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饭店的_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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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庐文化 美食评论家的乔装秘密生活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07-09-04 13:09:30

写饭店的


纽约一女的,因为工作需要,每次上饭馆吃饭前,必须乔装打扮一番,为了不被饭馆的人认出她来,而且每过一段时间,就得更换她的形象,把自己变成另一个化身,与此同时,为了隐瞒真实身份,还要来回使用十多张不同的信用卡,在账单上使用不同的签名(有时故意把签名伪装成男性);而纽约各大饭馆的老板,则把其“本尊”照片贴在厨房里,便于店员随时辨认,一但发现目标,立马紧急层层上报……
基本上,在中国,这事要搁冷战年代,读者会相信这女的肯定是一CIA或美蒋女特务;搁初级阶段,绝大多数读者都会认为丫不是CCTV“每周质量报导”的暗访记者,就是一卫生局的女干部。
 其实,这女的,就是一写饭店的,正式职务是《纽约时报》的餐厅评论员,名叫露丝•赖克尔,她的工作是每周替《纽约时报》写一篇当地餐馆的评介,并贴上一至三颗星星。
 露丝•赖克尔牛到何种地步呢?纽约有家名店,名叫“马戏团”(Le Cirque),当露丝•赖克尔戴着假发去的时候,从食物到服务,处处受到冷遇,但是,因为她的老板酷爱这家餐厅,为了能在评论中做出“公正”的评价,她决定以本来面目素面朝天地再吃一趟,这一次的情况是这样的:餐馆老板在汹涌的等位人潮中“向分开红海般”走来,“一把抓住我(露丝)的手,喜眉笑眼地拉着我往前走,一派王室威严地对我说:‘西班牙国王此刻正在酒吧里等位子,而你的桌子已经准备好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难想象:“桌上就展开了宛若烟火表演的盛宴:黑松露和白松露、鹅肝、龙虾、大菱鲆鹿肉,宛若一场味觉的交响乐演出,仿佛我们是餐厅里惟一观众,而五十名厨师全都是为了讨好我们而烹调。每道菜都是一做好就火速送上来,都是在最完美的状态中送到我们口里。葡萄酒醇美无比,每一口喝到嘴里都跟佳肴滋味相得益彰。服务非常用心,恭敬,体贴周到而不唐突。这一切就像一场美梦……”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这一场场美梦,“非专业”的读者或许都觉得既刺激又好玩,直读得舌底生津,食指大动;中国的“专业”同行读了,嘴里也馋,但心里更馋,而且馋得可能还不太是滋味。对于中国的内行和外行读者来说,露丝•赖克尔的故事基本上就是一本发生在纽约的吃喝版的《天方夜谭》─通常,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必须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对于中国读者来说,露丝•赖克尔的这本《千面美食家》之所以大有看头,就是因为它太符合这个标准了。
露丝•赖克尔之所以牛,是因为《纽约时报》的餐厅评论比她还牛,她若说了一家餐厅的好话,这家餐厅的预订立马会应接不暇,排到一个月之后去;如果她对一家餐厅说了几句坏话,虽不至于使这家餐厅在评论见报后第二天就关张,但生意肯定会一落千丈。奥普拉在节目中评价某一本书,也会产生同样的效应。如此大的权力,完全是建立在《纽约时报》这家百年老店的话语权的基础之上。与中国的媒体相比,《纽约时报》在餐厅评论上相对不受餐饮业的商业利益左右(从《千面美食家》的字缝里不难看到,在某种程度上它似乎更受报老板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有当年《大公报》“不党、不卖、不私、不盲”之“四不”风范。按照张季鸾的办报方针来写餐厅评论,权威的确立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和胃口问题了。另外,技术上,为确保评论写得更到位,报社的内部规定是评论员必须对每家餐厅至少暗访三次以上,为了写得能全面,餐厅评论人每次还得约上二三好友共同前往,公款吃喝一轮。
