始感觉到在家的生活让人无法忍受。妈妈和爸爸对我都非常好,但是,每次离家时他们都要问我去哪里——或者回来时问我去了哪里——这很快就让我厌烦了。我打电话问莉莉,我是否可以搬到她在哈莱姆区的狭小的工作室里,在她的沙发床上凑合一下。出于好心,她同意了。①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部的城市。 我在莉莉那个狭小的工作室里醒来的时候大汗淋漓,头晕目眩、胃部疼痛难忍,每一根神经都在异常地震颤着—— 以一种非常不性感的方式。啊!它卷土重来了!我感到惊恐万分。寄生虫又回到了我的体内,我注定要忍受这无穷无尽的痛苦!如果是更加严重的疾病该怎么办呢?也许我感染上了一种潜伏期较长的罕见的登革热?疟疾?也许甚至是埃博拉病毒?我静静地躺着,设法与渐渐逼近的死亡之神展开搏斗。这时,昨夜发生的一些事情闪现在我的脑海中。纽约东村一个烟雾缭绕的酒吧。一种叫做爵士摇滚的音乐。一种马提尼酒杯中粉红色的热饮——噢,恶心,噢,让它停下来。朋友们走过来欢迎我的归来。干杯,喝酒,再干杯。啊,感谢上帝——它不是罕见的出血热,只不过是宿醉症状。没想到痢疾使我的体重减掉20磅之后,我已经变得不胜酒力了。5英尺10英寸的身高和115磅的体重已无法支撑我轻松地度过一个狂欢的节日夜晚(虽然,现在想来,它支撑着我在时装杂志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我在摇摇欲坠的沙发床上睡了一个星期之后,艰难地坐起身来,尽量不使自己再次病倒。适应美国的生活——食物、礼仪、酣畅淋漓的沐浴——对我来说不算太难,但是,由于暂居异处,我的衣物很快就有了异味。我仅有的一点泰国铢和卢比只够我维持大约一个半星期的生活,而惟一能从我父母那里要钱的方法就是回去听他们永无休止的唠叨。那个清醒的想法是我离开床铺,去参加一个小时后的第一次工作面试,从而避开不祥的11月份的惟一动因。虽然我已经在莉莉的沙发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可是仍然感到虚弱、疲惫。她最后居然喊着要让我离开——如果她能让我每天在那里呆上几个小时就好了。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于是就买了一张地铁卡,上了地铁,无精打采地到处散发履历表。我把它们交给了所有规模较大的杂志社的保安人员,同时附上一封信,三心二意地解释了我想做编辑助理以便积累一些杂志写作经验的想法。虚弱和困乏使我无暇顾及是否真的会有人去读我的履历。我最终期待的事情只是面试。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昨天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的人力资源部就打来电话要我去“聊聊”。我不能肯定这是否应该算是一个正式的面试,但是,“聊聊”这个字眼听起来更能让人感到愉快一些。我咽下艾德维尔和派普托 ,费了很大力气才找到了一件夹克和一条裤子。它们虽然不太相配,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套衣服,但是它们至少可以裹住我瘦弱的身体。一件保守的蓝色上衣,一条不算太洋洋得意的马尾辫,一双稍显破旧的平底鞋,这就是我的整体形象。这样的装束不怎么样—— 事实上,几乎是极端丑陋——但是,也只能这样了。他们不会只凭衣服就决定要我或者不要我吧,我记得当时就这么想。显然,我还不够清醒。上午11点钟我准时赶到了伊莱亚斯大厦。当看到排着长队等待上电梯的那些双腿优美、婀娜多姿的美女时,我开始感到难以名状的惶恐。她们的嘴唇不停地蠕动着,只有纤细的高跟鞋击打地板发出的喀哒声不时地打断她们之间的闲谈。喀哒喀哒。太好了。(电梯来了!)吸气,呼气,我提醒自己。你不会放弃的。你不会放弃的。你来这儿只是要谈一下做编辑助理的事,然后就回去躺在沙发床上睡觉。你不会放弃的。“是的,我喜欢在《娱乐》杂志工作!哦,当然,我想《巴兹》也挺适合我的。啊,什么?我可以自由选择?好吧,我需要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考虑一下是去那里还是去《名家》。太爽了!”不久,我不受人欢迎的所谓套装上就被贴上了一个不受人欢迎的“客人”标签(我很快就发现那些了解内情的客人干脆把这些通行证贴在了他们的手提包上,或者,甚至更好一些,马上把它们扔掉了——只有最愚笨的失败者才一本正经地戴着它们),朝电梯走去。