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往厨房钻的人一定会爱生活。
23岁之前,我一直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进厨房,从小到大我都讨厌厨房里面的那种油腻腻的感觉。
在家里的时候,我宁愿选择挑水,洗衣服,也不愿意去跟着妈妈学做饭。在我妈妈的威逼利诱下,我尝试去做菜,却不得不以我用铁锅铲敲烂菜锅收尾。以免我火烧厨房,我妈终于放弃了比我学做菜这件事。
来深圳工作的第一年,由于公司食堂的饭菜实在难以下咽,我在短短的一个月,居然瘦了10斤。虽然 那个时候体重基数大,但是肥嘟嘟的小圆脸居然有了一丝清瘦的感觉。我妈使出杀手锏,要么自己做饭,要么立刻滚回家。对于一个刚大学毕业,志在四方的大好女青年,刚毕业就回家是万万不行的。于是我拉着同事,灰溜溜的跑到电器城去买锅碗瓢盆。
第一顿饭,一个清炒黄瓜,盐放多了,黄瓜炒过了。但是至少还是可以吃的,按照我妈的话就是,只要毒不死,就可以吃。那个时候我终于觉得自己不用饿死在异乡啦。于是,在这个城市,我终于活到了第六年。
买这本书的原因纯属封面好看呀,一开始就以为耀扬是个女人,封面的侧脸好看的要命,居然比我还要秀气、好吧,请原谅我怪异的审美。翻开书才知道是个男厨子,没有关系啦,这丝毫不影响我对美食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