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4点起床的好处,算是有理有据。
如果4点起床,到中午就差不多把一天的工作都昨晚了。这样下午就可以发展自己的爱好、做其他工作。作者会在早上开会、见人、办读书会、办讲座。还早晨四点聚会去附近吃海鲜,上班前就回来了。他说早晨的好处是时间有限制,所以大家都不会浪费,而人会觉得晚上的时间有的是,所以来晚上的聚会总迟到,而准时的人下次就也会晚来,结果就越拖越晚。而且早上不会喝酒,喝酒后谈的生意效果往往糟糕,带来麻烦。
书中介绍了一些利用时间的技巧(不知科学依据是否充足)。例如,如果要熬夜的话,作者会先睡上3个小时。正好是1个快速眼动期睡眠+1个无眼动睡眠的周期。睡三小时后再熬夜,第二天就不会那么困。可以尝试下。又说,上午八九点和下午三四点是头脑最活跃的时候,适合做比较难的工作。还有,饭后一小时是大脑最活跃的,如果早上不吃饭,就只能等到中午吃,这样上午的效率就会不高。
有意思的一个小技巧是作者从来不用闹钟,而是拉开窗帘睡觉,让鸟叫醒自己。他说闹钟伤害大脑,把人从睡眠中强行拉出来,让起床变成了一件痛苦的事情。
这些技巧虽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但显然挺适合作者的。我也打算试试。
另外,早起工作上几个小时确实是很多作家的习惯,村上春树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