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来说的话算是第一次看人物传记吧,午夜读罢感觉像是经历了整个一场人生,他对产品的完美控制,对营销的不同凡响的掌握,他开创了个人电脑的市场,他革新了互联网时代的数字音乐并为此带来了新生,他对用户体验的极致推崇使人们知道有时候没有选择才是最好的选择,他是个恶魔,他是个天才,但他其实只是个凡人。红色性格和黄色性格的混搭铸就了他的整个人生。再说说这本书吧,如果有人想把这本书当经管类的教科书来读的话,那他肯定是疯了,作者以一种拜神的角度虔诚的写着这本书,让书在厚度方面真的是乏善可陈。但或许厚度就存在于这些乏善可陈中也未可知,事实的称述和不那么精加工的文章才能在往后的岁月中历久弥新,发现隐藏在斯蒂夫和苹果中的秘密吧。可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文章中的细节太少了。举例说明一下吧,apple1和apple2的产品制作大部分都是斯蒂夫的当时好基友沃兹利亚克做出来的,而他在没有被赶出apple之前主导做的macintosh其实是个失败的作品,还没有当时同期的丽萨出色。在这里作者将其归功于史蒂芬对于想创造出酷炫完美产品的一个负面反应。事实上也是的,因为后来史蒂芬创办的next公司出品的电脑也同样是一个失败的产品,以至于史蒂芬本人不得不忍痛割爱的卖掉额NEXT的硬件业务,专门从事OS的开发。不过他对于完美的产品,和艺术家创意的坚持却在皮克斯公司身上体现了他坚持的价值,这估计也是所谓的硬币的两面吧。可这种情况,在史蒂芬重回苹果之后几乎完全没有发生似的。至少在书上所提供的故事材料来看是这样的,虽然作者有稍微提一提当初回归后做的macintosh 针对高端市场的G4是个失败的例子,但是感觉笔墨用的太少了。在我看来,苹果能有今天的成功全得益于当年,董事会把史蒂芬踢出苹果公司,后来又将他请回来,而在这个过程中,我相信史蒂芬本人也在成长,乃至后来回归后依旧栽过跟头才会有后来伟大的苹果公司,总觉得这一段才是真正值得书写的,可作者关于这一段凤凰涅槃的经历着墨过少,让人非常遗憾。不知道这样的心理是我看多了狗血电视剧还是怎么滴,总觉的肯定有什么事情触发史蒂芬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注意才会有后来的成功。如同我前面所说的这不是一本经管类的书,意味着乔布斯是不可复制,苹果曾经的辉煌也是不可复制的。黄铁鹰曾说过:企业的管理是一门艺术,是学不来的。其实我想苹果的成功也是一门艺术,是学不来的。
(说道这里想想国内的雷布斯做的小米真是·····米粉不要喷我)如果没有史蒂夫刻薄,恶魔般的脾气,就不会有那些在精益求精下的完美产品,没有史蒂夫对产品的独特品味,也就不会有那些亮丽大胆的革命性产品。没有史蒂夫对于营销的狂热,也就不会有苹果教分粉丝狂热,没有史蒂夫的产品导向,苹果终将会如同把九十年代在约翰斯卡利手中那样只顾着赚钱,而忘记了制作一件伟大的艺术品才是公司的核心。也正式这一件又一件的伟大的艺术品,才成就了今天的苹果。如同史蒂芬自己所说的:永远不要想着去赚钱,那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永远是创造出一件伟大的产品,钱自然而然的就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