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暑假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黄金时代》回家看。由于假期玩得太嗨皮,导致只看了第一部小说的三分之一,只记得一个叫王二的和一个叫陈清扬的搞破鞋,别的忘光光。。。
后来买了他的《沉默的大多数》杂文集,就觉得这个人挺有智慧的,但也没像传说中那么牛嘛。可能是时代背景无法感同身受。
前几天王小波忌日,铺天盖地纪念他的文章,让我想起来曾经未完结的《黄金时代》,就又买来重读。一口气读完了,觉得比原来读懂的多了。尤其是里面的主人公都太可爱了。王小波的痞子气和哲学气混合的语言也让人欲罢不能。
就像作者说的,这三部小说除了主人公都叫王二以外,共同的主题是生活,不管哪一个王二都是时代的边缘人,格格不入,是个不愿做傻比的亡命之徒,但最后往往又不得不妥协。黑色幽默的笔风,笑声后是无尽的讽刺。
他是我读过的除了宋小君以外最热爱女性的男作家,她笔下的女主人公都非凡人,全是敢爱敢恨,一生都在借酒撒疯的奇女子。陈清扬,线条,小转铃,小孙,甚至王二他妈。作者将能冲破世俗的荒唐,活出自我的美好愿望全部寄托在了女性身上,而男性角色往往都像被锤过的牛一样,窝窝囊囊。可能这也是我开始喜欢上他的原因吧~
以下为摘抄
======================================================
《黄金时代》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锤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锤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锤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锤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楞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从这些体会里我得到一个结论,就是永远别让别人注意你。北京人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你千万别让人惦记上。
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我们总是这样朝三暮四)
陈清扬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
《三十而立》
事实如此,不论我信与不信。八三年七月初的某个早上,我从本质上已经是个好人、好教师、好公民、好丈夫。事实证明,社会是个大熔炉,可以改造各种各样的人,甚至王二
和许由吵过之后,我心里乱纷纷的。这是我第一次和许由吵架,这说明我很不正常。我听说有些人出国黄了,或者评不上讲师就撒癔症,骂孩子打老婆搅得鸡犬不宁。难道我也猥琐如斯?这倒是件新闻。
我在实验室里踱步,忽然觉得生活很无趣,它好像是西藏的一种酷刑:把人用湿牛皮裹起来,放在阳光下曝晒。等牛皮干硬收缩,就把人箍得乌珠迸出。生活也如是:你一天天老下去,牛皮一天天紧起来。这张牛皮就是生活的规律:上班下班,吃饭排粪,连做爱也是其中的一环,一切按照时间表进行,躺在牛皮里还有一点小小的奢望:出国,提副教授。一旦希望破灭,就撒起癔症。真他妈的扯淡!真他妈的扯淡得很!
“有两个朋友住在一个城里,其中一个深夜去找另一个。那人连忙爬起来,披上铠甲,右手执剑,左手执钱袋,叫他的朋友进来说:“朋友,你深夜来访,必有重大的原因。如果你欠了债,这儿有钱。如果你遭人侮辱,我立刻去为你报仇。如果你是清夜无聊,这儿有美丽的女奴供你排遣。”
夏天在沙河镇上,我们喝了一种青梅酒,这东西喝起来味道尚可,事后却头疼得像是脑浆子都从耳朵眼里流出来。
一切巨大的后果莫不为细小的前因所注定。而且早在亿万斯年之前,甚至在创世之初,就有一个最微小的机缘,决定了今日今时
我说离婚可不容易,尤其是通过法院判离。她说,可不是,她们报社就派了一位副主编来做工作,叫她别离婚。“假正经!完全是假正经!”
“你怎么和他说?”
“我说,有的人配操我的×,有的人就不配!老先生当场晕倒,以后再没人找茬!”
