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慰安妇”——营妓
2008-10-29
主要是本书摘录
我们一直在谴责日本的慰安妇制度,实际上军妓最早出现在中国。早在越王勾践时代,就出现了专门为军士提供性服务的“游军士”,《越绝书》称:“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置山上,以为死士,未得专一也。后之说者,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使士之尤思者游之,以娱其意”,所谓“游军士也”,这里面的“游军士”就是最早的军中妓女,发明“营妓”以激励官兵士气的越王勾践比日本人早了近2600年。
关于中国妓女是怎么产生的,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在外国历史上盛行着妓女起源于宗教的说法,比如公元前3000年的古巴比伦王国,就有在“神”和“祈祷者”之间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是神殿的主要经济来源,她们基本上来自于当地的良家妇女,每个当地妇女一生中必须有一次去神殿,坐在那里,直到有一个陌生的男人将银币投到她的裙子上,将她带出去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男人的权利。在尽到她对女神的职责后,就可以回家。那时的妓女并不感到是一种耻辱。在我国,长期流行着一种说法,就是中国的妓女起源于殷商的女巫,称之为“巫娼时代”。但是对女巫是否卖淫,并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到了春秋时代的齐国,大约在公元前680年,《战国策·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齐桓公和管仲置女闾的目的是为了“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论语·微子》也有记载:“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就是说齐国的执政管仲率先设立了官办的国营妓院,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国家财富。《吴越春秋》称“越王勾践输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即上文中我们提到的最早的军妓,发明者就是那个“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
随着男权主义的进一步扩大,到了秦汉时代,营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汉武帝常年征战,为了提高部队的士气,他将在军中设立营妓作为一项制度订立了下来。“一曰,古未有妓,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其中“古未有妓”是不确切的,应该是没有固定的军妓。在汉朝还没有正式设立营妓之前,有一种妇女“抑配”军营的制度,“抑配”就是强制的许配。《汉书》李陵传(李广苏建传)说:“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意思是将军李陵率军出关东,把一些强盗的妻子押送到军中随军“抑配”给一些士兵当老婆,这些女人不愿意,躲在车子里不出来,李陵把她们搜了出来,全部给杀了。这种做法虽然很残忍,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一、当时军队中有“慰安妇”的存在,二、随军妇女不可能很多,可以躲在大车里面,三、这种“配抑”制度并不普及,因为这样会导致分配不均,有人有妻而有人无妻,造成矛盾。很快汉武帝便开始推行营妓制度,让士兵共同享用、平均解决生理问题。
关于营妓,在历史上也有很多记载,比如三国时代,魏将夏侯淳征孙权有功,曹操曾赐给他“妓乐名娼”,于军中享用。再比如南北朝时代,南梁时章昭达奉命出征途中,“每饮食,必盛女伎杂乐,备羌胡之声,音律姿容,并一时之妙,虽临敌而弗之废也”,意思是在军队中有很多女子乐队,演奏乐器也是营妓的职责之一。南宋后废帝“每出入去来,尝自称刘统,或自称李将军,与右卫翌辇营女子私通,每从之游,持数千钱供酒食之费。”这里面的右卫翌辇营女子其实就是营妓。
