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書的時候,喜歡用筆隨看隨畫。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在你翻讀的時候,你可以迅速發現你之前看過的重點,加固你的記憶或者重新審視這個問題有否隨著時間或者心態而有新的答案。更重要的是,這種循環有助於你記憶,在拋書包的時候手到拿來,往往可以在屌絲們肉搏戰的時候突然抬高文化水平出其不意來一招技術性擊倒。二是我在想如果我有了孩子的話,就把這些或值錢或不值錢的書都留給他們,愛看什麽就看什麽。免得重滔復撤我年少求知若渴的時候被我父母訓斥看課外書是浪費精力的悲慘經歷。而在書中各種筆跡起碼證明他們爹不是暴發戶,至少這些書都讀過而不是裝修的時候臨時買回來填充書架的透爐用品。而書上那些醜陋的字以及各種無厘頭的或嘆號或問號,相信是我的子女們理解我的一個途徑。起碼他們可以推敲他們爹年輕的時候在想些什麽,所以那些描述男歡女愛的段子我尤其標注。妻妾滿天下,子孫遍中華,是我畢生的理想。列祖列宗請安息。
我是提著筆看這本書的,直至書的最後一頁翻完,我還沒動一筆,這是很罕見的。大多數的書我在序言的時候都已經把全書的1/3重點畫完了。就營養而言,這是一本沒啥知識量的書,充其量就是一頓家常便飯。然而我喜歡這書的一個原因是,這是一碗黯然銷魂飯。我不知道其他讀者有沒有在書中找到共鳴,本人算是中邪了,無論在飲食觀還是世界觀,都有被作者一一擊中的快感。還有那些想當年的童年小趣事,更是每個人心中都一本的寫不完的小詩集。於是就在微博@了巫昂,有種恨不相逢未嫁時的失落感。朋友易得,知己難求,飯友可遇不可求。扣著腳趾,打著火鍋,還有個傻大姐在你身邊給你胡扯,人間一樂事。這本書是無辦法拋書包的了,就算拋也跑不起水花。那如何標注給我的子女呢?好吧,你爹的前女友,後來某天說出去吃碗粉,就沒回來了。
——今天心情太好,找天再補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