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80年代出去的留学生,可谓赶上了好时候,本身素质也比较高,类似当年庚子赔款出去的前辈。丁性格坦荡,从不吹嘘自己“英文流利,以优异成绩毕业”……令我最有共鸣之处,即母语对留学生爱国怀乡之情的刺激作用。陈寅恪所谓文化顾命之人对所属文化的感情和汉语对留学生的意义,家族相似,离开母语,个人无从表达自我,存在的层次被削弱,甚至可以比喻为阉割。或用《三体》中的比喻,当一个知识分子离开母语环境,意味着他从多维空间进入低维空间,若用《亵渎》的比喻,则离开自己的位面进入其它位面。
他在本书中提到的几位重量级人人物的著作,无论是马若德的研究,还是贝尔的大作,我都没看过……哈佛的NB同学的著作以及澳大利亚同事研究东南亚农民的著作,应该都值得一读。我生有涯书无尽……他隐晦提到的马若德culture revolution 20周年课上具有纪念意义的学生,我猜是WD。
书末附的关于读书的六种目的,不知是否原创,持论甚平,足资参考。想必受其阅历影响不少,尤其书中提及香港同学“汉威”,可谓黄皮白心的高级香蕉人(无贬义),肉身是黄种,思维则已西化。(有人说前驻港官员周某一说英语,思维就清晰多了。)人生意义乃一大事,执着思之者之可敬非终日以肉食为念者可比。
ps,余幼好相人,干过两年人事工作。忍不住八一八自己对丁和王的看法。
丁学良四处游学,想来命带驿马,多得长辈之助,命中必带贵人,幼年丧父,“孤儿掌握世界”又一例证。我记得王小波也写过他的留学生活,印象里只记得他提到一个意大利邻居修花园和美国建筑工人干活之专业,与丁学良比较,则王小波在美国混的是下层平民社会,而丁则多与上流社会精英交往。通观全书,丁有一技傍身,好吃喝会做菜,我的一位老师回忆他在莫斯科大学跟老师的交流也有去老师家做菜的段子,堪为印证。比较而言,丁是作为精英由国家重要科研机构推荐出去,美国当做重点培养对象也可理解,王小波是家属陪读身份,自然难入法眼。以个人志向而论,假设丁所言非虚,王小波并不在乎读的是什么学校,有个学位回国够混即可,他的志向是写小说而非做科研。丁则明确知道自己的目标,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追溯起来,丁幼年丧父,出身注重文化的皖南农村,一心要读书改变命运往上爬,这也可见于他痴迷红酒追求上流品质生活;王小波则出身教授家庭(如果我没记错),但长在北京,下放云南之后民间草莽气息更重,对教育和文化的态度更加豁达。我曾经略嫌刻薄的说,这世上的人,都是缺啥补啥。如今日渐敦厚,以为人生可理解为一故事(剧本)的展开(实现),各行其是(钟意的剧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