然后……我上了电梯。上升,上升,上升,出来。我急速穿越时间和空间,以及无数性感的人群,向人力资源部飞奔而去。在快而安静的电梯里我稍微放松了一下紧张的神经。浓郁刺鼻的香水味混合着新鲜皮革的味道,把仅具实用性的电梯几乎变成了一个声色场所。我们在楼层间飘动,电梯在《潇洒》、《曼陀罗》、《巴兹》和《俏女郎》所在的楼层停下,美女们鱼贯而出。房门轻轻地、充满敬意地打开,白色的接待区暴露无遗。线条整齐朴实、款式别致的家具公然挑衅着想要坐下来的人们。它们时刻准备着痛苦地叫喊,如果有人(太可怕了!)猛然坐下的话。杂志名称以形态各异的黑色粗体字镶在大厅的墙上,厚厚的磨砂玻璃保护着它们。一般的美国人都会认得这些名字,但是他们很难想象自己会置身于这样一座巨大的楼宇之中,被如此多的杂志名称弄得晕头转向。我承认自己没有令人难忘的工作经历,但是我从刚刚进入职场的朋友那里了解到,其他公司的生活和这里的情况完全不同。甚至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这里没有令人厌恶的荧光灯,只有永远一尘不染的地毯;没有邋里邋遢、工作懒散的秘书,只有容貌俏丽、举止优雅的年轻姑娘身着职业装尽职尽责地守在那里。没有办公用品!你根本看不见那些诸如文件夹、垃圾桶和书等必备的办公用品。在电梯从六楼飞驰而过的时候,我听到充满怨恨的抱怨声。“她。是。这样。一个。婊子!我再也不能和她相处了。谁做的那件事?我的意思是,到底——是谁做的那件事?”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咬牙切齿地说。她穿着一条蛇皮短裙和一件紧身短背心,看起来更像是深夜在邦格洛8工作的女孩而不像白天在办公室上班的白领。“我知道。我知——道。比如,你认为我为什么要忍受过去六个月的时间?十足的婊子。而且品位极差。”她的朋友摇动着可爱的短发,赞同地说。谢天谢地,我终于到了。电梯悄然滑开。有意思,我想。如果你把这种未来的工作环境与某个初中女生小集团的日常生活状态相比,它甚至还要好一些。刺激?哦,也许不是。友好、甜美、有助于你进步?不,不完全如此。这是那种能让你快乐,能使你大显身手,成就一番伟业的地方?不是,好吗?不是!但是,如果你想寻找敏捷、纤瘦、世故、极端机灵、令人无法忍受的时髦女人的话,伊莱亚斯—克拉克大楼是你理想的去处。人力资源部接待员的珠光宝气和完美无瑕的妆扮愈发使我觉得相形见绌。她让我坐下,“随便浏览一下我们的栏目名称”。然而,我却发疯似的努力去背诵公司下属的各种杂志所有主编的名字—— 好像他们真的要测试我关于他们的情况似的。哈!我当然已经知道斯蒂芬·亚历山大是《娱乐》杂志的主编,《巴兹》杂志的坦纳·米歇尔的名字也不难记忆。毕竟,我认为那些确实是他们出版的惟一有趣的东西。我会做好的。一个自称莎伦的体态娇美的女人,领我走过一排相貌酷似的长腿模特边,来到她散发着古板和冷淡气息的办公室。她边走边问我:“亲爱的,看来你是准备进入杂志业啦?”“刚刚走出校门就做这一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哟。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工作机会少,哎呀!而薪水又不高,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廉价的搭配不当的衣服和那双非常不合时宜的鞋子,纳闷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因为我已经在琢磨怎样才能买到足够我在那个沙发床上消磨两个星期的芝士里兹和香烟,所以我差点儿没有听到她对我近似耳语的告诫:“但是我必须告诉你,现在有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要快点儿走!”哦。我重新打起精神,想方设法与她进行视觉交流。机会?快点儿走?我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她想帮助我?她喜欢我?为什么?①美国的一种苏打饼干。我甚至还没有开口说话——她怎么可能喜欢我?为什么她说话的口气听起来像个汽车推销商?“亲爱的,你能告诉我《天桥》主编的名字吗?”她看着我直截了当地问。这是我坐下来后她第一次看我。空白。完全彻底的空白。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没有想到她会测验我!