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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好多人好美 废墟或欢城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06-20 11:06:15

独爱你那一种颜色


                      
 

六年。这是与段年落相识的第六个年头,不短不长,在我内心深处他仍是旧时模样,会在深夜写字,会流泪,会大笑,或乖巧,或矛盾;

六年里,他有他的世界,我有我的围城,万千世界芳华万种,但我——依然独爱他那一种颜色。

                                                      ——写在前面的话

 

“没有疼织不成一场爱情。”没有由来,看完段年落发来的简介和样文后,心中浮现出这句话。宛若眼泪般哀凉,就这样,我突然想醉一场。

想读它。想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独自倚在床头,一页一页翻看。想看那个小偷男子,怎样偷得了别人的心,又怎样丢失自己的心,最终,一跃而下,结束自己,让一座欢城变成废墟。

张凯文,是偷心的贼。

我承认,我对张凯文动了心。犹如书中林欢欢那两句对白——“原来你不仅仅是小偷,还是杀人犯。”“你是杀人犯,我也爱你。”我想,等我看完它,我也会爱上那个小偷。

他是孤儿,世界喧嚣,心自流浪,可他还是先遇上了为爱而生而死的薇安,何其相似的命运,同是为爱飞入迷雾的两个人,同样选择死亡,同样在抉择。不同的是,在段年落缔造的欢城里一个走得长,一个走得短。

长长短短,在这场情事里,爱从来由不得人选择。

 

此刻,我就已经点上烟了。

没办法,满心思绪,却无从宣泄。

这个书评才刚开始啊,就已经想停了。我承认自己写不下去了,像是怕惊扰到那座城里每一个人的梦,不得不说,在段年落发来那句“给我写书评”时,我答好答得太快了。

我喜欢看段年落的文字,他笔下或喜或哀的人物,很鲜活,独立又血性,带着薄凉的姿态进入我的世界,爱得轰烈爱得疯狂。这让我想起他的第一本书《良辰》,良辰,美好的时光,是很美好,却是残酷的美,如同这本《废墟或欢城》。

看他的小说,我变的优柔寡断,每每到催泪处就把书丢一旁,过几日后才有勇气翻开,读完一整本忍不住爆了句出口:我X!

意犹未尽。有憾。

恨不能拿一支笔,删改涂抹,把那些人物全编织进如樱花般绚烂的梦里。但我不能,谁都不能,就是那一种残缺的颜色,才最能烙在人心间。

 

《废墟或欢城》——我给的颜色是,红。

红得灼热,疯狂,耀目,悲哀,又轰烈:是我独爱的那种样子,也是段年落的颜色。

 

“张凯文与林欢欢骑着一辆摩托车,半流浪一般的生活,抵达了云南。”

这是简介里的原句,突然间,我嫉妒了,很莫名的一种的情绪,在最好和最不好的时光里,他们在一起,尽管期间历经种种变迁,可到底他是爱她的。

林欢欢也是孤儿,八岁的小小少年就抱过还是婴孩的她。或许是这两种原因,他动心了,一个贼,动心,便会伤了自己的骨。所以,我嫉妒了。

她的爱不如欧昭文对林小远那般,明确且忍耐,她任性,迷惘,却又认真,她总是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上了谁,但与之相处时却又认真万分。她不是不好,只是困境将她逼进死角,像一只困兽,爪牙尖利,容不得人轻易近身但又渴望着什么。她不是不好,只是她不懂。兜兜转转,那个流浪的贼始终在,看得见的地方,看不到的地方,始终在。

我想,她是爱了,没有爱错,也没有爱过。是正在爱。

 

这本书里,其实我喜欢的第一个人物是欧昭文,可我不会着墨太多,我佩服她,含蓄,不张扬,喜欢林小远,却不霸道,随着故事的渐进她是有怨恨也凶狠过,但我亦然觉得她很美丽,这样恩怨纠葛的故事里,她大概是最理智的一个人。

因爱不得,两败俱伤,这样的下场比比皆是,可欧昭文并未如此,她解脱了一场爱情,得到是很好,放手也是另一种成全。

她比谁都懂得爱。

 

双眼狭长,皮肤白皙,宝蓝色西装——这是赵强出场的样子。

他是赌徒,也是负心人,不知为何,我内心深处却有种惋惜。他不该如此,不该。你不该招惹上他,他不会为你停留。只因他坏,他没有心。

 

陆阑珊很美。她能让陈佳明为之守护六年,亦能在六年后让赵强为她打开车门。她带着一张绝美的面具,心事任你猜。她是骄傲的,一句“我不后悔”又如何,她面对的始终不是自己的内心。——“分明才初冬,竟然落了雪。”没有刚刚好,是提早了的,而后,她死了。

 

“他总以为是时间是一剂良药,能抚平所有伤口,然而,他却忘了,时间也能让一切越来越深刻,她的心,不属于他,永远不属于他。”——陈佳明。

你看,他是知道的,清楚的,清醒的,他知道林欢欢不和他安营扎寨,可他依旧用他的臂弯静静守护者她,沉默的,不言说,他不求她知道,只要她好。

就像歌词里唱过的:“给你的心不要你还,痛不要你偿……”

 

赌徒如赵强。美丽如陆阑珊。沉默如陈佳明。这又是另一场爱恨纠缠,正如序言中那句,他爱过了,然后死了。

 

最后想提的是林小远。他是林欢欢的哥哥,欧昭文所爱之人。一个在一场阴谋里失去一根脚趾的怯懦男人。可他真的是怯懦的男人吗?他可以令富家千金欧昭文在少年时为之倾慕,亦能让她为了可以留住他而自导自演一场戏,哪怕真相暴露放手让他全身而退。

他不断被爱,不断被伤害。但他活着,面对所有苦难,他依然活着。

只是,我很想知道,他的故事到哪里结束,可不可以不结束,我很想知道,一个断了脚趾的男人,路可以走多远。是不是走得很辛苦。

 

我不知道自己可以絮絮叨叨这么久。

《废墟或欢城》里,无论是谁,都有属于TA的故事,长长短短,深深浅浅,恰如其分的存在。

只要你愿意来,他们都会等你。

 

夜了。想问你——

“你会写多久?写到老吗?”

如果是,能不能也让我为你写书评写到老?

 

 “哈,千万别嫌弃我不伦不类的文字。”

不疯魔不成活。

 

                                      于2013年3月21日 凌晨1:23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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