曾几何时,有过很多徐志摩那样的人,在荒漠上用这些书筑起孤城。如今城已破。
很明显,这个世界里存在着两个体系,一个来自生存的必要,一个来自存在本身,于是乎对每一个问题同时存在两个答案。这就叫虚伪
所谓虚伪,打个比方来说,不过是脑子里装个开关罢了。无论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做出判断:事关功利或者逻辑,然后就把开关拨动。扳到功利一边,咱就喊皇帝万岁万万岁,扳到逻辑一边,咱就从大前题、小前题,得到必死的结论。由于这一重负担,虚伪的人显得迟钝,有时候弄不利索,还要犯大错误。
在我看来,春天里一棵小草生长,它没有什么目的。风起时一匹公马发情,它也没有什么目的。草长马发情,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这就是存在本身。
我要抱着草长马发情的伟大真诚去做一切事,而不是在人前羞羞答答地表演。在我看来,人都是为了要表演,失去了自己的存在。我说了很多,可一样也没照办。这就是我不肯想起那篇论文的原因。
我和小转铃走过茫茫大雪回城去,除了飞转的雪片和沙沙的落雪声,看不见一个影子,听不见一点声音。冷风治好了持续了好几天的头疼。忽然之间心底涌起强烈的渴望,前所未有:我要爱,要生活,把眼前的一世当做一百世一样。这里的道理很明白:我思故我在,既然我存在,就不能装作不存在。无论如何,我要对自己负起责任。
没人能得到小转铃,她是她自己的。
如果一个人不会唱,那么全世界的歌对他毫无用处;如果他会唱,那他一定要唱自己的歌。这就是说,诗人这个行当应该取消,每个人都要做自己的诗人。
夫子曰:人之患在于好为人师
别听你爸爸的,他那个人没劲透了。你自己爱干啥就干啥,首先要当个正直的人,其次要当个快乐的人。什么走正路,争头名,咱们不干这事,你是我的儿子!”
我妈妈始终爱我。她对小转铃说,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要有一本有趣的书来消磨旅途。我爸爸这本书无聊之极,叫她懊悔当初怎么挑了这么一本书看
隔间”的标语各有特色。男厕所里写着:“大珠小珠落玉盘”,“一片冰心在玉壶”。女厕所里写着:“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还有额匾,“暗香亭”。要说王二的书法,那是没说的。
学好真不容易,除了和学生扯淡,还得给老姚擦屁股,而且我还要感谢老姚摔断了腿,给我创造了机会。
我第一次和铃子搭话,预先找过无数借口,可是都觉得不充分,不足以掩饰我要搞她的动机:那年头男女青年要不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可以一辈子不搭话。同理,今天我来看着老姚,也没法掩饰我要装好人、往上爬的动机。
李斯的名言:人之不肖如鼠也!这是他老人家当仓库保管员时的感慨。他是说,有两种耗子。粮库里的老鼠吃得大腹便便,官仓几年不开一次,耗子们过得好似在疗养,闲下来饮酒赋诗,好不快活。可是厕所里的老鼠吃的是屎,人上厕所就吓得哇哇叫,真是惨不忍睹。于是他就说:人和他妈的耗子一样。混得好就是仓房鼠,混得不好就是厕所鼠。
走在大街上,汇入滚滚的人流,我想到三十三年前,我从我爸爸那儿出来,身边也有这么许多人,那一回我急急忙忙奔向前去,在十亿同胞中抢了头名,这才从微生物长成一条大汉。今天我又上路,好像又要抢什么头名,到一个更宏观的世界里去长大几亿倍。假如从宏观角度来看,眼前这世界真是一个授精的场所,我这么做也许不无道理,但是我无法证明这一点。就算真是如此,能不能中选为下一次生长的种子和追名求利又有什么关系?事实上,我要做个正经人,无非是挣死后塞入直肠的那块棉花。
我根本用不着这么做,我也用不着那块棉花,就算它真这么必要,我可以趁着还有一口气,自己把它塞好,然后静待死亡。自己料理自己的事,是多么大的幸福!在许由那张臭烘烘的床上躺下时,我还在想:我真需要把这件事想明白,这要花很多时间,眼前没有工夫,也许要到我老了之后。总之,是在我死之前。
《似水流年》
我以为贺先生在半空中,一定感到自己像一颗飞机上落下来的炸弹。耳畔风声呼呼,地面逐渐接近,心脏狂跳不止,那落地的“砰”的一声,已经在心里响过了。贺先生既然要死,那么他一定把一切都想过了
线条这家伙就是这样,干的事又疯又傻。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发疯,但是依然要发疯。这是因为她觉得疯一点过瘾。她一辈子都在借酒撒疯。
李先生成为革命者也是因为他心软,不但见不得女人的眼泪,而且见不得别人的苦难。他老念格瓦拉的一句话:我怎能在别人的苦难面前转过脸去?