我一本《天桥》杂志都没有读过——她不应该问我关于那个杂志的情况。没有人关注《天桥》。那是个时装杂志,天哪,我几乎不能肯定里面是否有文章,只有许多看起来饥饿难耐的模特儿和花里胡哨的广告。我结结巴巴地说了一会儿。与此同时,我刚刚死记硬背下来的许多编辑的名字一齐涌上了心头,交错闪动。我肯定知道她的名字,就在我记忆深处的某个地方—— 毕竟,谁会不知道呢?但是,我的大脑一片混乱,无从想起。“嗯,哦,我好像一下子记不起她的名字了。不过我很清楚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每个人都知道她是谁!哦,我只是,嗯,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最后,她褐色的大眼睛盯着我满是汗珠的面颊说:“米兰达·普里斯利。”她几近耳语,其中掺杂着敬意和恐惧。“她的名字是米兰达·普里斯利。”接着是沉默。好像有一分钟的时间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后来,莎伦一定是下决心要原谅我那个重大失误了。我当时并不知道她是多么急切地想为米兰达另聘一名助理,也不可能知道她是多么强烈地希望终止这个女人对她日日夜夜的不停使唤。她只是迫切地希望找个人,任何人,只要米兰达不拒绝。如果我能够——不管希望多么渺茫——有丝毫可以被聘用,因而可以使她得到解脱的希望,她就不会放弃。她勉强笑了一下,告诉我去见一见米兰达的两个助理。两个助理?“噢,是的,”她不耐烦地看了我一眼,语气肯定地说,“米兰达当然需要两个助理。她现在的高级助理埃里森已经被提升为《天桥》美容栏目的主编,而艾米莉——现在的初级助理——将要取代埃里森的位置。所以初级助理的位置就空出来了。”“安德里亚,我知道你刚大学毕业,可能还不完全熟悉杂志界的内部运作方式……”她突然停下来,斟酌了一下,接着说,“但是,我觉得这是我的职责,我的责任,来告诉你这真的是一个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机会。米兰达·普里斯利……”她又一次突然停了下来,好像在内心深处默默地鞠躬一样。“米兰达·普里斯利是时尚界最有影响力的女人,而且是全世界最出色的杂志编辑之一。全世界!能够为她工作、看她编辑杂志、会见著名的作家和模特、帮助她完成日常的事务,哦,我真不应该告诉你这确实是成千上万个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工作。”“嗯,是啊,我也这么认为。这听起来的确不错。”我说,只是纳闷莎伦为什么要努力说服我接受这个成千上万个女孩子都梦寐以求的工作。可是,已经来不及多想了。她拿起电话轻声妙语地说了几句。几分钟后,她就送我进了电梯,去找米兰达的两个助理进行面谈。我觉得莎伦说起话来有点像机器人。然后就是我和艾米莉之间的会谈。我找到17楼,在《天桥》令人局促不安的白色接待区等待艾米莉的到来。刚过半个小时,一个高挑、瘦削的女孩子就突然从玻璃门里走了出来。长至小腿的皮裙从腰部松松垂下,满头的红发在头顶扎成一个圆髻,虽然零乱但仍然富有魅力。白皙的皮肤完美无瑕,甚至没有一个斑点或者疤痕。她冷漠地在我旁边坐下,仔细地打量着我,态度诚恳但是看起来并不是非常感兴趣。只是例行公事而已。然后,这个我估计是艾米莉的女孩仍然没有做自我介绍,就开始主动给我介绍这份工作的情况。她单调的了无兴趣的语气告诉我:很明显,她已经多次遇到这种情况,对我并无多大把握。因此,她不想为我浪费太多的时间。“毫无疑问,工作很辛苦。每天工作14个小时,虽然不是经常这样,但还是很频繁,”她喋喋不休地说,还是没有看我,“你要明白不会让你去做编辑工作,这很重要。作为米兰达的初级助理,你只负责她的生活需要,包括订购她最喜欢的文具、陪她去商场购物等。不过,还是很有意思的。我是说,你必须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和这个非常有趣的女人在一起。她真的非常有趣。”她吸了口气,看起来好像来了点精神。这是我们开始谈话后她第一次流露出生气勃勃的样子。“听起来还不错。”我真心实意地说。我那些大学一毕业就开始工作的朋友们都干着入门水平的工作,每天早上6点钟上班,生活苦不堪言。银行、广告公司、出版社—— 无论是在哪里工作—— 他们的生活都是极度悲惨的。他们抱怨漫长的工作日、同事以及办公室制度,而最让他们难以忍受的是工作的无聊。和学习不同的是,他们的工作根本不需要动脑子。它们无关紧要,连黑猩猩都可以做。