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小感想
2012-08-06
这本书,深刻的为我们解剖了公共和广告的优劣,众多的案例展示,用事实说话。
在处理延伸产品(与原来的产品全无相似之处使)的问题上,一个摆脱原有品牌的新名字,加上合适的公关策略是制胜法宝,特别是在名字的取法上更是众多讲究。这个是我以前没有认识到的,如果延伸产品违背了阿尔里斯取新名字的一些“法则”,无疑是等同于躺在就功劳簿上吃饭,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区别只在于你可以吃多久的问题。
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在很多方面为我们打开了其他的视角,但是另一方面,可能因为我学识尚浅,我对其中的一些观点存在着质疑。
1 阿尔。里斯将公关和广告区别的如此的明显,甚至明确的限定了公关和广告的功能定位。我认为,一方面,它们的确存在着这样呢的差异。但是,更多的时候,公关和广告应该是相辅相成,互为工具的。
2 作者认为创意应该只存在与公关,而不是广告中。但是,在注意力经济的时代,没有注意力,什么都不是。创意作为吸引注意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公关和广告中应该是同时存在的。无论如何,一个平淡无奇的广告不管是塑造品牌还是维护品牌都是作用微小的。我们不应该因为广告更偏重于维护品牌,而忽视创意在其中的作用,毕竟,一个好的创意可以更加深化品牌在人们心中的印象。
但是,虽然都是创意,广告和公关的创意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公关还是广告,由于它们的目的在于沟通,所以切记“一言堂”,这似乎和广告的所谓的“创作”在某些方面是矛盾的,而公关的创意则是更加有效的创意,这个启示了广告人员,未来广告的发展究竟路在何方。
3 广告缺乏可信度,而公共关系具有较强的可信度是作者作为论证“公关第一,广告第二”的一个重要的论据。但是,作者自己也说了,在广告的诞生时期,其效果是很明显的,但是,随着顾客对广告认识的加深,以及一些广告创作本身的因素,广告的可信度日益降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一个事物的认识会加深。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公共关系。公共关系崛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相对于广告而言,他是“新生儿”,人们不了解,所以会信。但是,公共关心迟早也会有一天,和广告走入相同的命运漩涡。但是鉴于公共关系的形式多、范围广,这个时间我们无法确定。
服务一个品牌,在上山和在山上的不同阶段。不管是广告和公关都应该发生变化,角色不同,地位不同,要做好这个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