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我这种人好在是生在现代,在古代,绝对是找不到夫家,然后被娘家嫌弃的。再贵的衣服也扔洗衣机,即使是羊绒。认为既然洗衣机能先进到洗番薯,那又为什么不可以洗羊绒呢,缩水了也无所谓,反正是穿里面,别人看不见的。饭,电饭锅,菜,买了那种懒人锅,面包面包机做,豆浆豆浆机做。碗,洗碗机来洗,地,拖地宝(可惜目前制作的还不够先进)针线活则完全不会,初中时织针织衫比同桌男同学织的还烂。
但是,但是,这么懒的我却有一项爱好,那就是做各式的中式糕点。而做中式糕点有多麻烦,只举一项我最拿手的豌豆黄:
1.用上好的白豌豆,一粒粒去皮,用凉水泡3遍。
2.用铜锅烧水,将去皮的豌豆放入锅内,加碱,将豌豆煮成粥状,然后带原汤过箩,将过箩的豌豆粥放入锅内加白糖,炒30分钟,要掌握火候,不能太嫩,也不能过火。太嫩不能凝固成块,太老凝固后会有裂纹。
3.炒的过程中,须随时用木板捞起做试验,如豆泥往下淌得很慢,淌下去的豆泥不是随即与锅中的豆泥相融合,而是逐渐形成一个堆,再逐渐与锅内豆泥融合,即可起锅。
4.起锅后的豆泥倒入白铁模具内,盖上光滑的薄纸,防止裂纹,晾凉后即可。
一直以来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乐此不疲,因为这是随处可买到的小吃。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手工制作的满足感,是商业社会无法提供的。也许你可以省去许多功夫,只需要拿钱交换,但是那是冷冰冰的交易,而自己将自然的食物转换成人类的美食,那种用双手营造的温暖感是无与伦比的。
书中的塔莎是个完人,我永远无法企及的高度。她似乎不活在商业社会,而是农业社会,一切都会,而且不是那种粗糙的会,而是美好的感受每样东西的质地,然后打造之。
这本书,文笔闲淡,书中配有大量塔莎制作的工艺品,可以说是相当的赏心悦目。
也许我们永远不可能像塔莎这样一针一线,自给自足,一切自制,但是我们可以看这本书,从而间接享受手作的甜蜜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