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学web的时候,那是Asp.Net,都是拖的控件,html,css都是从W3C上面学的,也没有人指点,手里就一本C#权威指南,拿着一个在线考试的项目就去做了。当时是觉得,JavaScript挺好玩的,简单几句就有效果了,而且还可以异步。那是2011年。现在想想,真是捏一把汗,因为现在,那代码自己都不想看了,也才明白,世界上还有一种丑,是我们猿类定义的因代码紊乱和拼凑的丑。
后来换到了更好的部门工作,学了jquery,kendoui ,同事都是猿类,不再孤单。看的书也是多了起来。对于前端一直都是网上找一找都是可以解决的态度。而现在是移动端的纪元时代,越来越需要原生的JavaScript来解决问题。而且自己也很想去解开JavaScript那模糊又暧昧的面纱让心里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轮廓,于是,在别人的博客书单中,找到了这本书。从头到尾,完整而细心。类型,BOM,DOM,事件,HTML5,面向对象等等,还有性能优化及兼容方面都讲的很多很到位。特别是第二十四章最佳实践,应该是出现在很多人的博客或者面试题中。虽然没有讲到想mvvm这些框架方面的东西,但人不能那么贪心,后面美丽的风景我们继续去追寻。
虽然没有早些读到这本书,但还是很欣喜我没有错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