我们俩如出一辙,都不走正路。走正路的人在那年月里,连做梦都想着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可是我说:这些受苦人我认得他们是谁吗?再说了,他们受苦,我不受苦?那晚上我一脚踩进了蚂蚁窝,而且我两只脚都得了水田脚气,趾缝里烂得没了皮。那些蚂蚁一齐咬我,像乱箭穿心一样疼。
虽然岁月如流,什么都会过去,但总有些东西发生了就不能抹煞。
似水流年是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只有这个东西,才真正归你所有。其余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娱和不幸,转眼间就已跑到那似水流年里去了。我所认识的人,都不珍视自己的似水流年。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件东西,所以一个个像丢了魂一样。
中年妇女在中国是一种自然灾害,这倒不是因为她们不好看(我去过外国,中国的中年妇女比外国中年妇女长得好看——王二注),而是因为她们故意要恶心人!
活得没劲的人希望发生战争,那是很自然的想法。我们那一代人,都是在对战争的期待中长大的。以我为例,虽然一不怕疼,二不怕死,但是在和平年月里只能挖挖坑,而中国并不缺少挖坑的人。
到了夏天,我常和线条到玉渊潭去游泳。那时她诧异道:王二,你怎么了?裤衩里藏着擀面杖,不硌吗?
我妈跟我说的却是:人就是四十岁时最难过。那时候脑子很清楚,可以发现自己在变老。以后就糊里糊涂,不知老之将至。
而当我们长大之时,就有了两种选择:当傻×或是当亡命之徒。我们的选择是不当傻×,要做亡命之徒。
死掉的人里有我的朋友。他们的本意是要做亡命徒,结果做成了傻×。
《革命时期的爱情》
以前王二拼命奔逃时,想过好多“幸亏”:幸亏他在半空中上班,幸亏他从小就喜欢爬树上房,幸亏他是中学时的体操队员,会玩单杠等等,否则早被老鲁逮住了。后来王二又发现一点都不幸亏:假如他不会爬树上房,不会玩单杠,不能往天上逃,那王二就会早早地站在地下,握紧了拳头,想着假如老鲁敢来揪他的领子,就给她脸上一拳,把她那张肥脸打开花
指标这种东西,是一切浪漫情调的死敌。
我爬炉筒时,大概是九岁到十一二岁。到了四十岁上,我发现后来我干任何事情都没有了那股百折不挠的决心;而且我后来干的任何事都不像那件那样愚不可及。爬炉筒子没有一点好处,只能带来刻骨铭心的痛苦,但我还是要爬。这大概是说明你干的事越傻,决心就会越大吧。这也说明我喜欢自己愚弄自己,却不喜欢被别人愚弄。
在革命时期,我在公共汽车上见了老太太都不让座,恐怕她是个地主婆;而且三岁的孩子你也不敢得罪,恐怕他会上哪里告你一状。
对于不能恨的人,我只能用爱来化解仇恨。我爱上她了。
他们的铠甲就是身前身后各挂一块三合板,上面贴了一张毛主席像,上阵时就像一批王八人立了起来。
听说每个人临死时都是如梦方醒。
革命时期中大彩的人可能都是电流下的蜻蜓。
小时候我去逮蜻蜓,把逮到的蜻蜓都放到铁纱窗做的笼子里放着,然后再逐一把它们捉出来电死。没被电到的蜻蜓都对正在死去的蜻蜓漠然视之。因此我想到,可能蜻蜓要到电流从身上通过时,才知道中了头彩,如梦方醒吧。
正确的结论是到了我该挨打的时候就会挨打,不管我是哭还是笑。既然活在世界上,不管怎样都要挨打,所以做什么都没有了意义。唯一有意义的事就是寻找神奇。
小时候我对生活的看法是这样的: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在参加一种游戏,按照游戏的规则得到高分者为胜,别的目的是没有的。具体而言,这个看法常常是对的,除了臭气弥漫的时期。比方说,上学就是在老师手里得高分,上场就是在裁判手里得高分,到了美国,这个分数就是挣钱,等等。
但是自从我爬过了那个炉筒子之后,就再也不信有什么诀窍。我和别人一样,得爱我恨的人,挣钱吃饭,成家立业,养家活口。总而言之,除非有奇迹发生,苦多乐少,而奇迹却总是不发生。
现在我认为,人在无端微笑时,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我是这样的,×海鹰也是这样。二十二岁的姑娘,每天都要穿旧军装,而且要到大会上去念红头文件,除了皮笑肉不笑,还能有什么表情!而我痔疮疼痛还要磨屁股,也只有惨笑。这些笑容都是在笑自己,不是在笑别人。
发现每次受压迫都是因为别人气不顺,并且觉得我比他高兴
我们生活在漫漫寒夜,
人生好似长途旅行。
仰望天空寻找方向,
天际却无引路的明星!
