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一口鲜
2016-10-11
要追问人对食物的想象力从何而来,也不过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汪曾祺先生两样都占了,写起美食自然是得心应手。《人间至味》这本书是汪老写吃的大全集,不过要说“至味”,似乎名不副实。通读全书三四十篇文章,哪有什么龙肝凤脑的珍馐美馔?多的是萝卜、地瓜、黄豆、凉薯、韭菜花。只是这些寻常食材,在汪老笔下,却又能翻出百般花样,似乎经他妙笔指点,平凡食物立时就能显现真味。
中国自古来就有作文言志的传统,汪老的美食散文确乎继承了这种传统,只是他所言的“志”和修齐治平无关,照他自己说,就是:“我什么功也不练,就练‘买菜功’。”还特别作诗一首:
年年岁岁一床书,
弄笔晴窗且自娱。
更有一般堪笑处,
六平方米做郇厨。
我每读至此,都不禁绝倒。
说起来,汪老也是半生漂泊的人:高邮出生,昆明求学,从上海辗转至北京(还曾在武汉工作),文革时又被下放张家口。一般人在这番颠沛流离中肯定要吃尽苦头,可汪老却借此机会吃尽周遭美食。不知道是他随遇而安的心决定了他随遇而安的胃,抑或是他随遇而安的胃安抚了他随遇而安的心,总之,他每到一处,必定不忘大快朵颐,还把这些美食记忆分门别类、完完整整地保存在头脑里。
几十年之后,当年历经的种种从他笔下自然流淌,那些关于食物的记忆活色生香跃然纸上,经过岁月的沉积,又平添一种况味。他写故乡高邮的炒米和焦屑——那一年,国民革命军和孙传芳的军队交战,打到了他家门口,年幼的他和家里人躲进红十字会,一大家子随身没带什么,却因为祖母特别关照,带了一坛炒米、一坛焦屑,准备救急。大人忧心忡忡,他却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见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亮着,和许多人家挤在一起,只能冲炒米、泡焦屑,还得睡蒲团。他觉得有点紧张,更多的是好玩。这个“浪漫主义的夜晚”,盖过了贫困和动乱的记忆,成了与故乡味道直接相关的东西。
他写昆明的食物,不像写高邮那样温存,却多了少年意气。在昆明生活七年,兜里虽没钱,但走街串巷也要想办法安抚肚子。于是和同窗一起吃便宜的牛肉馆,买带土腥味的凉薯当水果,花极少的钱切一大块核桃糕边走边吃。昆明的物产丰盛,竟也能喂饱这些穷学生的胃,甚至还常能供应奢侈的零食——比如胡萝卜。“联大的女同学吃胡萝卜成风。这是因为女同学也穷,而且馋。昆明的胡萝卜也很好吃。昆明的胡萝卜是浅黄色的,长至一尺以上,脆嫩多汁而有甜味,胡萝卜味儿也不是很重。……不知是谁提出的,胡萝卜含有微量的砒,吃了可以驻颜。这一来,女同学吃得更多了。她们常常一把一把地买来吃。……她们一边谈着克列斯丁娜·罗塞蒂的诗、布朗底的小说,一边咯吱咯吱地咬胡萝卜。”写到昆明的吃食,汪老笔调特别明快,它们象征着他在昆明的那段“非常快乐的穷日子”。
他也在好几篇文章里写自己在张家口的经历。那时他被下放在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负责绘制《中国马铃薯图谱》。日子虽然寂寞,但他并没有亏待自己的肠胃,每每画完一个马铃薯,便扔进牛粪火里烤着吃,因为研究所马铃薯品种全,他估计自己已跻身全国吃马铃薯最多的那波人的行列。吃马铃薯的心得,也可以在他文章里看见。据他实地考证,最好吃的土豆是一种“紫土豆”,外皮乌紫,薯肉黄如蒸栗,味道也像栗子,入口却比还更细腻。在沽源,采蘑菇是另一件美食。赶夜雨初晴,他提着网兜出去,一两个小时就能收获一兜蘑菇。回来用线串好,晾在房檐下,风味远胜过鲜蘑。他还特别记下了一个偶然发现的白蘑,那蘑菇连菌盖菌褶都是雪白的。他把蘑菇晾晒好,年底探亲时带回家做了汤,孩子们说比鸡汤还鲜。
要是没有这番遭际,估计也就没有享用这些美食的福分。
