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是我心目中最美好的一种状态。在这个年代,生活地点的迁移实在太容易,在A城市长大,在B城市度过青春,在C城市工作消磨青春,然后在D城市有相爱的人,我们也许就飞奔到他/她的身边……我们的身体逐渐发育,我们的能触到更远的地方,于是梦想也跟着生长。于是生命不止,行走不止。
刘文大概是我认识的姑娘里头最有精力、最能折腾的姑娘。在我的概念里,“一入四大深似海,从此旧友是路人”。结果神奇的刘文姑娘成为一名光荣的会计师之后,竟然还可以活跃在各色朋友的眼前。非但没有人间蒸发,反而还化压力为动力了。加班到凌晨,还可以去酒吧放肆地跳一场舞,跟帅哥们调调情,回到家居然还有力气写东西。哪里来的那么强的能量!她说因为每样都是自己热爱的东西啊,跳舞是,写作也是,怎么可以因为工作就放弃呢?那人生还有什么?我常常想象着她穿着华丽而性感的裙子在舞场中间旋转,好像要飞起来;想象她的笔尖与富有质感的白纸相触,开出一朵一朵的花儿……还有什么比这些更让自己满足呢?取悦自己的最好方式,无过于做喜欢的事情,让自己满足。
《我爱我自己,你爱你自己》虽然句句都有“爱”,我却无法在介绍此书的时候说,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我更愿意对人说,这本书在告诉你,什么是不爱,或者什么不是爱——如同很多人的初恋一样。她曾以为她爱上了蓝眼睛的意大利人,以为再没有什么比愿为你洗手做羹汤的男人更贴心,而我更鼓励她说,抱着香肠和芝士的男人才值得和你生活一辈子。她为这个男人怦然心动,也许还悄悄幻想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场景。她曾经试图去爱这个男人,却发现她在他当时的生活里并不那么重要。我们可以为爱情谦卑,可以低到尘埃里,可是我们又何必浪费我们的青春去等一个男人有空的时候来爱你呢?姑娘们学会珍爱自己的青春,爱自己的心,才会有人认认真真来爱吧。我们需要爱情,是因为想要自己的生活更好,总不会是为了让我们更加寂寞,更不是为了要伤心的。遇到不对的人,不妨干脆而礼貌地说一声:“谢谢,再见!”
在《少女梦的保质期》那篇文章里,有一段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文章结尾,那位叫做南希的姑娘大喊着“他妈的,明明是他自己不行”,她“再也不是见到没开封的杜蕾斯就会脸红的青涩少女”。看完那一段我突然笑了,我突然觉得那就是刘文自己,那个刚刚去香港,一想到舍友和男友在宿舍做爱就会脸红,躲在外面不敢回宿舍的小姑娘。那时候她还感慨着香港真是好开放,满脸少女情怀地想什么时候会有男朋友,会是怎样的男生。你看,再放得开的姑娘也曾有过清纯的少女时期,经历多少事情,才会造就此时此刻的她呢?我们每天的一小步都足以给未来带来一个转折,我们说不清自己的改变是生活所迫,还是必然的结果。什么都在变,能够保留下来的,大概只有过去的回忆,还有那些或青涩或成熟的梦想。
我亲爱的姑娘刘文,她独自从一个城市穿行到另一个城市,她遇见了很多人,有过许多浪漫的故事,也受过很多伤,我是多么庆幸,经历了那么多错爱,她依然相信,总有那么一天,会有一个人值得她爱,并会与她相爱。那个人未必多么富有,未必能带她出入高级西餐厅,参加豪门酒会,但一定会让她有归属感。而在那之前,她定会好好爱自己,让她的青春如夏花般绚烂,而那个对的人,必会在人群中一眼看见她!
亲爱的姑娘,继续上路吧,爱情如果不在路的尽头,就一定是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