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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游 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2-01-29 16:01:04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书本身和乔布斯本人

   一公斤重的《史蒂夫.乔布斯传》终于读完了。写个读后给自己留点印象。

  书前半部分读得慢,常常停顿下来,有时被琐事打断,有时是感叹乔布斯的性格,有时被复杂的外国人名弄晕了头。后半部分读得快了起来,被乔布斯传奇人生所吸引。

   首先,谈谈对书本身的感觉。书中没有以时间轴为线索,具体描写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及其它竞争对手公司产品上市时间表。可能作者假定读者是业内人士,熟知这些细节,我不知道这些细节,又认为在这瞬息万变的IT,时间点真的非常重要。

  由于对外国人名的不熟悉,加上作者在新人物第一次出现时是名和姓,然后就直呼其名或者只道其姓,搞得我晕头转向。

   书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细节丰富,后半部分从2005年后许多重大的产品如Macbook Air都只字未提,是作者认为不重要?抑或赶出书时间?乔布斯突然离世,使传记上市时间提前。

   关于书本身最后再说一点,这本书是乔布斯主动找来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原因是沃尔特.艾萨克森擅长使人开口说话,可以让乔布斯身边众多人物畅谈过去发生的种种事情,乔布斯邀请艾萨克森为家人为世人写传,作为给家人给世人最后的礼物,而乔布斯只关心书的封面是否美、是否打动人,至于内容就完全放手让艾萨克森去写了。封面确实简洁,是一张乔布斯的黑白肖像照,领人印象深刻。

   书有点纷乱繁杂,反映出乔布斯传奇的一生,精彩的是乔布斯本人,书并不精彩。归纳一下我眼中乔布斯的特点:完美主义者、艺术家、敏锐而凶残的商人、非黑既白的管理者、最后才是科技工作者。

   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被迫离开苹果公司,又在苹果公司濒临倒闭时重回苹果,并将苹果公司推到世界最大市值最盈利公司的巅峰。但乔布斯真的不是一个技术高手,从苹果发家的apple II到ipod到iphone,乔布斯没有做过硬件设计没有写过一行程序。他甚至不会硬件电路设计不会编写程序。为此遭到比尔盖茨的嘲笑,乔布斯耿耿于怀盖茨的嘲笑,他们是同龄人,并赶了信息化的大潮的弄潮人。

   追求完美是乔布斯最大的特征。从起家的apple II开始的苹果产品都异于同类的产品,乔布斯甚至不惜成本不惜开发周期地追求产品的完美。乔布斯号称产品发布大师,乔布斯对新产品发布的时机,发布会的布置安排,广告都是追求完美,一遍遍地修正,让苹果的每个新品发布都有着轰动的效果。完美也正是这个特点,让苹果的产品在消费者中拥有众多忠实的粉丝。

   Ipod的发布是使苹果公司从一个市场分额很小的电脑公司一跃成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书中关于ipod的发明过程描述很简单,我很纳闷,之后一个章节描写作者艾萨克森和乔布斯聊音乐,我忽然明白了,正是乔布斯骨子里对音乐的热爱成就了ipod。在那个MP3铺天盖地的时代,只有乔布斯这个有着艺术家般热爱音乐的人才能发明ipod,并且用itunes商店售卖音乐,这彻底地改变了音乐产业,也使苹果公司走上了康庄大道。书中关于皮克斯公司的大量描述,使我原来不熟悉的皮克斯有了更多的细节。作为皮克斯的CEO乔布斯更多地展现出他的艺术家追求,也正是皮克斯的成功使乔布斯在人生的低谷渡过了财务难关。要了解乔布斯,需要关注更多乔布斯在皮克斯公司的细节。

   2007年1月乔布斯发布iphone,此时还没有ipod touch没有APPstore没有3G通信,看发布会乔布斯对iphone的描述,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乔布斯完全把握了IT业的发展趋势。Iphone的发明是苹果公司担心手机逐步取代ipod,打算和MOTOROLA制造一款手机不成功后,有着敏锐商业感觉的乔布斯决定苹果公司自己上,正是对用户体验的完美追求和未来趋势的把握,iphone这款改变时代的手机被苹果公司打造出来,apple也成为世界上市值最大的公司并拥有最多的现金。

   作为商人,掠食者般的凶残是比尔盖茨和乔布斯共同拥有的特质。非黑及白是乔布斯独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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