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辜负好设定的故事就是好故事
2013-06-04
知道大卫•利维森,是因为《情人词典》,当时是楚尘出这本书,我发现大卫•利维森这个人写小说不好好写,习惯搞歪门邪道,喜欢从奇怪的角度,用奇怪的方式演绎故事。不过,介于这种奇怪的角度和方式我并不反感,所以也就原谅他了。(表鄙视,傲娇就傲娇了吧……)
后来看到《每一天》,看到我们的利维森同学在开篇就祭出“我醒了。我要立刻弄清楚一个问题——我是谁”的句式,才知道这回利维森又使怪招了,不过,这次不只不反感,反而深觉惊喜。
很多故事都被设定所累,仿佛最大的看点是设定的新奇而非故事本身的意义,而这次利维森不仅编织了让人惊艳的设定,更充分发挥了设定的好处,让故事增色不少。
也算看过一些穿越文(往事不堪回首),却没看过主人公必须每天都穿越、每天都寄居在不同身体里的……而这样的主人公却爱上了一个正常的、普通的姑娘蕾安浓。
我们谁也无法要求一个普通的姑娘真的只在乎一个人的内在。试想,面对你深爱的人,你刚刚知道了他今天的长相、职业、住所等等,到午夜十二点他又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眼前他曾寄居的身体又变成了一个完全的陌生人,你会不会觉得你爱得好绝望?
人家灰姑娘虽说也在午夜十二点离开,好歹第二天还能认出她来,我们主人公的待遇真是连灰姑娘都不如……难怪他说自己像漂流瓶一样自由,却也像漂流瓶一样孤独。他总是时刻准备着离开。饱尝离别之苦的他早已不敢再有奢望,身体都是别人的,更何况父母兄弟、朋友恋人?
在这样的特殊角色生命中,偏偏蕾安浓让他心心念念、万般不舍。怪只怪他初遇蕾安浓的那一天,寄居的身体的主人是蕾安浓的男友。于是在一个朝云吐露的上午,他遇见了纯真美丽的她,当天下午,又和她一起逃离日常的生活圈,在人迹罕至的海边,静静迎接爱情来临的瞬间。当然,对悲催的他来说,他也只有这一天的时间,还不能暴漏自己的身份。(他以前也尝试过跟周围的人解释,结果不是不被信任,就是将一切便得更糟糕。)
这下好了,蕾安浓大喜过望以为是自己的男友突然之间转了性子,变得温柔体贴,哪知第二天对方又回复本性,于是她百思不得其解。
他决定为她停留,他得想个法子,但是短时间内,依靠他存活了十六年,折合5995天的智慧,还不足以解开目前的死局。所以,他只能用最笨的法子,开始试探,靠近,努力,纠结……
但正如之前说的,如果利维森同学仅仅把这个巧妙的设定和天马行空的想象用来让他的主人公谈恋爱,未免有些浪费。这个创意完全有更多的用处,比如,让桀骜不驯的十六七岁的孩纸们懂得换位思考,懂得体谅,懂得信任,给他们提供了一次拥有另一种人生的机会。
纵观主人公寄居过的形形色色的同龄骚年,有男有女,有胖有瘦,有美有丑,有贫穷有富有,有孤独的抑郁症患者,有乐观向上的“四有青年”,有白皮肤有黑皮肤,有乖乖女有吸毒少年,还有橄榄球白痴和学习型选手。总之,几乎所有类别的美国青少年类型都可以在《每一天》里找到。也难怪美国图书馆协会呀等等与青少年图书相关组织和团体对此书十分看好,亚马逊、书单、科克斯评论神马的就更不说了。
对于这些被寄居者,主人公会获得他们的记忆,但一般不会过于干扰他们的生活。
很多时候,因为知道,所以慈悲。主人公看过很多人的生活方式,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如今的模样,知道他们为何悲伤,为何孤独,所以,非到必要的时候,他从来都会让寄居者保持原样。相信读过这个故事的孩纸肯定会得到不少有用的(注意是有用的!!!)启发。
故事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角色名叫内森,这个孩纸比较悲剧,也是主人公寄居过的骚年之一。虽然不好剧透他和主人公之间发生的事,但还是十分耐人寻味。他是个意外,却是个必然的意外。没有这一段,故事恐怕就不会如此出彩。
于是我最近在想,这书要是有第二部就好了,至少可以解开很多未解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