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当人们做出一种行为时可以不受别人的评论;但文明,同时也是当人们做出一种行为的时候可以多为别人着想。
题目想了很久,最后想起古巨基的这首歌,觉得颇为适合。爱,即是爱情;诚,是真诚,这里指的是对伴侣的真诚,它更多的是指責任。
凌仙與大張的故事即是我們所熟知的紅玫瑰與白玫瑰的故事:凌仙喜歡有家室的大張,兩人保持曖昧與溫情,但大張最後因爲前途而拒絕與凌仙更進一步。最後呢?自然是凌仙嫁給了一個愛她寵她的某某,自此成爲大張胸口前的那顆硃砂痣。
求而不得之物,才是世間最美好的啊。
我喜歡曖昧,但我討厭這個故事,討厭這個自私而又懦弱的男人。在負責任上看,他已經在丈夫、父親的角色上失職;從愛情上看,他對凌仙的感情也未必是愛,畢竟他是爲了前途才與凌仙決裂的。
而让我无法释怀的是作者的一句话:“但那一刻,隐隐地我又觉得有一丝遗憾,觉得这两人理智过甚,几近无趣。”我的理解是作者所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发生些什么,而这里的什么,更多的可能指的是出轨。理智和无趣在这里是不是真的值得我们遗憾,为爱而生、为爱勇敢当然值得我们赞赏,但两个已经是有家庭的人是不是就能为了爱随心所欲,而不用给家人一个交代。
因此我发现作者在这本书表现出一种矛盾的观点,一方面鼓励着人们为爱做些什么,一方面又谴责着在某个角度可能真的为爱做了些什么的人,一如那个读者的来信——八岁的小女孩的出轨父亲。爱情很重要,但我们生而为人,在开始了一段关系后也就负有了一种责任,当我们单方面去破坏了这种关系而且损坏了对方的利益时,是不是要反省一下自己。
如果非得在这本书的众多关系中找到一种我喜欢的,那王先生和陈小姐的自由而松散的关系——也即炮友,更让我感到赞赏。各取所需,不伤害任何人,即使有一方爱上了另一方,最后不得善终,受损的也只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