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桂林的班车上四个小时读完了这本书。
非常想讲点什么,于是去总裁的微博上留了言,感谢他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一本近距离了解当今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市场营销天才的书。
我也是一个“果粉”,现在“果粉”这两个字十分恶俗,但我是。我用IPOD,IPHONE4,MAC AIR,I MAC ,不排除有一天我会改投安卓名下,但现在我确实是一名果粉。
喜欢高科技的东西。尤其带有艺术感的高科技的东西。
第一次用苹果产品是在10年前,当时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副总,设计师用一种叫MAC 的电脑作设计,不用WINDOWS 系统,而且非常封闭,很多在WINDOWS 上跑的软件在他那里都跑不动,没有病毒,大概还没有人劳神去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制造病毒。
如果说使用苹果的初衷是因为虚荣,希望和别人不一样的话,后来慢慢喜欢上苹果是因为他的易用,当然他时尚独特的品牌形象也是选择他的原因。人活着总想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
从这本讲乔布斯的书中,我所学到的:
演讲要讲故事,要有戏剧冲突,要有铺垫,高潮。
没人崇拜你到愿意听你讲几个小时的报表和数据。人类有游戏的天性,对于枯燥的东西,大脑天生有抗拒感,想要吸引听众,让听众心甘情愿为你推介的产品埋单,就得尝试用一种好玩的方式给听众故事。
人们会忘记的你所讲过的话,与你所做出的成绩,但人们会记住你给他们留下的感觉。
简洁,不要堆砌大量文字。
文字是你用来私下演练、注释、讲解的。如果将大量的文字堆砌在ppt上,听众的注意力就会被转移到PPT上,而不再听你讲了,人类的大脑对大量文字的注意力是非常有限的,最后的结果就是,别人看最多看你三行文字,就走神到埃塞尔比亚去了。
善用“三”这个黄金数字
人的大脑对三这个数字比较敏感。归纳为三点,三件事,三个方向。。。。。。
制造高潮
比如在IPAD2的首发仪式上,久传癌症的乔布斯突然出现在会场。再如,2007年 ,iphone首发仪式上,乔布斯在演示谷歌地图时用IPHONE向星巴克预定了4000杯拿铁。全场欢呼雀跃,定位了当日演讲的高潮。
反复操练,直至完美
乔布斯的演讲过程看起来轻松、亲和、不拘小节得象一个邻家阿叔。可是为了5分钟的舞台演示,他的团队要花了数百个小时做准备。
激情
热爱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并相信通过可以通过他改变世界,在这个地球上留下自己的烙印。
用简单的话将复杂的事情讲清楚的能力
使用短语,短句,短段落。
乔布斯之前是一个基督徒后来改信了佛教,也修禅学,他非常懂得简洁的美,苹果的产品都是非常简洁易用的,IPHONE和IPAD都只有一个HOME键,IMAC台式一体机只有一个电源键甚至没有主机箱,苹果所有的产品加起来在一张写字台上就摆下了。其实这个世界不是缺少选择而是选择太多了。
从乔布斯身上学会的:
乔布斯这只老狐狸准确洞悉了人性的弱点,用在市场营销上,没有人会否认他是当今世界上最高明的市场营销专家。
说句老实话,我讨厌苹果的封闭,比方说他难用又不请自来的朋友ITUNE,IPHONE不能传递数据资料,聋子耳朵般的蓝牙,很多在WINDOWS下的跑得很溜的软件在MAC下跑不动。。。但每次路过苹果店我还是迈不开脚步。
最后讲一个关于“爱疯”的笑话,是一个真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一个叫斌的朋友身上。新买了爱疯,走在路上,昂首挺胸,把手机放在裤袋里用耳机哇啦哇啦打电话,打着打着,突然没声了。联通的那个信号吗,你懂的。喂喂喂了半天没反应,结果一摸口袋--手机什么时候没了都不知道。爱疯白色的耳机线成了口袋清洁工的爱疯暗号。
苹果就象一个坏男孩,让你对他又爱又恨。。。
顺便八卦下,乔布斯最近将他的LEVIS501 牛仔裤改小了,听说看起来精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