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这一领域,有一个人是无论如何无法绕过的——米歇尔·福柯。正如作者所说:福柯的《性史》(History of Sexuality)是20世纪后期对于这一问题最有影响的研究。作者一样是从历史研究着手,因此自然会有一些观点与福柯重合,福柯认为对性一样有一个身心二元论的划分——心理与行为,而社会权力对性所采取的态度在各时期也是有所不同的。
西方在第一次性革命之前,宗教对其的态度一直是规训与惩罚,宗教裁判所通过对身体的破坏来惩罚那些被认为是不贞的人。他们或者被烙印上某种标记游街示众,或者直接被剥夺“作案工具”等等。其旨在把带有污名的人从群体中区别开来,这样的做法不仅是在驱逐“异教徒”,也在束缚占绝大多数的群体的自由上起到了作用。因此第一次性革命就是对身体自由的解放,而第二次革命可以说是正在进行时,它以性别革命为主要目标,于是其中获益最大的是第二性、“第三性”和同性恋。
然而让人堪忧的是规训仍未停止,正如福柯所指出的,这种规训进化到了更高级的层次,我们越来越难以捉摸那个权力的主体是什么。布尔乔亚式的变革让我们更关注我们自己,性即成了我们私隐的一部分。戒律在公共与私人空间的约束上分散细碎的多,所以其支配地位也有所降低。随着人工避孕的普及,行为与纯粹的快感同生育分离开来,要知道在古代妇女生育致死的概率并不在少数,因此生殖器的生殖功能高过于性功能。现代社会已不再以不贞为理由对人的身体进行规训,至少在中国通奸并未入罪,但会有另一种规训——精神上的规训,通过舆论给某个个体或某类群体贴上标签,即Erving Goffman所谓的污名化,从而强制他们被边缘化。私隐仅仅只是把标签遮盖起来,他们不得不通过表演来抵御更广泛的偷窥。
第二次性革命尚未结束之际,我们应该考虑一下我们真正在捍卫什么,或许在这里可以预构一个可能永远也无法成功的第三次性解放,他终极要解决的就是权力对个体更内在的规训,或许我们永远也不需要这第三次的解放,因为我们当下在做的即是如此。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现代社会我们好像处在一个亚文化的语境之中,我们会使用一些词语,虽然我们可能并不是同性恋,但这些词可以指代另一种维度的人际关系,同时我们并不忌讳它。这让我们对人际关系的互动链条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在接受它时赋予了它更多的意涵,这个复合型词语中带有很强诱惑性质,但其本身却是去性化了的亲密关系。或许正如Weininger早就说过的:没有某种能把男人吸引到一起的吸引力,就不会有友谊。男人之间的友爱、保护和偏袒,大多都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无可置疑的性相容性。
宣告出柜意味着个体由幕后被推到台前,旁边的演员也许惊讶,也许有的早已心知肚明,但这对于观众来说实在是太劲爆了。其戏剧性在于:1.它从一种模棱两可和犹豫不决中变得明确起来;2.他们就像中世纪旁观那些身体上被烙印了标记的不贞之人被游街示众一般;3.当真正在台前宣告出柜以后,他们便会从一种表演方式转换到另一种表演方式,他们甚至会把标签当作展示品;4.宣告出柜者的性别角色对观众来说并无大碍,但作为观众的主体会通过旁边演员的态度,和身边客体观众的态度,以此来恰当的表现自己的态度——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主体是处于一种无态度的状态。然而环境的强制表态,就迫使他们以环境态度为参考态度。Halperin认为在“同性恋”概念的掩护下,社会性别和社会性别角色在为性行为和性行为参与者归类时的重要性渐退了。这有助于消除对性欲对象的选择和社会性别身份之间的关联性,却使得人们有可能将同性恋特质加之于那些社会性别样式及外表、举止都正常的个体身上,这也就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身处于这样一个亚文化的语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