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我有四十二颗牙齿。
我一眼近视一眼远视。
我很瘦。
我大手大脚走起路来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我的头颅硕大无比。
我有癫痫症。虽然已经七年没发作了,但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
我很穷很穷。
哦,我忘了说最重要的一点,我是住在原住民保留区的印第安穷鬼。
我被人嘲笑是弱智,我的头被人塞进马桶,我经常挨揍到眼睛淤青。
部落里不欺负我的只有我的老爸老妈,我老姐和阿嬷,还有死党罗迪。我把时间都用在画画上,因为文字实在太难以捉摸,因为言语实在太有限。
手中握着笔的时候,会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
某一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转去雷中,那个根本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地方。但是那里有着全国最好的一间小型学校。
后面的故事,我想你们可以慢慢看下去。我经历了很多,失去了朋友,被族人认为是叛徒,很辛苦很挣扎的在雷中生存下去,然后交到新的朋友,再来就是面对身边人的离去,最后还是努力的生活下去。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眼睛酸酸的。
阿诺有着我丢失很久的勇气和执着。
如果我像他那样先天不足又被周围的人欺负嘲笑,大概早就一蹶不振的被打败了。可他没有啊。被揍了没有关系,还可以画画呢。族人记恨没有关系,有家人去做backup。球赛上场前紧张的直吐没有关系,上了场就会拼命加油做最好。家里贫穷生活窘迫没有关系,大不了走23英里路回家。
只是:我必须证明自己永远不会放弃,我永远不会放弃努力,我永远不会努力放弃过生活,你懂吗?我永远不会向任何人投降,永远,永远不会,绝不!
这就是生活的全部意义。
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