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书的人假正经,看书的人最无情
2016-07-12
老王(作者)打来电话时是个午后
其时,我正在单曲循环陈升的《牡丹亭外》
黄梁一梦二十年
依旧是不懂爱也不懂情
写歌的人假正经
听歌的人最无情
在这微信时代,我的电话大抵来自三类人:我妈、骗子、公司销售催方案。
失业后,简化成前两类。
所以接到老王的电话还是很亲切的。
老王说:你人缘真是好,公司这本书出来,大家核对赠书名单,三个人都说要把书送给你。曾经的大文案,写篇书评吧。
我说:自从有了微博,写东西都140字,不知道怎么写了。
他说:怎么会?!哪天大家出来喝酒。
我说:好,叫上大张玉萍,吃新疆大盘鸡。
可我知道,除非我再结一次婚,我们这些“做广告的”是很难再聚到一块了。
好的词人都是哲学家。
升哥看透了人生和小情小爱,所以奶茶演唱会上给个拥抱都那么勉强。
老王也是哲学家,十余年磨一剑,广告的哲学磨得他头发越来越少。
从大学时代到两个孩子的父亲,他一直在做一件事,那就是广告。
而现在,他把他关于广告和营销的所有精华都“周公吐哺”到这本书里了。(反刍?呕吐物?听着有点。。。)
其实,说上面的话有点不要脸,因为我至今只看了两页。。。(或者三页?)
但是,我一点也不心虚,因为偷看了共同好友李同学给他写的书评,和预料的一样,老王像个认真负责的高中老师,毫无保留地倾其所有。
天才李同学的书评见下文
书里的世界是我在25岁至30岁追求的一切 (评论: 有机营销术)
接了老王的书评任务之后,每次发微博被他评论,我都很心跳。
青春期过后,最近的一次心灵悸动,就是《权力的游戏》里魔山那种块头的快递员在楼下大吼我的名字了,非常震撼,面红而赤,心惊肉跳。(打不过他,很怂的下去取了,并且屁都不敢放)
后来老王终于忍不住了,在微博评论问我啥时写书评,我说:等看完的。
我想着,五一要去成都老公姥爷家,峨眉山也是要转转的。
所以我完美地安排了飞机、高铁等碎片时间看这本书。BINGO!
到了五一,到了机场,安检完毕,坐在那等大灰机,看着低头玩手机的老公,我忽然想起来:艹!老王的书没带!还有遮阳帽!
这就是现实中的我们吧,终于买得起成套的精装《鲁迅全集》、《南怀瑾全集》,却浮躁得看不进去一本对工作有益的书。
所以有时很佩服老王,十余年只做一件事。广告。羡慕嫉妒恨不来。
写书的人假正经,看书的人最无情。
写书的人,老王,总是神神叨叨一副天降大任的样子。呕心沥血的月子终于出了书,虽然出书的那年前后还顺便生了俩孩子,但这本书绝对不是村东头厕所缺纸那种。
看书的你,希望不要太无情,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因为看了此书后,你可能不会像段誉忽然学会凌波微步那么神奇,但开卷有益肯定是300%的。(很谨慎的一个数字,是的,这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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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王的相识很有意思。
2006年,我到沈阳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本房地产DM杂志做编辑。
总经理为了锻炼我,让我写个活动案。没写过啊,跟着感觉走吧。首席设计湘仪人很好:我找个人帮你看看吧,这人可厉害了。于是帮把电子稿发了过去,得到了赞赏(第一次写已经很不错了,原话)和修改建议。
不用猜,这个人就是老王。当时并没见面。
公司在那年代理了某门户网站的房产频道,我也很快升任了副主编,领导十分器重。然而,我通过杂志上的房地产硬广,看到了一个新世界,那就是广告,我考大学没录取的两个志愿之一,另一个是中文。当时印象最深的是中海和万科的广告。怎么会这么好?!文案怎么会这么牛逼?!设计怎么会这么相得益彰恰到好处?!不当总统就当广告人,我就要做金牌文案!幼小的心里这样说着,广告的羁绊让我萌生了到广告公司学习的想法(如果是日系的话应该是这样的文案23333333)
蛔虫一样的巧合。
朋友A介绍了个广告公司,说老总请我吃饭,面谈。老总很帅,饭也很好吃。老总应该很郁闷吧,他一直在说说说,我一直在低头猛吃海鲜炒饭。