他们谈论那些浪费在往数据库里填写数字的时间和那些不愿意被电话打扰的态度冷漠的人,以及那些为了让他们的主管觉得他们有创造性,而常年坐在电脑前无精打采地搜集信息和连续数月研究那些毫无关联的话题的人。每个人都在诅咒,刚刚毕业不久,他们就被无聊的工作折磨得沉默寡言,而又无法解脱。我不一定特别喜欢时尚的东西,但是我当然愿意每天做“有趣的”事情,而不愿意纠缠于相当无聊的琐事之中。“是啊,这份工作是不错,真的不错。我是说相当,相当不错。无论如何,很高兴见到你。我现在就把埃里森叫来见见你。她也很不错。”她刚一说完就很快消失在玻璃后面,只留下皮革和鬈发发出的沙沙声。接着,一个活泼轻佻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这是个惹人注目的黑人女孩。她自我介绍说,她叫埃里森,是刚刚被米兰达提升的高级助理。我马上就看出来她真的是太瘦了。但是,我没有特别去注意她凹陷的腹部和凸起的骨盆,因为她裸露的胃部实在是太醒目了。她穿着黑色的皮裤。皮质松软紧绷。毛茸茸的(也许是毛皮的?)白色紧身短背心紧紧地裹着胸部,长度只到肚脐上面两英寸的地方。黑亮如泼墨般的长发像一条厚重的毯子垂挂腰际。她的手指和脚趾都涂着发着冷光的白色指甲油,那光好像是从她身体内部发射出来的一样。露着脚趾的凉鞋使她已经有6英尺高的身材又高出3英寸之多。半裸露的打扮使她看起来异常地性感,同时又不失高贵优雅之气。   但是,对我来说,她流露出来的多半是冷漠。从外表来看。毕竟,已经是11月了。“嘿,我叫埃里森,你可能已经知道了。”她边说边从裹着皮革的大腿上捡起从紧身背心上飘落的绒毛。“我刚刚被提升为编辑,那可真是件美差。是的,为米兰达工作的时间会很长,而且辛苦,可是,它非常刺激、有挑战性,许多女孩都希望得到这样的工作。而且,米兰达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女人、编辑、人,她真的非常关心她的属下。你也许工作许多年才能得到晋升的机会,可是为她工作一年你就能得到;如果你很有天赋,她会直接把你提升到最高的职位,而且……”她头也不抬地唠叨着,没有一点激情,甚至连伪装一下都不肯。虽然她没有给我留下沉默寡言的印象,但是她的眼睛里却流露出只有信徒或者被洗过脑的人才有的那种光亮。我明显地感觉到我快要睡着了,可能还会打呼噜,我真想马上离开那里。但即使如此,她也未必会注意到。当她终于说完并起身去通知另一位应聘者时,我几乎要瘫倒在那个令人讨厌的接待区的沙发上了。事情进展得太快了,渐渐失去了控制。不过,我很兴奋。所以,即使我不知道米兰达·普里斯利又怎么样呢?其他人似乎都已经对我产生了足够的兴趣。是的,这是本时装杂志,在这里工作不仅仅是有一点意思而已,而是比在某个可怕的商业出版物工作要好得多,不是吗?在我的履历表上写上在《天桥》工作过的非凡经历比写上在《大众机械》工作过的经历,对于我最终去《纽约客》应聘当然会增加更大的可信度。而且,我敢肯定确实有成千上万个女孩渴望得到这份工作。我这样胡思乱想了半个小时之后,另一位身材高挑、瘦削的女孩来到了接待区。她对我说了她的名字,但是除了她的身体,其他事情丝毫引不起我的注意。她身着一条紧身、碎片状的斜纹棉布短裙和一件领尖钉有纽扣的白色透明衬衫。脚上是一双有带子的银色凉鞋。她的皮肤同样是日晒后完美的棕褐色,指甲修剪打磨得整洁光亮。普通人在下雪天是不会打扮得那样裸露的。直到她终于叫我随她走进层层玻璃门,我因此不得不站起身来的时候,我才强烈地意识到我的衣服是多么不合时宜,头发是多么无精打采,装扮是多么粗糙随意,而且全身几乎没有什么装饰品以及珠宝首饰。直到今天,我对于那天的穿戴——和我拿的那个看起来像手提箱一样的东西——仍然记忆犹新。每当我回想起自己当时身处纽约气质最为高雅、处于时尚最前沿的女人们中间的尴尬心情,我都会羞愧得满脸通红。直到后来,直到我也成为她们其中的一员后才知道,她们在当时轮番面试我时,曾经怎样地嘲笑过我。经过一番必不可少的审查,一位绝色美女把我带到了谢里尔·克斯顿的办公室。她是《天桥》的执行编辑,也是个非常可爱的疯子。像其他人一样,她跟我谈了好像有几个小时的时间,不过,这一次我真的认真去听了,因为她似乎喜欢她的工作。她神情激动地谈了杂志“文字”方面的工作、她阅读过的精彩篇章,以及她所负责管理和监督的作家及编辑。“我和这儿的时装领域没有一点联系,”她自豪地说,“所以最好由别人来给你解答那方面的问题。”当我告诉她,其实她的工作才真的对我有吸引力,我对于时装没有特别的兴趣,也没有相关的经验时,她高兴得咧着嘴笑了。“噢,那样的话,安德里亚,你可能正好是我们这儿所需要的人。