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曾锦程为本书作的序_小强广告100招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查字典图书网
当前位置: 查字典 > 图书网 > 广告 > 小强广告100招 > [转]曾锦程为本书作的序
龙之媒广告书店 小强广告100招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09-03-16 15:03:49

[转]曾锦程为本书作的序

咬文,是林永强英文名Almon的音译,也是他的笔名。十四年前,林永强拿了几本自己出版的漫画书,来到香港奥美和我见面,书上用的就是这个笔名。
好匹配广告文案的一个名字啊!却出现在一本几乎没有文字的书上,实在太有“化学作用”了。于是,咬文就成为我第一个聘用的文案。
咬文,其实一点咬文的偏执也没有。正因如此,他很快就摆脱了文案的局限,跻身创意指导(CD)的行列,成为一个有要求、有原则、有成绩的CD。
广告行业常常有这种说法:某某人升级做创意指导了,于是行内又少了个好的文案或美指,却多了个糟糕的创意指导。的确,能胜任文案或美指的,未必就能胜任创意指导;更有趣的是,越好的文案或美指,往往越不适合做创意指导。
做创意指导的基本要求是:对创意有深入认识,最好有独到见解,且能娴熟地操弄创意技巧。在这个专业层面之上,还要求你有管理才能,最低限度要让手下几个人能为创意努力地、快乐地奋斗。最后,还要求你掌握好创意指导的心法。的确,创意是那么见仁见智,人事是那么你猜我疑,业务是那么咄咄逼人,少一点心法,便寸步难行。
这些,都是课堂上和公司里学不来的。刚刚入行的小文案和小美指,还来不及醒觉,便发现自己成为创意指导了。而且,很可能是那种颇糟糕的创意指导。
阅读咬文的书,唤起了不少当时碰壁的回忆,掺杂着几分焦头烂额的伤痛。我觉得,与其说咬文是我第一个聘用的人,不如说咬文是第一个聘用我的人,那该多好。
于是,很自然地,我便很羡慕正手执本书的你。

曾锦程
香港陈曾黄朱梅广告公司创办人

展开全文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对“[转]曾锦程为本书作的序”的回应

Soleil 2009-03-16 15:44:05

曾锦程有点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