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己,恨自己
2005-11-22
爱自己,恨自己
——读《自我的迷宫——艺术家的“我”》所感
作者:3rdROCK
我小时侯很怕狗,可当时我家偏偏搬到了近郊,视力范围内随处可见狗影出没。那时近郊风景好,绿树茂,田野广,水不臭,车不多。那些不畏狗的孩子长大后,记忆中的童年,一定比我精彩,比我明亮。父母在市中心上班,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是用彩笔记录心事,就是和镜子里的“我”对话。我曾经自问,里面那人是不是我?他和我做相似的动作,我笑他咧嘴,我生气他对我怒目而视,可是我抬起右手他却朝我伸出左手。上世纪八十年代,人们还没有一回到家就关上防盗门拒绝别人访问的习惯。父母在家,我家的门就大开着。一天,隔壁邻居的小狗偷偷溜进我家,父母忙着家务,根本没注意不速之客的到访。小狗径直跑到我跟前,舔我的光脚丫。我没用,只会哆嗦。小狗觉得我这个人缺乏情趣,独自在房间里游荡。它这儿闻闻那儿嗅嗅,不时哼几声,擤个鼻涕什么的。当走到大橱镜子面前,它立时呆住了。它发现里面居然有个同类,正盯着自己。小狗舔了几口镜子,镜中的家伙还以口舌。对方好像态度不错,小狗对着镜子晃脑袋,摇尾巴,可恶的是,里面的家伙居然模仿自己的动作,而且眼里渐渐浮起敌意。小狗被激怒了,它狂吠不止,那意思在说:混蛋,有种你就出来和我较量。骂得不过瘾,它用牙咬镜子,拿头撞镜子。要不是后来畏惧我爸举起的扫帚,估计那条固执的小狗一定要和镜子里的家伙理论半天。
读顾铮的《自我的迷宫》期间,我想起小时候的那段不太光彩的经历。我进而猜测,人类第一次从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形象时,是不是会和那条小狗那样表情丰富,心理活动更丰富?也许人类正是在丰富的心理活动的驱使下,开始了自画像或者自拍照的历史。第一张自画像的出现是人类意识的一件大事,由此人类开始关注自身。
在《自我的迷宫》一书里收入了160多幅艺术家的自画像或自拍照。顾铮没有拘泥于对一幅幅作品的简单地解读,他的兴趣在于,和读者讨论艺术家如何制作各自作品中的“我”。读着读着,有一个观点越来越明显地在我脑袋里明现:所有的艺术家他们操作自画像或自拍照,只有两个原因,而这两个创作的理由也是他们创作的结果,那就是“爱自己”和“恨自己”。
我童年记忆中的小狗是无法在面对着自身的影像中得到快意。它根本不知道镜子里的是自己,它无法发出博尔赫斯在镜前的感慨——“我不再孤独,因为有了另一个我”,如果它知道,它就不会慌张地吼叫,或许还会安静地选择爱自己还是恨自己。
爱自己,简单地说是自恋,宽泛地说是在意自己。艺术家以自恋的方式将孤独、死亡、性、爱等问题带入了对自身客观形象的认识过程中,从而在精神层面获得存在的认可和生活的活力。早期的艺术家都是一个个美少年那喀索斯,他们创作的自画像或自拍照,在今天的我们看来,无不完美得让人难以置信。
恨自己,简单地说是自虐,宽泛地说是怀疑自己。从自赏到自虐,即艺术家成熟的表现。艺术家如同在临摹另外一副躯体,将自己的情感和爱好灌注其中。他们已经不满足像先前的艺术家那样所画即所见。他们通过纸笔或者相机等媒介,使客观的世界在主观意志的作品下,在自己的作品中奇迹般地焕发新生。绘画自印象派以降,摄影自上世纪70年代始,大量自画像或自拍照作品中艺术家放弃美化自己的绝好机会,或虚化(如培根的画、蒙克偶发的自拍照)、或丑化(如斯彭斯的自拍照)、或异化(如席勒大批自画像)自己的形象。这些自我描述的作品,由鲜明的个性入手,其意义普及到全人类。艺术家谢尔曼(她厌恶别人单纯把她划入摄影家的行列)的说法能够解释这一类艺术家之所以如此“虐待”父母给予他们的体肤毛发:“人们看到我的照片时,记忆的锁链应会产生松动。当大家在画面中发现了自己的瞬间,我的愿望也就实现了。”凡高的想法更务实,他在给弟弟提奥的信中说:“把自己脸部的颜色画出来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如果能够把这画好的话,那么我也就能够画出其他男女的脸了。”在书中,顾铮总结道:“为了更深入地理解人本身,从自己的身体入手寻幽访险不失为一个理想途径。”
看完最后的序,我又浏览了一遍书中的自画像和自拍照。我深刻地感受到,能够欣赏自己或者怀疑自己,并通过自画像和自拍照这一手段表现自己的喜好,是人应该比狗快乐的理由。拥有的这样手段的人,即使永远找不到走出迷宫的毛线团,他也会多几个了解自己的机会。
(2003年9月8日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