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概括作者的观点:
所谓的“中国模式”并不存在。中国的经济增长并没有脱离一般的经济发展规律,其成功经验和欠缺都可以在其它国家的经历中找到印证。
中国的“政治城市化”并没有带来居民福利的显著提高,失地失业农民未能从土地流转中得到收益并形成购买力,户籍城管制也限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工的被迫流动限制了沿海地区的产业升级。
中国民营企业的弱小,主要原因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的限制,而民营企业才是最具有创新精神和最具有效率的组织。在外资内资上,牺牲内资扶植外资,在国资民资上,国资垄断国进民退。
以大规模基础实施建设拉动GDP,把GDP的增长当做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忽视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对比上海和江浙,中国和印度,中国和巴西,“上海模式”不可取,拉美模式要警惕,印度模式可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