我想你该去见一见米兰达了。想听听我的建议吗?正视她、推销你自己。努力推销你自己,她会欣赏你的做法的。”好像在随时待命一样,那位绝色美女闪身进来准备带我去米兰达的办公室。走路虽然只有30秒的路程,但是我能感觉到所有的眼光都聚集在了我身上。他们或者从编辑办公室模糊的玻璃后面,或者从助理的小房间里偷偷地盯着我看。一个站在复印机旁边的美丽女人转过身来仔细地打量着我,一个非常健美的男人也在打量我,虽然他明显是个同性恋者,关注的也只是我的穿着打扮。   当我来到米兰达办公室外面助理套房的门口时,艾米莉一把夺过我的手提箱把它扔到了她的办公桌下面。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个举动传达出来的信息:带着它,你就会失去所有的信誉。不久我就站在了她的办公室里。我只记得办公室的窗户很大,占去了室内很大的空间,明亮的灯光使一切显得飘忽不定而且不太自然。其他细节我都记不得了。我的眼光简直无法从她的身上移开。因为,我甚至连米兰达·普里斯利的照片都从来没有见过。我吃惊地发现她居然瘦得皮包骨头。她伸出的手瘦小、柔软、富有女性特征。她虽然没有站起来欢迎我,不过却抬起头来认真地审视了我。她染过的金发在脑后松松地束成了一个别致的结,看起来随意而又整齐优雅。她虽然没有微笑,却并不显得特别令人望而生畏。她似乎相当地温和。她好像蜷缩着坐在她那张不吉利的黑色办公桌后面。她虽然没有邀请我坐下,我仍然很随意地坐在了她面前的一张令人感觉不太舒服的黑色椅子上。那时我才注意到,她正在目不转睛地观察我,表面上轻松愉快、优雅得体,内心却在衡量着我的意图和目的。她先开口说话了,口气里有点自以为是,又有点尴尬,没错,不过,我并没有觉得她有多么小气或者卑鄙。“你怎么会来《天桥》呢,安—德—里—亚?”她仍然盯着我,用英国上流社会的口音问我。“噢,莎伦与我进行了面谈,她告诉我你正在招聘一个助理。”我开始说话了,声音有点颤抖。看到她点了点头,我的信心增强了。“与艾米莉、埃里森和谢里尔面谈之后,现在,我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了你在找什么样的人,我自信地认为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我边回忆谢里尔的话边说。她笑了一下,似乎并没有流露出担忧的神情。 就在此刻,我才开始非常热切地希望得到这份工作,那种心情就像人们渴望得到他们认为难以得到的东西一样。这不是想进入法学院或者想在校刊上发表文章的那种渴望,而是在我希冀成功的心目中,一种真正的挑战——因为我是个冒牌货,而且不是个非常出色的冒牌货。在我步入《天桥》大厅的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我的衣服和发型肯定是不合适的,而更加错位的是我的态度。我对时装一无所知,并且对此感到无所谓。根本无所谓。所以,我必须要得到这份工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成千上万个女孩都想得到它。我继续回答她关于我的一些问题,那种直率和信心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来不及害怕。毕竟,她的表现令人非常愉快,而且,不可思议的是,我对于她的负面东西一无所知。我们俩结结巴巴地谈了一会儿,然后,她问我都懂什么外语。当我告诉她我懂希伯来语的时候,她把两个手掌平放在桌子上,停了一会儿才冷冰冰地说:“希伯来语?我还以为你会法语呢,或者至少是某种更有用的语言。”我刚准备为自己辩解,就马上止住了自己。“遗憾的是,我对法语一个字都不懂。不过我对自己有信心,法语不会成为我的问题。”她紧握双手,并把它们从桌子上缩了回去。“据说你是布朗大学的毕业生?”“是的,我,嗯,我的专业是英语,主修方向是创作。写作一直是我的激情所在。”太糟糕了!我责备着自己。我真的一定要用“激情”这个词吗?“那么,你喜欢写作是否意味着你对时装不是特别感兴趣呢?”她从一个玻璃杯里呷了一口泛着泡沫的液体,然后轻轻地把杯子放下。我迅速瞥了一眼杯子,发现她是那种不会在杯子上留下令人恶心的口红印的女人。不管是什么时候,她的唇线都会完美无缺,唇妆都会圆润饱满。“啊,不,当然不是。我喜欢时装,”我相当老道地撒着谎, “我希望对时装有更多的了解,因为,我认为将来写写关于时装方面的东西会很有意思的。”我究竟是怎么编出来的?这成了一种脱离意识和灵魂的体外经历。