到了唐宋时代,在各地方的官府或者军镇往往设有“营署”或“乐营”来聚居官妓,其中专门为军队或者军事机构服务的妓女称之为营妓。唐代的营妓和当时的政治形势及兵制的演变密切相关,初唐时沿袭隋代的府兵制,国家直接掌握军权,到了高宗、武后以降,府兵制已渐破坏,取而代之的是募兵制。睿宗开始设立节度使,统领个别边防军区的军事、行政、财政大权,到了玄宗以后,地方节度使的势力大大膨胀,直接导致了安史之乱的发生。晚唐,藩镇割据,地方节度使俨然是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军阀常常肆意妄为,独霸一方,营妓的数量较初唐时大为增加。这种营妓的衣粮仍有官给,她们的身体属于官兵所“公有”,可以任意召唤,当然,其中的佼佼者在一定时期内也可能被某将帅所独占。譬如孟棨在《本事诗》写道:“韩晋公镇浙西,戎昱为部内刺史,有酒妓,善歌,色亦烂妙,昱情属甚厚。浙西乐将闻其能,白晋公,召置籍中。昱不敢留,饯于湖上,为歌词以赠之。”由此看来,节度使可以任意将部内乐妓召置籍中,以供玩乐。
营妓的命运也很悲惨,例如,岭南乐营妓女一次在席上得罪了宾客,就被长官处以棒刑,官吏们还拿她们开心,赋诗嘲笑她们“绿罗裙下标三棒,红粉腮边泪两行。”命运最悲惨的大概要数唐末富州营妓杜红儿了。富州长官的手下有一个叫罗虬的官员,在宴席上看中了红儿,要她唱歌,并赠以缯彩,长官因为副帅早已中意红儿,就不让她接受馈赠,罗虬恼羞成怒,竟当场拔刀杀了红儿,可见当时营妓的地位比一般奴婢还要低下。宋太宗消灭北汉后,将俘虏的妇女安置在部队作为营妓,后来又将这些营妓分配给一些没有带家属的州郡官员。当时“官妓有身价五千,五年期满归原察。本官携去者,再给二十千。盖亦取之句栏也。营妓以句栏妓轮值一月,许以资觅替,遂及罪人之孪乃良家缮狱候理者。甚或掠夺诬为盗属以充之。”意思是营妓数量不足,就诬陷良家妇女犯罪,强迫她们成为部队的性奴隶。到了南宋,这个丑恶的制度才被明令废除。但到了南宋建国,并非就没有营妓,如吴自牧《梦梁录》写道“绍兴间,杨沂中因驻军多西北人,是以于城内外创立瓦舍,招集妓乐以为军卒暇日娱戏之地。今贵家子弟郎君,因此荡游破坏,尤甚于汴都。杭之瓦舍,城内外不下十七处”的记载,可见营妓之风当时还是尤为盛行。抗金名将吴玠,《宋史》记载他“晚节颇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 《宋史》张邦昌传记载,华国靖恭夫人李氏因罪被“仗脊配车营务。”这都是当时仍然存在营妓的明证。高层人士不但玩营妓,和营妓谈情说爱的也大有人在。陆游在《渭南文集》卷三十八墓志铭“朝奉大夫直秘阁张公墓志铭”中记张瑨“得临安营妓,与之归,遂欲弃妻出子……”就是例子。大理学家朱熹,在天台出任地方官的时候,因为和当时的台州知州唐与正不和,就想整治他。朱熹得知唐与正和当地著名的营妓严蕊曾饮酒作乐,就想治他一个有伤风化的罪名。但对严蕊百般拷打后,严蕊却依旧守口如瓶,没有诬陷唐与正,朱熹也无可奈何。也有人考证其实朱夫子是自己想得到严蕊,而严蕊却不愿意顺从,总之这件事直接影响了朱熹的声望,也是后来人骂朱熹伪道学的一个佐证。
到了明清,营妓开始消亡,不复在史书上出现,究其原因,可能是理学之风大盛,随军妓女不再那么正大光明了。明成祖在夺取了建文帝的皇位以后,因为在“靖难之役”中有不少文臣武将都反对他,他将这些人的妻女亲戚“皆入教坊”,很多人成为军妓,受到军士的百般凌辱,比如永乐皇帝在其诏书中赤裸裸的写道::“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无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都由他。”真是丧心病狂。清朝以后,近代中国有一种“海上粤妓”,叫“咸水妹”,也是变相营妓的一种。
附:日军慰安妇制度,日本《广辞苑》对“慰安妇”一词的解释为“随军到战地部队,安慰过官兵的女人”。而更多的学者给“慰安妇” 一词作的定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
日军的慰安妇制度起源于日军的一次失败。1917年,日本出兵西伯利亚,先后派去兵员七万二千人。日军对俄国女性施暴,导致性病蔓延,一万多名日军官兵染病,比战死的还要多。这些患者既不能参加演习,也不能执行勤务,更谈不上参加战斗,严重影响了日军战斗力。西伯利亚战争失利的教训,导致日本军部开始建立卖春制度,征集由军队直接管理的卖春妇。
1937年上半年,日军在中国的总兵力已达到二十五万人。仅靠从日本国内募集慰安妇,不可能满足侵华日军的需求。日本的陆军部把眼光转向已沦为日本殖民地的朝鲜半岛。受日军支配的人贩子和地方行政机关,开始在朝鲜釜山和马山一带,诱骗那些生活艰难、处境不利的朝鲜女性充当慰安妇。他们像对待军马和军犬一样,开始将大批的慰安妇用运输船送到中国战场。慰安所开始建立并疯狂的运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