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南多•萨瓦特尔的《伦理学的邀请》深入浅出,打动人心。将关键词(如自由、命令、习惯、任性、人权、道德、伦理等)娓娓道来,不着痕迹,又用孩子皆可明白的词句加以诠释晦涩难懂之道理,提出如何过上好生活的建议,均是其高明之处。
你发现难以分清作者与译者(于施洋),他们好似同一人,他的译笔就是原文,这译本就是那异国大师用中文写的。不过此皆属题外话罢了。
伦理学唯一目的在于提升自身,而非滔滔不绝斥责旁人。书中遣词用句,如一场父子之间再亲切不过却再寻常不过的对话,绝非仗着哲学家思想家的身份乱七八糟长篇大论地说教,将其打包、压缩,尔后硬塞到你的嘴里,不撑死你誓不罢休。
书中对“伦理学”这一专业术语最简单的阐述乃是,“人类可以部分发明和选择我们的生活方式,选择我们觉得最好的;这种‘知道如何生活’,也许你更愿叫它‘生活的艺术’,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伦理学’”。简言之,伦理学是探求如何生活得更好的一种理智行为。
那生活的艺术是什么,如何做一个好人?作者首先提出“依愿行事”,给自己一份“好生活”,而不是对世间一切毫无所谓。“只有那些生就注定为奴的人,或是因此害怕死亡的人,才会为了红豆汤而活,以随意一种方式而活”。当然,这种“好生活”并非一棵花椰菜或一只蟑螂的幸福,而是作为人类的幸福。
依愿行事,而不是以“命令、习惯 、任性”行事,继而引出“自由”这一关键词。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说,自由的人绝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沉思。因此,我们虽“无法自由选择”发生于我们身上的事,比如父母国籍、长相美丑等,但是可以以各种方式对这些“作出自由回应”,或服从或反抗或谨慎或鲁莽等。“好生活”源自内心自由的向往:这个适合我,我想要;那个不适合我,所以我不干。自由就是做决定,但别忘了要对这些决定承担责任。
他接着提到,“任何好生活都不能缺少‘物’,但更不能缺少‘人’”,与人交往亦是生活艺术的一部分。书中举例《公民凯恩》这部电影,凯恩顽固追求金钱和财物,像对待无生命物体一样对待他人,孰知永远得不到来自人的友谊尊重,遑论爱了。最终在空旷的屋子里,形影相吊、郁郁而终。“不要让别人做你不希望被强迫做的事,是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同样可以肯定,所有你让别人做的事你自己也在做。”弗洛姆在《伦理学与心理分析》中如是说。这与我们自小朗朗上口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作者视为全书最重要的一环,是“站在他人的位置上”的思与行。为了像别人那样看问题,获得更大的客观性,而不是驱逐他、占据他。“我们从同伴身上能获取的最大利益,不是来自对更多事物的占有,或把更多的人当作工具一样控制,而是来自更多自由个体的关联和有爱,也即我的人性的拓展和加强”。 不要总以“我、我、我”与人争论,宁可把一切争执学理化而不是搞狗屎化个人化。人们有权——人权——要求别人站在他的位置上,并理解他的行为和感受,全社会都必须承认和接受这一点,哪怕站在我们对面的是一个马上就要接受法律惩戒的人。
最后,作者把“享受快乐”融合进生活艺术。如蒙田所说,我们应当攥紧拳头,咬紧牙关来挽留生命中对快乐的利用,因为岁月会将它们从我们手中一一抢走。作者反对无节制享乐,即滥用快乐,否则你会发现生活正在被某种快乐搞得越来越悲惨,甚至除了它已经没有什么别的能吸引你。同时,他亦反对用极端的斋戒和强制的禁令来替代它。他因此引用利希滕贝格的话,“节制预示着愉悦,斋戒则不能,所以世界上的戒酒者总比享受者多”。
书中还谈及伦理学与政治的关联,“伦理学是选择更是以我们的,尽可能过得好,而政治则试图最大限度协调社会生活,让每个人都能选择适合自己的”。即是,一个想过上好生活的人,也应该祝愿人类的政治群体建立在自由、公正、人人都有发言权的基础之上。至于道德与伦理学的异同,作者认为,前者是一个你、我和周围人通常认为有效而接受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后者则是对“为什么”我们认为其有效的反思和对不同人所持“道德”进行的比较。不过,这本书不是道德问题的诊治宝典,亦不充当道德监督员。正如作者所说,目的在于激励培养自由思想者,而非制造“聪慧的思想者”,当然更不是“糟糕的思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