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入圣的经验之谈
2013-10-05
类似大卫·奥威格的”自白“,本书文字传递的内容源自作者的经验及受经验激发的认识,在广告界的成就增强了本书的权威性。
和大卫·奥威格不同,史蒂夫·哈里森一点儿也不排斥创意,书名“How to Do Better Creative work” 中 ”creative" 一词赫然在列,其中章节安排也围绕创意二字展开,想想大卫·奥威格曾要把“creative“一语从工作中剔除,两人的差别可见一斑。
大卫·奥威格虽口口声声要把创意一语赶出自己的公司,他本人却创作出最具创意的广告词。这位广告界的大师之所以不重视现在热得炫人心神的创意,是因为他明白有创意并非广告的目标和目的,广告是推销商品的媒介。
正是在广告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商品销售这一观点上,本书的作者和那些优秀的前辈们保持了高度一致。”事实上,如果不能促进产品销售,所谓创意,必定流于镜花水月。“(17页)
自知者明,本文作者深知广告的使命所在,并且明了这一使命已被前辈阐述殆尽。有鉴于此,他反问自己:”人们是否还需要另一本创意书籍?“,这无疑是在故弄玄虚,也是广告名家贯常的手法,目的是吊人胃口。内容能否满足读者的胃口才是关键。
就个人而言,本书精华有三:
一、为生意而创意;
二、重视创意简报;
三、创意需要贩卖。
另外,作者亲历的经典案例读起来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