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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猪猪侠 家庭用药手册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2-05-14 10:05:12

用药宝典

“你吃错药了!”这句话很有可能出现的场合是两人发生口角,指责对方头脑不清楚作出傻事的时候。但设想一下,如果真真正正的把药吃错了,那可是相当可怕的事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毒胶囊事件,把人们的目光都聚焦到科学用药的问题上,《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最新翻译出版的《家庭用药手册》第14版全新修订版的出版,给大家在求医问药上提供了相当实用的帮助。

这本《家庭用药手册》第一版诞生于1979年,距今已经33年时间了,历经14次修订再版,成就了今天这本收集了2000多种药物名称、类型、适应证、使用说明、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与药物的相互作用、常用剂量、特别说明和特殊人群等诸多事项。

翻阅了下全书,感觉如果耐心的学习每种药品罗列出的具体条目,是非常枯燥的事情,而且难以记住全部。这本书更适合的阅读方式是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沿索引进行检索、查阅,得到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使用禁忌,按图索骥才是最好的途径。倒是正文内容前后的很多小贴士和小文章需要仔细阅读,比如紧急处理事项、药品使用安全事项、要问医生和药剂师的20个处方问题等等,仔细阅读真的受益匪浅。

在阅读过程中,除了学习到药物的相关知识外,还学习到了一个汉语词汇的用法,那就是“适应证”,一开始以为是书上翻译写错了,药物不应该对应的是“适应症”么?经过查询才知道,早在1992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第1版)中,就载有“适应证”、“禁忌证”、“并发症”三个词条。而在1995年版《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开始使用“适应证”一词,以后各版本的《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如此。我国医药类期刊稿约中,也均要求用“适应证”而不用“适应症”。广东药学院学报上刊载“医学写作的字词规范及数字用法”一文提出用“证”和不用“症”的理由,称“适应证是指每种药物或治疗方法都有它能治疗的疾病或症状,‘证’是证明、证据,不是一种症状,故不能用‘症’”。真的是书中处处是知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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