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和尘土,美好与流逝
2007-03-26
买下这本书,主要就是因为这个名字。蜂蜜與尘土。我念了很多遍,被它迷住了。
蜂蜜與尘土。两个词都具有强大的外延张力,不像桌子或纸那样仅仅指向词义本身。蜂蜜二字一入眼,你马上就会得到“金色”、“甘美”、“幸福”等一系列感官提示,舌底甚至会涌出甜意。而尘土,念出它就会生出些怅然,好象与自己拉开了距离似的。它代表了生的本质和归宿,一出现就可吓退所有现世的华丽。所以,蜂蜜与尘土,是美好与流逝。
作者皮尔斯25岁时碰上了一场车祸,人被撞得破破烂烂。像从一列疾驰的火车上强拧下来的零件,被拋在荒野中。火车还在向前飞奔,零件失去了意义。选择无非是:原地呆着,或寻找另一种人生。
简单吗?一点也不简单。
设想一下,当你变成一个破烂零件,你要做什么?你能做什么?过去已遥不可及,未来全都是为完整健康的人准备的,在活着和死去之间,是一段漫长的空白。这空白就是你自己。
还好,皮尔斯似乎并没有破成那个鬼样子。他没有明确指出具体伤势,从后文来看,除了脸部无法复原以外,身体还很强壮。车祸带走的似乎仅仅是原来的那个“本我”。从死亡线上看原来的生活,他时刻都会感觉到自己的残损和孤獨,已不具备享受以往快乐的能力。尽管女友始终陪在他身边,给他照料和爱情。但任何事情都无法让他获得生命的快感。他决定通过体力劳动忘却一切,前往一个偏僻农场作志愿工。在那里,他品尝到新鲜的蜂蜜,目睹了蜜蜂酿蜜的过程。“真想遍尝世间所有的蜂蜜呀!”农场主无意间的一句感慨成了他新生活的起点。
在这个地球上,中东地区就像一块永远无法痊愈的脓疮,却有着最为悠久独特的养蜂采蜜传统,出产世界上最好的蜂蜜。皮尔斯深入到沙漠和森林中,寻找未曾被现代文明“改良”过的酿蜜及采蜜方法。如同他寻找的本质自我一样,他要品尝的蜜必须是最原始的蜜,它代表一种纯净的幸福,潜藏在人类内心,那尚未被疯狂物欲控制的地方。
很难说这个旅程是成功还是失败,想找的基本都找到了,只是,就像人成年后就失去童真一样,那些古老的采蜜传统也只剩下最后的残存了。炮火蹂躏着中东,西方文明、污染和开发也在洗劫这块土地。全球化的目的似乎就是让一切独特的、自然的东西彻底消失。阴云正用风一样的速度覆盖大地,几道阳光是那么甜美,可你知道它马上就要摧折,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你一眨眼,就再也看不到它了。
几滴蜂蜜,心灵的甘露。凭着惊人的意志,他尝到了。但这一点点慰藉如何持续?手指上的蜜还没吮尽,黄尘早已翻卷到脚下,仿佛顷刻间就能将人掩埋。更何况,一说到尘世,人生最贵重的东西也只得一个休字。尝过了蜂蜜,人该往哪里去?经历过这一切,他认识到,心灵的喜乐不存在于外界,终究还是要从内心去找。心灵之旅是更加艰苦的,它是蜂蜜之旅的延续。
寻找是为发现和认识存在的,至少在书中,解决之道还是下一步的事。其次序是这样的:失去──寻找──发现──认识──(尚未)获得。这个次序决定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旅行主题,不过,阅读途中你也会发现不少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的主题是奉献。他们是那些在战火中致力于生态和环保的人,还有坚持悍卫独特传统的人,我向他们致敬。
在这本书里,高潮是尼泊尔峭壁上采蜜的一段,它集最大的艰难、危险和绚烂于一体,随着文字前进,我的舌头几乎切实感受到那杯蜜无以伦比的甘美。而最大的分水岭则是皮尔斯中途回到纽约,与女友琼分手一段,这部分也是我最感兴趣的。那是2003年夏天,他一下飞机就正赶上世纪大停电,整个城市瘫痪了。工业文明一不起作用,人类马上变得像被捅了窝的蜜蜂。冥冥之中,这一景象或许为皮尔斯已选择的道路添加了最后一道补充说明。而城市中那些屋顶养蜂人则给了他更多信心:即使是在这机器怪兽般城市,蜜蜂们仍不因任何事改变,遍寻百花酿成蜜。爱情不能解决道路的问题,道路也不该因爱情转向。这个转折充满必然性,带着痛苦再上路,渴望也会更强烈吧。
扫兴的是,翻译水平挺低的,文字只勉强算通顺,我老想拿支笔给丫删改。我相信原文一定具有更多文学美。
再有就是,蜜蜂真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