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的妙,是其多面性及复杂性,如果他够简单,或者介于简单和复杂之间的状态,都不好。传奇之所以传奇,是因为有足够多的经历和故事,丰富多彩,足够神秘。
从性情看,这是个典型的自私鬼,小家子气十足,爱哭鼻子,希望世界完全顺着自己,他不太有同情心,对地球上的其他人都过于严苛,以为全世界至少要向他看齐,在他眼里,不是笨蛋就是狗屎。
从这个角度看,他是个理想主义者。
偏执狂才能生存的前提是,偏执部分上是合理的,而且有合适的土壤,乔布斯之偏执个性,更多用在合适的前提之下,因而取得成功。但在有些时侯,他也会回过头来反思,取别人的思想为自己所用。
他的审美眼光够高,引领时代之先,将简约化为极致,我在时装公司工作时,主管姐姐教我LESS IS MORE,个人觉得,乔布斯将此发展到“NO IS MORE”,这其实不只是产品的理念,更是他心中巨大的禅意。对佛的认识,影响到他对生活和产品的理解。
他将人性中的各种优点或缺点发挥到极致,他的峻急和严苛,他的焦虑和急切,他的可爱与温和~矛盾又统一,这足够复杂。某些时侯他会以为自己掌控了世界,比如当粉丝狂欢,当伟大的产品问世……事实上,谁都做不到,他只是乔布斯,癌症来临时,他只得接受那种不可控的状态。
对一个强人来说,这是悲剧。
我一直想,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IPHONE或者IPAD,也未必像黑暗的中世纪,人类只得孤独前行。但世界有了这些东西,却会变得相对美好,人心愈来愈隔阂的世界里,IPHONE或者IPAD可以做你的朋友。从这个意义上,乔布斯改变了世界,和我们存在的方式。
没有朋友时,你可以跟SIRI说说话,慰安自己的心灵。
创新是一切之本,这是乔布斯的原则,也是他改变世界的动力源。苹果公司之所以伟大,也尽在此。如他所言,我有许多钱,钱对我已经没有意义。有些公司挣过许多钱,但对世界的进步没有任何帮助,不配称伟大。我想,类似巴菲特这种在投资界备受推崇的人物,在乔帮主的眼里,亦不过一坨狗屎。
个人喜欢他的部分,是他身上所散出来的骄傲,以及亲情和血脉里不乏的温情,正是这些,让他举世而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