作为读者,初读他的文章,见的是美食,再读,见的却是际遇。记忆中食物的酸甜苦辣,何尝不是一个人从少年走到暮年的酸甜苦辣。就如《米线与饵块》文中所写,汪老当年在昆明时,最流行焖鸡、爨肉、鳝鱼、叶子四种米线,1986年他再回昆明,发现不仅城市大变样,连这四种米线也无迹可寻了。取而代之的,是贵州传来的肠旺米线。没人能告诉他肠旺米线何时传来,为什么能把他熟知的四种米线打垮。是因为焖鸡、爨肉费工费钱不好吃?似乎不是。实际上,食物也会如人世一般更迭,让人徒生“到乡翻似烂柯人”的茫然。
不过《人间至味》里的文章总是令人喜悦的,平和冲淡之间,汪老又总会流露出一点儿小小的得意。这得意来得平凡,不过是能吃的得意、会做的得意。作为一位美食的冒险家,汪老常自诩“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平生最不怕的就是有人问:“你敢吃吗?”臭的(臭豆腐、豆汁儿),苦的(苦瓜、苦肠),生的(滋血水的羊贝子、醉蟹呛虾),只要是摆在他面前,样样不含糊。他吃这些凭的不是蛮和勇,而是宽阔的心胸和对食物的尊重。由此他还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以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岂有此理。……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小而见大,以宽厚之心看世界,这倒确乎是汪老为文的特色。
“能吃”是一种境界,“会做”又是另一种境界。其中乐趣,又不单单在“吃”上。汪老的厨艺,闻名海峡两岸,蜚声全世界,来家里吃饭的食客络绎不绝,他也乐得下厨。他在文章里说,自己并不会做什么燕鲍翅参,能做的都是家常酒菜。酒菜,要的是有新意,省钱又省事。最佳状态是“偶有客来,酒渴思饮。主人卷袖下厨,一面切葱姜蒜,调作料,一面仍可陪客聊天,显得从容不迫,若无其事,方有意思。如果主人手忙脚乱,客人坐立不安,这酒还喝个什么劲!”他做的菜,是经验与想象力并行,实践和翻菜谱都不偏废。更难得的是厨子陶然自得,怡然自乐,还忍不住写文章 “炫耀”一番:“(做菜)最大的乐趣还是看家人或客人吃得高兴,盘盘见底。做菜的人一般吃菜很少。我的菜端上来之后,我只是每样尝两筷,然后就坐着抽烟、喝茶、喝酒。从这点说起来,愿意做菜给别人吃的人是比较不自私的。”由此看,近庖厨的,也未必不是君子。
自然,汪老的文章有一样意想不到的功用——无心读书的时候,可以当菜谱翻翻。《人间至味》中有些文章可能略嫌草率,但它们的可实践性绝对不容置疑——它们中的很多篇目都是为《中国烹饪》杂志创作的。走南闯北的见识,加上一些创造性的奇思妙想,汪老文章中的菜色,往往取材普通而搭配出人意表。比如炒苞谷(昆明菜),把嫩玉米剥出粒,与瘦猪肉同炒,少放盐,略用葱花煸锅。又比如拌菠菜(家乡菜),把菠菜焯至八成熟,剁成菜泥,挤去菜汁,团成宝塔状;将切碎的香干、虾米、姜末、青蒜末捏紧,置于“宝塔顶”;用酱油、香醋、小磨香油在碗里调汁,淋到宝塔顶,拌匀即可。再比如塞馅回锅油条(自创菜),把油条切成寸半长的小段,塞入拌了葱花、姜末、榨菜酱瓜冬菜末的肥瘦猪肉馅,逐段炸至油条硬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看得叫人很不能立即卷起袖子,去厨房大显身手。
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了《人间至味》,觉得似乎还应该加上一句,书中自有一口鲜。这一口鲜虽然平平常常,却也实实在在,令人喜悦。汪老在文中说:“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啊!”的确,有了美食的加持,人在举箸之际,总难免要发出相同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