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的二战后一家美国人在普罗旺斯的点滴生活经历,前后几十年的跨度,从婴儿出生到子女结婚成家,读来多少叫人回忆起自己过去的时光。吃是主线,生活的变迁也同样值得关注。
养羊、杀猪、采蘑菇、做杂鱼汤,一群人成天在为稻粱谋,因为发生在普罗旺斯看起来很浪漫,其实渗透着一些生活的艰辛。这种感觉让我想起童年的一些经历,如今的城市化进程已经把中国的很多传统弄没了,剩下的也没有被提炼升华过,这一点普罗旺斯值得人艳羡。
书中的美味讲述着一种生活态度,从平时的蓄养种植到采摘准备食料到最后的村人友朋聚餐,普普通通,当年当时的平常事如今却成了奢华生活的追求目标,然而现代的都市人有几个可以享受到?
对普罗旺斯鱼汤很向往,就如同读过《鱼王》后馋过的鲍加尼达村的鱼汤,虽没吃过,却已经成了我美好的味觉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