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霏儿无生 星期一是礼拜几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0-07-18 22:07:27

【当当书评】上面的嘴吃饭 下面的嘴扯蛋

个人评价:★★★☆


标题别引起误会:这两张嘴都在上半身。所谓的“下面的嘴”其实指的是记者的喉舌:执笔的手

民以食为天,因此脑袋上的嘴最好用来吃饭(饱暖之后的事可以放在下面谈),这是物质;而精神层面也不能忽视,因此另一张嘴就很重要:即媒体的动向和记者的能量

考虑到传媒的重要性和娱乐性,扯淡是必须的(扯蛋是本山大叔的活用法,向他致敬),并无贬义

作者是美女,嗯嗯,这很重要。然后我一看开篇,就觉得是亦舒笔下的男主+冯小刚的软广告植入。亦舒是才女,她曾经屡次以女子的口吻写出以男主为第一人称的作品来,那个有女子灵魂的男主“我”来“我”去的,像女子一样伶牙利齿尖酸刻薄,或者说在男子身上,那其实是油腔滑调玩世不恭。我很喜欢这类作品,比如《曼陀罗》里的记者乔穆,虽然很女性化,却自有可爱之处,而且人家最后迎娶了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婀娜,正牌的幸福生活

冯小刚则不用说,我一直偏爱的导演。一翻开本书,就有阅览《大腕》剧本的感觉;也如同封底那位名家说的,索隐派的乐趣在这里发挥到了极致,各种调侃,各种自喻,各种不屑,各种暗示。至于能不能领略,那倒都在其次了;但混迹于当世,什么《南边周末》、《半日谈》、《作者》、《知己》属于各个时期的断层,您就算没看过,多少总能有所耳闻吧?

何况某些冷笑话就是特地写给社长总编编辑记者们看的,并不曾避讳。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假作真时真亦假,反之亦然。外行看到记者这一职业的凶险(基本特指被上司修理及踢飞,以及被英俊男编委比得自惭形秽),自然遍体生津敬而远之;内行看到作者这般地嬉笑怒骂,一面有切肤之痛一面又感叹作者运笔如花,反倒会觉得其作可喜、其勇可嘉

数以千计的……不好意思,是以千计的故事很有趣,虽然还是总觉得他是个女人。就算对白领女头牌转着歪心眼动着坏念头,他还是像女人;就算他再怎么大言不惭地表明自己时时刻刻都能找到各种美色或丑色(那个脑电波连线,寒)并随时就地解决,他还是像个女人,像个被欺压者,或者,像百合。客观地说,不应看好男人以第一人称写女主角;当然,女人以第一人称写男主角也不见得就能比前者更高明。但不看好也不等于不喜欢,《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经典(还能让网络真实版的“拉拉肚”捞到导演奖),各种女作家也都在模拟着男人的口吻谈情说爱不厌其烦——因此我还是挺接受这种性别错位的写法。谁管它日后能不能成为文化艺术遗产,能娱乐到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关键

星期一是礼拜几呢?读完全书,我最关心这个问题。然后觉得书中并没有和这个书名相关的意思,又好像全是关联;有那么一二刻,读者也恍惚起来(晕,这句话怎么好像是袁四爷那养小优伶的大戏霸说的),只觉得作者高明,但究竟高明在何处,竟不能解

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估计有人看到本书可能会牙疼。考虑到少数派的不开心就是在娱乐大众,本书可以说是相当成功

不过那个结尾非常有悬念:我们的周富强童鞋到底是会因为这一场被原告被告集体算计了的官司就此一蹶不振呢,还是会破罐破摔孤注一掷就此在传媒这个行业一条道走到黑呢?想啊想啊,没答案,很强悍。因为虽然从本书开篇起,男主就又爱又恨地骂了一路周刊,结果却还是发现周刊其实也是受害者,是被随便两个农村人就能挖走一磅肉分走一杯羹的夏洛克(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啊,我都叫他老福或歇洛克的;可以联想为老戏骨艾尔·帕西诺)。因此作者的态度还是很鲜明的,或者说,我个人觉得她还是自怜兼怜刊的成分居多

那我们读者呢?最好是去天水(那可是三国无双里姜维的代言)那个民风淳朴的地方,上面的嘴吃一道“山豆腐荸荠”,然后回来百度一下,看看星期一到底等于礼拜几。可千万别去问加菲猫,当心那懒胖星期一症候群发作,勉为其难地伸出下面的嘴——爪子——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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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当书评】上面的嘴吃饭 下面的嘴扯蛋”的回应

霏儿无生 2010-07-21 02:36:31

是有点哈,一般这类书评我都写得有点辣

梧桐叶子 2010-07-20 11:30:55

霏儿的文字辛辣呀(乍一看,我以为霏儿泼辣,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