直到她问我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一切进展得都还算顺利。我经常读哪些杂志?我把身体微微前倾,迫不及待地说:“噢,我只订阅《纽约客》和《新闻周刊》,不过我经常阅读《巴兹》。有时候读一读《时代》,不过,枯燥乏味。《美国新闻》又太保守了。当然,作为消遣,我会浏览一下《潇洒》,但它使我感到内疚。因为我刚刚旅行回来,所以读了所有的旅游杂志和……”“你看过《天桥》吗,安—德—里—亚?”她打断了我的话,俯身过来,比此前更加专注地盯着我。她问得太快、太突然了,我第一次失去了警觉。我没有撒谎,没有解释,甚至没有解释的愿望。“没有。”沉默了大概10秒钟后,她示意艾米莉把我送出去。我知道我得到了这份工作。 “听起来根本不像你已经得到了这份工作。”当我经过一天的折腾,把疼痛的脑袋靠在他的大腿上休息时,我的男朋友亚历克斯一边拨弄我的头发一边温柔地说。我面试后直接来到了他在布鲁克林的公寓。我不想在莉莉的沙发床上睡觉了,而且我需要告诉亚历克斯刚刚发生的一切。我曾经想过一直呆在他这儿,可是我又不想让他觉得压抑、不舒服。“我甚至不知道你为什么想得到那份工作。”他又考虑了一会儿说。“其实,这个工作听起来像是个相当不错的机会。我是说,如果这个埃里森是从米兰达的助理做起,现在当上了杂志的编辑,那么,对我来说也很有利。所以我应该努力争取这份工作。”他在努力装出真为我感到高兴的样子。我们在布朗大学上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约会了,因此我对他声音的每一点变化、每一个神情和动作都了如指掌。他几个星期前开始在布朗克斯区的第227公立小学上班。工作使他疲惫不堪,连话都懒得说。他的学生虽然都只是些九岁大的孩子,但是他却失望地发现他们已经是那么疲倦不堪、玩世不恭。他们随意地谈论口交,知道10种关于大麻的俚语词汇,喜欢夸耀他们偷来的东西或者谈论谁的堂兄刚刚被关进一个更为残暴的监狱。他厌恶他们的这些行为。“监狱鉴赏家。”亚历克斯这样叫他们。“他们能写一本书来描述纽约的星星监狱相对于雷克的细微优势,却不会读一个英语单词。”他一直在努力想办法改变他们。我把手伸进他的T恤衫里,开始挠他的后背。我可怜的亚历克斯看来是那么痛苦。   我感到内疚,觉得不应该把我面试的细节告诉他。可是,我需要找人聊这件事。“我知道。我明白她们不会让我做任何编辑工作,但是,我相信几个月后,我就能写东西了,”我说。“你不会认为在时尚杂志工作就是完全背弃自己的原则吧?”他轻轻握住我的胳膊,在我身边躺下。“宝贝儿,你是个才华横溢的优秀作家,我知道你无论在哪里都会做得很好。这当然不是件背弃原则的事。这是个必经阶段。你说你在《天桥》工作一年相当于你在别处当个狗屁助理三年多的时间对吧?”我点点头。“艾米莉和埃里森都是那么说的,她们说它是个交换条件。只要为米兰达工作一年而不被炒掉,她就会为你找一份你自己中意的工作。”“如果你不能呢?说正经的,安迪,工作一年后你就能得到一份在《纽约客》的工作。这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当然,好像你做这份工作比做其他工作能让你更快地实现你的梦想。”“你说得对,非常对。”“此外,它能使你搬到纽约来住,我承认,目前这对于我非常有吸引力。”他吻了吻我,以一种似乎是我们自己独创的漫长、慵懒的方式。“不过,不要过于担心。就像你自己说的,你还不能肯定你是否真的得到了这份工作。我们等等看吧。”我们简单煮了点晚饭,然后看着赖特曼的晚间秀节目睡着了。我梦见令人讨厌的九岁小孩儿在操场上做爱,他们同时囫囵吞枣地背诵着40个古英语单词,并向我可爱仁慈的男朋友大声嚷嚷着。这时电话响了。亚历克斯拿起话筒,把它紧贴在耳朵上,却不愿意睁开眼睛或向来电人表示问候。他很快就把电话丢给了我。我简直没有力气拿起它。“喂?”我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声,瞥了一眼钟表,发现是早上7点15分。到底是谁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是我。”莉莉叫喊着说,听起来非常生气。“嘿,没出什么事儿吧?”“你认为没出什么事儿我会给你打电话吗?我昨晚余醉未消,难受得要死,最后终于停止呕吐,睡着了。然后就被一个可怕的、得意洋洋的女人叫醒了。她说她在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的人力资源部工作。她在找你。