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中国的媒体有的也设有同样的工作岗位,但是绝制造不出话语权大到像露丝•赖克尔这样的餐厅评论员。就餐厅评论这个行当而言,其实“四不”什么的还不重要,钱不钱的,在今天也只是小事。在中国这样一个餐饮大国里,我基本看不出餐厅评论的必要。
中国的媒体受众(接近或类同于《纽约时报》的读者阶层),谁不是三天两头就在街上找饭吃?三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外出吃饭前,就不会(也没有必要)养成阅读专业餐饮评论的习惯,靠的是口碑,是各自的实战经验。我有一个在上海做媒体市场调查的美国朋友说,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客户(广告商或媒体方)向市调公司支付的费用实在太低,故做出来的数据也不太靠谱,但是,在中国办一本杂志或一家报纸的成本比美国低太多,所以,与其搞什么市调,还不如花钱出几期纸或杂志,通过实战在市场上取得更直接更真实的数据。办报办刊如此,下馆子也是同理,还不如多吃几顿,好吃的第二天呼朋唤友接着再去,难吃的,大不了下次不去了,也就是一拍脑袋一抹嘴的事儿。
老外呢?尤其是《纽约时报》的那个读者阶层,在这事上的习惯就和中国人民太不一样了。他们有阅读并迷信餐厅评论的习惯,第一是因为他们不常下馆子,第二是因为能入餐厅评论员法眼的那种馆子确实很贵。据《三联生活周刊》报导,皇家苏格兰银行私人银行部门Coutts Group的研究人员曾为伦敦的“百万富翁生活方式”制定过一个量化的标准:一栋5个卧室的独立住宅,2个佣人,2辆豪华轿车,一艘游艇,法国南部的一套度假公寓,每年2个豪华假期,2个孩子上私立学校,每周出去吃2次饭——达到以上标准,财产必须超过300万英镑。
我相信,在中国,一个人车子再多,游艇越长,房子越大,厨房装修装备越豪华,老婆越漂亮,都和他回家吃饭和睡觉的频繁成反比。即便是整付身家哪怕只得3万英镑的主儿,看到“每周出去吃2次饭”,都会乐不可支,甚至乐到马上就出门去暴搓一顿以示庆祝。这么说吧,既然百万富翁也只是每周出去吃2次饭,那么纽约或伦敦的中产,下一回高级馆子的频率,大体也就相当于中国同一阶层的人去一趟音乐厅或歌剧院。再反过来换位思考一下,咱们去看场歌剧或者听个演唱会什么的,订票前能不做做功课(比如读读《Time Out乐》上的评论),出门前能不打扮一番么?
再打个比方,老外和我们中国人都骑自行车,但后者是日常交通工具,前者是休闲玩具或者专业竞技体育器材。这还不能算是夏虫不可语冰,鱼一辈子生活在水里,当然终生不知水为何物了。不仅中国的广大食客不把下馆子当回事,老派的中国美食家,拿饭馆本身也不当颗葱。王世襄先生的公子王敦煌,论资格,绝不输给纽约的那个女人,可人家在美食书里一上来就声明:“我从小时候就没吃过几回馆子,倒不是没人带我去……什么‘康乐’、‘五芳斋’,这个楼那个馆的,有什么好哇,不就是烹大虾、桃花泛吗?还有什么翡翠羹,有什么可吃的?还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不比那几个菜好吃!馆子有什么值得记忆的?做的也和家里差不多,有的还没有家里做的好呢,也就是热闹热闹眼睛。到了我能更自个儿上街的时候,不管上哪儿玩去,多晚,也必得回到家再吃饭。”(《吃主儿》)
因此,中国的读者既不必垂涎三尺,更无须妄自菲薄,我估计,二十年之后,餐厅服务员和媒体从业员的工资都涨了20倍,北京、上海的餐厅评论员或许也会过上乔装下馆子的日子,在此之前,大可以把《千面美食家》当成侦探小说,或者《性欲都市》的食欲文字版来读。




沈宏非:《南方周末》、《三联生活周刊》等报刊专栏作家。出生于饥饿年代的上海,连续居住超过10年以上的城市包括上海、广州和香港。2003年获选《南方周末》“年度中国杰出专栏作家”。已出版作品《时髦是毛 时间是皮》、《写食主义》、《食相报告》、《饮食男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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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写饭店的”的回应

维叶莫莫* 2009-10-06 12:09:55

喜欢~~喜欢美食跟书结合在一起的读物O(∩_∩)O`~最适合休闲时候看

moss 2007-09-05 10:24:03

有意思,就是喜欢看写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