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看到现实的残酷无情_别在异乡哭泣书评-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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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哉 别在异乡哭泣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12-09 20:12:32

你要看到现实的残酷无情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选择这条路,就等于选择在江湖里摸爬滚打。我也想高贵冷艳,可是江湖容不下我的高贵冷艳。

但是如果还是想追求高贵冷艳,去看律政美剧吧。这本书一点儿也不高冷,恰恰相反,“接地气”是这本律师成长手记的最大特点。

大概是因为这本书里的故事比较真实。

前几章易律师提到了一些事情,譬如作为一个新人天天在酒桌上被灌酒,以及和公检法打交道的事情。若以前,我可能会觉得,这只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道路而已。但现在我发现不是这样。无论身处何方,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对于律师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任务。最优秀的律师一定是最优秀的社会活动家。就像Harvey说的,they study on cases, I study on people.律师行业本身就属于服务业,并且这种服务并非一对一服务,而是涉及到多方。最简单的一个刑事案件,律师就要面对公诉人、法官、被告,三者利益有冲突有重叠,阵营随时会产生变化。(天啊我现在突然明白了中法史上的shifting boundary的意思了!)一旦再加上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真的足够喝一壶了。三教九流的人物,律师都要能应付。和公检法的接触虽然要处处留意,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碰了刑事诉讼法和职业道德的警戒线,但确实在很多时候和公检法的周旋才能达到双赢局面。在大陆如此,在香港如此,在英联邦如此,在美利坚如此。小时候总是觉得只有坏人才需要察言观色,好人永远可以正气凛然。现在我明白,对于律师而言,察言观色和正气凛然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一旦进入这片江湖,会面对非常非常多的矛盾。几年前看到一个前辈说,刑事辩护是律师可以最大程度挖掘自我价值的领域,我当然万分同意。但是出于非常世俗的自我保护心理,我很早之前就把非诉业务定为自己的主要方向。但是这两天和一个律所合伙人的接触又让我开始踌躇起来。这位兼具公司律师和刑辩律师身份的合伙人大叔和我说,一是高端出庭律师的收入比高端非诉律师的收入要多得多得多(风险代理可以想象!);二是庭辩带来的成就感是非诉业务难以比拟的(这点也可以想象)。很多年轻人身上具有出庭律师的优势,但是非诉业务却把这些优势埋没了。这也是我一直犹豫的地方。刑辩风险太大,处处是对手。一是自己,没有胆量和心气,半途而废,前功尽弃。二是当事人,国内外很多律师在传记里都表示过律师最大的对手不是对方律师和法官而是自己的当事人,原因很好理解,在此不表。三是公检法。四是国内确有的特殊情况,刑法306条和上头指令。但是非诉业务吧,可能有钱途,但是钱途不长久,且很难有前途。唯一的安慰是出庭和非诉并没有必要如此泾渭分明,现在就给自己设定限制,不太明智。

现在愈发觉得律师这个职业,情商高才能玩得转。除去人际交往这一方面不说,无论什么业务,双赢应该比单纯的胜诉更重要。双赢不一定必须靠和解或者调解,具体内容参见《止戈为武》这一章节。顺便说一句,那些在模拟法庭上就用“居心何在”“居心叵测”“不分青红皂白”“混淆视听”等词语形容对方代理人的同学,你们真的没有必要继续了 = w = 我个人觉得这种词语最大程度上只能用到“理解有误”“理解偏差”等层面,毕竟在现实律师行业,彼此都认识,行业内部对薄公堂,不能只顾着这次忘了还会有下次。详见《虎口脱险》这一章节——“他们完全投入到案件中,把自己当成了当事人,言语刻薄,用词尖锐,我在下面旁听都觉得受不了,更何况是对方当事人。”

写到这次不免觉得自己很世俗。可是没有办法,我只能保证自己不是一个sinner,但是没有办法保证自己是个saint。读到《眼泪为你流》这一章节的时候,我能够体会到易律师当时的揪心和为难。然而,我现在所想的,不一定是我之后会做的。可能我会保命优先,也可能会理想高于一切,谁知道呢?

不过有个笑点应该暂时不会变——第24页,“我是律师,不是文艺青年,把自己整得济公活佛一样,当事人心里自然不踏实。”

碎碎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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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要看到现实的残酷无情”的回应

mashmash 2017-01-30 16:21:05

感觉社会就是这样,不管什么职业,都必须面对这一关。情商高吃得开。

Blake 2015-09-24 20:04:40

同为法律人,与我心有戚戚焉。感谢你分享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