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很励志,在书店站着就能一口气读完,深深为小巫奋斗的艰苦精神打动。最重要是小巫有目标有动力,有坚持的恒心。想起我在大学阶段,整天无所事事,有时候忙学习也不知学到什么了,真是惭愧有加,也许是对未来迷茫吧,又对本专业不热爱。最让我感动的是,小巫同学为了提升英语水平,每天都在6点半起床,去上自习到晚上8点,而且坚持了几年时间。这真是要命又让人心疼佩服的打理时间方法。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的英语学习方法有:背词典掌握单词、听voa和bbc练听力、看电影学日常生活用语(中英文对照)、早起、坚持。受此鞭策,我打算每天早起并坚持学习新华成语词典。
不理解的地方在于2点:
1,小巫对英语是抱有极大热情的,从中学时代起,只有英语学得好,其他都一般(有可能是小巫谦虚),一心抱着学好英语的顽强拼搏精神,向往一流的北外高翻专业,可是每升一个台阶,她都是辛苦无比,不及牛人那样轻松跨过任何一类考试。我认为,一个人要是对一件事物抱有极大兴趣,又日复一日刻苦学习它的话,应该是能做到轻松自如对付任何考试的,而不是心力交瘁如小巫。如果英语专业的学生都这样拼命这样费劲,那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想考出国,得把自己折磨成什么苦逼样了。
2,奋力保研考出国,最终却对英语失去了兴趣,不想在国外继续学习与语言学有关的专业,选择攻读社会工作系研究生。虽然这个专业在大陆十分陌生,或许如小巫所言,在国外很有用吧。可是这个选择依然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当然,小巫没介绍她毕业后在美国做什么工作。如果学着又没兴趣了,岂不枉费那么多年的辛苦劲儿。感觉她一直有从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