在该死的早上7点15分。给她回电话吧。告诉她别再打我的电话了。”“对不起,莉莉,因为我还没有手机,所以就把你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她们。我真没想到她会这么早打电话!不知道是好消息或是坏消息?”我拿起无绳电话,蹑手蹑脚地离开卧室,并轻轻地把门关上。“不管怎样,祝你好运!把结果告诉我一声。不过,千万别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给我打电话,好吗?”“好吧。谢谢你。还有,对不起。”我又看了看手表,真不敢相信我马上就要开始一个商务会谈。我把咖啡煮上,它停止沸腾时,我倒了一杯端到沙发椅上。该打电话了。我别无选择。“你好,我是安德里亚·萨克斯。”我口气坚定地说,虽然我的声音里明显透露出不耐烦和刚刚睡醒的痕迹。“安德里亚,早上好!希望我打电话的时间不会太早,”莎伦抑扬顿挫地说,声音里充满了阳光的感觉,“我相信当然不算早,亲爱的,特别是对于不久就会成为早起一族的你来说!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你。米兰达对你的印象很好,她说非常希望与你共事。这难道不是很好的消息吗?祝贺你!亲爱的。做米兰达·普里斯利的新助手感觉如何?我估计你——”我的大脑在快速旋转。我试图从沙发椅上站起来再去倒些咖啡、水,或者任何可以使我清醒、可以让我听得懂她的话的东西,但是,我却在垫子里陷得更深了。她是在问我是否喜欢那个工作吗?或者她是在发出正式的邀约?我一点也搞不清她刚才所说的话的意思,只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米兰达·普里斯利喜欢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很高兴吧。谁会不高兴呢,是吧?那么,让我看一下,你可以在星期一开始上班吗?其实,她那时会在度假,不过,那是你开始工作的好时机。你可以有点时间去认识一下其他女孩儿——啊,她们可都是不错的人!”认识一下?什么?星期一开始?不错的女孩们?我的思维一片混乱,很难理清这些支离破碎的信息。我随便挑了一个我听得懂的词汇,作为对她说的话的反应。“嗯,我想我不能从星期一开始上班。”我轻声说,但愿我的话听起来还算连贯。说了那些话后,我心中一惊,瞌睡醒了一半。前一天我才第一次走进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现在就有人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要我三天后开始上班。   今天是星期五—— 在该死的早上7点钟——他们希望我星期一开始上班?我开始觉得一切都在失去控制。太可笑了,为什么那么急?这个女人的地位就那么重要?她为什么那么急于让我过去工作呢?可是,听莎伦说话的口气,她自己又为什么那么害怕米兰达呢?星期一开始上班是不可能的。我没有住的地方。我的大本营是我父母在埃文的家,我毕业后就不大情愿回那里住了。可是我夏季外出旅游时,我把大部分东西都放在了那里。那些为面试准备的所有衣服都堆在莉莉的沙发床上。为了不让莉莉讨厌我,我曾经计划为她做饭、倒烟灰缸、买几品脱的哈根达斯,可是,我认为我离开几天,给她一些必要的空间也许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所以,周末我就到了亚历克斯这里。这样,我就把周末穿的休闲服和游玩时用的化妆品带到了亚历克斯在布鲁克林的家,而我的手提电脑和面试时穿的不大相配的衣服还在莉莉位于哈莱姆的工作间,其他生活用品都在我父母在埃文的家里。我在纽约没有公寓,还不大明白人们是怎么知道麦迪逊大街通向住宅区,而百老汇是通向闹市区的。我实际上还不太清楚住宅区是什么样子。而她却希望我星期一就去上班?“嗯,哦,我想我这个星期一还无法去上班,因为我现在不在纽约住,”我抓住电话,很快解释说,“我需要几天时间去找一套公寓,买些家具,然后才能搬过来。”“噢,那么,我想星期三应该可以吧。”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说。经过几分钟的讨价还价,我们最终把时间定在了11月17日,下下个星期一。这样,我就可以有八天多的时间在几乎是世界上最疯狂的地产市场去安顿一个家。我挂断电话,扑通一声跌倒在沙发上。双手仍在颤抖,电话机掉到了地上。