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中文译名是“免费文化”,应该是避讳“自由”二字,书中其他地方均使用的是“自由文化”。另外书封面上的四行小字几乎和书的内容完全没有关系,也许是出版社为了避开审查用心良苦,但愿买了这本书的人不是因为书名和封面的误导。
本书作者Lawrence Lessig是一个致力于著作权领域的学者和自由派政治活动家,Creative Commons的创始人。
Lawrence Lessig用一半的篇幅介绍著作权法的诞生以及发展历史。
作者的核心观点在书的第三部分展开:美国现有的著作权法既制约了创新,又不能真正保护大多数创作者的权利,它保护的实际上是商业集团的利益,国会通过《桑尼 博诺法案》延长版权期限是对公共领域的践踏。
虽然书的副标题是“创意产业的未来”,但是作者对未来的看法只在后记中用20页篇幅一笔带过。与其说是未来,不如说是作者对著作权政策改革的期望。
作者虽然深受Richard Stallman的Free Software的影响,但是两人有本质的不同。Stallman是个理想主义者,“software patents are evil”,追求废除所有软件专利;但是Lessig非常现实,他并不否定著作权,而是探寻自由和权利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