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后,写了一篇博客 http://www.cnblogs.com/yanghuahui/p/3696400.html
在常见的场景中,读的频率大于写,当单机Redis无法应付大量的杜请求时(尤其是较耗资源的请求,比如SORT命令等)可以通过复制功能简历多个从数据库,主数据库只进行写操作,而从数据库负责写操作。
另一个相对耗时的操作是持久化,为了提高性能,可以通过复制功能建立一个(或若干个)从数据库,并在从数据库中启用持久化,同时在主数据库中禁用持久化。当从数据库崩溃时重启后主数据库会自动将数据同步过来,所以无需担心数据丢失。而当主数据库崩溃时,需要在从数据库中使用SLAVEOF NO ONE命令将从数据库提升成主数据库继续服务,并在原来的主数据库启动后使用SLAVEOF命令将其设置成新的主数据库的从数据库,即可将数据同步回来。per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