假如某人总中负彩,他就会变成受虐狂。假如某人总中正彩,她就会变成虐待狂。其他解释纯属多余。
在革命时期里杀掉了对方一个人,就如在工商社会里赚到了十几块钱一样高兴。在革命时期自己失掉了一个人,就如损失了十几块钱,有点伤心。
我看着太阳,我是一团蒲公英。以后这些东西就像风中的柳絮一样飘散了。回到中国以后,我想道,这是蒲公英飘散的地方。我从这里出发寻找神奇,最后也要回到这个地方。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假设×海鹰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从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寻回记忆的话,她会记得一个相貌丑恶,浑身是毛的小个子从她身上爬开。那一瞬间像个楔子打进记忆里,把想象和真实连在一起了。后来她常常拿着他的把把看来看去,很惊讶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东西——瘫软时像个长茄子,硬起来像捣杵。它是这样的难看,从正面看像一只没睁开的眼睛,从侧面看像只刚出生的耗子。
在革命时期所有的人都在“渗着”,就像一滴水落到土上,马上就失去了形状,变成了千千万万的土粒和颗粒的间隙;或者早晚附着在煤烟上的雾。假如一滴水可以思想的话,散在土里或者飞在大气里的水分肯定不能。经过了一阵呆若木鸡的阶段后,他们就飘散了
我现在是这样理解random——我们不知为什么就来到人世的这个地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遇到眼前的事情,这一切纯属偶然
事实上,不管在任何场合,只要在座有三个以上的人,我就尽量不说话。要是只有两个人,我就什么都敢说。这是我一生不可更改的习惯。
我觉得自己是个不会种地的农民,总是赶不上节气。
那年头不管你花多么大的精力去干任何事,最后总是没有结果,因为那是只开花不结果的年代。
现在我每天早上还要到外面去跑步,跑到煤烟和水气结成的灰雾里去。我仿佛已经很老了,又好像很年轻。革命时期好像是过去了,又仿佛还没开始。爱情仿佛结束了,又好像还没有到来。我仿佛中过了头彩,又好像还没到开彩的日子。这一切好像是结束了,又仿佛是刚刚开始。
《我的阴阳两界》
女孩子只要嫁得出去,就不必理睬不想嫁的男人。
人活在世界上就像一海绵,生活在海底。海底还飘荡着各种各样的事件,遇上了就被吸附到海绵里,因此我会记得各种事情。
小时候我长得文静瘦弱,还爱和女同学跳猴皮筋。所以我到山西插队时,我妈就睡不着觉。她以为我连窝头都不会蒸,一定要饿死,假如没饿死,也会被人欺负死。但是只过了一年,我就长了一嘴络腮胡子,活像一个老土匪,而且满嘴都是操你妈。这说明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只要一年就能变得连他的亲妈都认不出来。
硬的时候我们急着去要自己分内的那点东西,丝毫不想它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等到有了一点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管它是署了自己名字的小说,还是西夏文,就已经活到了另一界了。
这时候我想起我表哥说过的话:人活在世界上,假如你想要什么,就没有什么。这就叫辩证法。所以假如你真想要什么的话,就别去想它。
就如一只骆驼,驮了好几百公斤,最后因为再加一根草的分量倒下了。
用大嫂的话来说,一次爱情就像吃一个巧克力壳的冰棍。开头是巧克力,后来是奶油冰激凌。最后嘴里剩下一个干木棍。
据说母猫的那玩意儿里长了倒刺,公猫插进去,就像插进了蝎子窝一样,疼得拼命嚷嚷。(真的吗?)
寂寞是我的选择,正如在地下室里离群索居是我的选择一样。在我看来,寂寞就是可以做一切事的自由,这是因为你做什么都没人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理会。所以我能够翻译Story of O,李先生能够读西夏文。自从我割断了对女人的单恋,寂寞就真正归我所有。寂寞纯黑如夜,甜蜜如糖,醇如酒。
但是现在我却受不了寂寞了,因为它不再是过去那个样子,既不黑,也不甜了,而是惨烈如白昼。
从此以后,寂寞再不归我所有。这有好处,也有不好处。走进了寂寞里,你就变成了黑夜里的巨灵神,想干啥就干啥,效率非常之高。你可以夜以继日的干任何事,不怕别人打断,直到事情干成。但是寂寞中也有让人不能忍受的时刻,那就是想说话时没有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