朋友B,带我去见一个广告公司的总监,总监旁边,站着的就是老王。然后我就入职了。第二天,请我吃饭的老总穿着立领POLO,潇洒地甩着车钥匙晃了进来,扭头看见那天低头猛吃的我坐在工位上。
世界真小。
入职第一天就接了个挑战性任务:给市移动还是省移动的集团彩铃业务撰写个性彩铃文案,然后由专业人士配音。(中国移动是那时相当优秀的客户了,虽然折磨人但算品位高的甲方)
决定公司业务的提案。老王的方案已写好,彩铃的文案如果优秀,画龙点睛了就。
两天一共写了25个还是50个我忘了,都是写到半夜。搬家公司啊什么的,行业类型不限,让我自由发挥。
我于是先是靠直觉写。写好一部分给老王看。有的被老王称赞,说我有悟性。有的被老王毙掉,然后告知理由。为什么行,为什么不行,写不是为了写本身。那天我记住了一个词,诉求。
老王这个老师,足足比我小了三岁。我很虚心,他也很耐心。
写完之后,我就出了点事情。请了假,各种救火之后,灰头土脸身心俱疲的我回到公司,当时的AE小马特兴奋地叫着我的名字,说方案通过了!你的彩铃移动领导们听得会心一笑!老王、大张、陈哥、姜哥这帮大老爷们在旁边也笑着。TEAM,是个实词。
如果说广告有毒,那毒就在于此吧。毒是深夜集体加班时leader用喇叭公放的歌;是创意会开到油尽灯枯时的柳暗花明灵光乍现;是明知睁一眼闭一眼就能早点回家睡觉但还是在修图改PPT的强迫症。
后来设计小郑来了,说她第一天上班时我的微笑很亲切温暖,每次我生日啊新年贺卡什么的都会白纸黑字再提起。朕知道了。
再后来风情万种的明明明来了,东北大学研究生,总是睿智地淡淡笑着,看透一切。有天她在QQ问我:你表情很痛苦的样子,怎么了呀?我说:这你都看出来了?我在给领导媳妇修改文案。(BOSS媳妇是公务员,看来我天生当不了秘书,BOSS是个超好的人,再痛苦我也要写)
再后来队伍大了。我和老王也经常因为创意的分歧,吵到拍桌子摔门。可是吵完了,大家还会一起去吃兰州拉面。四五块钱一碗,每人一个玻璃瓶的假可口可乐,再点个拌花菜。若是加肉加蛋,那就是墙上大写的超级豪华牛肉面了。
我、老王、明明明点拉面的时候,大张就会点炒饭。我们仨点炒饭炒面,拧巴的大张同学却点了拉面。如此吃了几天之后,大张把勺伸到我们碗里盛炒饭,说:艹!人总是看别人的香!哈哈哈,全场笑翻。后来,我回到媒体,非常有银子的销售领导们带我吃遍美食,有大餐,也有少有人知的私房菜。不知为什么,我却总怀念那并不正宗的兰州牛肉面,带给我的温暖和幸福感。
2009年还是2010年,DM杂志的老板升任著名门户网站东北区领导,邀我回去帮他。当时我正在一个天天美国时间的TEAM,加班加出了玫瑰糠疹。金牌文案离我很遥远。而每日下班前15分钟下单的SB客户,却离我很近。外埠组的我把QQ签名写成:外省客户擅长千里之外夺人贞操。我妈说:删了吧。我说:不!
于是我对广告圈的朋友说:姐要告别广告了!姐要告别加班了!
对广告十分看重的老王,把这当成了很重要的一件事,为我举行了一次告别广告的小型聚会。其感觉就好像孙红雷在《非诚勿扰》里提前的人生告别。叫上大张和玉萍,我们又去了那家兰州拉面。这时大家的薪水都高了很多,所以我们没吃拉面,很霸气的点了墙上曾经端详了一年的新疆大盘鸡,那是我第一次吃。现在也是。
陈升在《牡丹亭外》说
你问我怕什么
怕不能遇到你
洒脱如陈升,也是有在意的吧
毕竟敏感,江湖儿女情长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
我很庆幸,
在相信南湖公园的脚踏游船能穿过桥、渡过浑河最后到大海航行的年纪,
遇到广告,
遇到老王、大张、玉萍、小马、老郑、明明明、陈哥、小南等这些人。
哦对了,题外话
没想到,回到网媒做策划后更累了。(正赶上网络的飞速发展,当然,又是另一个故事了)碎片时间全无,八小时内一直忙,八小时外一直加班。老郑说:都没时间跟我聊天了,每次你QQ叫我,就是让我投票或转发微博。
呵呵。
年轻时我们总是想要一个团长,士为知己者死。《我的团长我的团》里的龙文章说:我很想把命交给你,那是件多么省心的事。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是每天能跟老公一起吃晚饭。也许我们对广告时光的回忆和留恋,是因为那是我们的整个青春。
庄子曰: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我的小知小言碎碎念,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