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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 吃饭 的书评 发表时间:2013-11-25 11:11:20

海外游子的味觉故乡

读这本书之前,考虑到章小东是靳以女儿的身份,想当然地以为,这是一本杨显惠《夹边沟记事》似的苦难小说吧?读时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体上,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女性移居美国之后,感受移民生活的艰辛,从饮食中追忆老上海的老味道,进而折射东西方文化生活的差异,也可算是移民文学的一种。将它与《活着》相提并论不免高抬,甚至说这是小说我都觉得有点不太恰当,一些随笔式的生活肌理的点滴,融化在朴实无华的文字之中,仿佛能够近距离地目睹大洋彼岸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状况,这就是这本书的最大价值所在吧。

中国人向来重视饮食。“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的政治理念也好,《舌尖上的中国》的感情牌也罢,吃货也分三六九等,梁实秋似的雅舍精食固然是文人老饕的最爱,梁山泊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痛快又何尝不是革命者“土豆加牛肉”理想的一种中国版图景?孰高孰低难分高下,但是一顿不吃饿得慌总归是所有男女老少共同的生理难关。

饥饿时代,在刘震云的《一九四二》中描绘了这样惨烈的场景:蝗虫漫天、饿殍遍野,树皮吃完了,野菜挖光了,直至出现狗吃人、人吃人的末日场景。章小东也遇到过食不果腹的饥饿时期,《吃饭》开篇《写在前面——红烧狗肉和罂粟花》就写“文革”期间,章小东的小孃孃这些“黑帮”在郊区劳动的时候,乡下农民为了换粮票,偷偷卖给她的一刀狗肉,成为了章小东整个“文革”记忆中无法抹去的美味记忆:“一直到今天,我和姐姐回想起来,那仍旧是最美味的一顿狗肉了,鲜嫩劲道。还有身处逆境仍旧津津有味地带领我们大嚼狗肉的小孃孃,始终不能让我们忘怀。”

很显然,狗肉之所以美味到让人念念不忘,是与那个特殊年代的饥饿状态息息相关的。正因为食物匮乏,才让家常肉食凸显出它能够让人垂涎欲滴留下深刻记忆的本钱,这在莫言的小说《忘不了吃》中也有体现,只是在莫言这里,食材换成了更普通的猪肉而已。

章小东在书中说她写这本书是献给母亲的礼物,在上海见到章小东,她对我说:“我母亲一个人撑起了一个家,她是很坚强的人。那时候很艰苦,我们穿在里面的衣服可以很破很破、补了再补,可是外面要很光鲜,干干净净。那时候其实没吃饱饭,但母亲教育我们,你走在外面做人脊梁要挺得直,吃饭要有尊严。”

有尊严地吃饭,有尊严地活着,一个中国人的吃饭哲学,就是这样朴素简单,还有,对故乡的一腔深情。

刘震云曾经对我说:“故乡不一样的话,首先是口音不一样,你生在上海或生在陕西,口音肯定是不一样的。另外饮食习惯也不一样。比如吃羊肉,我们在河南的话会吃羊肉烩面,陕西人就会吃羊肉泡馍,新疆人则吃羊肉串。这些不一样综合起来就是面对世界的态度不一样。”正因于此,刘震云乃至所有深深植根于故乡土地之中的作家,都会把食物作为其书写的对象,在这些满足口腹之欲的食材背后,是饥肠辘辘的人民消瘦的身影,而在章小东的吃饭故事中,我们看到的,同样是她对故乡浓浓的乡情。一道道家常菜,肋排、风鸡、春卷、萧山萝卜干、葱油饼……是一个海外游子的味觉故乡在她笔下流淌,淡淡的笔触,绝不浓烈,像小溪潺潺,流过你的心田。

来源:深圳晶报
作者: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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