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看《伍尔夫传》,这本444页44万字的书,我看了一个冬天,到现在还只是看了一半。刚看到1911年,弗吉尼娅29岁,她后来的姓伍尔夫的丈夫向她求婚。
一个世纪前,欧洲知识分子,那些从剑桥毕业的年轻人,或者像弗吉尼娅和瓦奈萨那样出身书香门第的女子,很多行为和观念与一个世纪后的今天,生活在东方受过一些高等教育的我们,没有太多区别。甚至看他们在婚姻面前自省用的措辞和逻辑都是我熟悉的。对自身与世界的体验,大家都处在相当的水平。
忽然觉得,无论这个世界如何信息化,人们用自己的躯壳和灵魂去体验外界,得到的答案,也许不会再有多大改变了。(这句话是从进化角度讲的。)
很羡慕,弗吉尼娅和瓦奈萨以及众人拥有一个叫布鲁斯伯里的文化圈,以此方式联系和交流。一个文化圈,这是我梦寐以求的。这话我对包包说过。
如果我能拥有一帮志趣相投的朋友,不定期地聚首,一同谈谈最近的话题,轮流朗读一部小说,坐在一起看一部电影或者话剧,办个舞会,交流交流小打小闹的作品,比如诗歌、小小说、画、DV什么的。我会觉得幸福。
只是,我和我的朋友们总是被“别的事情”牵绊着,那些事情还很要命地被冠上“正事”之名,堂皇地占据我们的时间、心力和情绪。
听起来,好像我比较轻率,用一种拒绝“长大”和拒绝责任的方式在表达着我自以为是的幼稚。
想起来,我一个朋友W,在ctrip上一场又一场乐此不疲地举办着他的网友聚会。以美食的名义,聚拢频率相同的人,企图在上海小资(呕,痛恨这个词)群里经营他自己的圈子。他是单身,但是谢绝以寻找爱情为目的的人加入。到现在,已经四、五个月了,而他的聚会在ctrip上也开始小有名气了。
这也许是一种方式吧!
布鲁斯伯里圈有一个世纪前世俗无法接受的同性恋等,所谓的丑闻。想想,这些,在现在一样是世俗无法接受的。
W也不止一次向我提起他在北京的朋友们玩得怎么另类。但某种纯粹意义上的另类,又似乎违背了他的初衷。
其实,要的只是几个能玩到一起的人,一块儿做做过瘾却不无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