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动物对话》这本书,很多人都对其中的动物说了很多。事实上,这也确实是这本书最初打动我的地方。但其实在动物之外,我也一直想为作者克雷格•查尔兹写点什么。
编辑书籍的过程中,查了不少关于作者的资料。他的经历即使称不上传奇,也足够丰富多彩了。在当下很多书里,作者因为选择了忠于内心而异于常人的人生轨迹,总是会被包装成一种生活方式的代表,因而获得了大量的关注。当然不管这是否作者们的本意,我都很敬佩也很感激他们,因为他们的人生确实为我们开了窗口,看到自身具备的新的可能性。
可是,也有像查尔兹这样的人,你能在他的每一篇作品里读到一个人的灵魂,但他的人生历程却隐没在作品背后,只有生活细节,没有传奇。
这样的作品,当然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可以作为文学细细品读。但这样的人,获不到关注,带不动销量,又是多么可惜。你知道,这个时代,大家关注传奇,会为了一个人买上他的很多本书,却少有人会在不经意间去关注一个无名作者,只为了那一场纯粹的文字邂逅。
于是,我一定要为查尔兹写点什么。
最初写下了这样一个文艺腔的开头:
他有一个诗意而忧伤的名字——Childs(孩子);他在森林木屋中生活,开窗就能望见不远处巍峨的山峰;他有一个艺术家妻子,他写作,她画画,他们既是灵魂伴侣,又时常一起带着孩子去远足;他拥有“所罗门王的指环”,能只身深入丛林,用眼神、气息、动作与野生动物进行无声的长谈;他把这一切形诸文字,他的文字深沉、隽永、诗意且悲悯。
虽然每句话都是真实描述,但这样一厢情愿塑造出来的查尔兹,太“文艺男青年”了。他的文字的确充满了灵性,但只消看看他的照片,你就会明白,他不是一个满足你浪漫幻想的人。作为一个行动者,一个探险家,他有一副粗壮的体格,以及长期不打理的蓬乱头发和满脸络腮胡子。靠着一个背包,一份杂志,诗意的口才与对未知荒野的热情,他转便美国西南部的沙漠,在很多年里,他的家只是一辆卡车。
不过,在遇到他的妻子丽根•崔的时候,丽根也住在一辆subaru车里边。两个人都在做河流导游,都以车为家。结婚的时候,各自拥有了一个太阳能供电的小木屋。最终选择的还是查尔兹的那一处房子,那是查尔兹一看到就想住下来的地方。在一座突兀的石山脚下,时常会有巨石从山顶滚落,一路掉进他们的庭院。一所四四方方的尖顶棚屋,水泥地板,没有暖气,没有抽水马桶,一开窗就能看到山,日夜与落石的危险相伴。2003年春天,当他们第一个儿子出生时,朋友们只能在屋外把水烧开,然后搬回屋内。
于是,过了几个月,夫妇俩终于租了一个拖拉机,将房子整修了一遍,加盖了卫生间、厨房和新的卧室,并开了两个天窗。家里的大部分设施,还是从附近一个拆迁的老房子里卸下来的。
很神奇吗?这样集合了自然冒险清贫以及爱情的生活传奇,反衬出我们身上的诸多枷锁。可对于查尔兹,这到底是人生的自由选择还是人生的必经之途?
也是,要知道他出生在一个“母亲热爱野外探险,父亲喜欢威士忌、枪和梭罗的家庭”。 “寒冷的亚利桑那州的清晨,父亲点起篝火,让我知道了威士忌的味道,母亲则轻盈地行走于科罗拉多州和怀俄明州的山间,在瘦峭的山脊丛林线上野餐。”六个月大的时候,他已经跟着父母去钓鱼了,母亲把他放在童车中,渡过齐腰的湍流时,则举着童车好让他不被卷走。在还写着歪歪扭扭的小学生字体的时候,他就一个人背着录音机去森林里听鸟叫。16岁时,他在怀俄明州的山林中迷了路。还是16岁时的在怀俄明州,母亲介绍他去为石油钻井平台拍照,赚取700美元的报酬。
他说:“有这样的父母,我所学到的不是畏惧野生动物,而是仅仅意识到它们的存在。”那他和很多探险家们不同的地方,是不是也只是因为他不认为追求这样的生活需要打破什么束缚,因为一开始,他就意识到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存在。
但社会规则和日常生活的束缚,就不曾存在过吗?1990年,他从科罗拉多大学毕业时,也曾穿上带领口的衬衫去参加招聘会,满屋子都是身着商务套装的年轻男女,眼神热切地期待自己的未来。他手上的资料不小心洒了一地,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进错了房间,于是夺门而出,再也没有进去过。然后,就骑着一辆山地车在怀俄明州和科罗拉多州穿梭,想寻求一份传统的报业工作。终于找到一个周报的工作,报社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薪水是难以想象的低,工作却巨多无比,复印、打印、做广告、发送报纸,经常加班到凌晨一两点。最终却因为做事风格不被小镇居民认同,而不得不辞职离开。
虽然在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中,他并不能获得认可,不过他也没有想过要去破坏这个体系,当新的价值观的代言人。他只是很自然地做着坚信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断地挑战自我,不断地寻求人生的新视野。他换过好几次专业,从地质到音乐到记者,因为一直在选择新的学习领域,所以直到毕业,他的选课表看上去还是和新生无异。因为对这个男性社会感到厌烦,他关注过女性研究。他拿了沙漠学的硕士学位,还是一个业余的爵士乐演奏家。更不用说他广泛的写作主题了,从前哥伦比亚地区的考古到美国边境争议到西藏最后的河流,涵盖生物、地质、历史、艺术、文学与民俗文化。
但所有这些,都不是他的人生战利品,而不过是他人生途中的风景罢了。因为知道前方一直会有新风景,所以才会不断地向前。所以,即使在沙漠里生活8年,他也会说:“这里有无穷无尽的惊喜,你边走边看,即便你回到原地,也永远不会看到一样的景色。”
和大家分享两个打动我的细节吧。一个关于他的父亲,一个关于他的儿子。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有一种怎样的精神在这个家庭传承。
查尔兹的父母在他3岁的时候离婚了,他偶尔跟父亲一起住。父亲酗酒,易怒,喜欢玩枪。当他了解到儿子在科罗拉多大学参与了一个妇女研究项目时,曾试着阻止,因为他希望儿子是一个“大男人”。不过,他爱带儿子去沙漠,他们朝着车用蓄电池射击,或者坐在篝火旁,谈论恒星以及宇宙的无限。
问他为什么把家安在一个时时有巨石滚落危险的山脚下?他会说,因为那种危险是这片土地的一部分,他爱这片美丽的土地,而悬于头顶的危险,则让他想起喜怒无常的父亲。
而这个探险者之家,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小继承者。当他在家里给小儿子杰登换尿布的时候,听到朋友说发现了美洲狮的踪迹,他就背上儿子直奔丛林了,他的妻子也带着四岁的儿子贾斯珀一起跟了去。
他们一家人时常一起在山上徒步旅行,相对于山上的落石,查尔兹说他更担心自己的孩子受到来自高速公路的威胁。至少,面对那座高耸的山峰,他“感受到这里发生的一切的伟大,感受到一个巨大的宇宙压在我的身上。”也许,这就是他那“孩子”式的生活态度吧。按本性生活,但懂得敬畏。
写了这么多,写得这么琐碎,我想我是无法把查尔兹写成一个传奇了。但还是喜欢他,喜欢他顺应自己天性所做出的人生选择。一个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人,未必就不能获得事业、爱情以及孩子这样世俗的人生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