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我就要开始我刚刚接受的那份工作,去做米兰达·普里斯利的助理。可是,等一下!那正是我感到不安的原因……实际上我还没有接受那份工作,因为她们甚至还没有正式通知我。莎伦甚至没有说“我们决定录用你了”这句话,因为在她看来,很明显,任何有点智商的人都会接受这份工作的。甚至还没有人提起过“薪水”这个字眼。我几乎大笑起来。这是她们练就的某种战争策略吗?等到受害人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之后进入疲惫的睡眠状态时再把改变人生际遇的消息告诉她吗?或者她只是认为,这是《天桥》杂志,发录用通知然后等申请人表示同意是件浪费时间的事儿?莎伦肯定以为,我毫无疑问会像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里的人们一样,为这个机会的到来欢呼雀跃、欣喜若狂的。她猜对了。这一切来得太快了,太令人激动了,我根本没有时间去与人商讨和认真考虑。不过,我有一种美妙的感觉:这确实是一次我不能错过的机会,除非我疯了。它很可能是我能够进入《纽约客》而迈出的伟大的第一步。我必须试一试。很幸运我得到了这个机会。   我重新来了精神,于是大口喝完剩余的咖啡,又为亚历克斯煮了一杯,然后很快冲了个热水澡。我回到卧房时,他才刚刚坐起身来。“你已经穿好衣服啦?”他一边问我,一边找他的小金属边眼镜,不戴眼镜他就像个盲人。“早上有人打电话,还是我梦见有人打电话了?”“不是做梦。”我说着,爬进了被窝,虽然穿着牛仔裤和一件翻领毛衣。我尽量不让刚刚洗过的头发把他的枕头弄湿。“是莉莉打来的。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人力资源部的那个女人把电话打到了她家,因为我把她家的号码留给了她们。你猜怎么着?”“你得到了那份工作?”“我得到了那份工作!”“啊,过来!”他边说边坐起来抱住我。“我太为你自豪了!这可是个好消息,真是好消息。”“那么你真的认为这是个好机会?我知道我们谈论过这事儿,不过,她们甚至没有给我做决定的机会。她只是想当然地认为我肯定会喜欢那份工作。”“这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机会。时尚不是世界上最坏的事情——甚至可能会比较有趣。”我陷入了思考。“好吧,也许我扯得太远了。但是,把在《天桥》工作的经历写进你的履历表,再拿到一封米兰达为你写的推荐信,也许只是一些对你的简单介绍,你就会无所不能。《纽约客》的人会踏破你的门槛。”“我希望你说得没错,真的,”我跳起来,开始往背包里塞我的东西,“我可以借你的车用一下吗?我回家越早,回来得也就越早。倒不是因为我的工作有多么重要,因为我就要搬到纽约来了,正式搬过来了!”亚历克斯每周两次回他在韦斯切斯特的家,去照看他的小弟弟,因为他妈妈外出工作很晚才回去,就把她的旧车给了他。但是,他只有到星期二才开始用车,而我在星期二之前就能回来。我本来就计划着那个周末回家的,现在我又有了好消息,所以我得回去告诉我的父母。“当然可以,没问题。车就停在离这儿有半个街区的格兰德大街,钥匙在厨房桌子上。到那儿后给我打个电话,好吗?”“好吧。你真的不想去吗?那儿的东西很好吃—— 我妈妈会叫人送来最好吃的东西的。”“听起来挺诱人的。你知道我很想去,可是我组织了一些年轻教师明天晚上聚一下,这样可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合作。我真的走不开。”“讨厌的、幼稚的理想主义者。总在做好事,总在为别人营造欢乐的气氛。如果我不是那么爱你的话,我会恨你的。”我弯下身子,和他吻别。我一眼就看见了他的绿色小捷达车。然后,我只用了20分钟就找到了通往北95大街的车道。这是11月份比较寒冷的一天,温度在华氏35度左右,旁边的小路上结着光滑的冰。太阳出来了,冬日那种炫目的光会使敏感的眼睛流眼泪或者眯起来。空气清新寒冷。我把车窗摇下来,一路重复听着“快要出名”的歌曲。我把潮湿的头发梳成马尾辫,一只手不停地捋着它,以防它挡住我的视线。同时我用力地往手里哈着气,希望能把手暖和起来,至少能够使它们把握住方向盘。走出大学校门才六个月,我的生活就要扬帆远航了。米兰达·普里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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