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写了点自己的想法。
之前读过这本书,当时的感受不深,主要原因是社会阅历没有作者丰富,经历的事情也太少,因此,感觉作者的很多新思想无法接受,我看了豆瓣上的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可谓是极端,要么就说这本书极度好,要么就把这本书贬低的跟垃圾一样。我觉得这是个好现象,一本书能产生这么大的争议性,这说明什么?说明了坐着的观点触动了某类人群的敏感神经,换句话说,这本书中的思想道破了一些“真相”,是在目前我们这个社会中,不能说的一些话,这些话一旦说出来,就会有人抄起大棒一顿批判。
不过我们仔细想一想,有些事情被争论得如此激烈,作用是什么?其实作用就在于这种思想的交锋推动了整体社会文明的进步,任何一次大的思想革命都是如此,比如《黑客与画家》这本书中说到,有些话是不能在一个时代内被讲出来的,如果非要讲出来的话则需要具备一定的勇气和胆识。书中提到,在哥白尼时代,日心说与地心说的交锋是一场跨时代的思想革命,试想,如果我们这些现代人类乘坐时光机器回到那个世纪,会发惊奇地发现那里人们怎么都如此愚蠢之极,居然还相信太阳围绕地球转,大多数人都会情不自禁的说出真相(即日心说),但是,你一旦说出来,就完了,教会会把你抓起来,审判你,让你屈服于他们的意志,否则就死。因为任何对地心说的怀疑都等于是对教会最根本的根基(或精神核心)产生怀疑,是对上帝和神灵的不敬。同样,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也遭到了很多同时代的教派和心理学家(还有生物学家们)的攻击,他们认为人类和世间万物都是由万能的、伟大的上帝一手创造出来的,上帝具有远见、智慧、超能力,它知道人类就该造成那个样子,而树木就该是另一个样子。但是当达尔文经过考察和思考后,提出了进化理论,即自然选择说和基因遗传说,这触动了教会们的精神根基,他们害怕人们相信了达尔文的学说之后就不再信仰他们的神了,还好,达尔文没有遭到哥白尼的下场,算是善终,不过他确实玩了一场危险的思想游戏,即在一个时代里应该说出的话却在另一个时代里被说出来了。
关于这本《重来》,就是这样一本书,作者在试图说出真相,这对于很多具有创业雄心的年轻人来说是宝贵的,不可多得的,当然我不会一味的赞扬某一本书,还是那句话,轻易地评论一件事物的好坏会蒙蔽人的眼睛,而应该看看善与恶。这本书的设计风格简单别致,这不知为什么让我联想到了乔布斯先生,他的麦金塔、NeXT、iMac,以及后来的一系列产品都是崇尚简单独特而完美的设计风格,在乔布斯的商业哲学中,蕴含着一种“少即是多”的商业逻辑,而这本书也是如此,并且还多了一样宝贝:小即是大,这正是这本书要阐述的核心思想。
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很多独创思想的小集子,约100来条,因此不方便把我所有对每一条的思考都写出来,也许以后随着工作中会慢慢悟出一些书中提出的道理。一下子都写出来会显得仓促,而且思考不深,因为工作经历(至少我没有像作者那样,建立了一家5人的,如此出色的公司,他经历的事情一定比我多得多)是伪造不了的,经验是无法意淫出来的。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我认为,这本书适合每一个想要在互联网行业创业的年轻人读一读,它不包含任何技术术语,也没有枯燥商业理论,因为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其他的商业教材习得的,属于知识。而关于思维方式的知识则属于元知识(比如脑科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属于知识的知识(相当于底层代码),正确的思维方式聚合正确的知识,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体系,这是作为一个创始人需要具备的功底之一(此外还有性格、资金、人脉、以及PEST等因素)。
最后,不要轻易的评论这本书的好坏,因为书里说出了一些不符合时宜的话,激起了很多道德先生们的批判,也引起了硅谷著名科技人们的喜爱和关注,我喜欢这本书正在于此,因为这就是它的价值——推动人们进行更深刻的思考,从而推进科技业得进步。这本书不同于那种某某创业者需要知道的多少多少细节,什么20几岁需要知道的什么什么道理,那些是没有什么思想深度的普众读物,是一剂又一剂让人兴奋的春药,看完之后激情澎湃,却发现身边恰一个可供施展拳脚的美眉。而这本书不是,它的确过于短小,但是越精简越发人深省。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字数很少,中国古代的唐诗宋词,字数很少,但是却都表达了作者最丰富的思想内容,这就够了,少即是多,乔布斯精于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