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言不惭地说,敝人早在2005年就断言过——【Web 2.0 盈利的最终前途就是做传销!】果不其然吧,历经了5年多的痛苦求索,互联网的新一代精英们终于把包装一新的【传销】老酒以【湿营销】的新瓶承载着又一次闪亮推出了~
洋洋洒洒写了几十万言,分析来、分析去,无非是扭捏地证明了借助互联网手段做【传销】的理论基础、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不过,有总聊胜于无,明白总比糊涂好(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不算),用【湿营销】的糖衣炮弹打明白那些搞技术的大条神经们,让他们明白华尔街的大佬们心底里都希望 Web 2.0 干些啥,这总是好的。
其实,就本书而言,大家也不用太仔细看了,看看文前推介和前几章,明白明白【湿营销】的含义就可以了。真正说到应该怎么去做,敝人倒是推荐有志于此的朋友们先参加一个安利组织,在里面待半年,然后触类旁通一下就都学会了。
【湿营销】=【传销】+【小道消息】+【圈子】+【意见领袖】+【互联网平台】
它就像一个洋葱头,什么品牌、口碑、信任、信息瀑。。。这一层层的外皮被拔下后,最终【传销】的成分是最大的,至少占据70%。因为,毕竟这一切(品牌、口碑、信任等等)的目的都是为了最终达成交易,没有成交就白费了力气。
伟大的哲人说过——"太阳底下没有什么事情是新鲜的"。是的,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对于人类世界而言,只不过是源源不断地提供了新的工具罢了,人类和人类社会自身并没有什么太明显的变化。互联网上所有的商业模式,都可以在现实世界中(甚至网络未诞生前)找到翻本,只不过是互联网给人们提供了更有效的媒介工具罢了。
谢谢肯定,我这里说的【传销】是个类比概念,并不是说湿营销的实际组织形式。其实既然它叫做营销,就是一种更偏重信息传递的概念,实际达成交易的过程都可以剥离到线下进行。
这本书广泛的涉猎了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更像一本学术书籍,可惜没有给出所引观点的出处——英文原著亦是如此。
“部落”和“互利式交换”都是我非常赞同的观点。基于“互利式的交换”所形成的“部落”,就是【互联网平台】+【圈子】。基于圈子的很多销售行为确实通过“小道消息”+“意见领袖”完成的。
你建立的“湿营销(Mass Handselling)”的等式,确实展示了你深邃的理解力。
依照百度百科的定义,去掉“非法”云云: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利益。
而利用互联网、圈子等的销售行为,大部分情况还不是上述所定义的“付报酬”形式呗!
某种程度我是赞同你的观点:【湿营销】=【传销】+【小道消息】+【圈子】+【意见领袖】+【互联网平台】。但“传销至少占据70%”有何根据呢? “传销”的说法,确实比另外一个评论用的“向群体推销”更加简洁。但准确性就不及了。
一个是开放的互联网更有利于信息的传播,一个是要提高受众的辨别能力。这也是一个社会的成长。
如果是封闭的环境中,负面信息的危害更大。通畅的传播环境对信息的纠正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我想了想,就这个问题你给举个例子说明一下负面信息瀑可能的恶劣后果吧:
咱们说的金庸这个事,谣言即便转瞬间人人皆知恐怕也不会产生什么实际的恶劣后果,做多是几个激动的粉丝不求证实就开始祭奠查大侠。可是如果在一种气氛已经非常紧张的情形下,比如说两个混居的民族正在互相仇视,随时可能爆发武力冲突的时候,一个有关一方已经开始谋划屠杀另一方的谣言瞬间散开。。。那样即便事后迅速(比如一天之后)证明是无稽之谈,也可能已经点燃了一场血腥的种族仇杀!!
这就是信息瀑的作用,它先入为主地迅速散布一种带情绪化的信息,很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影响。可以利用,也必须防范。
可是你也应该注意到,在传统媒体环境下,这种未经核实的谣言是根本不会有机会进入公众传播渠道的。互联网环境下的错误信息的易纠正性是与错误信息的易传播性共生的。
那是传统的信息传播环境。开放的互联网肯定是更有利于正确信息的流通和传播。这个可以从sina微博看出来。记得年前网络传播金庸去世,很多人转载,但是仅仅一个小时就马上纠正过来了。这绝不是传统的封闭的环境可以比拟的
对,不论是谣言还是不实的虚夸早晚都会破灭,但是其造成的恶劣影响的挽回或者过高评价的回归都是漫长的,这就是【信息瀑】效应,影响像瀑布那样一落千丈,平复的过程却像整条河流一样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